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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长老]
ID: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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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大熊猫 发布
这个我同意.光是他自己的名字,还稍微能说的过去.把他爸加进来,再加上遗嘱上只给他儿子遗产,这就非常过分了.既然他不在产权书上加你的名字,那你以后每月都给他交房租,但是你做一次饭,要向他收一次钱,标准按饭店的半价.往下的,你自己引申吧.他不是象和你在经济上分开吗?那就和他分开.估计你的收入肯定足够你生活了.任何一次和你有关系的事,都要让他交钱.他要不乐意,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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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做饭,既然这个房子表明你不是主人,那么打扫,擦洗都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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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4, 15:4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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