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一个头破血流、遍体鳞伤”段惠民究竟有没有可能、以及是如何入监的,记者先后致电、走访相关单位,了解办案方、看守所方及劳教方对人犯的移交程序。虽然对方均表示不便接受采访而多次拒绝,但仍听到了个别知情警员对此事的叙述。结果显示,看守所的规章制度非常明确:任何体表有受伤痕迹的人犯一律退回原侦察单位,否则所方就必须承担后果(又有谁愿意替他人背黑锅?);而劳教方因与公安无隶属关系,所以执行制度尤为严格,在接受人犯时,必须进行体检。一位警员表示,尽管体检查不出大病,但体表伤、明显的症状肯定是逃不过去的。
看来,说段惠民从北京开始就被“殴打”,直至进入劳教所,根本是一件很难想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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