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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首都地区湖南同乡联谊会章程

加拿大首都地区湖南同乡联谊会章程

一.名称:
本会名称为加拿大首都地区湖南同乡联谊会,英文名为HUNAN FELLOW ASSOCIATION of National Capital Region of Canada (HFANCRC)。

二.性质:
本会为非政治,非宗教,非盈利的社团组织。

三.宗旨与任务:
1)服务同乡,联络同乡,促进湖南同乡与同乡企业之间的交流,互助与合作,维护同乡权益。建立湖南同乡名录。组织同乡联谊会活动。帮助新移民安居就业。协助湖南同乡留学生申请学校和就业。

2)促进湖南的科技与经济发展。促进湖南与海外各地的科技,文化,经贸及人才等各方面的交流。号召所有湖南籍人士为湖南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 组织与管理:
本会由理事会负责管理与运营。由会长一人、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各若干人组成。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每届任期2年。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每届任期2年,最多连续任2届。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本会根据需要可设名誉会长、名誉理事和顾问,由理事会推荐,请有声望或对本会有特别贡献的人士担任。

五. 会员: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凡湖南籍人士和在湖南工作,生活,学习,居住过,或湖南人的亲友,热爱湖南者,承认本会章程,提出申请者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公司和组织提出申请者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会员的义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章程,贯彻执行本会全体会议和理事会议的决议, 维护本会正当权益、推进本会工作.
会员的权利:会员有权利参加本会的选举和被选举及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并有退会的自由。

六. 经费:
1)会员活动费:以不盈利为前提,每次会员活动由主持人根据实际需要向参加者征收参加费;

2)企业单位和会员的赞助和捐赠 ;

3)团体会员赞助费 ;

4)广告赞助费 ;

5)其他收入

七.附则
1)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以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

2)本会的终止,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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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2006-06-21, 14:4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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