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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1生死婚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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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ID: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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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生死婚礼
谨以此书献给我不朽的情人!
2001年9月11日。上海姑娘贝拉(王纯洁)与格兰姆就要在华尔街上的“三一”教堂(Trinity Church)举行婚礼。由于按捺不住的原因,在白色的劳斯莱斯婚车上,新娘不慎将口红吻在了新郎的白色领节上。于是新郎中途下车,到他世贸中心102层的办公室取一个新的领结。已到教堂的新娘焦急地等待。就在此时,悲剧发生了…… 故事梗概 2002年2月8日,从纽约飞往上海的美国“联航”班机的头等舱里,坐着我和一位美国男人,我们素昧平生,却都是那次震惊全球的“九一一”事件中罹难者家属;我失去了我的准新郎,一个与我相恋了十二年的刻骨铭心的华尔街美国男人――“九一一”那天,原本是我们的结婚大喜之日,可想而知我的悲痛欲绝了。而飞机上那个叫John的美国男人则在“九一一”中一下子失去了他一手带大的一对儿女。 就这样,上帝之手把这一对遭受心灵灾难的男女安排在同一趟寻求疗伤的生命之旅中,在不知不觉中,两个旅人之间演绎出另一场走出绝望的爱与死的悲情…… 我出生在六十年代中期黄浦江畔的上海,大学期间与一高干子弟阿根相恋,毕业后就结婚了。可是,新婚之夜不知怎的我却没有落红,被对我充满敌视的婆婆一口咬定绝不是处女。原来新婚之夜在我的悄然不知中婆婆竟在我们的床上铺了一块白布,所以这块没有染红的白布从此就成了飘扬在我生命中的一面不光彩的旗帜。 我被迫辞掉了工作,失去了自由,终日成了一只胆战心惊的老鼠,眼看着旧日同窗一个个跨出国门,去远空翱翔,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在一次挨了婆婆两下响亮的耳光之后,我的鼻子和心都流血了,我对自己短暂的婚姻彻底绝望,于是,在二十二岁的那个除夕之夜,我逃也似地在上海公平路码头登上了开往横滨的“鉴真”号远洋轮,从此奏响了我人生的流浪者之歌。 在东京大学研究生院留学期间,我邂逅了同校计算机专业的新生,一位纯情的东洋美少年千岛海天。海天出生在美国领海的一条游轮上,迎接他的除了一望无际的海就是繁星闪烁的天,由此得名。他的父母是美籍日本裔商人,少年时代的海天,被他特意前来美国的祖父带回了日本,“日本人的后代要把大和民族武士道的精神渗透到人格里”他的祖父如是说。 面对一个小我五岁,带着直欲般憧憬的男孩,我畏惧受伤的心得到了温馨的停泊,尤其是当我们在某一个暮色里疯狂地送走他十八岁最后一天的生命初次后,我彻底挥走了心灵上那面没有染红的白布旗,我和海天更是两情相悦惺惺相惜。在东大校园里,处处留下了我们这一对缠绵的身影。 东洋缤纷迷离的光影,女人们在性爱之路上的追逐探究和演绎,给了我极大的震撼,我终于明白,是这个民族中隐秘的本能释放,点燃了夜东洋的情色。然而巴黎之夜,一样传递着风流的气息。我的旧日同窗好友盛燕子远嫁巴黎后,先是生下一个不是夫婿亚瑟的儿子(她与上海老情人的孩子)继而竟与亚瑟热衷于进出“换妻俱乐部”,再后来,亚瑟在一次换妻时动了真格,与一个风情万种的东洋婆子暗通款曲,最后双双与原配离婚,结合在一起;而盛燕子也毫不服输,潇洒得可以,投奔到一个纯黑人种,来自刚果的人类学学者奥尼尔怀抱,之后第二次成为新嫁娘。 我研究生毕业后就在《朝日新闻》社国际部任记者,在我工作不久的某一天,报社总编三岛先生就派给我一个任务,接待一对来自美国纽约的新婚夫妇,那英俊的新郎叫格兰姆,在华尔街做金融投资,他来日是为了寻根;剪着一头短发,举手投足像男子般利索的新娘名叫索菲,是专给格兰姆公司做法律文件的名律师。因为格兰姆的生母是日本人,当他还在襁褓的时候,他的生母就离开了他们父子俩。 格兰姆带着生母几张发黄的旧照,我们在寻访过程中竟意外地发现格兰姆的生母就是昭和一代名艺妓浅丘百合子,只是她多年前已经弃世,格兰姆闻讯后十分忧伤。 我与格兰姆一见钟情,格兰姆在之后的行程中撇下索菲,与我双双寻访,在京都的艺妓馆及在新干线的回程中,我们意乱情迷,不能自己,在他们离开东京的最后一晚,我和格兰姆度过了惊心动魄的销魂时分,从此,坠入爱河,不能自拔。 我与海天分了手,他痛苦难当,离开了东大,独自一人去北海道大学,他与奔腾咆哮的日本海一起恸哭,对我却从不忘情,不时会寄上明信片,只言片语地传达着爱。大学毕业后,他与同窗好友三浦君联手创办了电脑公司,事业干得有声有色。 而我与格兰姆的感情要死要活激情难抑,在东京新宿的歌舞伎町,在巴黎的塞纳河畔,在风雪凄迷的华尔街,在安大略红枫之乡阿岗昆公园,处处留下了我们罗曼蒂克的风花雪月,我们在精神和身体上同时做爱,在肉体和心灵上,格兰姆都点燃了我的核心,我们把人性中古老的本能融入了大自然,走向了辉煌的荒原,一个风情万种的上海女人令一个原是工作狂的华尔街男人变成了世上最完美的情人。 在爱情的驱使下,我亦做出了一件令人刮目相看的事,那就是我为格兰姆的生母写的一本名为《春色无边》的传记在日本列岛引起了轰动,我由一个藉藉无名的报社记者一夜之间成为畅销书作家,日本人震惊了,竟有一个中国女人会如此深刻地揭示日本艺妓的人性与情史。 然而,我的心也有深深的隐痛,那就是格兰姆迟迟离不了婚,格兰姆在一次烛光晚餐上,正要向索菲提出离婚时,索菲抢先向他道出了自己身患绝症的事,格兰姆的话就咽了下去,一咽就是遥遥无期的等候。 我等得有点不耐烦了,尤其是当我悲伤地获悉在巴黎的盛燕子不幸患上了世纪绝症时,我更坚定了与格兰姆分手的决心,人生苦短,何必苦苦追寻遥在天际的东西。同时,我暗暗地决定收养燕子的独生子阿兰。在去采访九七香港回归的回程飞机上,我意外地碰上了海天的事业合作者三浦君,在闲聊中得知海天仍孤身一人,对我念念不忘,令我深受感动。 回到东京,海天就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了,我与格兰姆断了音讯,火速地和海天谈婚论嫁,并在东京帝国饭店举行了婚礼。 婚礼上,格兰姆竟从天而降,他阻止了婚礼,并当场向我求婚。原来他终于发现了自己上当受骗的,索菲根本就没有患病,而是她很久以来就是同性恋,她与那个“她”都是名律师,所以各自需要一个婚姻的幌子,以不受社会舆论的压力。 格兰姆成了情场上最后的胜利者,可怜的海天祸不单行,继新娘落逃后,次年公司又破产了,这位已将武士道精神渗透到人格的东洋才俊,于是在象征国魂的富士山峦纵身跃下,走上了生命的不归路。 我辞去了工作,在与格兰姆双双去纽约前,我们在我的故乡上海逗留了好几天,格兰姆陪着我去寻访了我儿时和少女时代所到过的每一个地方,这东方的海上烟云袅绕着我们不夜的狂欢,在一个叫“NEW YORK NEW YORK”的迪斯科舞厅,我们都醉了,时光交错,不知身在何方。 燕子终也化作这海上的缕缕烟云,一片青叶最后飘落在故乡的小河,好在她获得了心灵的安宁,儿子阿兰也被他的亲生父亲(燕子的上海老情人)接去了。 我们在纽约共赋同居,过着神仙眷侣的美满生活,格兰姆几次三番向我求婚,我都说再等等,因为我心里需要三年时间来凭吊魂断东洋的海天,我一直认为海天是为了爱而死的。 我和格兰姆最终决定结婚,婚礼定在2001年9月11日,地点在华尔街上的“三一”教堂(Trinity Church)内举行。 那天一早,我们就坐上白色的劳斯莱斯婚车,由于激动万分,我们在车中热烈拥吻,我的口红不小心染上了格兰姆的白色邻结上,于是,格兰姆在途中先下车,去他位于世贸中心的102层的办公室,因为办公室的抽屉里还有一条新的白色邻结,谁知这一别竟遭天人永隔。 华尔街上一位身着CHANEL婚纱的美丽中国新娘,顷刻间成了一只哭丧的花猫,从喜极坠入无边的深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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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名忙为利忙 忙里偷闲
劳辛苦劳力苦 苦中作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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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ID: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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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逃离纽约
那是2002年2月8日,星期五,我坐在从纽约飞往上海的波音767的头等舱里。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最终我想去的叫另一个世界的地方在哪儿,但我明白坐在这里的女人是在为自己灵魂寻找归宿的旅途中。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在37年前的上海诞生的,你知道人从哪里来就往哪里去吧? 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么平静过,闭上眼睛,整个人就仿佛像是轻舟荡漾在一片无风无 浪的湖面上,又宛若是一只轻盈的风筝飘浮在半空,我舒展着四肢倒在宽敞的座椅上超然物外。 “小姐,您要什么饮料?”空姐柔软的嗓音传来,我摆摆手示意不要。我没有睁开眼睛,继续沉浸在一种飘的感觉中,我能感到灵魂正一点点地从肉身脱离出来,人轻盈得像气球似的。我在想,灵魂很重吗?不就是一丝一缕的袅袅青烟吗?为什么它一旦飞出肉体,人就什么也没有了似的。我见过灵魂的。那是在我7岁的时候,在上海淮海中路的大舅舅家。当时我的外婆身患胃癌已是晚期,饱尝病魔的煎熬,我眼见着终日在床上痛苦辗转的她一日一日在缩小,原先白白胖胖的她最后竟瘦成了一具骨架。 我记得那是10月的一个黄昏,我和表哥孝明正在石库门的天井里玩皮球,忽然看见一缕青烟从外婆睡房的窗口飘游出来,浅青的灰色中泛着红光,我扔下小球愣住了,目光一直追随着那缕云烟,“哥哥,你看你看那冒出来的烟!”我拉着表哥的衣襟说。“在哪儿呢?”他四处探寻着。“你看呀,它正飘向天空呢!”我指了指那方向。“你骗人,什么也没有啊!”表哥捡起被我丢在一旁的球,只顾自己去玩了。 我怔怔地站住了,怎么一下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呢?我仰望天际,天空像银河般的绚烂,暮色中的海市蜃楼像画一样绮丽,好漂亮喔,我想那一定是在天上的人间。可是为什么我平时看不见呢,大概今天他们打开了一扇门,可为什么天上的门今天会忽然打开了呢? 刹那间我想起了什么似的,马上跑到外婆的房间,我永远都不会忘了那一幕情景的。即便是岁月的车轮从不停息地载着我在东西半球上来来回回驰骋了30年后的此刻,那一双看过多少异域风情的眼睛依然清晰地保留着童年时代那领略生命暮色的情景。说真的,当年的我对瘦骨嶙峋的外婆很有几分恐惧,每一次总是躲得远远的看她,我知道外婆不可怕,她爱我,可是一个才7岁的女孩的眼睛只能对美丽的颜色赏心悦目。有好几次我见到外婆像避鬼神一样地害怕她,她眼中噙满了泪水,轻轻地抽泣,在被子中起伏。我不知如何是好,总是风一样的逃走,但我心里爱她,很爱很爱她,我就天天穿上外婆以前替我缝的衣服,做出很爱惜很喜欢的样子,无言地向她传递我的爱。 可是那一次,当我推门而入,天哪,我的外婆竟像天使一样的安详,在夕阳的暮霭中她静静地入睡了。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痛苦,一张本因痛苦而扭曲的脸也舒展开来了,淡淡的涂上了一层余晖。我轻轻地走向她,一点儿也不害怕,我站在她的床前深深地凝视着她,我唤着外婆,没有回声,我想外婆已经死了。 等家人围着外婆呼天抢地悲痛欲绝的时候,我依然像旁观者一样站在那里,我想死亡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对外婆是如此。我那要死要活的母亲见我没露出一点悲痛的神情,对着傻站一边的我就是一个巴掌,“你这孩子真不懂事,外婆算白疼你了,你知道吗,外婆最疼你了,可她死了她再也不会来了呀……”母亲呜咽着说不下去。 这下我汇入了亲人的哭声,其实我是被打哭的,但比脸上更痛的倒是母亲最后那句说不下去的话,它真正灼痛了一个小女孩的心灵。外婆再也不会来了,我开始为外婆流泪哭泣,愈来愈伤心。人死了就是没有了,没有了。我仿佛看见像天使一样安睡的外婆将在火光中被烧成灰烬,火星点点在风中飞扬,飘到一个她从未去过的地方。 在外婆离去后的某一天,有一次我突然想起了那次与表哥玩皮球时见到的一缕青烟。我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但没人相信我。以为是一个老爱幻想的女孩的异想天开,我急着找来表哥当证人,哪知他的证词更让人以为我是一个幻想家,一个想法与言语怪诞的女孩,我有口难辩,尖叫哭喊,愤愤然离去。“我明明看见的呀,那缕轻轻的烟从外婆的睡房飘出来的……”长大以后,我深信人有灵魂,深信我童年时代看见的那缕轻烟就是外婆的灵魂,我更深信这世上能看见灵魂的眼睛,一定是精灵,而且已注定与生命的死亡紧随不舍。 死亡是爱情的终极,世上所有曾深深相爱的人都在走向死亡,或魂断或梦断,也就是说在生命与爱情之中必接受夭折。没有爱情的男女朝朝暮暮相守,无风无雨生命久长,刻骨铭心的爱人却总在天各一方守望或生命在幸福的巅峰时消亡。是的,肉身活着的人灵魂死了,灵魂飞到另一个世界的人是已经死去的人。 我的爱人,我最爱的格兰姆,他的一缕灵魂的游丝在哪儿呢?我看不见它,摸不着它,但却能感觉它。它像风一样,轻轻地拂过我的长发,贴着我的耳鬓,尔后稍纵即逝。我触摸自己,摸到了自己脸上的泪水。 “小姐,吃午餐了,要牛排还是龙虾?”又是空姐俯身在我耳边甜甜的声音。我睁开眼睛端坐了起来,空姐替我翻开餐桌,我要了一份龙虾和一小瓶红酒。 寂寞的旅途,忧郁的女人,手中的这瓶血色的红酒,缓缓地注入同样寂寞的心灵。 “小姐,龙虾味道怎么样?”旁边一位正津津有味品尝牛排的男士和善地问我。 “没有味道,淡的。”我如实说。 他没有在意我的答非所问,继续搭讪:“我们能认识一下吗?我叫John,这是我的名片。”他恭敬地递上名片。 我接过名片,扫了一眼头衔,是IBM纽约总部的一个副总裁,随后将名片放入随身携带的小包里。 “你好,John。对不起,我没有名片,我什么也不是,一个旅人而已。”我淡淡地说。 我把目光投向机窗外的云层,左手托腮,若有所思。我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呵,去年9月11日早晨那装扮一新的华尔街中国新娘,从幸福的终极被无情的命运抛向了毁灭,火光带走了她的另一半,她的永远的华尔街情人…… “在想什么?旅人!”一旁的John一直注视着我。 “我在想要是我们的飞机被劫持就好了,机毁人亡,我的灵魂就找到家了。” 我突然涌出的眼泪簌簌而来,我呜咽着说不下去,我把头侧过去,轻轻地抽泣。 不知是谁给我递来了柔软的纸巾,轻拍了几下我的肩头,我拭着泪,竭力控制着情绪。 这时John从我的座位后走来,手里捧着一杯热茶递到我的面前,我接过后道了谢。 死一样的沉寂。我这时才留意到整个头等舱的旅客只有我们两个。 “John,你去上海出差吧?”我缓和了一下情绪,打量了身旁这位男士。 视线里是他的侧影,一头棕色的发,轮廓分明,健壮粗犷,他这会儿正微闭双目,显出无限的痛苦状,见我出声了,忙端直坐正,朝我转过身来。就在目光相遇的瞬间,我看到了他红了的眼圈。 我心里的某一处被这陌生男人的眼光迅捷地触摸了一下,不过当我看到他小指上套着的那枚戒指后,本能的就反感了。美国男人个个都像是好莱坞演员,会动情会幽默。这还不算,当他们外出旅游时,总渴望外遇。你留意一下吧,那些有家室的男人一出门就会把无名指上的戒指套到小指上,旅程一开始双眼就像黑夜里的猫一样发出猎艳的光,装成单身贵族。记得有一次我受邀出席好友盛燕子在巴黎的第二次婚礼,我那昔日风情万种的大学同窗盛燕子,那一次出人意料地嫁给了一个从刚果来法国定居的纯黑人种的人类学学者。就在我独自一人盛装从东京飞往巴黎的旅途中,邻坐的一个美国中年男人对我着了迷似的热情洋溢,而且一转眼的工夫,原本无名指上的婚戒变戏法儿般地套在他的意寓单身的小指上了。我曾调侃他,指了指他的戒指说:“婚姻这玩意太沉闷了不是?唉,旅行真不错,又可以呼吸一下单身汉时新鲜自由的空气了。往后多多旅行啊!” 他听了丝毫不尴尬,还理直气壮说:“不遇见你又怎知什么叫沉闷呢?我的心对我的手说,该把生活换一换了,就从此刻开始吧。”说完还做了一个很真诚的表情,我于是一路选择了沉默,美国男人的浪漫实在难当,我就不磨嘴皮子了,当个哑巴好了。 这时,John从沉思中嚯地坐直了,他转过身看着我说:“不是出差,只是想逃离纽约一段时间,我有一个月的假期,我的一位中国朋友建议不妨去上海郊外听听疯狂的爆竹声,感受一下中国新年的气氛,我想也不错啊,于是就踏上了旅程。” 我的目光第一次在他的脸上停留,我读出了一种成功男人沧桑的辉煌,以及颇有品位的一分自然。如果把大千世界的人群以景色宜人的山域河川来替代,这样的男人就会是一条承受风雨严寒,承载生命之重的宽阔的湖,看上去碧波荡漾,风平浪静,永远在阳光和星月下缓缓地流着。 “呵,中国的新年,鞭炮声,久违了!”我说。我开始搜索记忆,有多少年没有在故乡过年了呢?最后一次是哪一年呢? 我记起来了,那是15年前,我22岁的时候,当时我是一个婚姻的囚犯,正逃也似地提着一个大箱子,在上海公平路码头仓皇踏上了从上海开往横滨的“鉴真轮”号远洋轮。我记得为了成功逃亡上海,逃离我那身世背景显赫的夫家,中日轮渡公司的总经理胡林声和他的朋友日本驻沪总领事小岛一郎一左一右护送我上船。 当远洋轮在播放着大提琴演奏的《流浪者之歌》(zigeunerweisen)那悲怆凄婉的乐曲声中渐渐启动,一点一点离开码头时,站在甲板上的我哭成一个泪人。我害怕,茫茫然不知这艘船要将我的命运驶向何方,我望着一望无际的海面翻腾着的波涛,有一刹那我真的想到一死了之。海风吹着我的长发,吹干了我的泪痕,在黑暗中我的心挣扎在生与死之间,一双黑眼睛亮了又黯。就在这时,从不远处传来了劈劈啪啪的鞭炮声,越来越响。我循声望去,哇,从岸上,从停泊或航行着的大小船上,连环的双响的炮竹声声,五彩的焰火流星一样在半空闪过,一派喜庆的场面。我这才回过神儿来,猛然想起此刻正是除夕之夜,我的泪又夺眶而出。想起了母亲,那孤身一人的母亲,我在亲情和火光中又看见了希望,我这么年轻这么美丽这么聪明,我绝不在命运前言败,许个愿吧,我对自己说,新的一年来临了,新的旅程也已展开了,告别过去,人生就从赴日留学开始吧…… 往事如烟,不堪回首。我对John说,人大了就再也找不到童年时渴望过新年的那份喜悦了,不过对异乡人来说,中国的新年倒是挺有趣的。我还对他说我已经不止一次从一个美国人的嘴里听到想逃离一下纽约了。纽约,纽约,那真是一个奇迹或灾难会突然从天而降的地方,就看落在谁的头上了。 John稍稍沉默了一会儿,随后说:“是啊!人活在世上,第一个扶我们站立起来的是我们的母亲,而第二个让我们站立起来的就是灾难了。母亲扶我们身体站立,灾难令我们精神站立。” 听着,我有一分心动,却又十分排斥。说教,大道理,我心想灾难没落到你的头上,说得才轻松,你不知道此刻坐在你身边的这个中国女人遭受到怎样的灾难吗?她用12年的青春等一个刻骨铭心的美国爱人,一个完美的华尔街男人,你知道这风雨12年是怎么过来的吗?好了,等到了,一把眼泪破涕为笑地总算等到了呀,这下可以高兴了吧!唉,岂止是高兴,是狂喜啊!心快从喉咙口跳出来的那份狂喜。婚礼定在2001年9月11日上午9点30分,在华尔街的Trinity教堂举行。你真的想像不出那天着一身香奈尔白色婚纱头饰的她有多么漂亮,那才不是你现在看到的这副丑样了,她的新郎看她的目光啊,闪电般的亮,他亲切地唤她叫“华尔街新娘”,他们坐上白色的“劳斯莱斯”房车,在前往教堂途中,由于按捺不住激动,两人便热烈地亲吻,谁知新娘的口红不小心染上了新郎白色的领结。于是,新郎只能让司机先送新娘去教堂,自己到近在咫尺的世贸中心102层的办公室去取另一条崭新的白色领结,谁知竟…… 我一下子又控制不住情绪了,我俯下身,一动不动,我双手捂脸,哭得泣不成声,我头脑胀裂,只感觉天昏地转,像有什么在强烈地摇撼着我的身心。 这时,空姐走过来蹲在我身边,问我有什么不舒服。我听见John的声音在说:“这位小姐情绪很忧伤,应该不会是身体不舒服。让我来试试安慰她吧!”空姐给我倒了一杯橙汁,又送来一条热的毛巾,劝说了几句就离开了。 我感觉到John靠近我的身边,他温热的手掌一直在我的肩背上摩挲,“坚强一点,孩子,每一个人都是从苦难中走来的,要挺住。你现在是不是先休息一下。” 我稍稍平息了一下,他把我扶起来,又替我将座位放平,随后让我喝了一些果汁,嘱我擦擦脸,示意我睡一会儿。 我像个听话的孩子,事实上我比孩子更柔弱,我从来就是一只依人的小鸟。现在人走了,已无所依托,小鸟的翅膀再也无力飞起来了。 我昏昏沉沉地入睡了。飞机在无垠的高空平稳地翱翔。我梦见了故乡的小河边,轻风抚过草地,树梢上的叶片儿簌簌低语,片片山坡叠青泻翠,有一只火团样儿的小鸟,受惊似的从草丛中蓦然腾起,朝林中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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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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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返乡的上海女儿
从为生命中出现的第一个男人系上领带开始,我这一生就注定与男人的领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我至今为止37年的生命长河里,最刻骨铭心的几个片断,最惊心动魄的几个场景,甚至梦断梦醒的沧桑,都是那一条条系在男人脖子上、飘在岁月风中的领带领结,它们成了我的爱,我的怨,我的泪,我的魂,成了我生命里的生死情结。 领带对于男人,就像口红对于女人,令人霎时变得鲜亮和光彩。我最欣赏华尔街男人 的领带,因为它代表着潮流和品位。在那一条夹在高楼大厦之间,连气也透不过来的小街上,顶着形似一条蓝带的天空,匆匆的脚步中系上领带的华尔街男人踏出了气宇轩昂的自信。 而口红与女人总是形影相随的,它令女人生动,性感,娇媚。在巴黎红磨坊俱乐部,那些正跳着露腿的“肯肯舞”女郎,唇上的那一片艳色,红了多少男人的眼睛?在东京艺妓馆,一身华贵和服下,翩翩起舞的东洋绝代艺妓那欲滴的红唇,不仅照亮了黑夜,点燃了男人心田的火种,更辉耀了大和民族世代的光影。 当然,这世上不会有比新娘唇上的口红更美丽的了,它是一种拥吻幸福的象征。去年9月11日在纽约,那个从白色的“劳斯莱斯”婚礼车中微笑着走入教堂的华尔街中国新娘,她对口红的演绎简直达到了爱与死的终极。 当格兰姆――她今生最爱的男人,系着那条她送给他,又染上她口红的领结,踏上生命的不归路时,她知道他带走了她生命中最后一条领结。那系在胸前又葬身火海的领结,无时无刻不在她的眼前挥动,那一抹红,成了永不消逝的光点,成了热烈爱情的原罪。 飞机穿过厚重的夹雨云层,俯身向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盘旋降落。这就是我的故乡吗?我望着机窗外冷雨淅沥,阴沉的天空下一片落荒的田野,浑黄的小河旁聚集了一幢幢青灰色破旧的农舍,全然似佛兰德派乡村抑郁画的背景一般。 我再次问自己,这就是我的故乡吗?多少年来,我离故乡总是很远很远,乡愁成了我最深沉的生存情感。衣箱里父亲当年用的褐色的格子围巾,母亲亲手为我织的毛衣,像册里的旧照,一张张贴上去寄走的邮票,随身携带的电话卡,是这些构成了我的故乡,构成了生命难以遏制的神牵梦绕。故乡在遥远中,故乡也近在咫尺。然而此刻,我真实地来到了故乡,她却是那么陌生,完全像又一个异乡。罢了罢了,我对自己说,就算是异乡,也让她成为我最后一个异乡吧,我已没有回程。 机身完全停稳后,我解开安全带。John已从行李架中取出手提电脑和大衣等物,他走过来问我:“长途旅行怎么没有一点儿行李?” 我莞尔一笑,低下头,背起小包欠身离座。我感觉自己的身子很轻,像形单影独的孤雁,在梦的拱道穿行,一步一步走向未知的彼岸。 “走好,谢谢,下次再会。”两三个空姐堆着职业的微笑站在出口处与旅客道别。 “再会。”我答道,声音轻得像呢喃。 我茫然地随着人群朝前涌动。我伫立在空旷的机场,没有什么撩人情怀的记忆,我想那些一直那样清晰,清晰得只消一伸手便可触及的往事,都遁往何处去了呢?耳畔不时传来那么熟悉的乡音,怎么听来像一种陌生的言语? 我走过传送带时,在那儿正等候着取行李箱的John匆匆地朝我嚷道:“嗨,一转眼的工夫你跑到哪里去了呢?我一直在找你,我人生地不熟的,你能帮帮我吗?”John真诚友善的眼神直望着我,我说不出拒绝的话,呆呆地站在他的身边,看着他把行李箱放到手推车上。 “天哪!你真的一点儿行李也不带?”John又一次发问。 “上海是我的家,什么都有。”我淡淡地说。 “那么礼物呢?给家里亲朋好友什么的?”他不解地问。 “不用,我就是最好的礼物。”我答道。 “谁接你?”他看我根本不往黑压压一片前来接机的人群里张望,而是径直朝前走。 “没人。” “不可思议。”他摇摇头叹息。 我在心里嘀咕:不可思议,是不可思议,这世上有什么是可以思议的呢?两年前我和格兰姆就商定新婚后的第一个中国春节双双回我的故乡上海过,宴请我所有的亲朋好友。但……如今是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他在彼侧。从格兰姆葬身火海的那天早晨起,我的眼前再也挥不走那团硝烟了,它像雾一般萦绕着我。我问自己,死是不是在生的彼岸,同时又是作为生惟一永恒的一部分?生与死以什么方式轻轻相遇? 我在哪儿,我要去哪儿? “去哪儿?”John在出租车前停下。 “你去哪儿?先送你。”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John说随便带他去哪家市中心的宾馆,我想也没想就让司机去和平饭店。 John孩子似地看着车窗外一掠而过的街景和玩耍追逐的乡村学童,我追随着他的视线,仿佛看到的是自己童年的那个时代。我有些恍惚,跌回了时光的隧道里,这远郊的浦东居然保留了70年代上海的一些市井民俗,孩子们纯朴的表情,妇女红扑扑的笑颜。现在这些未被现代文明改造过的河流村落,似乎都已不属于这新世纪的上海了。 我不知道新世纪的上海是怎样的,15年中我只回来过一次。是3年前吧,与格兰姆一起来的,我们曾入住波特曼酒店,终日在都市繁华的五光十色中穿行。我记得一个晚上我们疯狂地在一个叫“New York New York”的舞厅跳舞,在旖旎缤纷的灯影闪烁里,人有点腾云驾雾的飘忽。“亲爱的,我们在哪儿?”格兰姆问我。我还有些清醒,便在他耳边说:“在New York New York。”“怪不得,我想怎么一会儿已回到美国了,我们好像刚才还是在上海呢?”他几分醉意地说…… 上海,上海真的越来越像纽约了。美国文化像病毒一样侵袭着全球。 我的视线渐渐地从窗外收回,落到了John身上,我忽然觉得奇怪,这个陌生人是谁?我们怎么会紧挨着坐在一起,一男一女像情侣似的,难道上帝要安排这个美国男人闯入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陌生的陌生人!我闭上了眼睛,头靠在了座背上,心想原本这世界的人不都是陌生的吗?小时候外婆不是告诉过我她在18岁坐上花轿的时候连外公的面还没有见过呢?当晚两个陌生人就睡在了一张床上成了最亲的家人,从此传宗接代,繁衍后人。 不过我还不明白,John为什么在飞机上要用“逃离纽约”的“逃”字呢?纽约该是他事业成功之地吧。我若有所思,但很快就不去想了,我对他的一切丝毫没有兴趣,就如他套在小指上的戒指所意蕴的含义,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这世上我只对一个男人产生终生的感觉,哪怕他离去之后再也回不来了,我的心时时在追随他,不用多少天,一具揉碎的肉身会升起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爱魂一起,在天国举行他们在人间纽约那未完成的婚礼。他们将站在神的面前,凝眸含泪地说着:“我愿意。”“我愿意。”随后紧紧地拥抱,热烈地亲吻。他们从此再也分不开了,连死神也无法将他们分开,因为他们已经死过一次了,他们再也不会死了。多么美啊,我爱你,我爱你,格兰姆…… 我为向往中的世界激动不已,久久地沉浸在对天国的冥想中,我满面红光,神采奕奕,在走向肉身毁灭的路上,因为期待着另一个我的再生,而无所畏惧,一如夜风中的玫瑰被轻轻吹落到田野上,而远处的晨曦里,则开满了缤纷的郁金香。花香在空中飘散。 “小姐,你们是到北楼还是南楼?”出租车司机把我从遐思中拉回。 “北楼,谢谢了。”我替John做了主,北楼比南楼更有老上海的情调,价格贵一些又算什么。 车在外滩的和平饭店北楼前停下,John抢先付了30美元,我本想坐这车直接回家,但出现在眼前的外滩黄浦江瞬间在我的心里波涛翻滚开来了,我身不由己地钻出了车子,“John,这就是和平饭店,你进去吧,里面的人都会讲英语的,我就不奉陪了,再会。谢谢旅途上的照顾。”我指了指饭店并不宽敞的大门,随后伸出手与他握了一下,转身就走。 “等等,我想请你吃晚饭,我有话对你说。”他一个箭步,阻拦了我的去路。 “不了,多谢。我想自己一个人走走,随后回家。”我停下脚步,冷冷地说。 “那好吧,我能否有你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我很希望能再见到你。”他的目光哀求似的。 “不必了,我们只是两个素昧平生的旅人,到了目的地筵席也就散了,如果我们再有缘,我们还会在上海的大街上相遇的,不是吗?”说完我头也不回地朝着对着黄浦江的马路走去,撇下垂头丧气的他,孤零零地跟着饭店的行李员走进去。 黄浦江,我的黄浦江母亲,我又回到了你的怀抱,你变得越来越漂亮了,黄昏中的你美得像塞纳河,有多少次多少次啊,我在巴黎的塞纳河畔夜游船上,或在纽约晨曦中一次次眺望自由女神像,我仿佛看见了另一个星空下波光粼粼的你,你像一位从风雨岁月中走来的东方贵妇,向所有注视你的人展示你的宽阔,你的步履,你的沧桑,你的历史。你的水流已缓缓地注入了上海女儿的血液,无论她曾在哪儿漂流,生生不息的爱一直奔涌在她生命的长河里。 “我回来了,我真的回来了,我终于回来了呀,我再也不会去异乡了……”我喃喃自语,感慨无尽。 我就这样呆呆地望着黄浦江的远处,暮色给永恒之城上海涂抹了一层暮霭,我意识到我该回家了,我转身朝外白渡桥的方向走去。这时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尾随着我似的,我一转身竟是John,“Oh, My God!”我大吃一惊。 “对不起,你一走,我便成了一个和母亲失散的孩子,急得团团转,都快哭出来了。所以我先把行李寄存了,也定了房间,然后马上就跑出来了,感谢上帝让我总算找到你了!”John热望的眼睛紧紧盯住我。 天哪!他竟能对我说我的格兰姆常常说的话。我奈何不得,苦笑了一下,与他并排朝前走着。我们两人漫无目标地在外滩街头走来转去,过桥,穿地道口,在人群中只管走个没完。这个新奇的美国人用他的眼睛走路,我只用脚走路,我无言他不语,仿佛正在举行一种拯救灵魂的宗教行走仪式。 我终于在第三次走过外白渡桥时停下了脚步。这时天已黑了,我说你该饿了,我请你吃饭尽地主之谊。他显得很高兴,于是,我带他走进了建在一艘大轮船上的“海上琼楼”餐厅。 “真没想到上海现在这么漂亮,与15年前简直不可同日而语,那时候江里的水又臭又脏,对面什么也没有,黑压压的一片。”John兴致勃勃地说。“15年前?”我重复了一遍。 “对,整整15年了。可惜那一次我没有过上中国新年就走了,除夕的晚上离开上海虹桥机场的,赶去了日本东京。你知道公差总是行色匆匆的。”他回忆道。 天哪,这个美国男人太离奇了,竟会与我在同年同月同日同夜离开上海又同去东京!我不能不相信命运的际会。“你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男人,我真的要躲你了,你太可怕太可怕了!”我本能地想抗拒,又不期然地被吸引。 我啜饮了一大口红酒,点燃了一枝烟。“John,你知道吗?你15年前离开上海的那一个晚上,我也正好离开上海,和你一样也是去东京。那时我22岁,平生第一次出国。”我指了指不远处的江岸:“你看,我就是从那个码头出发的。我当时是一个逃犯,一个婚姻的逃犯……”我陷入了往事的追忆中。 我犹记得,我黯然的青春的眼睛,在绝望中挣扎,在一番挣扎后最终看见希望。 当船离开码头时我失声痛哭,那一瞬间我真想跳下去。我的眼睛投在黑夜的江面上,我想让江水来洗清我的冤魂。我是清白的女人,以处女之身走进婚姻,除了丈夫外我从来没有与任何男人有染,可偏偏在他们眼里我成了一个最放荡的风流女子。我越想越委屈,泪水一次次让我的双眼模糊了,就在这时我无意中瞥见了靠近甲板的水面上有一具什么东西在随水波浮动,再定神一看,我“哇”的一声惊叫了起来,是一具女尸卧在江面上,长发像乱草一样浮着,我吓得脸色苍白,赶紧往船舱里奔去,心扑扑的要跳出来,我仿佛看见了我自己。 那可怕的无名女尸怎么回事? 她向我暗示了什么? 死才是前路吗? 像她那样无言的含冤离去? 死才是新生? 生命之旅要在死亡的江面上穿行?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船已经出了吴淞口,我这才从船舱里走出来。我仰望星空,繁星点点,除夕之夜的焰火鞭炮也陆续响了起来。我的心终于走过了黑夜,女尸的噩梦从此被岁月抛在了爪哇国,15年中她一次也没有浮现在我的眼前。可是真见鬼,此刻这具女尸怎么又浮现在我的眼前,她再一次向我暗示什么吗? 我忽然悟到了什么。走过了这15年生死风浪之后,我明白当初的我活了下来,潜意识里是害怕像女尸一样,变成恐怖可怕的鬼,浮萍般漂浮。可我终究没有走出她的阴影,一路活在死亡的堤岸,从樱花下我的东洋恋人千岛海天的跳崖自杀,到我永远的华尔街情人格兰姆系上那一条染上我口红的领结走向毁灭,爱情成了一种罪恶,热烈的女人就是罪恶。 不过,死亡已是一朵血色的玫瑰,将开在一个罪恶女人的灵魂里。 “你又在想什么了呢?菜都上来了,你吃点吧,在飞机上你也没吃多少。”John关切地说。 我一下子从恍惚中回转过来,“对不起,对不起,John,我请你吃饭来的呢,我看见黄浦江,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与它有关的许多往事,人啊人,永远也走不出过去。”我叹了一口气,做出一副无奈的表情。 John也不多问什么,只是那么一往情深地看着我,而我像死人一样毫无感觉,这世上格兰姆是我眼里惟一的男人,我最后一个情人。我的心早就追随火中的格兰姆去了,坐在这里的我是一个躯壳,真的就是一具行将毁灭的躯壳,来故乡完成叶落归根的天葬。 “嗨,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可以告诉我吗?”John说。 “旅人,记住你曾经遇上过一个真正的旅人。”我看着他的眼睛说,看得很幽深,我希望他不会轻易忘记我这样的凝视。 “不早了,我送你回家。”他建议道。 “好吧。”我温顺地答应了。 当出租车在我家门口的小街上停下时,我突然泪如泉涌,从不远处亮灯的窗口我看见了我孤独的母亲,我的心都碎了,母亲正在干什么呢?我知道无论她在干什么,无论她站着,坐着,走着,睡着,她一定在想我,魂牵梦绕,从我成为新嫁娘开始,她就为我操尽了心。人越大越让她担心。我不敢突然走到她面前,我今夜不能让她太激动了,她心脏会受不了的,母女俩准会抱头痛哭到天明的。 怎么办?我呆呆地站在路口,挪不动步子。John轻拍我的肩说:“我送你回家吧。”“不,我不能回家!”我哭着扑入了他的怀抱,我呜咽道:“我这样像天外来客似地回家,我妈会吓一跳的。你带我走吧,我累了,不行了。”说着说着我竟腿一软,整个人棉花似地瘫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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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名忙为利忙 忙里偷闲
劳辛苦劳力苦 苦中作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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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ID: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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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爱欲呼唤死魂
这是在哪里呢,我怎么一个人躺在这儿,外面传来似乎是遥远岁月里的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喧嚣,而屋里则安静而整洁,古色古香的红木家具和典雅装饰,这不是淮海中路的外婆家吗? 我嚯地从床上坐起,揉了揉惺忪的眼睛,环视了一下四周,没有一个人,我看看自己,衣服和牛仔裤都穿在身上,怎么回事?我忙跑到窗口,拉开窗幔,伸出头去,蚂蚁般的人 流在并不宽的马路上爬行,那一头则是东方明珠塔和缓缓流动着的黄浦江,我目光所及的几乎是黄皮肤黑头发的行人。 我顿时恢复了记忆,我这不是在上海和平饭店吗?唉,那个叫什么来的……就是在飞机上认识的那个美国人,我不是就把他安顿在这儿吗?他现在在哪儿?我看了一下表是北京时间中午12点,我走回床沿,仰天倒在床上想昨晚发生的事,可一切就如梦一样断断续续,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惟独留下来的是一幅母亲凄凉晚景的画面。我昨晚看见母亲了,我从亮灯的窗口看见了母亲的人影。我哭了,我哭着想奔向她,但一块巨大的岩石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推不动它,我怎么也推不动它,自己却倒下了…… 当母亲的面影出现在我的眼前,就再也挥不去了,我嚯地从床上嘣地跳下来,拿起自己的小包就要走,快,快,我要回家,我必须立即回家看母亲。在关上门时,我瞥见了敞开的衣柜里有个大的行李箱,准是那美国人的,我想。 这世上母爱是至高无上的,任何语言在她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妈,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呀……”那真是相思难表,人生如梦,多少柔心断肠,多少梦魂轻唤。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忽然就跳出这句话来。我扑在妈妈的怀里放声大哭,母亲也泪流满面,几度抽泣。就在去年5月我与母亲还在纽约肯尼迪机场热烈拥抱,双双激动地沉浸在久别重逢的喜悦里,一旁的格兰姆也走过来把娇小的母亲拥入怀中,我记得母亲当时高兴得喜极而泣。 几天后,恰好是母亲节,我们三人去了教堂。入门时,有两堆康乃馨,一堆是红色的,一堆是白色的。如果你的母亲健在,你就拿一朵红色的康乃馨佩戴在胸前,如果你的母亲已经不在这世上了,就戴上白色的康乃馨怀念她。 当我自豪地戴上红色康乃馨微笑地朝母亲看时,我看见她眼中闪着泪花正拿起白花戴着,她一定想起我苦难的外婆――她的母亲了。我走过去安慰她,我无意中瞥了一下格兰姆,戴上白花的他也是眼眶红红的,我的心里掠过一丝伤感。我左拥右挽地步入了教堂正厅。那天祷告的主题是“献给母亲的爱”,其中一个内容是让教友们上台演说,表达对自己母亲的爱,任何人都可以上去。我难得与母亲在母亲节重逢,心中有千言万语要说。我想好了几句话,正当我要站起来走上去时,格兰姆已抢先走到了主席台,他顿了顿,随后以低沉的嗓音说:“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的亲生母亲,几张发黄的旧照成了我对母亲的所有保存。不过,今天我非常激动,因为我第一次有了母爱的感觉,那就是我未婚妻贝拉的母亲的到来,让我真实地感受到了什么叫母爱,我在这里感谢她,我的中国母亲。” 说到这里他停了停,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朵红色的康乃馨替换下那胸前白色的小花,“从今年的今天起,我就和未婚妻一样戴上这红色的康乃馨。母亲节每年只有一天,但我却祝愿我们的母亲天天都快乐。让我用中文向母亲说几句诗: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格兰姆说完随即又用英语翻译了一遍,顿时教堂大厅掌声如潮,喜出望外的我热泪盈眶,人们都向母亲投来了亲切的目光。母亲这时涨红了脸,像少女般羞怯,待格兰姆坐回身边,她拉着他的手说:“我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儿子,现在有了你这么有出息的儿子,我死也无憾了。”说着竟呜呜地哭了起来,我与格兰姆相视一笑。散场时很多教友都来与母亲握手,几位华裔还不断地恭喜母亲找到这么好的洋女婿,“难得难得啊”,他们赞叹道。 往事历历在目,就像是在昨天发生的。谁能想到短短4个月后,阳光下的纽约会在瞬息之间楼毁人亡。这世纪的浩劫带给人们的是刹那的震撼和愤慨,而带给受难者家属的伤痛是一辈子也无法治愈的。都是人类的精英哪!都是我们骨肉至亲。 “孩子,你受苦了,如果妈能替代格兰姆多好啊!”母亲流着泪说。 “妈,不要这么说。人走了只是去另一个世界遨游,灵魂不死的。每个人活着的时候把苦受尽了,死后的世界就逍遥了。妈,所以我们不要再难过了,真的,妈,快去洗洗脸,把泪擦了。” “妈,有没有好吃的,我快要饿死了。”我这才想起我昨夜是同那个美国人在黄浦江的船上共进晚餐的。我已经有十六七个小时没有进食了。 “好,好,妈马上去给你做。”母亲转身去了厨房。 由于时差的缘故,我到浴室里冲洗了旅途的尘埃后,倒头就在母亲的床上酣睡了。几个月来我第一次睡得这么香甜,在充满温暖气息的母亲的被窝里,岁月里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回家了,清清爽爽地舒展着满足的微笑。已做好了饭菜的母亲不忍唤醒我,家乡风味的美酒佳肴放满了一桌,每一道菜都渗透了爱的滋味。 次日的除夕之夜,我和母亲还有好多亲友围坐在一起,一边喝酒吃菜,一边收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我那天很愉快,啤酒喝了一杯又一杯,为什么不呢?我已经暗暗地对自己说,泪已经流完了,再也不许哭鼻子,有一天当人们怀念起我的时候,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快乐的发出咯咯笑声的我,这样他们会好受些。 约摸10点多钟的光景,不断听见楼下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我没加理会。“你神经不正常啊,瞎按喇叭干什么?刺耳不刺耳?”我听见表哥开窗在骂人。 “是外国人,是一个外国人,妹妹,你过来,你快用英语来骂他,一个神经病。”表哥冲我嚷道,一副讨厌的表情。 我走到窗前,就在那一刹那,两道电流般的目光从楼下投射上来,我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天哪,天哪,又是那个美国人,怎么办怎么办?”我喃喃自语。 “哥,我下去一下,他是来找我的。”我拿起一件大衣就下楼了。 “John,你真神,我算服了你,你竟能找到这里。”我一见到他就说。 “昨天中午我替你买好食品回到房间,你不在了,我就不断找你,我找啊找,我想我一定能找到你,你瞧我不是找到你了吗?”他声音有些激动。 “这车?”我有些疑惑,他初来乍到的,怎会有车呢? “偷来的,敢不敢坐上我偷来的车?”他的神情同样向我发出了邀请。 “我还有什么不敢做的事。”我径直坐了进去,而且一坐就坐到了司机座。 “想去哪儿?我对上海的路也不太熟,不过好歹比你强,所以我当你的司机。”我示意他坐进来。 “求之不得,去哪儿都可以,听说市中心不能放鞭炮,我们往郊外方向开吧!”他入了座,一边系安全带一边说。 “我说John,要是这辆车真是你偷来的,而且后面有追捕的人,那感觉要有趣得多。唉,你这车在哪儿租的?”我启动了车,这是一辆最新款的“奔驰”车。我奇怪上哪儿能找到这车,上海恐怕也不会有几辆的。 “是我们公司上海地区总裁的车。”停了停,他又说:“你昨天怎么消失得像风一样,一会儿工夫就无影无踪了,我离开才十来分钟,回来时你已不在了,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懊悔,天哪!我这是怎么了?”他露出掩饰不住的痛苦表情。 我默默无语,平视着前方,朝着江湾五角场的方向直驶。我路经了不少我曾熟悉和有过我回忆的地方,只是时过境迁,很难找到留在岁月里的印记了。 这时鞭炮声已从四环线外的城郊劈劈啪啪地响了起来,越往城郊方向开越是震耳欲聋,“John,我震得受不了了,耳膜快要震破了。”我说道。 “一座疯狂的城市,一个疯狂的新年!”他显得兴高采烈,用一只手扒在车窗上朝外看着。 我加了车速,飞快地逃离,在周遭的鞭炮焰火中,我受不了还有另外的意义。你想城市已变迁得面目全非,人也不是过去的人了,而偏偏这除夕之夜的鞭炮声多少年也不变,成了祖祖辈辈传下去的习俗,于是关于它的许多亲情的回忆就这么在火光和响声中一闪一闪地跳出来了。 我受不了,我拒绝伤感,我要把排山倒海似的回忆推回去。我沿着四平路直朝宝山区的远郊飞驰。渐渐地那些疯狂的声音被我们抛到了后面,成为新年夜声的背景。 “快到12点了,车停一下吧,我们许个愿。”John建议道。我环视了一下四周,田野荒草,黑漆漆的一片。怎么一会儿的工夫我们已到了农村,我把车泊在小道边。 “下去走走吧!”他又说。 “有狗的,这里的狗要咬人的。”我还记得孩提时代的一个伙伴就在深夜的田野里被一只军犬咬伤,两天后竟死了。 我看了一下手表,还差3分钟,我转过头去看着他。 我们四目相对,默默无语。“我们用做爱来迎接新年。”我淡淡地说。 喜出望外的惊喜在他的眼中闪烁,不敢相信似地激动难持,在后座上我们抱作一团,他疯狂地吻我,“我爱你,在飞机上我就爱上你了……” 他急切的吻不断地在下探,我闭上眼睛,任凭他的抚弄。我紧紧地拥抱着他,我湿润了,生命的热流在我的周身沸腾,他颤栗着,在彼此激动不已的喘息声中他进入了我。天哪,我的格兰姆回来了,是我的男人回来了。我呢喃,我呻吟,我像一条蛇一样缠绕着那覆盖住我的健硕的男人身体。啊,亲爱的,亲爱的,你又回来了,我天天在等你,你去哪儿了?你在天,我在地,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泣涕零如雨,相去复几许。我想你,我等你等得太苦了,我狂热地攀着他,发疯地裹着他颤粟,在他狂乱的吻中,我融化了,化成了一泓湖水,让他那满载着爱情琼浆的船飞速滑过,风帆在风中高高矗立,冲浪,滑行,溅起惊涛水花,掀起碧波滚滚…… 亲爱的,我们总是以这样爱情和生命终极的表现来享受千金一刻的节日,还记得那个新旧世纪交替的风雪之夜吗?在纽约州一个荒无人烟的旷野中,我们那辆灰马一样的吉普车在午夜来临之前停了下来,我们远离了人群,远离了人类的庆典。只有天和地,只有雪夜茫茫。我们在银白色的雪毯上漫舞,我们把小雪球吻来吻去,直至融化,我们欢天喜地地奔跑追逐,倒在雪地上忘情地翻滚融合。两团燃烧的小小火焰在清辉的星月下滚成了一个大火球,恋人的生命火种照亮了世纪辞旧迎新的刹那,在天地的见证下我们做了整整一个世纪的爱啊。我们彼此是那么需要,那么那么的需要,从荒凉的雪地到泊在路旁的灰马车上,如饥似渴的恋人一次又一次地坠入欲海,冲上浪尖。那一刻我们把陶醉的心喊了出来,喊得那么忘情,唤得那么彻底,淹没了远处教堂传来的跨世纪的钟声,风情万种的我们就这样以我们自己的方式完成了世纪之交的庆典…… “格兰姆,格兰姆,我不能失去你,你带我走吧,我爱你。”我在幻觉的恍惚中大叫起来,我吻他,我用肌肤触摸他,我用双手抚摸他的脸。 “对不起,我不是格兰姆,我是John。”梦呓般的声音战战兢兢地传过来,几分哀戚,几分躲闪,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漂浮过来,我只感觉到我被巨大的风浪推送着,从灵魂缥缈的疆域返回到真实的此刻,黑色“奔驰”车里旅人的我,以及在旅途中邂逅的John。 心和女人的柔体都在挣扎,“不,你就是我的格兰姆,格兰姆,格兰姆!”我唤道,声音压低了许多。 “我不是,我不是,我就是我,John,John,John!”他的声音盖过我,一边说一边在抽动。 “格兰姆,格兰姆,你是的,你是格兰姆嘛!”我的声音越来越轻,像呢喃,在呻吟的温暖和寒光里来回穿梭。 “不!不!不!我是John!John!John!”他犹如一头被激怒的猛兽,发出一声声痛苦的吼叫。他疯狂地侵占我,蹂躏我,似乎要以他温湿的吻,他双手的触摸,来让他的名字刻在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借着肉欲的巅峰来征服我抗拒的灵魂,使他的气息,他的味道,他的体液,渗入到我体内的每一个细胞。在野兽和人之间,在风暴和柔水之间,在死魂和激情之间,我们到了,到了,到了…… 我哭泣,我大声地哭泣,我听见天堂里咯咯的笑声,天地在旋转,天雨在浇灌,我第一次以男女交合的形式达到了彼此生死相依的终极的挚爱。 黑黢黢的夜,荒萋萋的田,一个文明人原始的野性,却在一个异乡女人的身体里悲鸣哭嚎,只能是个替身,一个死魂的替身。 过后,一阵委屈流来,从半梦半醒的隙缝,汩汩地湿透了我的脸庞,当泪水再一次模糊了我的视野,我已把格兰姆送走了。 我清醒过来,却没有睁开眼睛,我惊诧怎么在刚才行云雨之欢时,我竟真实地触摸到了格兰姆,梦比现实更真实的肌肤相亲,我要这种感觉回来,我要在融为一体的极乐中,重新走进肉体的迷宫,坠入内心的地狱。那里没有生死之隔,那里流血的伤口也会成为你眼里一朵玫瑰红色的花朵,空气里是盛开的罂粟花的迷醉,沸腾的身体似乎是血管里注入了海洛因般的亢奋。 “John,刚才真对不起,我们重新来一次。”我躺在那儿梦呓般地说。 他整个人坐在一边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我看不清他在沮丧还是在沉思,那一刻我觉得非常抱歉,女人天性中的温柔像罂粟花一样散发着令人昏昏欲醉的芳香。 “John,对不起,对不起。”我扑入他的怀里,我的脸熨贴在他的颊上,这是一个对我惺惺相惜的男人的慰藉,尽管我不爱他,但也不该去损伤他的尊严。 John用他有力的手臂环绕着我,他用唇封住我:“天哪!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我的谜一样的女人,你把我的心夺走了,我知道你还沉浸在失去亲爱的人的悲痛中,我理解,我怎么会没有切肤之痛呢?但是人要在废墟里寻找辉煌,我会用自己全部的爱让你获得新生。” 我似小鸟一样依偎着他,一只楚楚可人的受伤的小鸟。在中国的除夕之夜,在远处不时传来的鞭炮声里,我向这个美国人讲述了我的许多童年往事,我少女时代的情怀,那些如此遥远的温馨往事本以为早就留在岁月的沟壑了,未想它竟这么清晰,清晰得恍如昨天。 我们就这样缠绵无尽。整夜,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就停在了宝山的农村,John像格兰姆一样疯狂地一次次进入了我,我们在腾云驾雾中一次又一次地抵达高潮。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使格兰姆回来,在瞬间真实地拥有他。但John只能是John,我不爱他,或者说我根本不可能像爱格兰姆那样去爱他。 大年初一的清晨,当我回到家时,两只脚像踩在半空中绵软无力,犹如一朵云轻盈地飘坠在母亲的身旁,我凝视着母亲熟睡的脸,轻轻说了声:“新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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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名忙为利忙 忙里偷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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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ID: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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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心中的墓道
年初一的黄昏时分,冒冒失失的John按惯例在我家楼下按了几声喇叭,见我从窗口探出头去,就从黑色锃亮的车中走出来,一手捧一打红玫瑰,另一手砰地关上了车门。他第一次走进了我的家,成了我们新年的礼物。 男人,全世界的男人都是很容易堕入情网的,他们往往把赢得了一次女人的身体当做女人的某种承诺。 我接过红玫瑰,就把John介绍给母亲,“妈,这是John,在IBM美国总部工作,他是向你谢罪来的,除夕之夜就是他把你的女儿拐走的。” “对对,一来谢罪,二来拜年,三来……”他见母亲熟谙英语,就转而用法语说出了“求爱”两字,北美主流社会的人都会说法语。 我没有躲闪他的目光,我霎时眼睛里湿润了,我想这个男人怪可怜的,要来陪我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分。 母亲想请他吃汤圆,我说先吃晚饭,过后再吃甜点。于是三个人围着一大桌的中国美食边吃边谈。不知怎的,望着John那湖一般清澈深沉的眸子,谈笑风生的美国式的幽默,我仿佛看见的又是我的格兰姆,若即若离的他在风中向我招手。我以目光和内心的波动去抚摸他,抚摸到的是我的苦魂。见鬼,真见鬼,我又一次明白,我只能去追随他,因为心中已绵延了一条永远的墓道,每一次风起时,道两旁的蒲公英总是无声地飘进我灵魂的天地,我在那儿与格兰姆聚合。为了我和格兰姆的再生,我只能死去,因为我的重生将在消亡之后出现。 我望着John忽然想,要是我的生活中从来没有出现过格兰姆,我此刻会不会爱上他,他们两个是完全不一样的男人。John像南加州的阳光,热烈,温暖,灼人,他的眼神泛着阳光下湖水的粼光,温馨,宁静致远。而我的格兰姆是一个在风雪凄迷中行走的孤独者,他那习惯了风雪而微眯的忧郁眼神像常年的冰山,当爱情融化了他,才会成为一座爆发的火山。 我对自己的假设找不到答案,命运的际会总是让我们身不由己,一次一次的身不由己。格兰姆就是我的命运,我的爱情。我曾被前呼后拥的幸福推向生命之巅,顷刻间又毁于一旦,在这种完整而极致的生命体验里,女人建立了废墟上的辉煌。爱上格兰姆并追随他而去,我无怨无悔,而且那将是更幸福的归宿。 亲爱的人儿,你知道吗?多少个夜晚,在星月下,我一个人默默地在纽约世贸的废墟旁行走、驻足,我常常遇见过路人,他们也都是罹难者的家属,我们相视而笑,眼里都含着泪。 我含泪仰望半空中那燃烧的火光硝烟,我看见了系在你衣领上的那一条染上我口红的领结,它在夜风里大声地哭泣,我朝着它狂奔而去,跑了一大段路,似乎它还在原处,我扑在一棵大树上失声地痛哭,含冤的灵魂,我无法奔到你的身边拥吻你,你归来吧,你归来吧…… 这时总有好心的路人过来劝我,我不敢挣扎,只是全身发抖,泪如泉涌。最后回首的那一眼,仿佛你向我伸出了冰凉的手,手中是一个十字架。我永生的爱人,你竟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来不及留给我,亲爱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一瞬间花落人亡,让我背上这沉重的十字架吧,不到我们再相遇,我不会放下的。我的爱人,我的孩子,你真是受苦受难的一生啊!当你还在襁褓里,你的生母就抛夫弃子,你经过了多么漫长的心灵冬天,又为我们这份爱情的守望熬过多少孤独的长夜。而如今,你走了,在功成名就坐拥幸福的那一刻走了,生命遭到最残忍的毁灭,竟连个尸骨也没有。 我曾和你的老父一起趴在世贸大厦的废墟上,把一大束鲜花一枝枝地抛向空中,我看见一朵像丝绒般深红色的玫瑰在风中飞扬,它轻唤着你的名字,它是我流血的心在找寻你,亲爱的,你在哪儿?你玫瑰花般的女人在人间苦望着你,苍天茫茫,人间沧桑,我仰望天际,哭着在给你挖土灰,我坚持用我纤纤的十指挖着,挖得鲜血淋漓,似乎非要把你挖出来不可。周遭的人指指点点:这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准疯了;他们窃窃私语:“这就是那个‘9・11’生死婚礼的华尔街中国新娘。那天她多漂亮,现在竟弄成了这样,太惨了……” 我头也没抬,毫不理会,我把这些土灰装入一个袋子,放进为你建在纽约郊外的墓中,连同我们的结婚照,我的婚纱。亲爱的,我是你永远的未婚妻,我将我的心,我的幸福与你葬在了一起,我们永不分离。这一生,我再也不会披婚纱了,我曾披过两次,但都没能走到牧师的跟前,我知道那条通往新嫁娘的路,对我是一个奢望,它太长太长了,我永远都走不到的。 我留了一把泥灰,装进我缝制的一个小袋里,用黄色的绸带扎起来,它成了为你而设的灵堂,一直放在我贴身衣服的口袋里,我走到哪儿,你就在哪儿了。亲爱的,等我,等着我吧!我把尘世的一切安置好,我就来陪你,我不忍心你的孤魂飘荡,我是你的亲人,你的爱人,你的母亲,你的女儿,你的华尔街新娘,你永远的未婚妻…… 我离开纽约前的最后一个早晨,我带着4个搬运工来到了自由女神像前。晨曦中的自由女神像,青铜斑驳的外衣,沉思隽永。我一直在玩味那刻在柱脚的铜牌上的Emma Lazarus献给女神像14行诗中的第一句:它以沉默的嘴唇呼喊。格兰姆,我想起了近半个世纪前,一个倾国倾城的东洋绝代艺妓,也就是你的生母,在遭遇情人另娶的情变下,只身来到了这里,她以沉默的嘴唇呼喊什么? 沉默的嘴唇,美人的泪痕。异国的新恋情,难以抚平她的创伤,初为人母的喜悦,至终也没有留住她,她抛下了你的父亲和襁褓中的你,含泪回到了属于她的东洋锦簇里,一泓伤心的大西洋目送着她离去的背影…… 而此刻,一个未亡人,也像雕塑一样站在这里,她以沉默的嘴唇呼喊什么? 爱丽丝岛上积满了白雪,纽约港的寒风刺骨地冷,我望着那深深的海洋,听见了自己不平静的心浪。亲爱的,从我们第一次分离时许下千年之爱的承诺,到今天已整整12年了。12年是一次轮回,从生到死。此刻是我在纽约最后一天了,我明天就要孤伶伶的走了,永远告别这一片我初来时激动人心终离时欲哭无泪的地方。亲爱的,在我走之前,我将我破碎的心留下,留在你的故乡,因为你,我依然爱纽约,纽约留下了我们生命里所有的欢笑、眼泪以及那魂断梦断的刻骨铭心啊! 我看了一下手表,快到8点50分了,你毁灭的时刻。从去年的9月11日那血色早晨之后,我每天到了这一刻总会胆战心惊,万箭穿心的痛穿透了身体。 我嘱4个搬运工把那一幅巨大的油画搬过来,那是我们柔情蜜意的婚纱照,因为你工作太忙,竟拖到结婚前一周才去拍,你来不及看到这么精美的艺术婚纱照。我后来去影棚做成了这4米长6米宽的偌大的油画像。 “就把它抛向伤心流泪的大西洋吧!画面朝着天空。”我对他们说。 “哗”的一声,溅起小小的水波,轻轻的油画似一叶小舟漂浮在海面上了。“哇,多美啊!”所有的行人都停下了脚步,投来目光,纽约港远近停泊或移动的船上也探出一个个脑袋来。亲爱的,在天上的你俯瞰到了吗?这是献给你的。海是我们的墙,广袤的世界是我们的新居,天则是我们灵魂的寄居地。海天一色,生死永存。我摘下帽子,抬头仰望天际,天哪,我热泪奔涌…… 最后的死去和最初的诞生一样 都是温馨时光 最后的晚霞和最初的晨曦一样 都是太阳的辉煌 让风吹散了年华 撒给飞鹰 让云托起了身体 交给苍穹…… 我呆呆地看着天出神,苍穹下旖旎的云彩如梦似幻,漂浮出海市蜃楼般的天上人间。我从来也没有看见过这么美丽的天色,哦,不,我在童年时代外婆去世那一刻见过,一样的天空,一样的人间。 太阳是这么辉煌,我在想,它每时每刻都是旭日也都是夕阳,当它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正是它在另一面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亲爱的,我该沉静地走下山去了,不必等到满脸皱纹柱着拐杖的一天,在山洼里,势必会迎面跑上来一个欢奔的女孩,抱着她心爱的娃娃。 当然,她不是我。 但是,她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有限炼为永恒。 “孩子,别傻坐着不吃,快招待你的朋友。”母亲的话打断了我的追思,我给John斟了酒,随后从一旁拿来一叠照片簿给他看:“John,这是我从出生到21岁出嫁前的所有照片。” “好,好,我太想看了!”他接过照相簿。 我的眼睛转望到了母亲:“妈,你自己吃呀!”我把她爱吃的基围虾放到她面前。我凝视着母亲,心一阵阵绞痛,短短几个月母亲老了不少,头发里添了许多银丝,脸上的皱纹也更深了。 作为女儿的我,心在哭泣。我的母亲是我今生红尘里惟一放不下的,我的生命在母亲的心中是那么重要,是在她生命之上的。因为母亲已经早早地失去了她的父母,她的丈夫,如今再让她失去她的独生女,她将怎么活啊!我必是疯了我才会去那样做,可是我真的是疯了,彻底疯了。 我除了带回一个随身携带的小包外,什么都没有带。人都没了,还要什么?原先曼哈顿家里的一切,包括格兰姆的遗物,我都让他的父亲运到他在加拿大奥克维尔的家了。我的衣物都送了朋友。 而小包里除了护照信用卡等证件外,只有那张银行本票,它是我15年闯荡世界的一些物质回报,我惟一将此留给母亲,我知道对她,一个花甲老人也没太大的用,但凝聚了我的许多屐迹和心路。来上海前,我卖掉了在曼哈顿的高级公寓,那曾是我与格兰姆的爱巢。人去楼空,触景生情,要这人间的地狱做什么?还有我当年以格兰姆生母为原型写成的《春色无边》一书的高版税收入,在我的华尔街情人几番证券交易下,已翻了近10倍……都在里面,我赤条条地来,也赤条条地去,只祈望母亲在有生之年用尽它们,暂时麻痹在物质的狂欲里,缓解那深深的痛苦。 对不起,对不起,妈,我向你一万次地说对不起。我知道你什么都不要的,你只要我,只要一个快乐幸福的我,对吗?可是妈,你可知道多少个夜晚,多少次午夜梦回,我躺在黑暗里,思念格兰姆几成疯狂。相思,像虫一样地慢慢啃着我的身体,我眼看着自己一点点地被挖空了,窗外的雨是我心里的泪,夜那么长,那么黑,我实在熬不下去了呀,妈! 对不起,妈,真的对不起。恨我吧,是我杀了你最最心爱的独生女儿。怨我吧,我是个弱者,失去了格兰姆就失去了世界,我无路可遁。我曾试着活下去,我甚至也想能重新再试着爱一次,比如爱上你眼前这个出色的美国人。可是妈,我失败了,我在别人的怀里想的还是格兰姆,想得更是几近疯狂。让我去吧,追随他而去,总有那么一天,在超越我们时空的地方,我们将展开我们的双臂,没有回顾地狂奔过来,又哭又笑地相拥一起,然后温柔平和地载入永恒。 对,妈,记着,永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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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名忙为利忙 忙里偷闲
劳辛苦劳力苦 苦中作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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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ID: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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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血色玫瑰
那是年初四的黄昏,我穿上了一件玫瑰红色的连衣裙,精心化了妆,我擦了粉,抹了胭脂,涂了也是玫瑰色的口红。外面披一件黑大衣,头戴一顶黑毡帽,还是背那只GUCCI的黑色小包,瀑布般的黑发凌空飞扬。我对母亲说我去陪陪那个美国人,在他那里吃晚饭,今晚不回家了。 “下雨了,明天再去吧,”母亲正在关窗。 “已经说好了,妈,他是个难得的好人,也挺孤独的。”我回答她,心里在不断地重复着:明天、明天…… 母亲便没再说什么。 我的眼睛不敢正视母亲,我从穿衣镜里窥探她。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忙把自己颈上的白金钻石项链解下来,“妈,这条项链我不要了,送给你。” “妈这么大年纪不要这玩意,你自己戴。” “妈,你一定要戴着它,因为这是我所有金银饰品中惟一一样我自己买的,好难得。”我边说边将这条留有我体温的项链亲手给母亲带上。 我把母亲拉到镜子前,“妈,你看看,多漂亮!”镜子里是一对母女的脸,它像一帧永恒的合影,留在了最后的瞬间。 “妈,那我走了。”我鼻子一酸,一转身疾步而去,连再见也没有说出。 “孩子,给你雨伞。” “妈,不用了,我出门就叫出租车。” 我像风一样冲出大门,逃也似地只管在雨中往前奔跑,我的心扑扑乱跳,如同一个逃犯。“早些回家!”母亲的叮咛尾随着我,像警察的追捕令。 跑了一段路,我才停下来,我情不自禁地又慢慢折回去,在离家15米的拐角处站定。我扶着一棵树,在水泥墙上靠了下来,倾听心中那声惊骇。 我偷偷地伸长脖子看我们家的窗口。那一刻,我如灰如死的心有千般不舍,万般留恋,一股悲情溢满了我的心,从眼中流出。我哭了,这最后的割舍让我疼痛难当,我的脚像淌在沼泽地,四周的雨水令我一无抗拒地被卷在一条河上漂浮,我取下我的大毡帽,轻轻地在故乡风雨黄昏,向我在世上最爱的亲人挥别,再见了,妈妈!再见了,妈妈!我爱你,原谅你的女儿不能再陪你了……随后一转身,头也不回的消失在苍茫的暮色中。 “嗨,我望着这风雨,还担心你不来了呢?”John一见到我就露出欣悦的表情,我们紧紧拥抱。 天哪,我越来越感觉眼前的这个男人像格兰姆,那种男人的气息,那种野草与晚香玉揉合起来的味道,令我激动,令我晕眩。 “John,很多年以后,你老了,走路也蹒跚了,那个时候你还会不会记得这次旅行,记得上海有个叫和平饭店的地方,记得我,我的模样,记得一个叫旅人的人?”我在他的怀里梦呓般地说。 “记得,死也不会忘的。到时,你就是我的拐杖,我们搀扶着在海边晒太阳,落日里一次又一次地追忆我们当年邂逅的罗曼史,说不定我们还会有个女儿,女儿又给我们生了一个外孙女,随后我就把我们的爱情故事喋喋不休地讲给外孙女听。不过,我要与你一起慢慢的变老,我们要走一段长长的路呢!”John用低柔的嗓音娓娓道来。 “你真是一个幻想家,不过真的使我感到温暖,我一直想有一个女儿的,一个窈窕的,美丽的,笑起来有两只深深的酒窝,我甚至连她的名字也取好了,叫‘草儿’,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多好啊!现在看来,她成了一个我永远的梦了。”我喃喃自语,若有所思。 “不会是梦的,你会有的,一定会有一个像你一样美丽的女儿的!”他摩挲着我的肩背和长发。 一丝哭意爬上心头,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前,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 “John,你难得来一次中国,不要老待在上海,去北京、西安、桂林等地玩玩,我问过楼下服务台了,他们代办旅行服务的。” “那我们一起去,好吗?我早就这么想了。”他显得格外兴奋。 “我陪你到今天为止了,从明天起你把我藏在记忆里吧,我们本来萍水相逢,我会祝福你的。对了,送你一件东西留个纪念。”我说着就离开了他的怀抱,从放在沙发上的小包里拿出一款手链给他戴上。“John,这条男士白金手链是我家祖传的,你看上面刻的中文字‘长命百岁’,是我曾祖父出生时,他的祖父送给他时请人刻上去的。你算算有多少年了。” John一把抱住我,不容我多说什么就把我整个儿抱了起来,我温顺地攀住他,双手环绕着他的颈脖:“告诉我,今天你把发生过的一切都告诉我,无论你有多大的悲痛都说出来吧,我来替你分担,孩子,坚强些,要挺住。” 我凄然一笑,面色苍白:“你会知道的,你一切都会知道的,John,你真是一个好人,不,不,是亲人!”我梦呓般地说。 我们亲吻,在穿衣镜前缠绕着,起初,唇与唇柔得像一片叶子轻抚另一片叶子,湿得像一朵浪花浸入另一朵浪花,渐渐地风来了,雨来了,狂风暴雨袭击着我们,我们发疯般地吮吸交融,沉溺在海洋的气息里。 他突然用力地褪下我的红色的连衣裙,随后他的吻像一场大雨那样侵袭而来,“哇,真是美不胜收,像破壳而出的仙女,从云朵里飘出来,丝绸般滑爽细腻的肌肤,简直天造地设,从未见过,从未见过啊!”他赞叹道。我仰着头闭上了眼睛,陶醉地沉浸在他的热吻之中。 欲望这东西真是垂死还会挣扎的,尽管此刻,我的脚步已从痛苦的深渊在向天国的车站步步迈进,眼前的这个男人竟还能让我的女儿身激动起来,令我神奇地感到新生细胞带来的活力,我微微睁开眼睛,他目光痴迷,仿佛是重拥了一件失而复得的宝贝,从双眼里喷射出火焰,要把我熔化掉。 “你真是一个让人吃惊的女人!”他轻言低语,“你看看,你自己从镜子里看看自己。” 对,最后一次再好好看看自己吧,我想。我睁开眼睛,从他的怀里走出,在镜前站定,这是一个我多么熟悉的女人身,这具燃烧过疯狂爱情的女人身体,似乎是为情人天造地设的。“白玫瑰”,我轻轻地嘟囔,这是我大学时代的外号,一个久违的称呼。唉,后来,男人的爱情将这朵白玫瑰染成了浓浓的红色。我的双眸透过这丰腴、窈窕和像汉白玉一样的人体,看见的是过往的男人们,像波光粼粼,像繁星点点跳跃,闪烁着。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阿根失去我之后发疯了,被送往精神病院;我的东洋小情人海天因为最终失去了我而从富士山上纵身跃下,遗书里写下对我绵绵不绝的爱情;我最爱的华尔街未婚夫每一次那闪过惊叹的目光,每一次小别,甚至朝暮相守的晨别,也是缠绵再缠绵,痴迷再痴迷……我远去的目光就这样最后一次为他们湿润。 我含泪从上到下审视着自己:肩饱满,脖颀长,丰硕的双乳像成熟的果实,高高挺立,宛如经过夏日阳光催熟之后的白瓜,散发着着甜蜜,透着柔软的弹性。我侧过身,那是我纤细的腰,浑圆的臀,修长的腿,白嫩的脚趾,曲线滑得让男人的触摸无法停留,而男人的心却不由自主地在此停留了…… 眼前的John活脱脱是个丢了魂魄的人,我一闭上眼睛就可以听见他急促的呼吸声,他怦怦的心跳声。忽然我从镜中看见了身后床头柜上有一大束红玫瑰花,那一定是John为我买的,我的心里漫过一阵凄楚。血色般的玫瑰,在夜色中它是那么刺眼,那么鲜嫩,仿佛是一个女人,那最后沉默的嘴唇,幽怨地想说什么,终以生命的无言凭吊自己的花葬。 “John,对不起,对不起!”我重又深深埋进他的怀抱,我替他解开衬衫的纽扣,用我的乳房轻轻摩擦着他的胸膛,我们相拥着倒在了床上。 我们的身体第一次这么舒展,像两片土地覆盖在一起,激越地碰撞着。我在恍惚中出现的是法国作家左拉笔下牛交媾时的疯狂和激情。我想人一到了床上,怎么就像牛一样有着强有力的欲望?兽性是不是最真实的人性抑或人性中最真实的东西? “我爱你,我爱你!”John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 “我是你的,今晚我属于你。”我攀着他说。 天哪,我的格兰姆又在我高潮的巅峰欲来时,飞奔到了我的身旁,“真希望有一天在你的怀抱里死去。”我曾对格兰姆说。 “亲爱的,对,我们有朝一日死去的话,一定要在最后一次的做爱中死去。曾经有人问过我,‘假如生命还剩最后一天你干什么?’我想也没想就说:‘和我最爱的女人做爱。’因为生命是在父母做爱中诞生的,所以我们要在自己做爱中泯灭。如果有一天你死在我的怀里,我也会陪你一起走的,如果我先你离去,你要挺住,要试着活下去,试着再爱一次,最后与别的男人在做爱中死去……” “去,去,才没别的男人呢,你死了,我还能活吗?”我捶着他的背,竟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的亲爱的,我永远的格兰姆,一切真的被你言中了,我已到了最后的时刻,我正在与别的男人做爱,因为只有你知道,这一刻你离我最近,在极致的狂热里我才能更真实地触摸到你。 亲爱的,亲爱的,我已经看见了你向我挥舞的手臂,将那条染上我口红的领结抛向空中,我张开双臂狂奔起来,“格兰姆,格兰姆,”我们终于在天上和人间的通道相遇了,我们紧紧拥抱,又哭又笑,又笑又哭,你拉着我的手,在你的承托下,我似一朵云一样地飘了起来,载我去一个永恒的时空吧,从此,我是一朵云,我是一朵浪花,太阳是我的微笑,雨是我的眼泪。 最后的死去和最初的诞生一样 都是温馨时光 最后的晚霞和最初的晨曦一样 都是太阳的辉煌 让风吹散了年华 撒给飞鹰 让云托起了身体 交给苍穹 …… 在一夜狂欢之后的次日早晨,男人进入了睡梦,半梦半醒的女人悄悄地把那一束红玫瑰一瓣一瓣地剥下来,撒在了身上的每一处,她的脸上留着甜蜜的倦慵,玫瑰色的唇红散发着淡淡的干涩。她微笑着,她看了一下时间:8点50分。随后取出早已放在枕下的瑞士产的军用水果刀,划向了左手手腕处,她看见了殷红的血汨汨地流出,染红了一个血色的早晨,随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她黑色的小包里有两封遗书,一封用中文写的,是给母亲的,很短;另一封用英语写的,是给她身边这位男人的,也不长。 亲爱的妈妈: 我走了,穿上您亲手为我缝的玫瑰红连衣裙又一次离家了,您不要难过,您不要哭泣,因为女儿只是起程去另一个异乡漂泊而已。女儿活过、爱过,也辉煌过,已无怨无悔,惟一放不下就是妈。妈,你要坚强起来,淌过这沼泽,终有一天,在超越某个时空的地方,会将我们迎入永恒。那时我会大声呼唤着妈妈,哭着奔向你。 妈,我自恨的是我没能报答您。早早地嫁人,早早地浪迹天涯,我当时太年轻了,不懂事,不知道走错了一步棋,会全盘皆输,也不知道漂泊了一次注定要漂泊一生。不过,这是命运,在冥冥之中身不由己。 妈,答应我,好好活下去,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这样我的灵魂才能安宁,这15年的海外漂泊,我真的累了,所以女儿回家了,母亲在的地方就是女儿的故乡,我在故乡永眠,带走的是灵魂,带着对你的依恋、牵挂和祝福。 压在我枕下的那一切,是女儿微不足道的心意。妈,我爱你。 你永远的女儿 于凌晨6点36分 另一封英语信写道: 亲爱的John: 我深深地感谢你陪伴了我生命的最后时分,莫为我悲伤,我得到过生命终极的欢乐,死亡对于我不过是一种解脱。 你没法感受到我的锥心之痛,你不曾经历过也永远体会不到。我生命中最爱的格兰姆,我的华尔街情人在“9・11”中丧生。那天是我们的婚礼,我们本来可以避过这一劫难的,因为是他的婚假休息日。但是我们在去教堂的途中激情难抑,拥吻时我的口红不小心染上了他的领结,他这才独自去了他在世贸102层的办公室,想取另一条新的领结。就这样,最幸福的一瞬转眼成了最哀伤的一刻,我怎能不疯,我还能安然活着吗?请回忆一下,你可曾从电视上看到过(那天的很多频道反反复复在播放)一个扔掉高跟鞋,穿婚纱的发疯了的新娘在世贸废墟旁失声恸哭的特写镜头,那个美丽的、全世界最不幸的女人就是我。 美丽也许是一种灾难。 John,我和你匆匆相遇又匆匆诀别,也是命中注定。那天在黄浦江游轮餐厅里你问我在想什么?我在想要是15年前的那个除夕之夜我们在旅途中邂逅相爱,我的命运就全改变了,也许我们真的会有女儿,会在暮年时到海边晒太阳,我是你的拐杖……你昨晚的描述温暖了我好久。 这一切只能留在我的梦里了。 对不起,John,让你面对这惨不忍睹的场面。谢谢这最后的玫瑰花瓣,它使这血色的早晨变得温馨和浪漫。 如果你能为我做些什么,就是安慰我可怜的母亲,把她从苦难中扶立起来。如果你爱我,就把我的妈当做你的中国母亲。 珍重,永别了。 旅人 绝笔于凌晨6点5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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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名忙为利忙 忙里偷闲
劳辛苦劳力苦 苦中作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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