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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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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骚乱,西藏高法、检察院、公安厅的第一号通告[转载]

[转载]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通 告

  第一号

  2008年3月10日以来,拉萨地区少数不法僧尼连续滋事,竭力制造社会动乱。这是由达赖集团精心策划的企图将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破坏西藏各族人民安定、和谐、正常生产生活的政治图谋。特别是3月14日,一些不法之徒在拉萨有组织、有预谋地采取打、砸、抢、烧、杀等暴力手段,焚烧学校、医院、少儿活动中心、商铺以及居民住宅,暴力冲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砸烧车辆,抢劫财物,杀害无辜群众,围攻殴打执法人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刑事犯罪。为敦促组织、策划、参与这次打、砸、抢、烧、杀的犯罪分子停止一切犯罪活动,投案自首,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特通告如下:

  一、凡3月17日24时前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投案自首、并检举其他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免除处罚。犯罪分子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对包庇、窝藏犯罪分子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

  三、对积极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公民,对人身予以保护,并给予表彰、奖励。 

  200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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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2008-03-15, 10:52 #1
[白锦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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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暴乱分子如果在美国打砸抢,会不会被送到古巴的“光他那妈”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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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君子不小人,对小人不君子
northernwolf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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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2008-03-15, 11: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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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rthernwolf 查看帖子
这些暴乱分子如果在美国打砸抢,会不会被送到古巴的“光他那妈”集中营?
不会.
























































直接一枪毙了.
scotty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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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2008-03-15, 12:1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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