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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 涉嫌偏色?(图)
熊文 2008-07-24 05:32 环球华报
![]() 被判无罪的比率更大 在这份记录有近300万人的案底数据资料中,约有240万案件最终被判有罪,约50万人是被警方指控,但是上庭后却被宣判无罪。而记录显示,这 50万人裡,“非白种人”(Non-White)在上庭时被判无罪(no conviction)的比率比白种人(White)高出53%。 这是不是可以说加国法律对“非白种人”(即有色少数族裔)在审判时网开一面、较為宽容呢?答案並非如此!根据法律上对无罪宣判的定义,通常如果法庭宣判一个人无罪,意味著存在下面三种情况:一是因为嫌疑犯本来就是无辜的;二是警方中途撤诉;再则就是当事人有罪但是却有被免於起诉(discharge)的理由。 既然非白种人被判无罪的比率比白种人高53%,那么是不是意味著他们中间无辜被抓的比率也就更大呢?《星报》认為有这种可能,但是具体情况无法得知。 不过一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法官向该报透露,有时候法官发现如果非白种人审前羈押(pre-trial custody)时间过长,往往会判其免於起诉,作为对他们的某些“补偿”。而这位法官的话从侧面证明了警方在对待非白种人时可能存在偏颇,让他们在受审前等待更长的时间,白白丧失了不少自由。而且实际上,就算没有被定罪,单是收到指控的记录就会在加拿大警讯中心数据库裡保留多年,而这种记录每年被警方、其他审查机构,甚至潜在的雇主查阅数以千万次,对那些无辜当事人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和一辈子的前途命运都將產生负面的影响。 一份来自种族关注委员会的报告指,黑人被告比白人被告更多地在法庭上上诉,申明不服罪,这就增加了他们被判无罪的机会。 多伦多Pinkofskys法律事务所辩护律师布朗(Daniel Brown)暗示,联邦司法系统对非白种人集体上庭(如帮派成员)时存在量刑过重(over-charging)的情况。“我们一直以来看到这种情况,在警方对大的帮派组织採取的行动中,数以百计的人被逮捕,上千项指控被提出,但最终总是仅有一小部分真正被控罪”布朗律师这样说。在加西,对原住民帮派成员量刑过重的问题同样存在。 多伦多大学的刑事专家沃特利(Scot Wortley)教授在其学术生涯中倾注了大部分的精力专事考查司法系统的公正性。他指出,白人与非白人被定罪率的差別对本国的司法系统的名声构成了影响,“无论出於何种原因,数据显示確实存在对非白种人没有足够证据便被警方指控的现象。” 他並且说,“如果这种现象集中发生在某一特定社会群体,肯定意味著法律实施行為的正確性已经不知不觉的逐步削弱了。这一群体会认為警方採取虚假的无正当理由的方式去骚扰他们、压制他们”。 同样来自Pinkofskys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威斯伯(Adam Weisberg)指出,非白人被告实际被判有罪比率较白人低的另一个原因在於,警方通常在新移民人数较多的较為贫困的社区设置更多警力,於是针对这类群体的控罪在数量上当然就多了,而质量上却在下降。 被要求提供DNA样本的比率大 DNA样本用於為性侵犯、绑架和凶杀等案件的定罪提供证据,但对於一般犯罪,如恶作剧性质造成的罪行、一般的抢劫和袭击伤人案,法官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要求提供DNA样本。 资料显示,警方在搜集DNA样本的过程中也存在某种程度的偏见。就拿上述290万人的案底数据资料来说,有32.5%的非白种人被警方要求提供DNA样本,但是只有16.7%的白人提供了该资料。 如果按犯罪类型来分,同样犯有暴力罪,10.5%的非白种人被要求提供DNA,而只有6.1%的白人罪犯要求提供样本。犯有抢劫罪的罪犯,非白种人被要求提供DNA的比率更是比白种人高了50%还多! 一位法官在看了上述数据分析后辩解道:“测试DNA这种事情很难说得清。控罪不同,是否做DNA取样的要求也不同。非白种人被更多地要求提供 DNA样本,也许是因為他们涉及了更多被规定需强制提取DNA样本的受指控的案件,也可能法官出於谨慎的理由而对他们有更多这样的要求。” 布朗律师质疑法官们发出提取DNA样本命令的隨意性。“这就给法官自己观念中存在的偏见提供了作怪的可能性。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个人的偏见在决定判决的过程中確实產生了作用。 被视為更有暴力及自杀危险 在警方档案裡,非白种人案底卷宗中比白种人记录有更多的关於警方认為存在暴力量和自杀的危险的警告,另外警方对非白种人还注有更多精神不未定和逃跑危险的標记。例如,在那些犯有暴力罪刑的犯罪记录中,非白种人更多地被標上了有暴力行為的记號。 沃特利认為,更多的標註在非白种人案宗中的警告记號就是会导致司法系统苛刻地和不公正地对待个人的案例成倍地增加。“这就為警方的一些不公正的行為,如更多的监视、更多的為保释金而拘捕人提供了藉口。” 事实上,警方待有色人种较白人严苛的问题一直存在。有加国媒体在2002年以警方拘捕资料为基础所做的族裔及罪行调查显示,警方对待黑人较白人严苛。当时的报告在全国掀起一阵波澜,曾掀起了全国范围內的大討论。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从资料来看,情况似乎並没有得到多少改善。 面对媒体的质疑和责难,多伦多警察总长布莱尔(Bill Blair)表示,警方並没有按照肤色来分別对待犯人。他说警方指控犯罪嫌疑人的標准是他们所犯的罪行,绝非他们的外表。 对於先前媒体关於非白种人上庭时被判无罪的比率更大的质疑,布莱尔表示自己“不需要知道太多关於这方面的事情”;而关於非白种人被要求提供DNA样本的比率更高的现象,总长则称“这很有意思”,並称自己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方面的消息。 不过布莱尔同时又表示,媒体的关注和质疑总是对警方有帮助的,在某种意义上也让警察保持警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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