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是非常支持领养的(也许那时我是对这个事情没有什么更深入的认识)。有人遗弃婴儿,有人领养婴儿,天经地义。在中国,弃婴的原因有很多,我当时的理解大概分病,残,女,贫穷等等。国外,以加拿大来说,地广人稀,普遍生活水平较高。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有领养婴儿的需求,据我所知他们甚至不在乎有些病、残。我觉得婴儿在领养国家能够健康甚至幸福的成长的几率要比在被领养国的高。所以我那时的观点:何乐而不为?
直到有一次偶尔听了一个CBC对中国女作家的采访(这个女作家写了一部关于中国弃婴以及领养的书)。采访做的很touchy,我兴趣使然,随后大概在网上浏览了下中国弃婴,领养的近况,了解了一些我以前不知道的情况。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弃婴成为领养的热点目标。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有人觉得有利可图,就把其做成盈利为目的的产业。随之而来的,偷抢婴儿,父母“弃”婴的阈值降低等社会问题。还有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以前女弃婴多,后来出现很多男弃婴。经了解得知,由于弃婴被国际领养逐渐被大家所熟知。有些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国际领养,像“出国深造”一样。所以就有“为什么你家女儿能“深造”,我家儿子就不能呢?”一说。种种种种现象,不仅让我想到器官捐献带来的弊端。
所以我现在的态度含糊了,如果像保护野生动物或南非钻石那样呼吁“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好像也不太近情理,毕竟原本意义的领养是值得鼓励的。而让“弃婴领养”走到(非正常)“器官捐献”的路上,又是我所不愿看到的(现在感觉正在这条路上飞奔)。而且我知道,“加大管理力度”将是一句多么苍白无力,难以实施的口号。
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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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中华文化,按历史年代而去分高低,我以为是不可取的。从欣赏文学,到陶
冶性情来讲,这种唐诗宋词唯一论,纯属自设知识障。中华传统文化,好比海
洋,何必一定要在沙滩上玩过家家呢?!
到海里去,看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到北冥去,看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暮春三月,到江南草长去,看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到海畔去,看逐臭之夫,听击辕之歌,有应风雅,匹夫之思,未易轻弃也。
现代没人吗?! 。。。
何处有苗无有草,每回锄草总伤苗,培苗常恨草相混,锄草又怜苗太娇。
未见新苗高一尺,来锄杂草已三遭,停锄不觉手挥汗,物理难通心自焦。
是吗? 聂伯伯 他真的是在锄草吗? 。。。读来使人哽咽。唉!
中国文化若真个确实落后了,没必要看重,就说不要学了,恐怕世界就要大乱了!
A 7-year-old girl, who was adopted from China two or three years ago, died at home yesterday and Police are investigating the suspicious death.
http://www.ottawacitizen.com/news/U...r+girl+dies+Kingsmere+home/5592849/stor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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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有各家的道理,这"看重的是什么呢",是"们"不得起来的。
没有领养孩子的经验,所以,应该不应该,乃至应该学点啥,真是不大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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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adio also mentioned that the parents did not know the girl's actual birth date. So they celebrate her B-Day on Canada's day. - did not see it from Ottawa Citiz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