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大家喜欢方舟子也好,讨厌方舟子也罢
谁都否认不了方舟子的存在,让后来的唐骏们李开复们在吹牛在行骗时,心里多少有点忌惮
唐骏被方揭穿后,多少牛人们在网上修改自己的履历啊
老魏, CFC上灭绝师太, 师爷这么多, 顺便问一句, 你给扫个盲. 除了上面说的正规的助教, 副教,教授以外, 还有什么客作教授,副教授这一说吗?
无论大家喜欢方舟子也好,讨厌方舟子也罢
谁都否认不了方舟子的存在,让后来的唐骏们李开复们在吹牛在行骗时,心里多少有点忌惮
唐骏被方揭穿后,多少牛人们在网上修改自己的履历啊
啥意思啊:blink: Typo吧,怎么2次副教授啊:blink:
客座教授,就是Visiting Professor吧
Visiting Professor:A professor invited to serve as a member of the faculty of another college or university for a limited period of time.
看闹兄一席话把大家说哑巴了,老闲的好贴就这样沉了,俺再发挥一下出手闹事的风格,跟闹兄闹腾两下。
这件事应该怎么看,仁者见仁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论是闹兄的观点,还是出手的观点,都只能是猜测,咱们谁也不知道开复当时真正是咋想的。所以这里面都有主观的成分。 但是呢,凭主观猜测去相信一个人是可以的,凭主观猜测去指控一个人就不妥了;正如同法律上,被告by default 是无罪的,要说他有罪,必须有确凿的证据。
那俺就暂时客串一下开复的辩护律师,跟闹兄 argue 一下啊。注意啊,俺是辩方,不是控方,所以,俺不需要说明事实是什么样(何况俺根本不知道),俺只需要说明控方证据不足。
。。。
泛泛地说, 要是老李"忽悠"一个"教授", 不写"副", 是不是错误还小点?
比如, 别人一般不关心你Y是省长,副省长,还是省长助理, 通称为: 闲省长... 可你Y明明是省长助理, 偏写成闲副省长, 错误就大了.
教训啊...![]()
先回答你的问题。
1.1 在唐骏事发后开复注明了英文注解,是不是一定因为唐骏的原因呢?
答:不一定。
1.2 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性呢?
答:有。
(注意啊,一般疑问句,回答yes/no 就可以了,yes/no之外的回答请陪审团忽略啊)。
Question 2.
2.1 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的场合下给出不同的解释是不是可能?
答:是。
2.2 如果开复本人认为两种说法的区别无非是刚才说的”电脑“和”hard drive“ 的区别(or a difference of similar nature), 那我们是不是能够说开复造假呢?
答:不一定。
也问你两个Yes/No的问题。
1。法院根据陪审团的投票结果判定被告有罪。你认为这种判决,能够肯定100%的犯罪事实(绝对事实)吗?
2。你认为陪审员这样对罪犯的犯罪事实进行投票,是否包含任何主观判断的成分?
3。即使陪审员对罪犯的犯罪事实进行投票是包含了主观判断的成分,这样得到的法院判决,是否有必要执行?
下面的问题供有兴趣的朋友们思考,不必回答。
1。法院对罪犯的犯罪事实不可能做到100%的绝对事实认定,也就是说,法院虽然力求基于证据进行合理推论,以求接近和还原事实真相,但并不可能完全排除所有的主观推测成分。为什么这样包含了某些主观推测成分的法院判决,依然是社会必要的?
2。虽然社会允许某种主观推测成分在法院判决中存在,正常社会中如何避免滥诉和无端猜测?(反诬告罪,道德评价,人格价值)
3。那种是非不分、正不压邪、价值混乱的社会,其社会特点是什么?
下面的问题供有兴趣的朋友们思考,不必回答。
1。法院对罪犯的犯罪事实不可能做到100%的绝对事实认定,也就是说,法院虽然力求基于证据进行合理推论,以求接近和还原事实真相,但并不可能完全排除所有的主观推测成分。为什么这样包含了某些主观推测成分的法院判决,依然是社会必要的?
2。虽然社会允许某种主观推测成分在法院判决中存在,正常社会中如何避免滥诉和无端猜测?(反诬告罪,道德评价,人格价值)
3。那种是非不分、正不压邪、价值混乱的社会,其社会特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