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收到好朋友的电话求救,但我也不清楚答案。事件如下:
朋友现在半退休状态,已经许多年报少量收入,用Line 135 Business Income报记账/电脑维护工作(之前写错成Professional Income),去年收到CRA的来信查税,回复后CRA说证据不足,将L135变更为L130 Other Income,要求退回共3年的Working Income Tax Benefits.
朋友跟进事件,被要求提供支票副本及银行月结单。这个没问题,朋友照办,CRA也说这个收入证明没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因为特殊原因,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支票在第三年十月份才开出及存入银行。CRA认同是三个年度工作,但以支票收入计算,全部三年收入要算第三年的收入(第一年和第二年收入为$0),要求朋友全部上税。朋友现在很急,虽然尚未收到 notice of reassessment, 但知道要交很多千刀的税款。
理论上Line 135是营业收入(sort of small business income),应该可以算作应收账款,为什么CRA可以这样处理?!他们用"we considered wages earned from XXX as self-employment income"的字眼,又改什么line number?朋友现在可以做什么?
朋友现在半退休状态,已经许多年报少量收入,用Line 135 Business Income报记账/电脑维护工作(之前写错成Professional Income),去年收到CRA的来信查税,回复后CRA说证据不足,将L135变更为L130 Other Income,要求退回共3年的Working Income Tax Benefits.
朋友跟进事件,被要求提供支票副本及银行月结单。这个没问题,朋友照办,CRA也说这个收入证明没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因为特殊原因,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支票在第三年十月份才开出及存入银行。CRA认同是三个年度工作,但以支票收入计算,全部三年收入要算第三年的收入(第一年和第二年收入为$0),要求朋友全部上税。朋友现在很急,虽然尚未收到 notice of reassessment, 但知道要交很多千刀的税款。
理论上Line 135是营业收入(sort of small business income),应该可以算作应收账款,为什么CRA可以这样处理?!他们用"we considered wages earned from XXX as self-employment income"的字眼,又改什么line number?朋友现在可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