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haven住家注意,小心这家幼儿园!

对待过敏的问题, 应当设法劝阻/限制过敏者不吃,而不是禁止其他人吃!禁止其他人带/吃某种食物,本身就是对其人权的无理干涉。

那种签字生效的合同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允许内才可生效,否则也是废纸一张。
那你错了,花生过敏厉害的人,即使不吃,触摸到也会立刻有反应的,而且,孩子自身还小,很难做判断
 
汗,咱两说一样了。不过海鲜过敏严重的也有,我妈就是,但她只对虾过敏,吃的话会整个气管水肿,导致无法呼吸,有过两次去医院急救的经历,根据医生说,这类过敏反映的人还是不少的。
我认识一对夫妻,女儿虾过敏,人就是不信这邪,说过敏就是要多吃才能治,结果有计划的让女儿吃虾,结果最后真不过敏了,当然她的过敏是那种一吃就发的一塌糊涂那种,其他症状没有。:rolleyes:
 
国人比较皮实。 不过,出国的人,5年左右都会春天有反映
 
有个问题一直困扰我,以前在中国好象没听说过那么多人有过敏,比如花生过敏,在中国我没听说过任何一人有这毛病。或者说过敏的早都翘了?
GMO早说过了:monster:
 
听说过敏这事随着年纪大增长还会变的: 你今天不花生过敏,也许明天就过敏了。 真事!
 
有制度就得遵守,有条例就得照办。
无可非议。
有制度遵守应该,违制度受罚也合理。

怎么罚呢?规定了吗,还是爱怎么罚怎么罚,就看雇员当时的情绪罚了,~~:oops:
 
渥太华西边有个公墓(具体名字忘了),埋的全是以前得了怪病死因不明的人(包括现在说的食物过敏)
他何叔,你说的不是那个捐献给OU医学院做完遗体解刨后的人们吧?o_Oo_O
 
BULLSHIT


洋人比较邪乎,不过,人是很尊重生命,这点很赞。 你5年左右时,春天没事的呀。 国内还有蚕豆过敏捏
 
对待过敏的问题, 应当设法劝阻/限制过敏者不吃,而不是禁止其他人吃!禁止其他人带/吃某种食物,本身就是对其人权的无理干涉。

那种签字生效的合同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允许内才可生效,否则也是废纸一张。
站着说话不腰疼! 小孩子怎么可能判断那么准确呢?
 
洋人比较邪乎,不过,人是很尊重生命,这点很赞。 你5年左右时,春天没事的呀。 国内还有蚕豆过敏捏
我20年都没事
 
听说过敏这事随着年纪大增长还会变的: 你今天不花生过敏,也许明天就过敏了。 真事!


请给个地址, 得绕着走 !
 
洋人比较邪乎,不过,人是很尊重生命,这点很赞。 你5年左右时,春天没事的呀。 国内还有蚕豆过敏捏
蚕豆病,听说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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