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有加拿大身份的孩子居住在中国,抚养费怎么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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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义愤填膺的太多

paper什么的都是在国内签的,人在国内
这事儿漏洞很多,不好整。
要是男方硬拖的话,你没辙,最后为了赢,丢进去的钱不如拿回来的钱多。
所以问问律师。不过我想最差委托律师填表交给法庭,要求按照安省法律和规定来判决每个月给抚养费和其他该给的费用。不打官司,也不额外提要求,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该给多少给多少。
 
这个链接太有用了,估计给孩子爸爸看看,让他知道女方明白这些政策,他就不敢为所欲为了。谢谢!
Justice.gc.ca
上面义愤填膺的太多

paper什么的都是在国内签的,人在国内
这事儿漏洞很多,不好整。
要是男方硬拖的话,你没辙,最后为了赢,丢进去的钱不如拿回来的钱多。


没有什么漏洞。只要是涉及孩子的,都有回旋-- Children are special in the eye of Canadian Law.

要是真闹到法庭,legal Bill 是有可能到一两万加币。按照男方收入10万算的话,不过也就是丢了两年的Child Support而已。而Child Support,是要到孩子读完第一个学位或者到24岁,which one comes first.

只能说这个娃爹,是自己作出来的。
 
Justice.gc.ca



没有什么漏洞。只要是涉及孩子的,都有回旋-- Children are special in the eye of Canadian Law.

要是真闹到法庭,legal Bill 是有可能到一两万加币。按照男方收入10万算的话,不过也就是丢了两年的Child Support而已。而Child Support,是要到孩子读完第一个学位或者到24岁,which one comes first.

只能说这个娃爹,是自己作出来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委托律师提交表格,就等法院按规定判决,不牵涉其他问题,就是尽抚养责任和义务,让孩子过的好点。
 
所以问问律师。不过我想最差委托律师填表交给法庭,要求按照安省法律和规定来判决每个月给抚养费和其他该给的费用。不打官司,也不额外提要求,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该给多少给多少。

建议你别在这里讨论了。律师比坛子里哪个ID都明白,对不?Justice.gc.ca 有很多有用信息

就你目前说的信息来说,这个Case没有漏洞,只要娃爹在加拿大,也不是多难处理的。

娃爹要是不打算要自己的Canadian Passport,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问问律师。不过我想最差委托律师填表交给法庭,要求按照安省法律和规定来判决每个月给抚养费和其他该给的费用。不打官司,也不额外提要求,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该给多少给多少。


顺便告诉你一下,法院政府一般只支持基本的child support,和离婚时谈好的孩子的其他费用。如果离婚时没有谈好的其他费用,很难事后追加。

基本的child support只是孩子费用的一部分,男方可能已经付了那部分钱,你朋友所说的抚养费,可能是基本的child support以外的费用,但这部分费用,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说明,现在只能私下商量,你朋友未必和你说了全部事实。

如果走了行政或者法律途径,就算把脸皮撕破了,你朋友以后也未必就能得到基本的child support以外的费用,甚至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了。

CFC上,从来不缺没脑子的道德卫士,看热闹不怕事大,巴不得煽乎双方的矛盾。
 
上面义愤填膺的太多

paper什么的都是在国内签的,人在国内
这事儿漏洞很多,不好整。
要是男方硬拖的话,你没辙,最后为了赢,丢进去的钱不如拿回来的钱多。


估计是国内结婚,生子,离婚。后来女方再婚,又拒绝了男放对孩子的探视力权。再后来,男方出国了,女方想起要钱了。

离婚协议是在国内签的,婚是国内离的,就是打官司,除了基本的child support,女方现在很难得到什么。
 
我也是这么想的,委托律师提交表格,就等法院按规定判决,不牵涉其他问题,就是尽抚养责任和义务,让孩子过的好点。

楼主,你是不是想利用单方话语优先权,搞臭男方?男方在Ottawa吗?

你是来这里寻求信息,还是寻求正义的?

本来很想从技术上给你提供信息,但现在发现你可能有其他的目的。
 
顺便告诉你一下,法院政府一般只支持基本的child support,和离婚时谈好的孩子的其他费用。如果离婚时没有谈好的其他费用,很难事后追加。

基本的child support只是孩子费用的一部分,男方可能已经付了那部分钱,你朋友所说的抚养费,可能是基本的child support以外的费用,但这部分费用,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说明,现在只能私下商量,你朋友未必和你说了全部事实。

如果走了行政或者法律途径,就算把脸皮撕破了,你朋友以后也未必就能得到基本的child support以外的费用,甚至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了。

CFC上,从来不缺没脑子的道德卫士,看热闹不怕事大,巴不得煽乎双方的矛盾。
CFC 上还是有明白人的,我还以为就是那几个到处煽风点火,看热闹的货色的
 
可以拿到抚养费、你的孩子可以买教育基金。这样的父亲真可悲! 这位母亲 你要加油!!!单身妈妈不易 加油!

就凭着楼主的单方话语优先权提供的部分信息,你就这样攻击一个父亲,你是想显得你的智力不够,还是想让你的同情显得很cheap?
 
顺便告诉你一下,法院政府一般只支持基本的child support,和离婚时谈好的孩子的其他费用。如果离婚时没有谈好的其他费用,很难事后追加。

基本的child support只是孩子费用的一部分,男方可能已经付了那部分钱,你朋友所说的抚养费,可能是基本的child support以外的费用,但这部分费用,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说明,现在只能私下商量,你朋友未必和你说了全部事实。

如果走了行政或者法律途径,就算把脸皮撕破了,你朋友以后也未必就能得到基本的child support以外的费用,甚至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了。

CFC上,从来不缺没脑子的道德卫士,看热闹不怕事大,巴不得煽乎双方的矛盾。
我看了他们的离婚协议,确实只谈了基本的抚养费。问题是这基本的抚养费也没及时到位。否则也懒得计较了。谢谢!
 
最后编辑:
CFC 上还是有明白人的,我还以为就是那几个到处煽风点火,看热闹的货色的
大家都是好意,别这么火药味。谢谢大家。到此为止,我帮当事人问问政府相关部门和律师。
 
就凭着楼主的单方话语优先权提供的部分信息,你就这样攻击一个父亲,你是想显得你的智力不够,还是想让你的同情显得很cheap?
别啊!都是好意,性格不同,表达方式不同。
 
大家都是好意,别这么火药味。谢谢大家。到此为止,我帮当事人问问政府相关部门和律师。
CFC hasn't changed much, right?
Check your QQH, please.
 
楼主,你是不是想利用单方话语优先权,搞臭男方?男方在Ottawa吗?

你是来这里寻求信息,还是寻求正义的?

本来很想从技术上给你提供信息,但现在发现你可能有其他的目的。
楼主有透露任何相关可以指明身份的信息吗?
倒是你在这里臆测些什么,什么目的?
 
估计是国内结婚,生子,离婚。后来女方再婚,又拒绝了男放对孩子的探视力权。再后来,男方出国了,女方想起要钱了。

离婚协议是在国内签的,婚是国内离的,就是打官司,除了基本的child support,女方现在很难得到什么。
本不想说那么多,但是既然猜测的不对,我更正一下:国内结婚,女方被拒签团聚,然后生孩子。接着感情破裂,离婚。接着男方很快再婚并有了孩子。另外,女方只谈孩子抚养费,别的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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