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法学院的同学, 把同样的关于OU无线上网和ROGERS的问题用不同语言放到了两个不同的论坛上, 一个是中文, 另一个是英文。
我的这个中文得到了一些支持, 也很荣幸地说服了(SORT OF)一些朋友。 同时, 一些同学对我这个建议提出了批评,这是可以预期的。 的确, 有人告诉你,你被“歧视”了, 一开始不是那么容易接受。因为在中国没有太多这样的概念,心理落差的确是大了点。(这里的歧视不是指“种族歧视”) 但没有想到的是那些觉得对自己没有必要,而泼水的。还有朋友质问我的个人动机的。 Please just look at people with good fa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