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父母申请过一次,但因“文件不全”被拒绝。
现准备重新申请, 如今我收到了父母邮寄过来的在中国用的申请表格,有一些问题想向各位请教.
(1)关于给父母的邀请函,用英文写还是用中文, 或是两样都要?
(2)关系证明可以用我的出生公证书吗?
(3)我的父母都是退休人员,他们是否提供需要雇主电话,以及雇主盖章的休假证明?
(4)他们上次的申请被拒绝,这次申请是否要在申请表上说明?
(5)我是一个自雇人员,没有工资单和收入证明,我打算将我与客户签的合同以及银行Business的帐单给他们大使馆人员看.这样可以吗? 不过该合同只有6个月,6月底就到期了,(有可能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