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以下新闻,原来人们最关心的不是自杀者的生命,而是影响了乘车。政府也制定法规,但目的不是挽救生命,而是所谓的"保障乘客的利益"。
据说"上海、广州一样成立一部《地铁法》,让故意跳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共政府不愿放过自杀者,却要求中国人民忘掉中共政府手上的鲜血。真实有意思。
当年,著名的"处女嫖娼案"的受害者,才收到7块钱的赔偿。中共政府有没有可能制定更多的法规,保障由中共充当舵手的中国这条大船上"乘客的利益"? 不过,本人觉得这事悬,怎么能让党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 给平反已经不错了,还能让个人要胁党和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