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出门,路口左拐大概不到100米,突然有个学生横穿马路(之前她一直站在路边便道上聊天),我们赶紧刹车,但是由于惯性还是稍稍向前,垫到了她的脚。当时她没有什么大事,说是脚有点肿。
之后她姐姐妹妹们(还是邻居家的小孩,就是之前和她一直聊天的人)打电话叫警察来。
等了很久警察来了,问了双方情况,给了我们一张事故报告,上面什么除了我们的information以外,什么其他的东西和comments都没有写。
因为我们有证人,是当时过路的人(留下了电话号码),之后警察说要从证人那里拿个statement,之后警察说“we may charge you,or l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