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
早上取车时在自己的private parking 受到一张notice, 就去minto office(本人租房住)问,他们说不是我得错就说先到city 把钱交了然后拿recipt 给他看,把这笔帐记到下个月的房租里。
我得问题是我得minto sticker明明在前玻璃窗,可是还是受到notice,是不是因为city和minto的查核系统的事,还是怎么样,有没有有经验的朋友告诉一声:
1。 这钱我该不该付,我怕还有下一次
2。这是city的错还是minto的错(minto 说不是我的错)
3。有没有什么办法避免再受这种不白之冤,就算不花钱可是也很麻烦还要两面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