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多前,我是新移民,我在网上找到恒通公司广告,通过这个公司定了rogers手机计划
(政府计划)。当时我告诉恒通,我不要有合同的计划。公司告诉我给我办的计划是没有合同的。现在我要取消计划,rogers给我寄来合同罚单。我很不明白这是哪儿出来的合同?我打电话问恒通,公司说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也不再接我电话。当时的事情,因为我不懂英语,所以公司替我办的时候,没有给我收据和“所谓的合同”。我现在希望恒通公司出来解决问题,不要回避。还有一个问题更蹊跷,我没有领过免费的黑莓手机,rogers却说我因为领了黑莓手机,所以就有合同。是谁冒领了手机,让我背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