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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雷人言论引热议:溺爱百姓养刁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11 10:39:37

中国经济网消息,说出这番言论的方明表示不知自己的言论引起了争议,并解释自己所说的“溺爱”,是指“如果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满足了,这才叫溺爱,如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满足了,那会有更多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也有少数网友支持这种说法。
对“溺爱养刁民”不妨一笑置之
“溺爱养刁民”言论一出,立即引来了轩然大波,针砭之声不绝于耳。一者,说明人大代表这话真不咋地,二者,进一步来讲,也说明了公众对这样的 言论一眼便有是非判断,本身不具有可探的价值,不过是常识而已,除了暴露说话者的认知能力很差外,并不能混淆公众的视听。对于这样的言论,我们不妨任它自 生自灭。
为什么这样讲?首先,这位人大代表是以教师的视角来类比式的谈百姓和官员的关系,既然不是有意冒犯公众,我们也只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其 次,更为重要的是,雷语既然是出于自发,那么,有总比没有好,试想,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的委员、代表更多地停留在不说话、不参与公众讨论的境地,从这个 角度来看,说雷语总比不说话强,人大代表本来就是议政的,但凡议政难免有各自观点,不管出发点如何,我们都要容许异类声音的表达。
凌国华:溺爱的百姓是刁民,溺爱的官员是个啥
在此须明确两个词儿,什么是“溺爱”,什么是“刁民”。按照该代表的说法,“如果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满足了,这才叫溺爱,(因为)如 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满足了,那会有更多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这自然有一定的道理。可什么是“不合理的要求”?比如,百姓因拆迁补偿过低而提出更高补偿 的要求合理不合理?补偿不到位则不签订拆迁协议的百姓算不算“刁民”?掌握了一定证据举报某些官员贪赃枉法合理不合理?基层治理中的“选择性治理”使得百 姓合理的利益诉求无法得到回应而寻求其他信访渠道,这个算不算“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