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贪官易患“刘志军综合症”

Jason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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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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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真话好难 2012-05-29 00:45:00
从养路工一路奋斗,爬到部长高位的刘志军,在一年半前“翻车”了。他本来可以是平民奋斗的“中国梦”典范,而今却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双规、被开除党籍,紧接着被法律严惩,锒铛入狱,沦为“中国贪”样板。
  今天媒体公布了中央对刘志军的处理决定,查出他四方面的主要问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收受巨额贿赂;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回顾分析刘志军贪腐堕落的演变过程和主要表征,具有剖析中国贪官的典型标本意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直是“党对犯错误的同志的正确方针”。本着德治的优良传统,试把刘志军贪腐犯罪行为,按照病理进行归纳分析,称之为“刘志军综合症”。
  一、“刘志军综合症”发病原因:
  1、当一个国家处在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快速增长的变革时期,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而政治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权力缺失孔武有力的监督,更使各种腐败现象呈现井喷之势。特权横行,是最主要的发病诱因。
  2、随着中国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国家管理社会事务、调控经济发展的方式发生很大变化,腐败官员对新制度下的环境逐渐适应,要素寻租日益频繁,腐败现象进入“高发期”。腐败案件不但居高不下,还向一些关键领域和社会领域扩散,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犯罪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这一病症大约持续20年,甚至更久。
  3、腐败行为与市场经济共生共长,进化为高级形态。病症初期,主要发生在商品流通阶段,商品寻租成为腐败的主要形式。病症中期,资本成为最重要的要素,腐败进入工业资产(如国有企业的出售、改制)、房地产领域、城市建设和金融领域,资本寻租成为主要形式。病症晚期,社会进一步转型,腐败进入复合式权力寻租阶段,权力寻租、官商勾结成为突出特点,社会危害性更大。腐败已超越低层次的“吃拿卡要”的流程腐败,逐步发展出更为高级复杂的形态。一般性权力腐败可能是一次性的腐败,而官官之间的权钱交易必是一组连环性、漫长性的腐败。此时,病入膏肓,不刮骨疗毒,已无痊愈希望。
  二、“刘志军综合症”早期症状
  开始是众人眼里的“好人、能人”,逐渐成为领导眼里的“能臣、亲信”,再发展为毁誉交集的所谓“好贪官”。
  病理分析:
  1、中国皇权专制绵延两千年,最基本的民众意识就是臣民意识,民众甚至会主动的将自己的权利丢弃,将其交与到父权式权力手中,因此,大多数时候,民众通过对大救星、青天老爷这种良性的父权式权力,来寄托自己改变自身处境的希望。而官场环境的恶质化以及导致的变异人格,注定不少官员会辜负民众期待。这是遗传因素。
  2、“宁要一贪官,不要一条猪”。 在次优选择的无奈现实下,民众开始变得犬儒。谁都愿意选择又能干又清廉的官员,如果不能,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贪污的能吏,能吏至少可以造福一方,而尸位素餐的庸吏毫无作为。即便你贪污腐败,只要你搞经济,促发展,民众没办法,也哑巴吃黄连了。这是脑电图。
  3、尤其当贪官政绩的乌纱帽金光闪闪,一片歌功颂德,一些民众就不由自主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到最后,竟然对这种官员产生依赖,产生好感,甚至其落马后,依然念念不忘“好贪官”。刘志军落马后,网络上依然有人赞赏他是“中国高铁之父”。这是心电图。
  4、手中的权力缺乏约束,开始为所欲为,胃口贪欲越来越大,人心不足蛇吞象。这是胃透视。
  5、道德教育当做耳旁风,廉政警钟当做过场戏,党纪的抗生素失效,国法的青霉素失灵。这是抗药性。
  三、“刘志军综合症”典型症状:
  1、御医诊断的四个病症: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收受巨额贿赂;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2、名医解剖的四个病症:“家长式”作风,做事独断专横;“两面人”特征,太阳底下充“公仆”,夜黑风高当“硕鼠”;“笑面虎”印象,熟谙打击报复;“塑料花”风范,热衷虚假数字。
  3、江湖把脉的四个病症:“豪言壮语”,公开讲话中经常用“跨越式发展”,业界称之为“刘跨越”;“大刀阔斧”,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铁路投资达到了7000亿元,超过了军费,动用国家资源使中国高铁实现了“大跃进”;“腐败窝案”,贪腐金额达到天文数字,贪官外逃成群,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使国家声誉蒙羞;“后患无穷”,铁道部留下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引发民众对中国高铁质量和安全的担忧。铁路重大事故频发,铁道部成为众矢之的,公信力降至历史最低谷。
  四、“刘志军综合症”常见类型:
  随着国家反腐力度加大,“刘志军综合症”表现形式更加智能化、隐形化。
  一是细水长流,官员将鲸吞大额贿赂变成不断接受小型贿赂,以降低风险。二是以人情往来为掩饰,淡化腐败色彩。三是变权钱交易为期权腐败,避开社会关注,淡化影响。四是变相收受贿赂,避免一些直接的、易被觉察的受贿形式。由于显性腐败收敛,隐性腐败增多,“刘志军综合症”的查处难度在加大。
  五、“刘志军综合症”治疗方法:
  1、中医疗法:
  党性教育,官德教育,廉政教育,临床经常失效的腐败预防针,选择性扎针的群众检举,忽冷忽热的反贪运动,药性不足的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一定剂量的媒体监督,五花八门的民间反腐。
  2、西医疗法:
  宪政,民主,法治。
  成功案例:美国。美国贪官不常见,患上“刘志军综合症”的官员更稀有。
  治疗经验:
  制度完善。州长、市长没有市政建设和办公物品采购的决定权,涉及财政支出的所有项目均由州、市议会集体讨论、审议和决定。州长、市长只有执行权而没有拍板权,想腐败也没条件,在制度上彻底堵死了以权谋私的门路和空间。
  司法独立。法院不被任何政党或政府负责人所领导,任何人贪污受贿,均没有任何“保护伞”。
  新闻自由。政府官员整天被媒体监控着,只要一碰“高压线”,马上身败名裂,谁也不想因小失大。
  权为民赋。美国官员是选出来的,不是提拔,也不是指派的。官员权力是选民的托付,是一块责任田,而不是自留地和后花园。
  六、“刘志军综合症”建议疗法:
  药方只要三帖:公民、法治与选票。
  其一,以法治之力量,界定官员之清廉,约束官员之执政品德,德治是保健品,法治才是良药。
  其二,以选票的力量,推进和完善选举制度,选举提拔官员,让其真正对公民负起责来,即可以选举出能干的官员,制约官员私欲,鞭策官员勤政。
  其三,以公民之力量,弘扬公民意识,走向公民社会,以公民权利制衡官员权力,逐步推进政府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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