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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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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规划出炉
国务院日前全文印发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领域十大重点工程: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脱硫脱硝、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循环经济示范推广、节能减排能力建设。根据规划,将有2.366万亿投资投向上述领域。
《规划》提出,要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加大中央和地方投入,鼓励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改,改革资源税。通过多方面措施保障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下半年节能减排的压力依然较大,在今年不会推出大规模产业刺激政策情况下,节能减排领域将是下半年政府稳增长投资的重点领域。
券商报告指出,节能减排是贯穿整个“十二五”期间的热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和政策频繁出台都将持续刺激热点发酵。以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为重点的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将获得资金重点支持。相关公司先河环保、天壕节能、天立环保、菲达环保等,有望受益。
减排完成情况不容乐观
《规划》提出了节能减排的具体目标,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与此同时,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
实现上述目标并非易事。2011年,我国的节能减排的指标一半未完成。今年上半年的减排完成情况依然不乐观。
环保部人士透露,上半年,一些地方主观上对减排要求有所放松,污染反弹、放松监管等现象开始抬头。此外,已建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带来的新增量偏大,新增减排措施规模明显不足等问题,令上半年减排完成情况不容乐观。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有压有保的四项任务,重点在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同时,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积极推动提高能效。
超2万亿投向十大重点工程
《规划》特别明确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十项重点工程,包括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惠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十个方面。
节能改造工程包括锅炉(窑炉)改造和热电联产、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等领域,目标要在“十二五”时期,分别形成7500万吨、1120万吨、6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则侧重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力度。其中,民用领域重点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家用电器等,工业领域重点推广高效电动机等,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0%以上,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目标是“十二五”时期形成1000亿千瓦时的节电能力。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也是重点任务之一。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要新建配套管网16万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升级改造污水日处理能力2600万吨,新增再生水利用能力2700万吨/日。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置。“十二五”时期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280万吨、30万吨。
根据计划,“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投资需求2.366万亿。其中,节能重点工程、减排重点工程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投资分别为9820亿、8160亿和5680亿。
“一揽子”保障措施明确
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划》提到,要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各地区要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
同时,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完善“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及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支持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创新投入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
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也将有相应调整。《规划》明确,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差别电价、峰谷电价、惩罚性电价,尽快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和煤层气发电的上网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钢铁企业不应视节能减排为“鸡肋”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节能减排的关键时间窗口,而钢铁、水泥等行业属于资源消费大户,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关键环节。可以说,2015年之前能否实现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等指标的下降,对于钢铁等行业节能减排尤为重要。
但笔者观察到,目前,一些小钢厂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得还很不到位,不少小钢厂的节能减排工作仍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甚至把节能减排工作视为 “鸡肋”。一方面,这些企业认识到从长远看,节能减排工作对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节能减排是一个持久投资的过程,节能减排前期的设备投资和后期的维护费用使一些钢企望而生畏。
实事求是地讲,节能减排的前期设备投入和后期维护费用等,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现阶段,国家对企业前期节能减排设备投入有政策支持,但是对节能减排设备后期的维护等政策支持并不多,这就导致不少企业在节能减排面前出现“买得起车,养不起车”的困境,有的企业甚至认为节能减排设备投入和每年的维护费用是企业资金投入的“无底洞”。
由于这些顾虑,一些小的钢企对于节能减排投资还处于犹豫和观望阶段,各项环保指标勉强达标即可的 “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思想还有一定的市场,有的企业对于节能减排投入甚至抱有抵触态度。
确实,现阶段政府的政策支持还显得不够,但从长远看,节能减排工作非但不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鸡肋”,更不是绊脚石,而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要知道,节能减排是国家考核企业的硬指标,那些不愿意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投入的企业迟早会遇到政策红线,进而会累及企业自身的进一步发展。而那些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实实在在投入的企业,则会获得市场的信赖和政府的支持,最终步入健康、持续和高速的发展轨道。
可喜的是,现阶段也有一批大型钢企把节能减排工作视为企业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环节,有的钢企对于节能减排投入甚至是“不计成本”的。从长远看,那些及早发力节能减排工作的企业都获得了先发的比较优势。比如,可以获得国家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而那些屡屡观望的企业则丧失了一些宝贵的发展机会。
“十二五”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期,如何让钢企觉得节能减排并非“鸡肋”,而是“鸡肉”,是企业和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国务院日前全文印发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领域十大重点工程: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脱硫脱硝、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循环经济示范推广、节能减排能力建设。根据规划,将有2.366万亿投资投向上述领域。
《规划》提出,要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加大中央和地方投入,鼓励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改,改革资源税。通过多方面措施保障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下半年节能减排的压力依然较大,在今年不会推出大规模产业刺激政策情况下,节能减排领域将是下半年政府稳增长投资的重点领域。
券商报告指出,节能减排是贯穿整个“十二五”期间的热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和政策频繁出台都将持续刺激热点发酵。以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为重点的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将获得资金重点支持。相关公司先河环保、天壕节能、天立环保、菲达环保等,有望受益。
减排完成情况不容乐观
《规划》提出了节能减排的具体目标,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与此同时,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
实现上述目标并非易事。2011年,我国的节能减排的指标一半未完成。今年上半年的减排完成情况依然不乐观。
环保部人士透露,上半年,一些地方主观上对减排要求有所放松,污染反弹、放松监管等现象开始抬头。此外,已建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带来的新增量偏大,新增减排措施规模明显不足等问题,令上半年减排完成情况不容乐观。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有压有保的四项任务,重点在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同时,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积极推动提高能效。
超2万亿投向十大重点工程
《规划》特别明确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十项重点工程,包括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惠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十个方面。
节能改造工程包括锅炉(窑炉)改造和热电联产、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等领域,目标要在“十二五”时期,分别形成7500万吨、1120万吨、6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则侧重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力度。其中,民用领域重点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家用电器等,工业领域重点推广高效电动机等,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0%以上,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目标是“十二五”时期形成1000亿千瓦时的节电能力。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也是重点任务之一。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要新建配套管网16万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升级改造污水日处理能力2600万吨,新增再生水利用能力2700万吨/日。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置。“十二五”时期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280万吨、30万吨。
根据计划,“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投资需求2.366万亿。其中,节能重点工程、减排重点工程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投资分别为9820亿、8160亿和5680亿。
“一揽子”保障措施明确
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划》提到,要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各地区要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
同时,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完善“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及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支持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创新投入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
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也将有相应调整。《规划》明确,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差别电价、峰谷电价、惩罚性电价,尽快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和煤层气发电的上网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钢铁企业不应视节能减排为“鸡肋”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节能减排的关键时间窗口,而钢铁、水泥等行业属于资源消费大户,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关键环节。可以说,2015年之前能否实现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等指标的下降,对于钢铁等行业节能减排尤为重要。
但笔者观察到,目前,一些小钢厂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得还很不到位,不少小钢厂的节能减排工作仍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甚至把节能减排工作视为 “鸡肋”。一方面,这些企业认识到从长远看,节能减排工作对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节能减排是一个持久投资的过程,节能减排前期的设备投资和后期的维护费用使一些钢企望而生畏。
实事求是地讲,节能减排的前期设备投入和后期维护费用等,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现阶段,国家对企业前期节能减排设备投入有政策支持,但是对节能减排设备后期的维护等政策支持并不多,这就导致不少企业在节能减排面前出现“买得起车,养不起车”的困境,有的企业甚至认为节能减排设备投入和每年的维护费用是企业资金投入的“无底洞”。
由于这些顾虑,一些小的钢企对于节能减排投资还处于犹豫和观望阶段,各项环保指标勉强达标即可的 “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思想还有一定的市场,有的企业对于节能减排投入甚至抱有抵触态度。
确实,现阶段政府的政策支持还显得不够,但从长远看,节能减排工作非但不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鸡肋”,更不是绊脚石,而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要知道,节能减排是国家考核企业的硬指标,那些不愿意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投入的企业迟早会遇到政策红线,进而会累及企业自身的进一步发展。而那些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实实在在投入的企业,则会获得市场的信赖和政府的支持,最终步入健康、持续和高速的发展轨道。
可喜的是,现阶段也有一批大型钢企把节能减排工作视为企业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环节,有的钢企对于节能减排投入甚至是“不计成本”的。从长远看,那些及早发力节能减排工作的企业都获得了先发的比较优势。比如,可以获得国家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而那些屡屡观望的企业则丧失了一些宝贵的发展机会。
“十二五”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期,如何让钢企觉得节能减排并非“鸡肋”,而是“鸡肉”,是企业和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