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生活(限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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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B

三驴大学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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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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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的圈子很小,原因是我不喜欢流浪,又不爱读书。所以我写的东西都出不了这个学校的墙,以前的bbs上有很多自以为思想尖锐的人大谈国事,针砭时政,觉得“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其实思想尖锐和尖锐湿疣是一个道理,弄不好会癌变。什么狗屁中国人的脾气还是问题和主义。
我承认我很小资,虽然这个世界很堕落,但我的生活很悠闲。就凭着它保护我的小资生活,我就要跟那些愤青和文人们作对,我用笔尖插他们的屁眼,插得他们哇哇乱叫,并告诉他们这个在av片学名叫做肛交,肛交在国外是一种正常的性行为。
玩小资一要有点钱,二要有点知识。我发现在这个学校里面反小资的人们大都是没文化。
别人问怎么我这样的人怎么不去学文科,我说我很讨厌文科,此事有阴影。多年前当我对人文学科赶兴趣是因为我表哥是学文的,常常带很多漂亮mm回来。他刚进大学的时候就豪言壮语发誓要研究出为什么西方人喜欢养狗。研究来研究去得出这么个结论:西方人都是gou日的,养狗以尽孝道。后来听说他最爱的一个女人跟一个外国人走了,由此我得出个结论,文科根本不用学,大都是瞬间领悟的。浪费时间而已。后来又听说他的课题得了最高分,因为具有深刻的爱国意义。
其实我也喜欢养小动物。这也是我学生物的原因之一。学生物的人养小动物那叫专业精神,学文科的养动物叫小资。
大学校园我没碰到过值得我跟她上床的女生,要么是搭讪时她白你一眼叫流氓,要么是在上床时推销新式避孕套40元一个。有人说现在人与人太不平等,我说没呢没呢,这不都是些比柏拉图差个等级,比妓女高个等级。你以为柏拉图和妓女差多少?都一样,你如果是f4她就是妓女,你如果是青蛙她就是柏拉图。

我的女朋友是五一路上邂逅的,当初正值表哥失恋,万念具灰,哀莫大于心死时。桂林米粉店前,一美女亭亭玉立于们前,长发披肩,眼盯着价牌。我们盯着她。我对表哥说。鄙人年齿尚幼,不知情为何物,请以身试法,待心死如汝,同赴黄泉如何?表哥恨不得咬掉舌头像世人证明自己是哑巴没有说过那样的话。
当初我记得是这么跟她说的:
小姐你好。可不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我是一名学理科的大学生。立志成为一名流氓。今年大三还是一副学生像,辜负了党和人民殷切的期望。我觉得你很漂亮,想跟你做朋友。当然,你有权保持沉默。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
小说里面一般会有个高大的男人挺身而出,义正词严地指责我:你这个社会的渣子,人间的败类,居然敢在社会主义美好的阳光下调戏妇女,败坏社会风气、道德沦丧。同志,不要害怕,这个社会是有公理的。然后找了个比较高的台子,左手随风一招对着围观的群众高声说: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的正常秩序,让我们扭送他去派出所吧。
果然有一位高大的男人站出来。我想着完了,那小子刚开始发话的时候我女朋友也挺身而出,上演一幕美女救英雄:一、正如我说的这是个法制社会。二、本姑娘愿意告诉他电话号码,怎么着?

后来发觉我那天实在是很侥幸,此女不是一般的凡胎俗女,否则那天我真的就进局子里去了。表哥说那天的情形真的是脱离生活啊,我说放屁,应该是脱离小说才对。

我女朋友叫晓籽,和小资谐音。人如其名,地地道道的小资,在她面前除了身高比她高以外,没什么可以拿出来显眼的,98级研究生、家有百万。后来我曾问她为什么会跟我在一起,过去的女朋友都评价我,这么个人怎么会有女人爱。她说你怎么这么蠢?这么说言下之意就是说你不配去搞别的女人,只配爱她。

她说他爱我的原因因为我这个人很真诚。我说别人都说我是伪君子,因为我老是把six听成了sex。她听了哈哈大笑:把six听成了sex的人的确不是君子,是男人,伪君子是把sex说成six的人。

我把晓籽带到学校,室友个个如狼似虎,我赶忙吧她带出寝室来,心里纳闷那些平时喝酒吃肉的酒肉朋友当初为什么没有看出他们是是肉食动物呢?


我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是何时开始的,从我进学校的那天开始,我已经打算把love这个东东丢在一边,人们都说校园里面应该是爱情最为茂盛的地方。而我压根就不信,我看到一片荒芜,荒芜一片。在过去的两年里,我悉心观察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总结出这么一条定律:人与人的关系似乎很复杂,却是由几条简单的元关系衍化而成的,有四条,一、男女关系。二、利益关系。三、朋友关系。四、亲缘关系。当时她听了,跳起来吻了我一口,说,那么我们现在确定男女关系吧。
她说她跟我我是因为我的想法和她很多想法不谋而合。然而她说她并不爱我,什么狗屁爱情,就是臭味相投。努力把小子~,婚姻不就是朋友和男女关系加上利益,结婚证上盖个章,我就是你老婆了。
我说那好啊,我一定要给你戴上戒指。她却说她不要戒指,何勇在他的歌里唱道: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那手指上的圈圈怎么像套狗的圈圈,让人觉得不舒服?

她经常从湘江的那边作车来看我,每次到了学校,她不直接来我的寝室,原因是我们寝室太臭。而我吩咐她最好下午晚点来学校,因为我们这些男人们休息的方式除了中觉晚觉还有一个就是懒觉。她来了就在电话亭来个电话。每次我接了个电话出去室友们都死死地盯着我看。
除了在床上,我很多时候都没有把她作女性看待,因为她酷爱篮球和反恐。这些一般都是男人玩的。她说区分她男女的唯一记号就是她从来不玩女人。当然这是玩笑话。她cs的确很强,这不是我说的这是evil的King说的--中国最强战队的队长。
至于篮球嘛,她就不行了。最头疼的事情莫过于陪她玩篮球,防守不准有身体接触,脚步不准移动。我站在篮下只能用手封盖她的投篮,她老是投不中,而且篮板球总落在我头上(两只脚都不能动所以不能转身接球),好不容易盖下来一个球她硬说是打手犯规。有一次我在热乎的被卧里被电话弄醒叫我去打球,我说不行没内裤穿了不能去。然后挂了。几分钟后她又打电话过来说她被欺负了。我赶紧穿了衣服跑下来,看见她站在那里歪着头看着我笑:“怎么,光着屁股来看美女?”
此事是她来我们学校以后的事情了。她学的是物理化学,我是学生物的,所以我们做实验的时候常常能看见对方。以至此事院里面闹得沸沸扬扬。终于有个学工部的老师忍不住了,把我叫去作思想教育工作。他说搞科学的人应该像他那样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快三十都不结婚。你和秦老师的关系属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应该立即断绝。我刚想说话她从外面冲进来把我拉走说不要占着她学生的学习时间。她说千万不要得罪他这种人特别是这种手里有权利的人。我当时其实想说晓籽和那些腋下夹着《间爱》的大一女生差不多,区别在于她夹的那本《秋雨散文》比《间爱》厚得多。


关于她喜欢余秋雨,我没什么意见,只是在bbs上发了个帖子:
那天我小心翼翼地跨过岳鹿书院的大门,参天大树直入云霄,我忽然感觉到心头莫名的压抑感。墙上的飞龙走风似乎活了,活了千年,血脉畅通,呼吸均匀。这是一种何等壮阔的生命!我跌跌撞撞直往内厅走去,多少年凝集的历史洪流包围着我让我喘不过气。这里摆着的全都是书,我突然觉得一种虚伪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感侵袭过来,于是弯下身子寻找,猛然发现感觉来源于书中散发出的文人的酸腐臭味。我陶醉于这种氛围之中,意识变得恍惚,口里不禁喃喃呓语起来,那声音太小太脆弱,世界太嘈杂,我久久地呆在那儿,等世界安静下来,终于,在这个宁静的空中,我听清楚了:“贼tmd恶心!”
此帖子让她大骂“余秋雨”。我说麻烦你看清楚,这个发帖子的人他叫余秋风。
别人说,我们俩个是很奇怪的一对。因为在别人眼里没有哪个女生能够如此的对待一个男人。有一天我一觉醒来,床下她的鞋子不见了。我四下寻找只在桌子上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
亲爱的:
我去出差去了,这个留陪你给你。:)


天空躲在云里
云儿躲在窗户里
窗户躲在金鱼缸里
金鱼缸躲在透明的水里
水躲在金鱼的眼睛里
眼睛却躲在蓝蓝的天空里
你躲在怀里
我躲在你的头发里
你的唇躲在我的唇里
我的睫毛也就躲在你的睫毛里
我的手躲在你的手里
我的心却躲在你的心里


这表示着晓籽要离开我一段时间,心理突然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至于为什么莫名其妙我不知道,反正她离开我的这件事情让我觉得怪怪的。
此后的生活我又回到一个人,每天起得很晚。一般我睁眼就能看见刺眼的太阳,它隔这玻璃对着我笑,我眼睛一痛,又眯起来,然后慢慢睁开眼睛。那种感觉好象触电,也是我当时唯一的痛觉。
很多时候,一个人呆在房间里面会让自己觉察到孤独。若是哪天天空放晴且有一点云,傍晚我就会带着啤酒到七教四楼去看夕阳。独自享受擦过耳边的微风。风儿带起长发的感觉很好,飚车的人为了这种感觉而不戴安全帽,致使很多人死于非命。后来我表哥也是死于此,那天是个没有云的晚上,我戴了安全帽而表哥没戴,我醒来的时候他就躺在我对面,血流了一地,腥腥的,有点像啤酒的味道。
如果那天是阴天,晚上我就会到挪威的森林喝上一杯。
酒吧是我一个同学开的,不是很大,可我喜欢那里的气氛,我不喜欢心情驿站和九片邻角那种嘈杂。我喜欢这个安静的酒吧。
那儿灯光很昏暗,在酒吧的门上看不出夜色和灯色的界线。音响里轻轻飘着周杰伦的音乐。夹着淡淡的烟味和啤酒的麦香。悄悄地蔓延开来。微微的烛光下,闪着寂寞眼神的酒客,一杯接一杯地往自己肚子里灌黄汤。
有人说,世上男人有女人后,或反过来说,寂寞就不存在了。可这是里男男女女分明坐在一起,也到这里喝酒,把寂寞一口口吞下去。
我要了一杯红酒,很快一杯高脚杯子装着的干红端了上来,有点苦,这是廉价干红的味道。
我说给我换一杯好的,波哥说没有,只有这一个牌子。
这里喝啤酒的人很多,一眼望过去都是那种无脚平底的杯子。我对波哥说你们这里资产阶级性隐藏得很深啊,一色的平民消费。
波哥笑着说你给老子滚,你这个小资分子。

波哥和我住在同一个寝室,自从他被所爱的女人说玩世不恭后就到这里打工来了。
波哥有着洛腮胡子,喜欢穿黑色的衣服。满颓废的,奇怪却没什么女人缘。
我继续喝着,pa台里的歌也在继续,忽然觉得有点冷,碟卡了一下,突然刮起了风。
我坐的桌子靠近门口,果然是有人来了,两个女人穿着一模一样的风衣走进来。


酒吧昏暗的灯光象一层面纱,给两个女人带来的一种陌生,并且没有很快融化在酒吧的空气里,陌生和熟悉相互打量着,两个女人无疑是这个学校比较上乘的尤物。其中一个女人穿着紧身皮裤。我摸了一下酒杯的高脚,杯子的曲线正好像那女人的曲线。
两个人在离吧台最近的台子坐下,要了两瓶啤酒,低着头喝了起来。
我摇着杯子里的冰块,暗红色的酒泛起微微的泡沫。周杰伦在音响轻轻地唱着《世界末日》。
其中一个女人忽然哭起来,然后是一阵咳嗽声。在cd刚刚换歌的时候那个穿紧身皮裤的女人站起来坐到我的旁边。要我过去坐坐,她的朋友失恋了。
我坐了过去,看见一双红红的眼睛望着我,她的脸色有点白,一看就知道是不会喝酒的料。
我单刀直入的问为什么会哭。她说当然是因为这首歌,我说不吧,周杰伦的歌是很讨厌眼泪的。流泪只是想证明自己是否麻木,
那个穿皮裤子的女人悄悄对我说她的朋友是个很专情的人,刚刚与她深爱的男人分手,原因是第三者插足。现在最好不要跟她说起什么第三者的事情。我长得有点像他的男友,让我劝劝她。
我说既然不喜欢周杰伦那么就换一个,我跟波哥说换个梁静如的《勇气》吧。挺欢快的曲调。
哪知道她忽然跳起来,用皮包使劲朝我打。
我说你打我干什么?穿皮裤的女人赶紧把她的朋友拉住。那女人像皮球一般泄了气坐在那里抽泣着,然后渐渐安静下来,皮裤子女人凑过去看了看,她好像睡着了。皮裤子女人然后拉着我的手离开座位。我们走出了门。门外有点冷,我们站在那里聊起来。
她看来心情不错,我们相互认识了一下。我叫她小琴,萧小琴。那个喝醉酒的女孩子叫张桐。当时我有点醉,只记得这些,我的记忆不是很好。我只记得小琴的眼睛很大,它转动的时候放着光彩,我的半个身子都能看见,我还看见我的手在她的眼中挥舞,那是我说话时习惯的动作。如果对着一面镜子,你看到的是你自己。可我当时看见我的手是往回招的,好像是在叫一个人过来。


酒喝到深夜,到酒吧打烊。我们扶着张桐,向波哥道别,走出了酒吧。外面依然很冷,这个世界不因为我们喝了酒而变得暖和。却因为我们喝了酒脚步变得沉重。我是看着她俩笨拙地爬上矮墙才转身。
回到床上到头就睡了。
第二天依然是个阴天,我起来得很晚。头有点不舒服,可是我很高兴,因为终于有些痛痛得感觉了。有人能说证明自己活着得最好办法就是自杀,可我认为这种方法不是广泛适合,至少我用不上,我痛因为我还活着,不是麻木地活着。有人喝酒是为了麻醉自己,醒来后又后悔,那种痛觉恰恰否定麻木让他们变得很清醒。

晓籽打来电话,问问我的生活。
我说昨天喝了酒,她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劝我不要喝醉。
然后我挂了,打开电脑。听音乐。我爱的音乐偏而且广,什么人都听。整个电脑硬盘几乎都是多媒体文件,在房子里研究一下午,我在看《勇气》的mtv,当里面的男主角说自己在纽约已经结婚,而女主角装作没听见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光良些这收歌的用意――鼓励搞婚外情。我也知道了桐为什么会打我。
每次阴天,我照例去酒吧。那两个女人也在,我和从前一样在一个女人醉了以后,跟另一个女人聊天。
我注意到,萧小琴说话的方式和我平时我接触到的女生不太一样,她的话语里面似乎有着某中隐意。
一般,漂亮的女生都很蠢,我猜大概是她言不及义造成的。后来才知道,那个义是挑逗的意思。
然而,和我上床的居然是桐。
我是这么解释的,社会是一个平面,有关系的男人与女人是两条不平行的直线,而我和张桐是完全相反的两类人,如果吧我这类人比作一条水平直线,那么张桐这类人应该是一条竖直的直线。定理曰直线外一点到直线最短的距离是该点到这线的垂线段,换句话说就是张桐跟我这类人相交是最容易的。
老实说萧小琴是个很性感的女人,可至示至终我都没有碰过她。我有时候怀疑自己性欲的起源。那时侯我在看福洛伊德的文章。他说人类的性欲与性对象是无关的。我觉得这是废话,不解决我的问题。我关心的是,为什么我在萧小琴面前无法勃起。似乎有更深层次的东西我还不曾了解。
张桐每次在作爱之前,总会讲一些黄色笑话,而且,在我们见面的时候,她总会在她的皮包里面放一个避孕套。
萧小琴却没有这么些准备,致使我们的很多次冲动都无疾而终。后来干脆放弃了,我们只聊天。


我曾经仔细比较过一些有牌子的衣服和杂牌子的衣服,发现两者的区别很小,一些细节不同。可是穿久了你就会一眼看出哪件是真维斯哪件是金苹果。这件事让我感觉,细节很重要。
比如她们两个女人,张桐让我觉得,很有知识文化,而萧小琴总让人觉得粗俗,实际上,她们的区别只是上述事实而已。萧小琴不知道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的性行为快乐很大一部分在行为前或事后,她甚至不知道避孕套是联合国提倡预防爱滋病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现代人知识越来越丰富,而生育能力却在下降,很多人要借助伟哥。而我这类人却要借助知识。我发现我这一类人对着女人裸体索然无味。我勃起的对象是人的思想。但我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意淫,因为我有肉体上的冲动。
知识份子嘛,有的只有知识,以后吃饭糊口靠它,自慰也靠它。大家努力学习啊,上为国家出力,下为老婆出力。
我想,如果人人都懂得这个道理,那么学校里那些不用功读书的人会少得多。
我说过,我喜欢到七教四楼去吹风,那正好是教学楼前灯塔亮的时候。我也是那时侯在哪里等张桐。灯慢慢亮,张桐气喘吁吁地拍拍我的肩膀说她来了,那个时候我正好把酒喝完,巨大的白炽灯刚刚发出微暗的光,我们从四楼走到一楼,穿过玻璃做的大门,微暗的光辉突然一亮。从四楼走到一楼,大概是那么半分钟的事情,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预热到发光的要求,证明这个设备很先进。如同我们的关系,它促不及防。能够让人眼睛发痛,就象我刚睡醒的那种感觉。
我并不知道它在那里燃烧什么,发光发热,射向学校的每一个角落。
当时我问张桐,那灯塔象什么,她说像太阳,因为它发光发热。
我说这话错了,判断是不是太阳,关键要看它燃烧什么。
她问那么它现在在燃烧什么?
我说我不知道,因为它高高在上,我无法接近。
她说那么何不就把它当作太阳呢?在这个天空没有月亮星星的晚上,它是唯一发光发热的物体。太阳不就是个发光发热的物体吗?
我忽然感觉莫名其妙,就是那种久违了的那种莫名其妙,感觉一股热量在脸上流淌,它莫名其妙地流淌,无声无息涌动,悄悄地降临,它卷走脸上的灰尘,它剥夺眼中的疲惫。我不知道她是否看见我当时的样子,我们走得很快,就象在逃避什么,到底是逃避强烈的光照还是坠落的眼泪,我不知道。我只看见,张桐那张满足的笑脸。
晓籽回来以后,我再也没有找那两个女人,也没有们的消息。时间过得很快,正所谓小别胜新婚,一个月以来,我们不是赖在床上就是热衷于你喂一口饭,我喂一口水的生活。


而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酒吧,也没有去找过萧小琴和张桐。我以为,酒吧里的人都是过客,大家喝喝酒就拍拍屁股走人,用不着回头看什么的,做人要朝前看。我走路的时候是朝前看的。这只是我的一种生活习惯。
晓籽却说,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一个人永远不可能无牵无挂,除非他是个毫无感情的人,然而一个人绝对不可能一点感情也没有。那种梗着脖子走直路的方式是一种畜生的行为。

当灰暗的夜幕降临时,我牵着晓籽的手在校园里四处游荡。我说,我们去市里面吧,不知道火车站原味店的蛋糕是否还那么好吃。
冬天的火车站,飘散着浓烈的烤香肠的香味,当热气腾腾的贡丸汤摆上来的时候,晓籽说她明年要去维也纳,她想读音乐学硕士学位。我说好啊,她妩媚而神秘地笑起来,拍拍我的肩膀:“你放心,我一定会爱着你出去的。”
“ 要多久啊?”我问。
“不知道,也许是这一辈子。”
我也呵呵地笑起来。


出了蛋糕店,夜间的火车站是十分美丽的,因为我觉得它线条结构简单,不像市内建筑妖媚狡猾,在这个复杂的城市中,它是一切旅客的起点和终点,我们在城市中徘徊。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因为城市的霓红灯虽然很耀眼,但也照不亮城市的街道。那种眩晕的光辉只能让人忘记曾经走过的脚印。只要牵着她的手我就感觉很平静,我的脚步不再迷乱。我们其实都是流浪的小鸟,是随波逐流的小船。虽然世间的风暴会让我们失散。大海的波浪会让我们沉没,可是我们还是为了寻找那种痛苦结伴而行。在我的思维中,失去对方是很遥远很遥远的事情。也许在天边,在海的尽头,就算真的到了那天,我也会衔着你的尸体,带着你的残骸到我们要去的地方。
直到走过奈何桥的时侯,在我喝下那碗孟婆汤的之前。我会要孟婆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再想一下我心爱的姑娘。

以上只是我写日记时候的想法,
我也不会把我的日记给她看,她肯定是会说狗屁。我也认为那是狗屁。
因为我以为她压根就不相信我是那样的人。我自己也不信


一般我和张桐约会是在浏阳河,无论是哪个季节,那儿都是制造浪漫的地方。我喜欢夏天和冬天去,夏季凉爽的夜风冬季温和的太阳是最惬意的享受,而张桐一年四季都到那里去,她喜欢坐在半堤腰上把头埋在两腿之间,跟我说话的时候也是如此,还经常给我说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爱上一个住在浏阳河边的男孩,那个男孩经常约她到大堤上,一个美丽的夏天晚上,她把她的一切都给了,后来那个男孩说不爱她了,她很伤心,男孩再也没有找过她,她就经常一个人去河边坐着。又后来另一个男孩走过来,说很喜欢她,她就让他在身边坐下。
张桐说那个女孩子就是她自己,那个男孩就是我。她今生的唯一愿望就是在河边住下。
然后她说她流泪了,这个奇怪的坐姿就是不想让别人看见她流泪。
我说:“你别哭啊,我是无辜的,你这么着只会让人误以为我欺负你,派出所的叔叔会把当流氓抓起来的。”
她破涕为笑:“你这样子不就是个流氓吗?”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如果现在那个男孩子突然出现朝你走过来,你会怎么办?”
“我会怎么办?我会一脚把你踢下水去,然后和他拥抱。”她说完忽然格格大笑起来。
我没有笑,我当时在想,两腿之间怎么能容得下那么大一颗头。

我的日记,她是喜欢看的,那时侯我心里总有些愧疚。我认为我的日记都是瞎写,但比琼瑶的好,因为老太太骗了一大批无知少女,而我只骗张桐一个人。她是个有思想有文化的人,能够骗到她证明我的日记有一定深度。我在晓籽面前自吹自擂有深度的时候,她冷笑着说:什么深度?是内容的深度还是阴茎插入的深度?
每每这个时候,我总是无言以对,有种自卑、一丝不挂的感觉,她像一把利剑划开我的伪装或表皮,曝露皮下那些带着血的肉疙瘩,脆弱而且丑陋部分。
她在上我们心理学课程的时候,曾谈到曝露行为。
我们经常坐在密封的教室中进行激烈的争论。上课的时候她不喜欢别人打扰,更不能容忍迟到,因为那样会打断她的思路,于是她把前后门都锁上。
像我们学生物的,大多数对心理学哲学这类课程不感冒,加上又是选修,也就没什么人来,天气冷的时候甚至只有我一个人来,我们关着门讨论,往往误了下课的时间。同寝室的都说,你们两真是够情调,教室里干,我说去你妈的,我们在讨论问题。
讨论个鸟,只怕是骑在别人身上口对口讨论吧。
这个时候我也无言以对。我懒得理这些酸狐狸,和上面说到的情况不同,是不屑。
涉及学术问题的时候通常我们两个都很严肃。这也是只有我才能上她的床的缘故。
记得当天我们讨论的结果是:曝露狂是个高尚的职业,它要有非凡的辨别能力,他们很明白曝露身体的哪个部分能够恐吓住人民群众。
所以我们不能说那些作秀的比如邓建国是曝露狂,因为不配。
晓籽说我性格内向,永远没有可能成为曝露狂,充其量只能是个流氓。
我说不是,我也算一曝露人士,老子脱了衣服的时候,你不是在笑吗?他们给人民群众带来恐惧,我给人民群众带来快乐。所以我比他们还要高尚一点。


那一个学期,我经常上学校的bbs。原因是那个学期没什么课,学校又没什么事情可做,各社团形同虚设,农业大学嘛,中国农民是淳朴的,大都内向,社团活动也比较羞涩,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晓籽说我这个性格,一看就是农大毕业的,总之,一副傻b像。
在那里骂了几回刘庸,评了几回韩寒。发觉学校里面的bbs也是很无聊的,无非是些自诩“鸳鸯蝴蝶派”什么的,玩弄受伤文学,还有的自以为才华盖世,大谈才华是一种永远的东西。
其实对于那些拿笔杆子的才子们,才华永远是过去的事情。落笔成文的时候,灵感和思维就已经被记载,它只能证明你写这个字之前是有才华的。你韩寒出精选就是炒冷饭,说得再漂亮也是炒冷饭。当然,炒冷饭和才华不矛盾。
我还说,这些玩文字的,学问没多大问题,为人有问题。那些指着余秋雨鼻子骂的人扪心自问,你们难道没有一点私心?
如果把徐志摩的三个女人分类比较,那么他非要和一等女人恋爱,与二等女人结婚,死在三等女人手里。
普希金就不必说了,可怜的家伙。
王朔自称是畜生。
文人都是些神经病疯子或者人格缺陷。
这也是我不当文人当流氓的理由之一。

那一贴发出去以后,引得一群不明真相和不明长相的女性们用邮件疯狂轰炸,后来我的id号码被黑了,俱可靠人士透露,是那个叫蓝色森林的家伙盗的。我觉得很无聊。我的id就象我的内裤,洗干净晾出去和别人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内裤而已。我只能当他是个收集别人内裤的色情狂来释怀。因为他的调调跟我很相似,只是他有点变态,而我仅仅好色。后来见了面,为了要回那个id,万万没有想到蓝色森林居然是个大美女。可惜她身边跟着个高大强壮长得像龙泽秀明的男孩子。
中学物理,我们学过物质不灭定律,能量守恒定律。大学里又领教到了美女不孤单定律。我认为这个定律与前面两个定律一样伟大,是最普遍规律。当年我们不了解的原因我想是它涉及到男女关系,中学是禁止学生谈恋爱,这是我对教材的唯一解释,不过我认为这和大学禁止学生性交一样,都是扯淡。
我不知道蓝色森林为什么要找个那样的男孩子,他看起来很幼稚,与蓝色的思想格格不入,美女不孤单定律真的害人不浅。饿急了什么屎都吃。

我一直认为我是个幸福的人,因为我的生活很悠闲,有女人有酒,也有美妙的文章。可我觉得最享受的时光是在7教四楼的时候,我一个人在那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必拘束,一个人的舞蹈,一秒钟的思考,我像甲克虫一样在那里跳跃,把脚伸出桅栏。在这里去死的最直接方式就是跳下去,我体味着无限接近死亡的快感。我也喜欢观赏天空,耳机响起一阵喧闹刺耳的声音,那是丝琴格日勒奇怪的嗓子,我只记得歌名和曲调,那种撕心裂肺的叫喊真让人心旷神怡。就像这广阔的天空,我孤独地站在那里,没有一个人打扰我。
我的cd很杂,有时候我也放轻柔美好的音乐。
一直喜欢那首《火柴天堂》
在孤独的吉他弹奏里飘来雄天平纯净的声音。
走在寒冷下雪的夜空
买着火柴温饱我的梦
一步步冰冻
一步步寂寞
人情寒冷冰冻我的手

一把火柴燃烧我的心
寒冷夜里当不住前行
风刺我的脸
雪割我的口
跺着脚步还能走多久

有谁来买我的火柴
有谁来把希望一根根点亮
有谁来实现我想家的呼唤
每次 点燃火柴微微光芒看到希望看到梦想看见天上的妈妈说话
她说 你要勇敢你要坚强不要害怕不要慌张让你从此不必再流浪
妈妈牵着你的手回家
睡在温暖花开的天堂

我总觉得雄天平写这首歌不只是为他死去的弟弟。
我看见一根火柴的平凡弱小和温暖。
每个人都像女孩手中的火柴。
而那个女孩又像夹在天地之间的一根火柴。
她比那些她手中的火柴们更可怜
因为至少它们没有孤独

十一
有一段时间我很讨厌体味生活的文章,我以为没有一个人有资格给另一个人下生活的定论,每个人生活的方式与价值观都不同,因人而异。
我喜欢看王小波的文章,喜欢王小波笔下的那只猪,喜欢那种没有束缚的生活。
对于生活的回答,我选择了“不知道”。
可惜我当时没有保持沉默。
也没有体会到王小波的不怀好意。
当然,这是后话了。

那年的秋天,梧桐叶悄悄掉下来的时候,晓籽接到她的那份通知书。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收到那份通知书。大概外国人也讲情调。秋天和春天的气候在我看来是很相似的,地球公转到轨道对称的地方,公平地受着太阳的照射,不同的是,他们分别经历过寒冷与炎热,区别它们最直观的证据是,出生不同。
树叶与树枝在春天长成,秋天飘落。离开树枝的树叶,意味着它的死亡,一段时间曾经饶有兴趣地研究过树叶,研究叶子是在落下之前死亡还是落下以后,或者就是离体的那一刹那。
签证的时间有三个月,那是一年的四分之一,和秋季等长。
那三个月,我完成了我的研究论文,里面提到树叶的寿命,一部分影响来自基因型,一部分来自于生长环境。春天的生长情况直接影响寿命。
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埋下死亡的种子。
三个月里面,你可以看到绿色的叶子渐渐变成黄色,你可以亲眼目睹死亡的过程,时间真的不算很长,也就是完成一篇三千字论文的时间。

我踩着地上的树叶,碾碎我们的秋天,带她去看我爱的夕阳。
夕阳是孤独的,看夕阳的人也是孤独的,孤独与孤独负负得正。今天虽然多了一个人,看上去很美好。我却感觉一种虚假的幸福与真实的孤独穿刺我身体的痛苦,就像冰与火的落差,有落差就有势能,他应该要燃烧。
然而,我感觉我的心如同河边的枯叶,从高高的河床吹入低洼的接近干枯的水面。打湿的树叶,是燃烧不起来的。
我们从7教4楼下来,往河边走去。
晓资双手抱着我的右臂,头靠在我的肩膀上。
我说:“是不是很舒服?”
“恩。”
“那你继续。”
这是第一次让她在大庭广众下靠我靠得这么近。
时日无多,随他去吧。
“其实,跟你这么久了,这个时候感觉是最好的。”她喃喃自语。“瞧,多美的夕阳啊,波光粼粼的水面。听过叶蓓的b小调雨后吗?”
我摇摇头。
她笑笑,说:“那我唱给你听吧。”
然后轻轻推开我,朝水边走去。

一斜斜乍暖轻寒的夕阳
一双双红掌轻波的鸳鸯
一离离原上寂寞的村庄
一段段断了心肠的流光
两只手捧着黯淡的时光
两个人沿着背影的去向
两句话可以掩饰的慌张
两年后可以忘记的地方
我的心就像
西风老树下人家
池墉边落落野花雨后的我怎么... 啦..

我忽然感到一片空白,一只大雁掠过平静的水面,轻轻地颤动着。河边的枫叶仍在那里不紧不慢地飘落。几个孩子追逐农家的黑羊,我看到一片金黄的麦波在田野里流淌。夕阳里,孩子们的欢笑在跳跃,飞过广阔的农田,向四面八方蔓延。
我忽然觉得我的过去只是一片空白,所有的一切我都不太记得了,它已经被我的灵魂所抛弃。
我开始觉得过去的那种欲望是被魔鬼舔舐过的,是污染堕落和阴暗的。
夕阳空照,我只想抱着她,我想,这种阳光下的欲望才是适合我的。

其实这个世界很美丽很美丽,但是很多人看不到或者看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转眼,又是桃花初开的三月,人总是昏昏欲睡。坐在窗头向外望――学校男生们总喜欢在一年中第一缕春光照到房间的时候,从寝室的窗外,看着裙子的姑娘们穿过夹在寝室与寝室之间的小道。漂亮的姑娘只有那么几个,熟悉的倩影身边陌生的面孔,春天毕竟是辞旧迎新的季节,不管你夏天的花多么美丽,秋天的果实多么丰盛,到第二年的这个时候,你的一切都会更新,你的过去总会凋谢。
喜新厌旧不仅仅是人的本性,也是大自然的本性。
开始忘掉过去的那个人,不是很容易的事情。证明,我并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
有时候,我总幻想窗前有个熟悉的影子朝我这边微笑。
窗外的樱花瓣儿飘进来,落到那个影子坐的地方。
远去的而令人怀念的人儿,总带走思念者最宝贵的东西。
我不知道这个是不是爱情,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它。
但我知道它很宝贵,因为它只在一个人的身上出现过。

后来我还是搬回寝室去住,继续和寝室里的人若无其事地说着下流的玩笑。
不经意地提到以上的经历,室友们忽然默不作声,似乎大家都有着不快,仿佛是一场白喜事里的追悼会环节,庄严肃穆,似乎每个人都在怀念,怀念他们以为死去的真情和爱恋,就像黄沙深处尚未全死的残根,被埋在沙漠里有水的地方。但这种不快并没有持续多久,追悼会过后就是大吃大喝的宴会了。只是那么一刻钟的不快,大家又开始说笑起来。
“什么狗屁爱情,老子可以没有女朋友,但不可能不会勃起,去TMD爱情!”
“爱情是文学永恒的主题。性是男人们永恒的主题。”
“爱情的目的就是婚姻,婚姻的目的就是上床,所以爱情的最终目的是合法合理地跟一个女人做爱。”
我想,也许他们的这些言论只当是调侃的工具。睡一觉醒来就会忘记。
真理往往就在人们嘴边不经意地滑落。

从晓籽走了以后,张桐一直陪着我。陪我吃饭,散步。我的生活一直很单调,因为我这个人性格内向。很多时间就是听音乐,张桐就想方设法给我弄来很多cd。

在她陪伴我的日子里。我很安分地去教室上课,也很安分地穿着拖鞋在校园里走来走去,我变得沉默,没什么话说,在听摇滚,nirvana的音乐,摇滚可以杀伤人的灵魂,我和张桐自习完了以后,就回到住的地方,打开cd机,静静地听着那些狂燥不安,我们在麻木中遍体鳞伤,然后抱在一起。觉得很舒服,性欲与被压伤的灵魂纠缠着,让我们陷入长长的安眠之中。在这个和平的年代里,身体是健全的,我们不应该有痛苦。

我写到这里停了下来,已经是拂晓了。
很多人问这篇文章的结局是什么,我都无法回答。
我无法再继续下去,因为我的脑袋里已经空无一物。
失去灵性的感觉是很痛苦的。
我大概是要睡了,灵性也需要休息。
别人的开始,也是我的结束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我不能吓编,他们有人还在。
我要尊重他们
我只说一件事情,张桐死了
和我表哥一样,也是头着地死的,据说是从7教4楼跳下去
为什么会死,这是个谜。我们只能用警方的“意外死亡”描述。
我始终在想,一个人结果只有三类,像我、晓籽、张桐。
离开留下或死去。
或者说一个人到了一个地方一个新的环境,过了一段时间,他身上的有些东西
留下,离开或者死亡。
很简单的
 
结局很悲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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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的文章,真他妈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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