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报道,2012年的10月1日,一艘载有124人的香港电灯集团渡轮,正准备开往维多利亚港看烟花,突然遭一艘高速驶至的港九小轮双体船拦腰撞及,渡轮迅速下沉,截止2日已造成38人死亡,100多人受伤送医,4人伤势危重,这是香港四十年来最严重海难事件。
香港的管治水平似乎是越来越糟糕了,要沦落到第三世界水平了。
这逻辑有点意思。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五条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http://baike.baidu.com/view/240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