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条件

鸥达化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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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二)重点高等院校;(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
 
看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难得很

看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难得很
 
在中国有关系,一条都不用
 
偶2005年就被一所谓外资(香港)软件公司任命为Executive General Management,那时上海给我三还是五年长期签证,不用每年去香港续一次。不过后来我响应自由党政府号召,返加为加拿大的mobile computing做贡献。只留下的那张给大屎馆签证的金晃晃的任命书,将来准备给子孙们看,别看你老爷子在加拿大一辈子混得惨,好歹年轻时也是公司高管,
 
有博士学位的在大学或研究所弄个副教授/副研究员title也不难
 
偶2005年就被一所谓外资(香港)软件公司任命为Executive General Management,那时上海给我三还是五年长期签证,不用每年去香港续一次。不过后来我响应自由党政府号召,返加为加拿大的mobile computing做贡献。只留下的那张给大屎馆签证的金晃晃的任命书,将来准备给子孙们看,别看你老爷子在加拿大一辈子混得惨,好歹年轻时也是公司高管,

你也就是个骗子,回国忽悠一下而已,各有所得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

3人的一个厂(店)也可以自称总经理。
 
不要以为你3-5个人就可以,中国方面要审查的,注册资金,公司规模,年检资质,税收利润等。要一定规模数百人的高新技术公司才可以,
 
中国与国际接轨只是时间问题

中国与国际接轨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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