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合适吗?求助?

对一成年人来讲,这是自己的决定,无论人家怎么说,最后的结果得自己承担
 
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就是耍流氓 :)
有男流氓,也有女流氓 :)
 
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就是耍流氓 :)
有男流氓,也有女流氓 :)

严重同意。哈哈

其实现在的婚姻很脆弱。
 
别出这事儿就好。

————————————————————————————————

女子与双胞胎兄弟发生性关系 孩子不知归谁
2012-12-27 10:23:29 人民网

  林伟豪和林伟壮是双胞胎兄弟。两年前的一晚,弟弟伟壮的女朋友罗苏红(均为化名)错走进伟豪的房间,并与其发生了关系。兄弟为此反目,情侣因此分手。

  今年5月,罗苏红因病过世,将一个1岁多的孩子托付给两兄弟。孩子究竟是谁的?兄弟俩走进了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结果让人惊讶:因为两兄弟是同卵双胞胎,遗传基因完全一致,都和孩子符合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

  林伟豪和林伟壮是湖南邵阳人,2006年一同考入长沙某大学学习。2010年3月,兄弟俩到上海一家跨国企业实习,同去的还有伟壮的女友罗苏红。小情侣感情很好,决定毕业后便结婚。

  在上海期间,三人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某天晚上,三个人都喝了不少酒。罗苏红上了趟厕所,回来竟错进了哥哥伟豪的房间,迷煳中还与其发生了关系。伟壮随后发现,与哥哥吵翻,也决然与女友分手。

  4个月实习期结束后,考虑到上海房价太贵,兄弟俩回到了长沙。与此同时,罗苏红怀孕了,她只能一边保胎,一面争取与伟壮复合。但伟壮无法接受她肚子里的孩子,认为那是哥哥的,因此拒绝复合,也没有和哥哥修复关系。

  就这样,罗苏红独自生下了小孩。

  两年过去了。2012年5月,罗苏红因肺癌晚期去世。临终前,她把1岁多的儿子托付给林家兄弟。然而,两兄弟谁也不承认这是自己的骨肉。

  近日,林家兄弟的母亲找到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芙蓉司法鉴定中心,想给兄弟俩与这个孩子做亲子鉴定。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取了伟豪和伟壮的头发,与孩子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让大家惊讶:都和孩子符合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原来,林家兄弟是同卵所生的双胞胎,基因型一模一样,亲子鉴定无法判断谁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按自然规律来说,人类妊娠多胞胎概率只有10万至20万分之一。在已出生的双胞胎中,异卵双胞胎约占75%,像林家兄弟这样的同卵双胞胎约占 25%。该中心法医物证室主任汤美云说,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孩子确实为林家血脉,而且,孩子是没有错的,“是不是应该选择原谅与宽容呢?”

  经亲友和司法鉴定中心多番劝说,林家兄弟最终冰释前嫌,决定共同抚养孩子成人。
 
也别出这事儿。

——————————————————————

大二男生为获网络积分 发布多张与女友淫秽图片
2012-12-27 07:34:11 人民网

  12月26日,宜州警方破获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一大二男生为获取网络积分,在某色情网站发布多张其与友性交淫秽图片,被网民点击观看2万余次,根据我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今年12月中旬,宜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网民举报称,有人利用互联网在某网站传播淫秽物品,要求查处。接到举报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网安大队联合城区派出所展开网络监控及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大量的网上监控和调查取证,民警很快确定宜州市区某学院一大二男生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经对其进行传唤审查,李某对其传播淫秽图片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调查,嫌疑人李某,男,今年21岁,广西人,某学院艺术系大二学生。据其交代,2012年6月以来,其为了在某色情网站获取高积分,用数码相机自拍其女友性行为图片1000多张,并利用其注册的用户名在该网站上发布十多张其淫秽图片,被网民点观看2万余次。

李某指认其发布的淫秽图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算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率达到2万次就可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我发现新同学苍白无力发帖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除了狗子谁能猜透他的心思?
 
应该是没有同居过就结婚合适吗,人需要与时俱进
 
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就是耍流氓 :)

有男流氓,也有女流氓 :)



哈哈。那要是本着结婚为目的,同居后,发现不合适,又分开了。那个算流氓吗?:D:D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