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送回中国寄养 领加拿大牛奶金被罚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ccc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ccc

难得糊涂
管理成员
VIP
注册
2003-04-13
消息
237,947
荣誉分数
37,456
声望点数
1,393
儿子送回中国养 华人骗领加拿大牛奶金被罚
温哥华港湾 2013-01-06 08:09:00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汪威报道:华裔家庭移民加拿大后,不少年轻父母因为生活压力,都选择将子女送回中国大陆让父母亲戚抚养,期间继续领取俗称「牛奶金」的加拿大儿童福利退税。如果被加拿大税务局查获,可被视作诈骗,会被追讨涉及期间的退税及支付高额罚款,更严重者会可被判监两年。

2005年移民来加,在万锦市居住的小芬(假名),由于不谙英语且无一技之长,不停在本地餐厅和华人工厂间转换工作,2007年结婚,当年生下儿子,到2009年再获得贷款买房,加之各种生活开支,经济颇为拮据,万般无奈下选择将当时只有3岁的孩子送往中国,由其母亲代为照顾,自己则与丈夫一起拼命赚钱供楼养车。

小芬的做法在华人社区十分普遍,她说:「人人都是这么做。」有的孩子刚满月就被送回中国由老人领养。

至于被指涉诈骗牛奶金一事,小芬透露儿子出生后,经朋友介绍一名教育基金经纪,认购一套教育基金供款方案,该经纪同时代其向政府申请了牛奶金。小芬于2010年底将3岁的孩子送返中国祖家后,曾经咨询过该经纪是否需要停领牛奶金,经纪回答称按规定确实要停领,不过好多同样情况的妈妈都在继续领取,税务局一般不会理会。小芬指每月牛奶金正好用来支付教育基金的供款,故没有申报停领。

2012年儿子差不多6岁即将入小学,小芬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将儿子接回。2012年8月小芬带着儿子返回多伦多,入境时就遇到问题。
■加拿大政府为境内生活的小孩子提供津贴,俗称「牛奶金」;当小朋友离开加国须停止领取。

据小芬回忆,当日排队等待入境的人很多,她带着儿子排了十多分钟来到一名女关员面前,对方问她离开加国多久,她指自己离开加拿大三个星期,随后关员又拿着儿子的护照问她问题,她不甚明白,随即另一名军装关员走来,将母子二人带到关卡一边的办公室,迅速查验了两人护照,并做了一定的记录后表示没有问题,未问任何问题便准许二人离开。

约一个月后,她突收到一封来自加拿大税务局的来信,要求她提供过去三年间的住址、地税单、房东证明信,更要求提供孩子就读学校情况以及医护就诊的记录。小芬意识到问题可能牵涉儿子的牛奶金。
■骗取牛奶金最严重可能面临两年监禁。

第二日她将信件交给该名教育基金经纪看,该经纪向她表示政府可能要追回多年来的牛奶金,还可能有罚款。小芬随后咨询专业会计师应对方式,对方建议她诚实的向税局提交相关档,对于无法提供的资料可致函解释,「退还牛奶金无可避免。」

去年11月税局覆函表示裁定她在牛奶金领取上违反法规,又寄来帐单要求退还过去两年牛奶金,另加罚款,总额超过一万元。

小芬对万元罚单感到压力,要用多张信用卡及向身在中国的父母求助,才凑足这笔费用,她说这件事的代价太过高昂,担心影响今后几年的福利金申请。

据悉,税局对证实骗取福利金的人可判处以下惩罚:

1.因疏忽等原因构成民事性质税务诉讼的,除必须退还全额多领取的福利金外,还可能需向税局支付涉案税金50%的费用,作为罚款;

2.税案情节涉及刑事性质的,除退还全部涉案税金外,需支付涉案金额50%至200%不等的费用作为罚款,并可能面对两年监禁。

税局抽查17万福利金帐户 6成有问题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汪威:就离境多少天即意味着失去牛奶金的问题,加拿大税务局回应称,原则上,家长或监护人带同孩子离开加国,都应该报告税局。一般而言,前往国外作短期探亲访友或旅游,毋须停止领取福利金,但税务局建议家长或监护人临行前应致电1-800-959-1953加拿大税务局查询。

加拿大税务局发言人德利斯(Peter Delis)表示,根据加拿大税法规定,加拿大儿童福利退税(俗称:牛奶金),是提供给在加拿大生活的小孩子的津贴。根据该含义,接受津贴的儿童及其监护人,必须是以加拿大为长期居住地,方能领取。

德利斯表示,儿童如果在中长期内不在加拿大生活,监护人应该立即通知加拿大税务局,局方将停止发放儿童福利退税,待儿童返回加国后,监护人可再次申请。如果儿童仅属短时间内随父母出国探亲度假,毋须停止收取该津贴。

网上及坊间有传闻指,领取牛奶金人士及儿童离境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83天的说法,税务局回应时称,税法事实上并无对福利金申领人离境时限作明确规定,强调福利金申领人,必须反覆查验自己是否持续满足所有申领条件,相信很容易做出判断。

税务局亦指,「183天」的说法,事实牵涉的是「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概念。比如本国驻外的政府雇员、或者本国驻守海外军人、本国公司驻外工作人员等虽然长期在加国以外地方居住,但就仍被认为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该些人士若要为子女申领儿童福利金,仍需满足其他多个申领条件。

记者向税务局查询违规收取福利金案件个案情况及所有同类案件涉总金额,税务局回应称没数据可提供,也不对具体的个案作回应。

税局再次强调,2011年至2012年间,税局在全国曾抽查171,100帐户,并对其中63%的进行福利金支付的调整甚至取消支付。

加拿大税务局会在税务审查的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对有疑问的案例作出跟进,但税局亦鼓励相关人士可自行向税局「自首」,亦即循「自我透露计划」(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向税局纠正过往报税中不完整或不全面资讯,积极偿还税金或退还福利,当事人将会免除由此带来的惩罚。

联手税局查牛奶金诈骗?边境局未接招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汪威:加拿大边防局发言人吉洛拉莫(Antonella Di Girolamo)对本报表示,牛奶金的领取资格确定由加拿大税务局掌管,边防局在该事项上没有发言权,而边防局工作人员亦无权过问入境旅客的相关情况,但由于每个案例都有其独特性,无法一概而论。

吉洛拉莫指,一些长期未在本国居住的加籍儿童,海关人员可能会按照实际情况作出询问,但一般而言,加拿大边防局更加关注加籍儿童失踪或绑架问题,对于边防局是否会和税务局联合执法,追查诈骗牛奶金,吉洛拉莫未有作出回答。
 
以后信誉就差了,可能要查几年了。
 
还有这种事儿?小孩子离开加拿大了, 难不成小孩子喝水喝空气就能活了? 我说的意思是 加拿大孩子离开加拿大就不需要牛奶了嘛? 这政策太损了吧?

个人认为, 对那些离开加拿大再也补回来的, 俗话说回流的小孩子的牛奶金追回吧。 至于回来的那些孩子们, 还是给吧。毕竟他们在中国也喝牛奶的。 对不拉?
 
还有这种事儿?小孩子离开加拿大了, 难不成小孩子喝水喝空气就能活了? 我说的意思是 加拿大孩子离开加拿大就不需要牛奶了嘛? 这政策太损了吧?

个人认为, 对那些离开加拿大再也补回来的, 俗话说回流的小孩子的牛奶金追回吧。 至于回来的那些孩子们, 还是给吧。毕竟他们在中国也喝牛奶的。 对不拉?

老成,你就准备接板砖吧。既然小孩回中国去喝中国牛奶拉,凭什么加拿大政府还要买单捏?
 
老成,你就准备接板砖吧。既然小孩回中国去喝中国牛奶拉,凭什么加拿大政府还要买单捏?

加拿大的孩子呀,
加拿大不埋单, 中国买单吗?
中国买加拿大孩子的单?合适吗? 本就认为中国就是个傻大哥。 总不能傻到底吧?:D:D
 
听说要改变"在加出生就自动成为公民"的呼声很高。很多孕妇拿短期签证只为到加国生孩子,然后再回中国。
 
关键是这牛奶钱是联邦政府给的,还是州政府给的。

如果是州政府给的,一般有地域限制和时时间限制。就比如出了这个州超过3个月,你的医疗保险就暂时冻结,要回来之后才能重新开始申请启动一样。牛奶金估计也是如此,出去时间长了,就不管了。

如果是联邦政府负责,在哪里都应该给。但是,呵呵,我们都知道,联邦政府不管牛奶钱。而州政府只管住在本州的人的福利。所以,这家人比较倒霉。但我看不应该属于是欺骗。可惜我们说什么也没有用。同情一下罢了。

我的观点是:出去了从出去的那一刻起暂时冻结, 如果一直不回来, 或者永远不回来了, 自然就不给了。 如果回来, 牛奶金就统统补发给他们, 毕竟他们就是加拿大的孩子, 既然规定每个孩子都有了,就应该享受这费用的。

人活着就是要消费的,加拿大回国的孩子也是。不能因为回国了, 就不消费了,于是取消牛奶补贴了。:flaming:
 
听说要改变"在加出生就自动成为公民"的呼声很高。很多孕妇拿短期签证只为到加国生孩子,然后再回中国。

是很多。 的确太多了, 有些人并且咨询过我如何才能这样这样子等等:D:D
 
奇怪吗?不奇怪。本来就喜欢骗,很正常
 
从来也没有领过这钱,我也不知道,呵呵。但有孩子在报税的时候有所照顾,那个就可以了。有本事生,就应该有本事自己养,而既然不想自己多费力把孩子送到国内,就最好不应该在乎那几个小钱。华人家庭还没有想某些种族的家庭那样,靠生一堆去牛奶钱生存的习惯,最多两三个孩子,怎么都自己抚养了。

六岁以下不论收入一孩一百刀,您没孩子?家庭收入大约十二万以下多少会再多点。
 
从来也没有领过这钱,我也不知道,呵呵。但有孩子在报税的时候有所照顾,那个就可以了。有本事生,就应该有本事自己养,而既然不想自己多费力把孩子送到国内,就最好不应该在乎那几个小钱。华人家庭还没有想某些种族的家庭那样,靠生一堆去牛奶钱生存的习惯,最多两三个孩子,怎么都自己抚养了。

严重了, 我想不是养不起吧? 按照加拿大的人性化, 如果养不起了, 那更应该多给牛奶金了。

我是力求那点儿钱公平的给出。 要不给, 都别给, 拉倒算求了。要给, 按照正常的逻辑,公平的原则给了算求了。 什么回中国就不给之类的, 看着腻求之的。

加拿大装胖子我看装得累求之的, 一方面要死撑自己的福利亚克西, 另一方面要不择手段的砍之! 什么玩意儿。
 
六岁以下不论收入一孩一百刀,您没孩子?家庭收入大约十二万以下多少会再多点。

他说的意思是自己收入高得啥福利也没有:D:D:D

我一直在捉摸, 观察:加拿大穷人看着富人享有一点福利会不高兴的。 不管富人自己交税多少也不会高兴的。:D:D

加拿大富人就应该负担着一些低智弱能,或者好吃懒做的穷人的。:cool::cool:
 
听说要改变"在加出生就自动成为公民"的呼声很高。很多孕妇拿短期签证只为到加国生孩子,然后再回中国。
所以这边的法律是健全的,出生地国籍法恐怕近期不会改变,但是社会福利的制度,杜绝了双非子女窃取社会资源,不会出现香港那样的难题。

所谓牛奶金是华人具体是香港人给联邦福利取的外号,你跟洋人说 milk money 他们肯定不懂,这个福利叫做加拿大儿童税务福利,是联邦政府的福利,不是州政府的,加拿大没有州这个东西,楼上生活在外国吗 :D。 CCTB是利用联邦税收帮助中低收入家庭照顾孩子的花费,帮助解决住在加拿大的孩子生活问题,加拿大政府没有解救全人类儿童的抱负。

想一想很多国家和加拿大一样承认双重国籍,沙特、阿联酋这些富国来的移民,如果把孩子送回沙、阿,会享受他们政府的丰厚福利,然后再领加拿大的儿童福利,你觉得合理吗?政策制定又不能规定沙特移民的孩子回沙特不能领,华裔孩子会中国可以领,这样人家会说你歧视的。

现在这个样子,很合理。经常两面跑的移民,要注意了。其实这些人都是做大生意的,还在乎那点牛奶金吗?
 
牛奶金每个月一百,三年怎么就上万加元了呢?不是顶多3 、4千而已吗?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