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zh.wikipedia.org/wiki/萊克多巴胺
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是一种β促效剂(β-agonist)药物,是瘦肉精的一种,可以被用来作为动物饲料添加物,用以助长猪、牛、火鸡生出肌肉(俗称瘦肉),减少体脂肪。其肉品残留毒性远低于具有相同功能的其他瘦肉精添加物,在由美国制定的容许残留量下合法使用,将不会对人类造成中毒或短期危害。但目前的实验数据无法确定是否对人体会产生其他副作用,人体长期摄取残留的莱克多巴胺是否会造成健康问题也尚不清楚,因此仍然存在争议。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认为在安全残留量内的安全性通过了科学检验,因此允许在饲料中添加使用,但不得直接使用于人体。除美国外,全世界核准于牛只饲料中添加莱克多巴胺的国家,包括加拿大、墨西哥、印尼等三国[1]。中华民国于2012年批准使用。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认为这些科学检验数据,其中人体实验的样本数太少(只有六例,且其中一人出现心悸现象,中止实验),没有采取双盲测试,而且所有数据都由负责制造莱克多巴胺的美国爱兰可公司(Elanco)提供,缺乏可靠性,认定此药物在科学上无法确保安全无虞,因此禁用。除欧盟外,国际社会的多数国家,包括俄罗斯、中国,目前仍然禁用此类添加物。
目录
1 历史
2 人体使用
3 饲料添加物名称
3.1 培林
3.2 欧多福斯
3.3 汤玛士
4 动物实验
4.1 猪
4.2 狗
5 急性中毒与致死剂量
5.1 急性毒性
5.2 中毒症状
6 副作用
7 最高残留限量(MRLs)
8 参考来源
9 外部链接
历史
莱克多巴胺原先是研发作为气喘用药,但未通过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人体实验。因为发现它能够增加动物肌肉,因此被使用为饲料添加剂。
人体使用
在医学上,莱克多巴莱不能直接使用于人体,作为药物或食品添加剂之用。
饲料添加物名称
培林
用于猪只饲料添加物的商品名称“培林”(Paylean®)[2],是由美国的礼来公司所生产,内含盐酸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 hydrochloride)。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2日允许使用培林,另外还有多于20个国家允许培林的使用,包括澳洲、巴西、加拿大、墨西哥以及泰国等地[3]。其他多数国家(如欧盟)则禁止使用此添加物,包括在2002年禁用的中国[4]。
欧多福斯
用于牛的商品名称为“欧多福斯”(Optaflexx®)[5]。 仅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印尼四国开放使用。
汤玛士
用于火鸡的商品名称为“汤玛士”(Topmax®)[6]。 仅美国、加拿大两国开放使用。
动物实验
猪
莱克多巴胺可促进动物肌肉的生长,此物质并非类固醇或荷尔蒙,而是一种称为β促效剂(β-agonist)的化合物,只需要少量即可使动物,尤其是猪只的蛋白质显著增加,并使脂肪的生成量减少。以90磅的体重为例,只须在饲料中添加每吨18.5克的莱克多巴胺(也就是20ppm,ppm为“百万分之一”之义),就可以使蛋白质的产量增加24%,并使脂肪产量减少34%[7]。
狗
在一篇名为《灰狗在投与莱克多巴胺之心肌毒性》的研究中,证实喂食1 mg/Kg高剂量的莱克多巴胺,将导致心脏肌肉纤维化。[8]
急性中毒与致死剂量
急性毒性
在动物实验中,小鼠的半数致死量为3547-2545 mg/kg,大鼠的半数致死量为474-365 mg/kg。[9]
中毒症状
在大量食用含有莱克多巴胺残留的肉类或内脏时,可能引发中毒症状,恶心、头晕、肌肉颤抖、心悸、血压上升、促进心血管疾病等。[10]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长康照洲认为,以10ppb的残留量,根据老鼠实验数据估算,正常人需当天吃500公斤才会达到人体的半数致死量。 [11]
副作用
在猪只的动物实验中,喂食药剂后,许多猪只的新陈代谢出了问题,而且产生攻击性、情绪紧绷等情绪上的问题。母猪会出现雄性化现象,导致卵巢萎缩。
爱兰可公司对莱克多巴胺进行人体安全性实验时,参与实验的六个人中,有一人出现心悸现象而退出实验,但实验报告中并没有追踪该名实验者的后续身体状况,也未列入数据中。2002年,美国食品暨药物管理局(FDA)对爱兰可公司发出警告信函,认为爱兰可提供的莱克多巴胺安全性评估数据、药物效用报告并不完整。FDA同时要求爱兰可在产品标签上加注,心血管疾病患者使用该产品时必须提高警觉,要穿戴手套、口罩和防护衣,避免暴露在带有莱克巴多胺成分的环境中。因此,医学界认为,莱克多巴胺对于罹患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与代谢疾病等患者有潜在的危险性,应避免摄取,十八个月以下婴幼儿及哺乳妇女等也最好避免。
最高残留限量(MRLs)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与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由JECFA(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进行评估[12],2006年向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提出草案[13]。2012年7月5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因缺乏共识,美方提议表决,以69对67通过莱克多巴胺残留容许量标准,其中只包括牛与猪,但火鸡部份没有订立[14][15]。
肌肉和脂肪(牛和猪):0.01 ppm
肝(牛和猪):0.04 ppm
肾(牛和猪):0.09 ppm
肺(牛和猪),被排除在外
火鸡,没有订立
美国[16]
牛肉:0.03 ppm
牛肝(内脏):0.09 ppm
猪肉:0.05 ppm
猪肝(内脏):0.15 ppm
火鸡肉:0.1 ppm
火鸡肝(内脏):0.45 ppm
欧盟
2009年,欧盟宣布,因为存在太多不确定因素,即使以最严格的标准来制定莱克多巴胺的每日容许摄取量(ADI)和最大残留限量(MRLs),都无法确保安全无虞,因此禁用莱克多巴胺以及维持零检出标准。
2012年7月6日,欧盟对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表决结果感到令人遗憾,重申立场,认为为莱克多巴胺订出国际标准是没有道理的。欧盟仍然坚决反对将莱克多巴胺用于猪和牛,即使采用最高残留限量(MRLs)仍然有安全问题。欧盟的风险评估机构,欧洲食品安全局的结论是,即使有足够的数据作出了莱克多巴胺最高残留限量的提案,但危害人类健康也不能排除。由于其安全性问题,欧洲联盟的现行法例,将留在原地。(表示不跟进Codex于强行表决下制定的标准)[17][18]
台湾
2006年10月11日,将莱克多巴胺与其它乙类促效剂(β-agonist)类药品公告为动物用禁药。
2012年3月5日晚间,行政院宣布“安全容许、牛猪分离、强制标示、排除内脏”的16字政策方向,将对饲料添加莱克多巴胺的牛肉“有条件解禁”。正式有条件开放时间会先与各界充分沟通后再作决定。[19]
2012年7月25日,立法院临时会三读,以63票赞成对46票反对,通过美牛案,含莱克多巴胺美牛于九月中旬解禁开放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