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呼号:就因为患者受到不公正待遇,就要否认患者有病吗?

我是说结成婚姻,至于他们私下性活动,不在法律范围

是啊,私底下的没有人管。但是法律不允许一个人与2个人同时结婚。只能选择一个,所以bi-sexual要在这方面做选择
 
跟黄瓜发生性行为算偏差吗?


算。

人类的性行为是有时间,空间,血缘,范畴限定的。因为人类是有智慧有理性的生物。

失去理性的时候都是偏差。
 
我觉得你要么是太迷信了,要么是被别人迷惑了。 如果你是在中国大陆的,我不怪你。你竟然都在加拿大了,为什么一点都不懂?我冒昧问下,你什么学历的?专业?


偶是技术移民。10多年的加拿大居民。


刚才打了一大篇,掉线了,全丢了cow:mad:
 
我觉得你要么是太迷信了,要么是被别人迷惑了。 如果你是在中国大陆的,我不怪你。你竟然都在加拿大了,为什么一点都不懂?我冒昧问下,你什么学历的?专业?

您说的懂,是不是"接受"的意思?
 
亲兄妹之间产生性行为,已经违背了人类的伦理。沙拉思可以接受乱伦,当然接受同性恋也不为奇。

乱伦,尤其是兄妹之间的乱伦成为人类公认的禁忌,并不是源于道德方面的伦理,而且关于乱伦的定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社会阶段不同的文化对乱伦的定义也不同。简单的将乱伦归为违背人类的伦理是不合逻辑的简单化。我在《人类学》课程的中,曾经跟教授研究讨论过关于乱伦禁忌的起源和发展,由此也许我对这些问题的有相对宽容开放的看法。
 
记得有一次藏独是热点。咱一很熟的西人同事想探讨这个问题。咱想回避,就说:那是历史,咱也不太清楚。于是就谈天气。


没想到这哥们不解风情,还执着的往下谈,说西藏应该独立,是藏民的愿望。
 
咱问他藏民的愿望他是如何知道的?

这哥们儿说是从媒体上看到的。


咱回敬他说,咱来加拿大之前以为加拿大人都是同性恋,到这里才知道只有4/100的人。
 
没想到这哥们一下子激动了,说百分之4都没有,不过是百分之2点儿多而已。


咱说因为咱对加拿大无知,而媒体上连篇累牍的同性恋新闻让咱产生错觉。


同样,对西藏的报道也会让人产生错觉。
 
这哥们相当恼火,冲咱喊:不要再和我提同性恋。


咱回敬他,不要和咱提藏独。你提藏独,我就提同性恋。;)
 
您说的懂,是不是"接受"的意思?

我认为接受和懂有时候并不是画等号。但是懂的人,也有不愿意接受的,有些父母就是这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