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警察没有证据,或者此人是流窜作案。
警察没有用?
当年大雪天,路况极差,有人怀疑我的车剐蹭了他的破civic,向警察报告hit and run,2个月后,警察来信让我去警局协助调查,还我清白
那人只是怀疑,因为我在他车子后面。
这个手机case,那不是捡,那就是偷。
不是你的东西,你拿着干啥![]()
唉,密儿哥,您今早是没睡醒,还是左晚压根就没睡?
hit and run 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警察才会追查。你的例子跟着手机的事风马牛不相干,我不是说这的警察玩忽职守,是说小偷小摸在这儿没人管,录像监控中看到你翘锁盗窃算不算证据。要不你调查一下被偷的有几个追回来了?!
人家手机毕竟是捡的,还了是美德,不还也不犯法。因此搞人身攻击我认为有点儿过,也不明智。
友情提醒一下,你再说人家是偷,小心明天接到律师信告你诽谤诬陷。![]()
帮帮忙好伐,警察就写信,不是打电话,态度很诚恳的请我联系他们。
小偷小摸没人管?几百加币叫小偷小摸?商店里偷东西,报警要拉人的。好莱坞明星商店里偷几十元的东西都要上庭的。
至于是不是偷,同个人对“偷”的定义有关。我认为这女人就是贼,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是偷是啥,这手机明摆着就是前一轮顾客的。还说捡,剪个头啊。又不是大路上。
btw,欢迎告我诽谤。![]()
根据“飘在加国”贴的普法知识,如果拿到手机的人意识到要惹麻烦了,干脆把手机给扔了,不当这个temporary owner,那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