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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中共党报《人民日报》8月11日发表文章,炮轰中国户籍差别待遇改革进展缓慢。文中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市民化是一个不可能绕过去的问题。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户籍制度改革又是一个不可能绕过去的问题。分析人士称,李克强任总理的新一届政府以城镇化为未来中国经济以及社会结构调整的重点,而中国饱受诟病的户籍制度无疑是城镇化前进道路上的一只拦路虎。
文中指,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表现在城市与农村的差距上,而且表现在城市内部农民工与市民的差距上。农民工与市民的差距是城乡二元结构在城市的缩影。这种二元结构的背后,实际上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两种不同的户籍,承担不同的义务,享受不同的权利,获得不同的待遇。如果我们处理不好这种二元结构问题,就会妨碍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甚至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从世界范围看,日本、韩国等国家之所以能够顺利地从中等收入迈向高收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注意理顺城乡关系,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差距;而拉丁美洲和东南亚的一些国家之所以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其发展是建立在城乡差距扩大的基础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提醒我们,必须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农民市民化,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文章还认为,要把一个农民转变为名符其实的市民,政府要投入不少财力。根据中国许多城市的实际情况,要在不降低原有市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前提下马上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是有难度的。因此,改革户籍制度,变农民为市民,关键在于赋权和增利,使农民与市民享受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
文章指出,在目前情况下,户籍制度改革较为切实的办法就是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具体路径可以是:一是放开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户籍落户限制。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就应当允许农民在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并享受当地市民的一切公共福利待遇。由于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地方政府的负担较轻,这项政策要落实到位是比较容易的。二是逐步放开大中城市的户籍 落户限制。
具体而言,应该以农民主要是农民工的工作年限、居住条件、信用记录、专业技能、教育水平、社会贡献以及参加社会保障交费状况等,作为落户积分的标准,按分数高低,先后分期分批落户,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三是在尚不具备大规模放开户籍落户条件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当逐步改变以往按户籍人口配置公共资源的政策,着力改善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待遇,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着力推进社会公平,缓解市民与农民工之间的矛盾。
(李辨明 编辑)
来源: 多维
文中指,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表现在城市与农村的差距上,而且表现在城市内部农民工与市民的差距上。农民工与市民的差距是城乡二元结构在城市的缩影。这种二元结构的背后,实际上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两种不同的户籍,承担不同的义务,享受不同的权利,获得不同的待遇。如果我们处理不好这种二元结构问题,就会妨碍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甚至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从世界范围看,日本、韩国等国家之所以能够顺利地从中等收入迈向高收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注意理顺城乡关系,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差距;而拉丁美洲和东南亚的一些国家之所以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其发展是建立在城乡差距扩大的基础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提醒我们,必须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农民市民化,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文章还认为,要把一个农民转变为名符其实的市民,政府要投入不少财力。根据中国许多城市的实际情况,要在不降低原有市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前提下马上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是有难度的。因此,改革户籍制度,变农民为市民,关键在于赋权和增利,使农民与市民享受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
文章指出,在目前情况下,户籍制度改革较为切实的办法就是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具体路径可以是:一是放开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户籍落户限制。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就应当允许农民在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并享受当地市民的一切公共福利待遇。由于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地方政府的负担较轻,这项政策要落实到位是比较容易的。二是逐步放开大中城市的户籍 落户限制。
具体而言,应该以农民主要是农民工的工作年限、居住条件、信用记录、专业技能、教育水平、社会贡献以及参加社会保障交费状况等,作为落户积分的标准,按分数高低,先后分期分批落户,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三是在尚不具备大规模放开户籍落户条件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当逐步改变以往按户籍人口配置公共资源的政策,着力改善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待遇,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着力推进社会公平,缓解市民与农民工之间的矛盾。
(李辨明 编辑)
来源: 多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