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reasonable excuse”: 母语不是英文,母文化不是本地文化,看到一封不知哪里来的信,以为是广告,看都没看,随手丢垃圾桶了。reasonable?
通过了入籍考试、加入了加籍的人,在政府工作,这个借口只能是找死。中国人的小聪明用不得。“reasonable excuse”: 母语不是英文,母文化不是本地文化,看到一封不知哪里来的信,以为是广告,看都没看,随手丢垃圾桶了。reasonable?
这个理由很合理,我家里那么多信件,有几次我还真的以为是垃圾,给扔了,后被家人抢救,估计没有抢救回来的也有。
但连续多封信,甚至电话联系咱,那就跑不掉了。如果真的不得不去法庭,请参照我上面的另外一贴。
有回执的,你赖不掉怎么办?当然是说没有收到,如果说收到了,扔了,那是此地无银。
那个才好看。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serve, as long as it's not an OJ 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