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Supplementary Death 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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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个处于突发事件的悲痛中的女人不能想这么多
2. 未必她做的就错了, 在非死不可等社交网站上晒孩子的人多的很。
Yes, I fully understand. It is another one's inconsideration, fault and ambition caused this
 
信不信这样被操众下去, 风向一变,她或许既将成为这次募捐的受害者了。这岂是我们捐款的本意。
我觉得riven和很多志愿者的本意都是好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她是受害者。
 
信不信这样被操众下去, 风向一变,她或许既将成为这次募捐的受害者了。这岂是我们捐款的本意。

是啊。 把家庭隐私公布的全世界都知道,真的不是捐款的目标。 这件事应该就此打住了,不然受害家庭, 尤其是无辜的孩子真的太可怜了。
 
同意,求澄清,夫妇两人到底是不是政府工?不能因为信息不对称浪费了我们的同情心.唐人街很多人一周工作50小时才700元,远远低于政府工,又没时间度假.捐钱是应该的,但是捐的钱应该用在最需要的人的身上.
 
既然要到处募捐,当然要适当公布家庭隐私(除孩子信息),否则就成“康妈”了。另外搞募捐最好不要参杂别的想法。
是啊。 把家庭隐私公布的全世界都知道,真的不是捐款的目标。 这件事应该就此打住了,不然受害家庭, 尤其是无辜的孩子真的太可怜了。
 
同意,求澄清,夫妇两人到底是不是政府工?不能因为信息不对称浪费了我们的同情心.唐人街很多人一周工作50小时才700元,远远低于政府工,又没时间度假.捐钱是应该的,但是捐的钱应该用在最需要的人的身上.

两人都在CRA
 
说一句可能会挨砸的话

其 实当事人应该说是很幸运的,得到大家这么多关心和帮助。TRAGEDY总是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和怜悯。生活里遇到好几个离婚自己带两个,三个孩子的,男 方还不负责任,自己也没车没房,靠政府帮着。相比她们,当事人至少有车有房有工作,在生活物资上的缺损其实是暂时的。当然伤痛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无论如 何,目标都是一样的,就是要MOVE ON。

我想说的只是,不要无限放大悲伤,自己不要,外人也不要,我也很同情当事人,也募捐表示了心意,但最希望的还是当事人能早日重新找到勇气,真的祝福早日走过去,加油

在生活中,40多岁,丈夫因病去世的家庭,多得很,而且经济上很困难,不是政府工,没有政府工的基本的2倍年薪的生命保险,相对于这个家庭,只是没有运送遗体的1万多元。

只是那些家庭丈夫的去世,是个缓慢的过程,缺乏戏剧元素,不容易感动公众。

在使用公众同情心上,是需要上限的,否则,对自己,对社区都没有好处,特别是long-term。
 
cfc这次发起的募捐是一次善举。良性合理友善的质疑,会让这一善举更完善,也许更长远。期望看到良性的互动。cfc,加油!

同意你的观点,可楼主的帖子既不善意也不良性,属于恶意地无根据地猜测!

鄙视楼主!
 
在生活中,40多岁,丈夫因病去世的家庭,多得很,而且经济上很困难,不是政府工,没有政府工的基本的2倍年薪的生命保险,相对于这个家庭,只是没有运送遗体的1万多元。

只是那些家庭丈夫的去世,是个缓慢的过程,缺乏戏剧元素,不容易感动公众。

在使用公众同情心上,是需要上限的,否则,对自己,对社区都没有好处,特别是long-term。


别想什么long-term了, 怎么你也想来这么一次?
自己去买份寿险吧, 你这个死右派。前天还有人说你是我的马甲,我对你就发一次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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