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的热情太过高涨,忘了理性做事了。记得小时候学校让我们自发组队做好事,结果做得太热情了,最后被别人赶出来了。
这边的捐款一般会设一个合理的捐款目标,然后在一个范围内组织捐款。
个人觉得这次的目标就两个:
1. 将受难者运回,葬礼,包括把中国的两个父母?邀请到加拿大的费用。
2. 两个小孩
第一个的费用的四万足以(也许还多,因为像这样的家庭,他们不可能没有存款吧)。关于第二个,可以为两个小孩设一个RESP什么的,继续接受大家的捐款,也应该有个目标。
所以解决方案很简单。4万作为捐款交给BU女士,其他多出的转入小孩名下,然后根据情况再合理组织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