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快半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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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小 篆 做的比较好些哈。:monster:

我记得向三红基金会的名言是“show to the judge”。
看来那只适用于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换个座位,向左理就要改成“show to the public”了。:monster:
 
我记得向三红基金会的名言是“show to the judge”。
看来那只适用于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换个座位,向左理就要改成“show to the public”了。:monster:

为什么不show me。:p
 
开始发 EMAIL 了
 
今天是九声啊还是八声啊,反正有人念叨你!:evil::p
是二笨吧?买个爆米花的事也要烦我,还嚷嚷那么多遍,烦死了。:mad:
 
我們冷家歷來恩怨分明。。就算看法不一定一致。。但對落井下石者鄙。。這點沒說的。

向問天,我也不跟你在這貼矯情了。。你好自為之吧。。

你也好自为之吧。
你们这些反质疑的人, 把难属带到阴沟里, 现在惊动官府警察介入了,你喊撤, 这人品不是盖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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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二笨吧?买个爆米花的事也要烦我,还嚷嚷那么多遍,烦死了。:mad:
不是我。我对你纯粹就是从技术上的念叨,那个9981好像是有点依赖你,几天不扁他,他好像不太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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