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了点砖沫】----光之贱君,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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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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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欲静而风不让,革命斗争又出新动向。 

这几天放假在家,实在闷得发慌,幸好看到光之贱同学带着一条怒张的颈静脉拍了我一砖,在下很是高兴,这几日的落寞幽怨似乎也突然荡然无存了。尤其看到光之贱君还逐字逐句地标注在下的文字,更是让在下感动的要留鼻涕了。仅凭这点,便足以令我自叹弗如仰为观止,佩服的十二体投地。

礼尚往来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既然光兄如此热情,所谓有来无往非君子,我不回赠点砖沫,实在是过意不去,那句话叫什么来着,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么~~~

在下的确是资质驽钝,大学到现在都没毕业,对于音乐可不可以用“飘”来形容不是很清楚,人家光兄都加双引号强调了那是“摇滚”呀,明确的指出了我在文学造诣领域存在着严重恶劣的后天缺陷,摇滚怎么可以用“飘”字呢?!在下就是很委屈,我听到的是“don’t cry”这种慢歌呀,就飘一下下,不行么?

流星花园我是没看过,F4我倒是知道,他们没我爷爷帅。
其实在下提到《东京爱情故事》,只是因为在下的一个朋友,他以前留长发听摇滚,人家说他挺无聊,后来《东京爱情故事》里面的一个男主角头发很长,所以那个时候上海街头很流行长发。在下那个朋友自科本死后就把头发剪了,很多人说可惜啊可惜,就是那些人,以前反对他留长发。这本和我码的字无关紧要,于是略去,可是光兄居然能和流星花园扯在一起,实在是有必要澄清一下,重新恢复在下的光辉的形象。

光之贱贱兄,他还歌颂我爱联想,让我不得不羞愧起来。我思维从小就比一般人要跳跃点,跟不上不是你的错,真的。可惜我专业不是广告,谢谢光兄介绍的那份差事,真是太看得起在下,在下牛不牛x这个问题我自己不能肯定,傻不傻x这个问题就一定能否定了。

贱兄,他不但推荐我做广告策划,还夸我是诗人,虽然是跟在我那句“可是这个年代,诗人都该死了”后面。想着光兄端着大碗茶套件大裤衩谈笑风生神情若定地继续蹩脚蹲点在这里,一手插腰,一手冲天乱舞,以及义无返顾的,热情洋溢的为我毕业后找工作出谋划策,着实让在下感动。太辛苦了,风吹日晒地,不用点大宝还真对不起这张脸。在下不才,虽然及其喜爱海子,可水平有限,只能码些酸得掉牙的煽情东西,吃饺子的时候说不定用得上。贱兄要不要做诗人?再多读几年书,还真有潜质哦~

“带点暴力色彩最好,外加一点调皮”,在下怎么看这句话怎么觉得别扭。贱兄,你还真是风雅又有情调,你暴力的时候,能不能调皮点?贱君表现出来的言语与逻辑极其不相付的症状,令在下再一次情不自禁,这次情不自禁的同时脑袋所浮现的是屏幕上一个肌肉发达满面凶像的光之贱故做天真烂漫状清纯可人十六岁花季状说:我,调皮么?

作为一个受过9年制义务教育(在下是推测,如果没完成光之贱你别告我毁谤哦)的杰出青年,光之贱还表现出了极高的素质和修养,他手摇大蒲扇,手套红袖章,对着随地乱扔牛奶瓶的在下叫嚣到:“哎,那个谁谁谁,随地乱扔杂物,罚款10 元!”“噢,50块找不出,那你再多扔4个牛奶瓶吧!”--------俨然是一个居委会大妈的光辉革命形象,在下肃然起敬,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贱兄责无旁贷的承担起创造五讲四美懂文明讲礼貌四有新人的自知自觉地精神,真是让在下汗颜。

码完这篇,在下顺便打一个意味深长的喷嚏:三伏天,苍蝇多。
 
真的会出现板砖横飞,刀片乱砍的场面吗.

让我们静观局势发展..:rolleyes:
 
忍不住先说一句:苍蝇真多,
再说下面的:
你,调皮。
文章,好看
砖沫,乱飞
:shan:
 
楼上的起什么哄嘛
估计光之箭君被月芽儿的砖沫拍晕了,得好一会才能醒过来吧

月芽儿的文才真好呀
 
既然你喜欢“说”摇滚,那我就来好好“说说”-----尽管摇滚不是用来“说”的。

似乎现在说到摇滚,就必须提到Kurt Cobain,不然,就不是在说摇滚,或者就压根儿不是一个理解摇滚乐的人。其实Nirvana到底算什么?只不过是几个投机分子借着一个颓废青年制造出的赚钱的把戏。所有在他死了若干年后还在不断缅怀瞻仰他的人们,你该想想,你到底更注重的是他的音乐,还是他的人?!有多少人是在谈论他的音乐,而不是对他的自杀他的吸毒他的女人或者各类无聊的花边新闻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口淫?!直到他已经被你缺德的嘴巴嚼成一张犹如已经没有水分的老太太甘蔗渣般的脆脸皮时,除了无聊,你还能得到任何快感吗?

追在Beckham屁股后面喊帅哥的都不是球迷,所有在闲暇无聊时大谈Cobain的也绝对不是真正喜爱摇滚的。你其实和那些喜欢F4刘德华的人没什么区别,如果有,也只是形式上的不一样。而已。

别人不喜欢你放的音乐,你就讨厌他,哪怕他长的如此美好。除了浅薄,我还能说你什么?中国摇滚的拉帮结伙的习气似乎你已经学会了,你是金属帮的还是朋克帮的?其实有必要如此壁垒分明。我不讨厌F4,因为他们和我无关,听F4的人说我听的东西难听,也和我无关。这除了说明大家口味不同外,什么都不能说明。不知道你会不会说“我妈妈不听摇滚,我就开始厌恶他,尽管她是那么的善良”

你想以“在八万人的体育场看郑钧的演唱会而无动于衷”说明你很脱俗你欣赏水平很高,可我只能感觉到你很贱。至少,我是不会去花费哪怕一毛钱去看一个我根本不喜欢的人的演出。

摇滚乐确实不可能在上海发展起来,那里永远都是一个满是自命清高的人聚集的城市,那里的人在疯狂的舔着鬼子们的屁眼的同时,鄙夷的看着其他也许比他们高贵万倍的外来人。摇滚乐对他们来说,只是几个时髦的英文单词,靠这这些单词他们可以装的很前卫很时尚,其实只是群“秽外锈中”的事儿逼。指望他们听懂-----注意!是听懂!-----完全是扯淡!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长发披肩,动辄就说自己是听摇滚,作艺术青年状的,往往只是最浅薄的一群。真正听摇滚的,是不会在网上街上床上向世界大声宣布我是“摇滚青年”的。当然,从这一点来说,我和你没什么不同,但我们还是有区别的,那就是:我知道自己的浅薄,而你却还自以为是的如跳梁小丑般活跃在网络的摇滚大舞台上。

听Guns n' Roses人是不会叫他们Guns n' Roses的,而是叫他们“枪花”,听sex pistols的同样也不会叫他们sex pistols,而是叫他们“性手枪”。因为这样顺口,且自然。之所以你会这么称呼他们,我姑且是认为你是为了显摆,因为你在后面已经完全没有能力拼写出“Tchaikovsky”了,而是仿佛很内行的称之为“老柴”。

综观你的全文,你好象说了很多,但如果把那些已经泛滥的的乐队或个人的名字去掉外,你其实根本什么都没说。除了海子和顾城,你又能说出哪几个诗人?其实即便是查海生的诗,你恐怕也没看过几首,因为从你的写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你还没有达到可以“看懂”的智商标准,因为一个上海人,是永远无法理解“吊半坡并给擅入都市的农民”的!

朋友,你没听过的东西还多着呢。我的CD架上的东西,是你根本没有听过见过的,这点从你满口“Nirvana”,和“Led Zepplin”就可以看出;它们也是你永远无法听懂看懂的,这点从你的所有写过的文字中也可以看出。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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