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岩专稿:透视中国腐败的两大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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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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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岩专稿:透视中国腐败的两大公式



最近,中国政府似乎又在加大反腐力度。中央政权似乎突然发现:原来
省委书记也需要监督。于是开始组建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办
公室和巡视组,“组长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从刚离开工作岗位、尚
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正省(部)级干部中选任,副组长由副部级巡
视专员担任”,“巡视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主要是对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
员进行监督”。 (chinesenewsnet.com)

以钦差巡按对付地方大员,
中国执政当局对于传统智
慧,确实挖掘到位。中央巡
视,对于强化中央对地方的
控制,无疑有其作用;但说
到反腐败,凡中国人可能都
知道,这种叠床架屋地增设
机构只会是徒具其形:最终
无非是摊薄人均腐败“收
益”,触动和改变腐败方式
而已。 (chinesenewsnet.com)

今天中国社会随处可见的腐
败势头,是与改革开放同步展开的。中国改革一开始即面临 两大难题:
打破传统体制坚冰、调动个体积极性。当决策者决心将调动个体积极性
置于对个人的高度集中控制之上时,同时也就将发展效率高置在社会公
平之上。在决策者初衷中,这种上下先后之分是有其限度的、是能够控
制的。但是“个人利益”这一人性中最为顽强的力量,一旦突破权力的
强行压抑,获得自我滋长空间,它就会自然呈现出一 种不可抑制的扩张
趋势。它本能要突破一切限制(正当的、非正当的;法律的、物质条件
的),千方百计地实现自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腐败(以权谋
私、权钱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谋求自我利益方式,客观上无可避免。
(chinesenewsnet.com)

时至今日,中国社会的腐败主体历经多年摸索、试验、扩展,已经形成
十分成熟的腐败模式。腐败既已遍布各行各业、各层各面,又已与各种
制约性因素融为一体;腐败本身既力量强大坚韧,又根深蒂固。为了对
抗和消化各种限制性因素、尤其是为了消解体制本身的反腐机制,腐败
势力自然衍化出一种自我复制、不断延伸扩张的癌细胞功能。腐 败势力
延伸的结果是联结成一张张腐败之网,这种网络至今已深深嵌入整个权
力体系和 社会生活之中,成为差不多每个中国人都无法回避的一种存
在。是的,腐败在今天已成为几乎每个中国人生活环境的一部分。既然
无法回避,于是它就成为一种习俗、一种文化,成为中国人生活的一部
分。正因为如此,所以有时候即使倾全社会之力来对付某一 腐败个案,
都难免有抓着自己头发往上提的无从用力之尴尬。远华案是一例,最近
在民间引起群情激愤的刘涌案是又一个颇能说明问题的典型案例。
(chinesenewsnet.com)

震惊全国、中央关注、涉及
多名被告人、触犯多种罪
名、持续作案多年、先后作
案几十 起的典型的黑社会性
质犯罪案件主犯刘涌,原一
审被判死刑,终审竟被从轻
改判“死缓 ”,而改判的理
由竟然是不知所云的什么:
“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
于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
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
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
对其判处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是中国人都明白
其中必有猫腻。死刑死缓,
一字之别,在中国却是生死
之别──至今还从未见过哪
个有背景的人物,在被判死缓后,真的被执行了死刑;大多 都是要不了
多久,或者大摇大摆、或者无声无息地逍遥于法律之外,相信刘涌也不
例外。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清楚,刘本人对生命保障的可靠预期,正是
刘能够在特殊环节 守口如瓶、使案情无法向更深突破的关键。在高层关
注(当然事过境迁,关注力已减弱 )、举国注视的众目睽睽之下,辽宁
省高院竟能玩出如此猫腻,可见刘背后的大树是如 何的枝繁叶茂。
(chinesenewsnet.com)

刘案的示范效应极其深远:1,告诉全国黑帮和腐败分子:不要怕,只要
后台够硬,什么样的危险都可过关;2,告诉其他人,正不胜邪,大家千
万不要强行出头、招惹是非 (据说听见刘涌被判“死缓”,当年力主抓
捕刘涌的渖阳市公安局长杨加林一下子吓得 脸发白、腿变软……真应了
刘涌手下走卒和家属威胁他的那句话:刘涌不会死!),最好是同流合
污,才能够真正做到明哲保身;3,强化了道德人心和行为规则上的劣币
驱 逐良币的逆向选择机制:下级的秉公执法,无非为上级的徇私枉法创
造条件和机会,自己却要冒杀身之险;既然如此,具体经办人又何不直
接徇私枉法,既安全、又得利?趋利避害是人性之常,在环境的反覆示
范和切身体验下,全社会、包括政府反腐打黑部门,自然会形成一种竞
相腐败、唯恐落后的机制和效应。 (chinesenewsnet.com)

中国今天的腐败已到了何种
程度?外人不清楚,以为这
样的问题不好回答,其实中
国的老百姓大多心中有数。
他们有两个简单公式,可以
轻松推导出社会腐败全貌。
公式一: 凡媒体公开报导的
腐败案件,可断定其披露的
腐败程度只及实际程度的大
约十分之一、 最多十分之
三。公式二:凡媒体报导某
人如何腐败,即基本可断定
与他职务处境相同者都差不
多腐败,鲜有例外。
(chinesenewsnet.com)

凭此两个公式,只要参照媒体公开披露的腐败案例,就可全面而具体地
了解全中国的腐 败程度。上述公式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学问很深、其来
有自,笔者试剖析如下: (chinesenewsnet.com)

公式一:经过几十年打磨较量,现在的腐败分子道行越来越深、经验越
来越丰富、手法 越来越老到,作弊所留尾巴越来越少。就算你明知他腐
败严重,最后可找到作为定刑依据的证据,往往也少得可怜──这是现
代法制的局限和悲哀。 (chinesenewsnet.com)

更重要的是,没有哪个腐败
分子靠吃独食能够长大。为
了顺利持久地腐败下去,腐
败分子无一不投下巨资编织
关系大网。关系网从编织到
维持,都需要利益喂养;因
此,腐 败所得,很大一部分
在此被摊薄了。这样的关系
网往往非同小可,牵一发可
动全身。一 般办案,为避免
株连过甚、波动过大,都会
小心不直接掀动这样的关系
网──否则,网外 有网、网
上有网、网网相连、重重叠
叠,一个案子就可瘫痪一个
地区、一个部门,甚至直撼
中央、“直指高层”。如此
一来,“稳定”又如何保
障?政府反腐的目的本就在
于防止腐败过甚伤及稳定,
如此“真反”,岂非舍本逐
末?因此,即使撇开关系网
的自我防护功能不谈,案件中被披露、被彻查的情节大多数时候也只会
是少数。适可而止、保 护大多数,这是官场潜规则。其它线索可以先留
着,待以后政治上有需要再用──因此, 虽然据报载现在执政当局颇为
着力于反腐败,却也难免不被人解读为一种政治运作的信 号。
(chinesenewsnet.com)

公式二:同样的位置、同样的权力、同样的处境、同样的约束力、差不
多的人性,如果 其中某人没有任何特殊原因(既非天性恶劣、又非精神
异常)就自然“堕落”为腐败分子,那么其他人有可能不“堕落”吗?
他们凭什么抵御同样的诱惑、抑制同样的人性? 共产主义信念的说法恐
怕已近荒诞;当今之世,中国的实事难办,普遍的逆向选择机制, 最易
于消磨有志者的济世情怀。有机会再上层楼、从而可能自我克制的毕竟
只是少数( 且不说在现实条件下,在权力阶梯中的上升也主要取决于关
系网的建造和维持,现在力 争上游的人也总会有无望再上的一天),象
朱熔基那样的天纵之才更是绝少数。因此, 可以设想,大多数手握权力
者都只是和你我差不多的普通人,大家有着差不多的七情六欲。当诱惑
极大、风险极小之时,作为“理性人”,能不试图“潇洒走一回”?
(chinesenewsnet.com)

有了“一回”,就会有“回回”;一旦尝过猫腻的鲜味,就再也难以忍
受粗茶淡饭,这 是普遍的人性。由此可见,中国当前的腐败是所谓“体
制性腐败”,腐败的基本依托是 公共权力。只要公权力没有被极大削
弱,只要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 来,腐败现象就难以
得到根本改观。上层再坚定的反腐意志,也必须借助下层来操作和 落
实。权威主义的政府,注定难以对自己的权力基础──官僚系统及其传
统──开战(毛泽 东以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做过试验,结果以惨败收
场)。虽然新加坡有从严治吏、重典先及于官吏的成功经验,但在蕞尔
小国行之有效的成法验方,能否奏效于泱泱大国?需要 打个问号。
(chinesenewsnet.com)

任何制度体制,本质上都是解决一个权利和资源如何分配的问题。任何
有资格参与制度设计的人,都会想方设法使最后分配方式尽可能有利于
己。因此,只有当制度设计没有被既得利益者所垄断,只有这种设计充
分尊重大多数相关人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意见时,才有可能最大限度
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实现最大可能的公正。 (chinesenewsnet.com)

现阶段,权威主义政治似乎还没有从中国退出的可能。因此,象新加坡
那样的严刑峻法(先行之于吏治、再普及于社会)是一个可行选择。不
要试图在法制上向西方的宽松看齐,国情不同,今天的中国需要比西方
社会强大得多的社会整合力量,法律是可供选择的手段之一(当局提倡
“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真意或也在此?)。否则,腐败问题将
长期困扰中国政府和人民,成为社会矛盾的聚焦点;举国上下,反腐败
的呼声也将不绝于耳。如果是这样,人们唯有期望腐败和反腐两种力量
多少能达成一定平衡,使人民不致被腐败者盘剥过甚、社会不致于不堪
重负;同时,更希望执政者能切实负起救济贫困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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