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准生证 中国浙江一刚出生婴儿被活活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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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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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准生证 中国浙江一刚出生婴儿被活活杀死

亚洲时报在线编者按:鲁迅故乡浙江省绍兴市下的一个县城,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因母
亲无准生证而被活生生的杀死,婴儿的父亲将有关事情经过,发表《骇人听闻的计生
执法》文章放在网络上,希望讨回一个公道,却被被迫与妻子离家出走。
据亚洲时报在线了解,当地民警更要求邻居若发现该名父亲,便要通知当局;留在家
中的老人也不时受到威吓滋扰。

这次事件中,该对当事夫妇已有一名女儿,想追生一个男婴。根据现时中国内地计生
规定,在农村地区若首名婴儿为女婴,可以再追生一胎。新昌县属农村地区,但该对
夫妇现在却因为无准生证,他们刚出生的婴儿,即被有关人员将剪刀刺入婴儿脑部导
致婴儿死亡。再说,即使他们是超生,亦应只会被罚款处理,有关人员却冷血地将无
辜的婴儿杀死,这种行为不能算做执法问题,而是赤裸裸的谋杀。

以下为《骇人听闻的计生执法》内文:

2002年10月19日□晨1点,妻子怀孕9个多月去浙江新昌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分娩,到计
划生育指导站后,一护士给妻检查了身体,检查结果为"子宫已开,胎儿头部已显露。"
建议立即分娩,我将妻抱入产房,留下母亲和岳母在照料产妇。

护士要求我出示准生证明,妻无准生证明,护士立即报知计划生育部门。5分钟后有两
男一女来到产房门口,未出示他们的证件,也没说他们是谁,来做什么事的。问了我
的姓名和住址,便说快叫部长来,随即打了电话。1点20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起进
来,和先来的三个人聚在一起并把护士叫来商量。

□晨1点40,突然有一群约20来个不明来历的人冲进产房,将母亲和岳母扭著胳膊拖出
产房,并将岳母的头向氧气瓶猛撞。并有3个人扭住我的胳膊我按住。随后,产房门就
关上了。

约十来分钟后,趁他们稍有松懈,母亲和我挣脱出来冲进产房,见一护士正在拔出刺
进婴儿后脑上的剪刀,伤口很深,剪刀上粘满了鲜血直至没柄,婴儿脑浆迸出。母亲
一声惨叫,瘫倒在产床边。那些人也一起冲进产房,将产床团团围住,看了看后走
了。
约□晨3点半,新昌城东派出所两民警前来警告我,叫我不要乱来。

后来我问医生那些人的来历,医生告知那群人是新昌城关计生办的。我问医生:"你们
将婴儿用剪刀刺死,新昌城关计生办的的执法人员有没有书面档或法律依据。"医生
答:"是口头上指示的,没有其他依据。"并说:"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我们是新昌城
关计生办的下属机构,只有听新昌城关计生办的。"医生还说:"这种事(指将剪刀刺入
婴儿脑部导致婴儿死亡)经常有,又不止你们一个。"

以上称述均为事实,并有证据,若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求助问题:


1)浙江新昌县城关计生办的执法人员无任何书面材料和法律依据指使医护人员残杀婴
儿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或谋杀罪?


2)医护人员残杀婴儿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或谋杀罪?


3)浙江新昌县城关计生办的执法人员明知计划生育法规定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预征社
会抚养费。却没这样做,并口头指使医护人员残杀婴儿是否渎职?


4)浙江新昌县城关计生办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前,执法过程中和执法后从未出示任何证
件。浙江新昌县城关计生办的执法人员本身执法过程是否合法?


5)浙江新昌县城关计生办的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对母亲和岳母使用暴力强行扭著拖出
产房。造成母亲和岳母多处扭挫伤和撞伤。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


6)浙江新昌县城关计生办的执法人员冲进产房有20来人围在产妇边上,对产妇围观,
当时产妇下身一丝不挂。他们是否侵犯了妻子的隐私权?


7)浙江新昌县城关计生办的执法人员在对婴儿要实行刺死的情况没有告知我们,是否
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

孩子已经被他们残忍的杀害了,无论结果如何,孩子不可能复生。但这种暴行还在继
续。为了千万个即将出生的孩子免遭这种暴行,为了千万个家庭不再悲痛。我希望我
的孩子是最后一个遭受这种暴行的人。我要控告他们!

乞求天下所有的父母和即将做父母的人们帮帮我!悲剧不要在我们的子孙中再重演
了!



枫华园
 
I think it should be true! In China, anything is possible. Who cares?
This is the reason why we immigrant here.
 
为什么不遵纪守法? 自己的责任
 
这些计生办的人肯定得判刑了
政府搞计划生育,不能用暴力,只能靠利益的引导以及父母的良心

问题是:多生育后代的中国人有没有公德心?有没有良心?
明知国家已经不堪重负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增加人口?

为了一己私利,损害国家的经济和其他人民的生活水平,乱生育,可不可耻?
 
最初由 蛋炒饭 发布
为什么不遵纪守法? 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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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意思是,孩子被杀是父母的责任?你他妈真不是东西!我尽量不骂人,但真的很想扁你.
 
话说回来,我对此新闻十分怀疑.不太可能.
 
骂人解决不了问题,我一直是这么认为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孩子的死固然可惜,但究其根源还是公民道德素质不够,这种人只能给国家增加负担,特别是在外地农村,计划生育好像就不起什么作用。所以我觉得,有的时候手段强硬一点是必要的。如若不然,国将不国
 
太不象话了,怎么可以这样杀人。素质不高也要教育,总是自己的子民。
 
最初由 winter2003 发布
太不象话了,怎么可以这样杀人。素质不高也要教育,总是自己的子民。

文章中没说这个孩子是男是女,假如说这又是一个女孩,如果这个女孩没死,那孩子的父亲会不会还想再要一个?

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你知道现在没有户口的中国人有多少嘛?不是小数

也许我这样说很不中听,但这确是事实
 
>> 但究其根源还是公民道德素质不够,这种人只能给国家增加负担

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说法. 0岁的婴儿也有他的生存权, 无人能剥夺, 也无人能判定他以后的素质如何. (若不然, 德国在二战的屠杀也变得合理了.) 素质低的, 其实是那群"执法人员"和背后的"制度".

我不是在说教, 因为我出国前也有类似的概念, 毕竟国内的教育制度使人潜移默化的接受了"物竟天择"的思维模式. (以前的我觉得小偷也要枪毙.) "优化论"却不适合于人类. 每个人的生命都同等, 正如我的生命与那位婴儿的同等重要.

另外一点, (从本坛另一文章概括而得), 是国内和加拿大的审判制度. 加拿大是"无罪审判", 假设被告无罪, 控方要有足够的证据. 国内是"有罪审判", 假设被告有罪. 细想一下, 就不难解释国内的许多"执法"现象.
 
杀人绝对错误。杀婴者该判死刑。

但很怀疑此文的真实性。
 
最初由 想开手动车 发布
>> 但究其根源还是公民道德素质不够,这种人只能给国家增加负担

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说法. 0岁的婴儿也有他的生存权, 无人能剥夺, 也无人能判定他以后的素质如何. (若不然, 德国在二战的屠杀也变得合理了.) 素质低的, 其实是那群"执法人员"和背后的"制度".

我不是在说教, 因为我出国前也有类似的概念, 毕竟国内的教育制度使人潜移默化的接受了"物竟天择"的思维模式. (以前的我觉得小偷也要枪毙.) "优化论"却不适合于人类. 每个人的生命都同等, 正如我的生命与那位婴儿的同等重要.

另外一点, (从本坛另一文章概括而得), 是国内和加拿大的审判制度. 加拿大是"无罪审判", 假设被告无罪, 控方要有足够的证据. 国内是"有罪审判", 假设被告有罪. 细想一下, 就不难解释国内的许多"执法"现象.

我并没有说那个孩子怎么样,我指的是那些超生的人。我对那些超生的人很反感。这些对国家对人民就是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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