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7月16日12:09 青年参考
美国一向将“人人平等”作为其高举的政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移民社会,美国可以维护社会各个种族和民族间的基本和睦,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即法律平等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保持美国现代社会“杂而稳定”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然而,最近这一理念开始被一些为亚裔美国人喊冤的法律界人士所质疑,他们认为至少在美国大学校园,越来越多的大学入学办公室将不会把“人生而平等”看作是不言而明的真理,而是将申请入学的少数族裔分成“受偏爱”和 “不受偏爱”的学生。
“亚裔美国人,谁赞成最高法院决定谁是傻瓜”
这一事件的起因是白人学生控告密歇根大学在招生中给少数族裔加分,违反平权法案。六月底,联邦最高法院作出里程碑式的裁定,称该校做法欠妥,但其“平等权利运动”并不违宪。
迄今为止,已有30多个亚裔美国人的政治和法律团体明确地亮明立场,表示支持密歇根大学有“种族优先”倾向的大学录取政策。这一录取政策给与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和土著印第安人学生在入学时额外加分,而白人和亚裔美国人则没有此种优待。
密歇尔.玛尔肯(Michelle Malkin)最近在犹太世界评论(Jewish World Review)中评论说她对亚裔美国人对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对密歇根大学一案的裁决欢呼雀跃感到极为诧异。密歇尔说亚裔美国人,在“平等权利运动”中,在这些法官眼里被看作是“白人”。而吉姆.斯巴克曼 (Jim Sparkman) 干脆在Chron观察 (ChronWatch)上写了一篇题名为“亚裔美国人,谁赞成最高法院决定谁是傻瓜”的讥讽文章。
“平等权利运动”是否平等?
“平等权利运动”(Affirmative Action),也称“反歧视行动”,是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产物,目的是给历史上曾经受过歧视而受困于相对不利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歧视的美国少数族裔更多的教育和工作机会。美国高等学府和公司凭借这一原则在招生和雇佣人的过程中对这些少数族裔实行优待政策,一些地方甚至给予他们特别的配额,必须招满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本质上是一种“种族优先”政策。在“平等权利运动”中享受优待的少数族裔不包括人口占多数的白人和在美国总人口只占4%的亚裔美国人,而只针对包括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和土著印第安人。
在美国,当一个族裔在一个公共机构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时,这一现象就被称为“过多代表”(overrepresentation)。拿到中国的例子来说,如果在新疆地方政府汉人官员在政府官员所占的比例超过汉人在整个新疆地区总人口的比例,那么这就叫做汉人的“过多代表”。而“过多代表”在美国经常被认为是有失公平的现象,是会让美国政治和社会精英感到头疼而必须解决的“问题”。
而在美国大学中亚裔美国学生的“过多代表”问题一直极为严重。在美国民权委员会任职的彼得.柯森诺(Peter Kirsanow)最近说,“如果亚裔美国学生没有在大学录取过程中受到歧视性待遇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在很多学校,如果不是这些学校在校生的最大族裔的话,至少也将构成最大的少数民族群体。”
亚裔美国人尽管只占全国人口的4%,但在全国所有的医学院学生中却占到20%的比率。亚裔美国人仅占加州人口的12%,但是加州柏克利大学45%的大一学生是亚裔。亚裔美国人仅占得克萨斯州人口的3%,但在在德克萨斯―奥斯汀大学18%的大一学生是亚裔美国人。根据《高等教育年鉴》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的一篇文章,所说,在美国第五巡回法庭“霍普武德决定”(Hopwood decision)撤消了以种族为基础的大学生录取政策后,德克萨斯―奥斯汀大学被准予入学的亚裔美国学生的比例从68% 跃升到81%。在加利福尼亚颁布“209号提议”(Proposition 209)取消了以种族为基础的大学录取政策之后,加州柏克利大学亚裔新生的录取率跃升了六个百分点。
斯坦福大学和威里斯利学院(Wellesley)四分之一的本科生是亚裔美国人;哈佛大学、西北大学和宾州大学本科生中五分之一是亚裔美国人。在加州柏克利大学,加州洛杉矶分校,加州河岸分校(UC Riverside)亚裔学生都是本科生中最大的族裔。
亚裔美国学生的“过多代表”问题在美国社会引起不安,“平等权利运动”被视作解决这类“过多代表“,保证在美国大学校园里有适当的种族组合的最好机制。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甚至曾说,如果没有种族优先政策,那么在加州将只能由亚裔美国人来组成全部的大一班级了。
亚裔美国人,美国的“新犹太人”
身为犹太裔美国人的作家尼克拉斯.李曼(Nicholas Lemann)在七年前发表在“抨击(Slate)杂志中的一篇文章中对美国的亚裔美国人和犹太人作出精辟的比较。他说,“(除了犹太人之外,)在美国由另一个族裔让孩子的业余时间花在额外的学习,而非冰球。在这一族裔群体中,经常可以看到妈妈在一年之初就奔向学校,提前几个月拿到作业,保证自己的孩子在班上名列前茅。这些父母对学校系统施加压力,让他们对学生更严格,布置更多的作业。这一个群体就是亚裔美国人。”
李曼称亚裔美国人正在代替犹太人成为美国崇尚学习成绩机制的排头兵,“亚洲人在代替犹太人,赢得各种科学奖项和奖学金。”
但是李曼没有指出的是亚裔将分享犹太裔学生曾经经历的被歧视经历,亚裔并非美国第一个因为学习成绩优异而在大学入学率方面受到有意压制的种族群体。历史上,美国曾经有几所“常春藤”大学采取措施,限制成绩优异的犹太裔学生的大量涌入。
“平等权利运动”的逻辑
不仅是支持“平等权利运动”的人士,还有美国社会普遍相信一个由多种族,不同人种和社会背景的学生组成的多元化课堂在教育学方面的价值。当一个少数群体人数达不到一定比例,其在教法方面的价值势必会降低,而且还会使得已经进入大学校园的这些少数群体感到压抑。
支持“平等权利运动”的人士的拥护者们也经常会辩解说某些特定的群体,由于在历史上处于劣势或受到过歧视,所以现在必须给予优先待遇。他们认为在过去曾受到过歧视待遇,因此现在仍处于劣势的群体如果能够更多地被大学录取,那么在他们的求学过程中必然表现出不同寻常的洞察力和独特的观察问题的视野。
反“平等权利运动”事实上是反“种族优先论”
反对基于种族和肤色而进行大学录取工作的人士认为把亚裔美国人排斥在“平等权利运动”之外与今天鼓励校园多样性的基本原则不相适宜。
柯森诺说现在仍不清楚如何确定学生比例才能产生最佳的教学效果,比方说,白人占65%;黑人占14%;西班牙裔占12%;土生的美国人占3%;亚裔美国人占 6%。如果亚裔学生的比例有所上升的话,比如 8%,那么会不会对学生的整体学习状态造成不良的影响?新生班级里将近一半都是亚裔的加州柏克利大学与亚裔学生仅占全校学生总数10%的耶鲁大学相比教育品质是否一定不好呢?
而虽然亚裔美国人的平均收入超过国内任何其他一个种族群体,受教育程度至少和白人一样,他们在历史上所遭受的歧视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从《排华法案》的颁布,到二战期间取缔日裔美国人的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建立日裔美国人集中营等政策,再到禁止公开雇用华人做工等禁令,无一不证明亚裔美国人在美国历史上屡遭歧视的惨痛过去。
此外,并不是所有“亚裔”在社会经济方面都占优势或“被过多代表”,一个集中反映了这种种族优先政策的拙劣趋向的事实是把代表各种各样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肤色的个体武断地划归为同一类。华裔、日裔、韩裔美国人在大学学习以及在经济地位方面表现相对出色,可是像柬埔寨裔,越南裔和老挝裔的美国人则要差得多,而且美国很多东南亚裔的后代则处于社会经济和教育阶梯的最底层。
亚军,《华盛顿观察》周刊
美国一向将“人人平等”作为其高举的政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移民社会,美国可以维护社会各个种族和民族间的基本和睦,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即法律平等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保持美国现代社会“杂而稳定”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然而,最近这一理念开始被一些为亚裔美国人喊冤的法律界人士所质疑,他们认为至少在美国大学校园,越来越多的大学入学办公室将不会把“人生而平等”看作是不言而明的真理,而是将申请入学的少数族裔分成“受偏爱”和 “不受偏爱”的学生。
“亚裔美国人,谁赞成最高法院决定谁是傻瓜”
这一事件的起因是白人学生控告密歇根大学在招生中给少数族裔加分,违反平权法案。六月底,联邦最高法院作出里程碑式的裁定,称该校做法欠妥,但其“平等权利运动”并不违宪。
迄今为止,已有30多个亚裔美国人的政治和法律团体明确地亮明立场,表示支持密歇根大学有“种族优先”倾向的大学录取政策。这一录取政策给与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和土著印第安人学生在入学时额外加分,而白人和亚裔美国人则没有此种优待。
密歇尔.玛尔肯(Michelle Malkin)最近在犹太世界评论(Jewish World Review)中评论说她对亚裔美国人对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对密歇根大学一案的裁决欢呼雀跃感到极为诧异。密歇尔说亚裔美国人,在“平等权利运动”中,在这些法官眼里被看作是“白人”。而吉姆.斯巴克曼 (Jim Sparkman) 干脆在Chron观察 (ChronWatch)上写了一篇题名为“亚裔美国人,谁赞成最高法院决定谁是傻瓜”的讥讽文章。
“平等权利运动”是否平等?
“平等权利运动”(Affirmative Action),也称“反歧视行动”,是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产物,目的是给历史上曾经受过歧视而受困于相对不利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歧视的美国少数族裔更多的教育和工作机会。美国高等学府和公司凭借这一原则在招生和雇佣人的过程中对这些少数族裔实行优待政策,一些地方甚至给予他们特别的配额,必须招满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本质上是一种“种族优先”政策。在“平等权利运动”中享受优待的少数族裔不包括人口占多数的白人和在美国总人口只占4%的亚裔美国人,而只针对包括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和土著印第安人。
在美国,当一个族裔在一个公共机构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时,这一现象就被称为“过多代表”(overrepresentation)。拿到中国的例子来说,如果在新疆地方政府汉人官员在政府官员所占的比例超过汉人在整个新疆地区总人口的比例,那么这就叫做汉人的“过多代表”。而“过多代表”在美国经常被认为是有失公平的现象,是会让美国政治和社会精英感到头疼而必须解决的“问题”。
而在美国大学中亚裔美国学生的“过多代表”问题一直极为严重。在美国民权委员会任职的彼得.柯森诺(Peter Kirsanow)最近说,“如果亚裔美国学生没有在大学录取过程中受到歧视性待遇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在很多学校,如果不是这些学校在校生的最大族裔的话,至少也将构成最大的少数民族群体。”
亚裔美国人尽管只占全国人口的4%,但在全国所有的医学院学生中却占到20%的比率。亚裔美国人仅占加州人口的12%,但是加州柏克利大学45%的大一学生是亚裔。亚裔美国人仅占得克萨斯州人口的3%,但在在德克萨斯―奥斯汀大学18%的大一学生是亚裔美国人。根据《高等教育年鉴》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的一篇文章,所说,在美国第五巡回法庭“霍普武德决定”(Hopwood decision)撤消了以种族为基础的大学生录取政策后,德克萨斯―奥斯汀大学被准予入学的亚裔美国学生的比例从68% 跃升到81%。在加利福尼亚颁布“209号提议”(Proposition 209)取消了以种族为基础的大学录取政策之后,加州柏克利大学亚裔新生的录取率跃升了六个百分点。
斯坦福大学和威里斯利学院(Wellesley)四分之一的本科生是亚裔美国人;哈佛大学、西北大学和宾州大学本科生中五分之一是亚裔美国人。在加州柏克利大学,加州洛杉矶分校,加州河岸分校(UC Riverside)亚裔学生都是本科生中最大的族裔。
亚裔美国学生的“过多代表”问题在美国社会引起不安,“平等权利运动”被视作解决这类“过多代表“,保证在美国大学校园里有适当的种族组合的最好机制。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甚至曾说,如果没有种族优先政策,那么在加州将只能由亚裔美国人来组成全部的大一班级了。
亚裔美国人,美国的“新犹太人”
身为犹太裔美国人的作家尼克拉斯.李曼(Nicholas Lemann)在七年前发表在“抨击(Slate)杂志中的一篇文章中对美国的亚裔美国人和犹太人作出精辟的比较。他说,“(除了犹太人之外,)在美国由另一个族裔让孩子的业余时间花在额外的学习,而非冰球。在这一族裔群体中,经常可以看到妈妈在一年之初就奔向学校,提前几个月拿到作业,保证自己的孩子在班上名列前茅。这些父母对学校系统施加压力,让他们对学生更严格,布置更多的作业。这一个群体就是亚裔美国人。”
李曼称亚裔美国人正在代替犹太人成为美国崇尚学习成绩机制的排头兵,“亚洲人在代替犹太人,赢得各种科学奖项和奖学金。”
但是李曼没有指出的是亚裔将分享犹太裔学生曾经经历的被歧视经历,亚裔并非美国第一个因为学习成绩优异而在大学入学率方面受到有意压制的种族群体。历史上,美国曾经有几所“常春藤”大学采取措施,限制成绩优异的犹太裔学生的大量涌入。
“平等权利运动”的逻辑
不仅是支持“平等权利运动”的人士,还有美国社会普遍相信一个由多种族,不同人种和社会背景的学生组成的多元化课堂在教育学方面的价值。当一个少数群体人数达不到一定比例,其在教法方面的价值势必会降低,而且还会使得已经进入大学校园的这些少数群体感到压抑。
支持“平等权利运动”的人士的拥护者们也经常会辩解说某些特定的群体,由于在历史上处于劣势或受到过歧视,所以现在必须给予优先待遇。他们认为在过去曾受到过歧视待遇,因此现在仍处于劣势的群体如果能够更多地被大学录取,那么在他们的求学过程中必然表现出不同寻常的洞察力和独特的观察问题的视野。
反“平等权利运动”事实上是反“种族优先论”
反对基于种族和肤色而进行大学录取工作的人士认为把亚裔美国人排斥在“平等权利运动”之外与今天鼓励校园多样性的基本原则不相适宜。
柯森诺说现在仍不清楚如何确定学生比例才能产生最佳的教学效果,比方说,白人占65%;黑人占14%;西班牙裔占12%;土生的美国人占3%;亚裔美国人占 6%。如果亚裔学生的比例有所上升的话,比如 8%,那么会不会对学生的整体学习状态造成不良的影响?新生班级里将近一半都是亚裔的加州柏克利大学与亚裔学生仅占全校学生总数10%的耶鲁大学相比教育品质是否一定不好呢?
而虽然亚裔美国人的平均收入超过国内任何其他一个种族群体,受教育程度至少和白人一样,他们在历史上所遭受的歧视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从《排华法案》的颁布,到二战期间取缔日裔美国人的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建立日裔美国人集中营等政策,再到禁止公开雇用华人做工等禁令,无一不证明亚裔美国人在美国历史上屡遭歧视的惨痛过去。
此外,并不是所有“亚裔”在社会经济方面都占优势或“被过多代表”,一个集中反映了这种种族优先政策的拙劣趋向的事实是把代表各种各样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肤色的个体武断地划归为同一类。华裔、日裔、韩裔美国人在大学学习以及在经济地位方面表现相对出色,可是像柬埔寨裔,越南裔和老挝裔的美国人则要差得多,而且美国很多东南亚裔的后代则处于社会经济和教育阶梯的最底层。
亚军,《华盛顿观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