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淫违法

蹉跎岁月

开山始祖
注册
2002-04-11
消息
662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0
《南风窗》2002年第四期(下)刊载了一篇新闻评论――《当自慰成为政治》,该文报道说:美国总统布什“为了保持美国的纯洁性,正领导着共和党在全国推行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到2005年在美国的土地上彻底消灭手淫。”如此奇闻,真是匪夷所思、令人目瞪口呆!我原以为只有中国才是一个盛产怪事的国度,现在看来,美国也不差。
  是不是说这样的问题上不了台面,只能做不能说?象驴两党为此而争得唾沫横飞,未免惹人耻笑?不,我倒认为这是民主与文明的表现,它比那种把有关性的问题一概看成是不道德的、不能谈论的、表面上遮遮掩掩、暗地里男盗女娼的态度要好得多。我认为,对性的态度(是相对宽容、顺其自然,还是过分压抑)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但是,当手淫成了一个政治与法律问题,其中一方(而且是执政党)扬言要用法律手段将其彻底消灭的时候,这就不能不令人担忧甚至恐惧了。如此私事,国家都要干涉,那还有什么不能干涉的?还有什么自由可言?
  下面,让我们先来看看共和党保守派指责手淫罪大恶极的几项论据。
  
  一,手淫有害健康。
  对于这个问题,医学界其实尚无定论。即使长期的频繁手淫确实有害健康,难道我们就必须因此而杜绝任何手淫么?过于频繁的性交也有害健康呀,为什么不因此而禁止性交呢?而且,就算手淫有害健康,但健康是个人的私事,一个人为了一时的快乐而自愿牺牲健康,这是他的个人自由。政府可以指出并宣传手淫的危害,就象在烟盒上标明吸烟有害健康一样,但怎能明令禁止呢?
  二,手淫不利于经济发展。
  “由于手淫,美国的商业利润和产值每个月至少损失31.4亿美元。”我真是服了美国人了!这个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美国人真是有经济头脑啊。但以此为借口禁止手淫,那不是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吗?这种说法和做法在我们这里是习以为常了,但对于美国这样一个有着深厚的自由主义传统的国家来说,行得通吗?老百姓会答应吗?
  三,手淫是不道德的。
  为什么?因为圣经禁止手淫。但是政教分离是现代社会的一条基本原则,美国难道要象它所批评的一些伊斯兰国家那样重新实行政教合一吗?难怪克林顿也恼火了,他说:共和党的这些主张“是要使美国人重新生活到黑暗的中世纪”。
  手淫是否违背道德?由于价值观念的不同,自然会有不同的结论。但至少,它并没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就达到了现代社会的底线伦理要求,虽然不够高尚,但也无可厚非。在现代社会,多少人在通过花言巧语、逢场作戏来骗取对方的感情与肉体,或者干脆通过嫖妓来解决性欲,相比之下,手淫有什么可指责的呢?何况,不道德与违法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怎能混为一谈?就算手淫不道德,也达不到要用法律来禁止的地步啊!
  四,手淫本身虽算不上犯罪,但它容易导致犯罪。
  首先,从法律上说,可能实施犯罪与已实施犯罪是有严格区分的,即法律所针对的是人的行为而非动机,要不然的话,由于人人都有性欲,人人都成了潜在的强奸犯了。其次,手淫是否真的容易引起犯罪?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也许,恰恰相反,手淫有助于减少性犯罪,因为手淫者的性欲已得到了释放。共和党人制作了一幅曲线图,显示近几十年来凡是民主党执政的时期,由于不反对手淫,手淫比率大幅度上升,而犯罪率也随之上升,两条曲线的重合度颇高。但稍懂点统计学的人都知道,同步发生或前后相继的两种现象不一定就具有因果关系。就象一个广为人知的例子:有人得出结论,性犯罪的增加与吃冰激淋有很大关系,理由是:当夏天人们经常吃冰激淋的时候,性犯罪也随之增多,而冬天人们很少吃冰激淋,性犯罪就大大减少。可这其实是由于天气的原因,夏天天热,女士们穿得较少、较露,既容易引起男子的欲望,又容易得手。遂导致性犯罪的增加,与吃冰激淋有何关系?
  
  综上所述,所谓手淫罪大恶极的说法是不成立的。而且,就算它是一种恶,也要考虑消除的方式,历史上有太多的为了消灭一种无伤大雅的恶而造成了更大的恶的教训!那么,就让我们再来看看共和党为了制止手淫而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吧。
  共和党人认为:首先,应该彻底取缔那些可用来进行手淫的器具、所有不健康的文艺作品;太性感的内衣内裤应该放在封闭的包裹中出售;某些外形象阴茎的食品,如蜡肠、黄瓜、胡罗卜等,必须切片出售,这样可以更有效地帮助妇女抵制手淫的诱惑!如果说前几条措施还勉强说得过去的话,后面这一条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这都把人当成是什么了?完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嘛。所以我认为,那些主张禁止手淫的人内心里反而可能非常肮脏,他们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世界,则世界无处不色矣。为了消除人心中那些“肮脏”的念头,他们想消除外界的一切诱因,殊不知外魔易灭、心魔难除。看来,得好好教一教他们佛学禅理才是:眼中有色,心中无色。呵呵
  二,进行严格的尿检。“应该通过立法规定,未婚男子必须定期向固定的机构呈送自己的尿液样本以接受检查”。我只听说我国的某些地区为了计划生育规定成年妇女必须定期接受检查,没想到美国也想学习我国的先进经验,而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奇怪的是,美国不是一向反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吗?
  三,加大惩罚力度。旨在消灭手淫的“无限纯洁行动”建议,当警方发现有人在汽车或房屋中手淫时,可以将汽车和房产没收!呵呵,为了道德上的纯洁,连基本的法理都不顾了,连美国人一向视为生命的私有财产权都不顾了。看来,以后美国人要想手淫,只能到野外去了。
  四,这些必欲除手淫而后快的极端保守派甚至还从非洲的原始部落中得到了“灵感”,那就是――阴蒂切除术!“纯洁美国人”机构认为,进行过阴蒂切除术的女性就可以永久地告别手淫和其他淫荡的行为,成为美国社会中“体面的”、“专心从事生产的成员”。且不说这种手段的非人道性质,仅从其目的来说,“成为专心从事生产的成员”?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啊?为了让国民专心从事生产,不惜剥夺国民享受快乐的权利,那干吗不连性交也一起禁止?
  
  从上述共和党人对手淫的指控及其所提出的解决措施中,我仿佛看到了柏拉图的《理想国》及奥威尔的《一九八四》中所描述的那种社会的影子。那是一种看似纯洁完美、实则可怕至极的极权主义社会。当一个国家事无巨细、不分公私都处于政府或某一政党的绝对控制之下时,无论其政府是否由民主选举产生,都属于极权主义国家。
  我觉得,共和党的上述主张具有强烈的整体主义与理想主义色彩。为了所谓“美国的纯洁”,他们不惜侵犯个人的自由权利,泯灭个性以强求一律。在一个“上帝已死”、价值观念已充分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他们企图重建一种整齐划一的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清教色彩)。而且,他们所要达到的一致还是以少数人为标准的,是要求多数人向少数人看齐。这就既违背了法治原则,又违背了民主原则。他们所提出的杜绝手淫的目标能够达到的依据是:据调查统计,美国约有5%的人从未手淫过,因此其他人应该也是可以做到的。这不禁令人联想起我国曾经经历过的人人学雷锋、狠斗私字一闪念的思想改造运动,这种道德理想主义不愿承认人的局限性,忍受不了缓漫的渐进之路,而是指望通过拔苗助长的方式来实现一个完美的社会,结果只能适得其反。可想而知,如果共和党的上述主张得以实行的话,短期内美国人的手淫率虽然会有所减少,但长此以往,必然使人们变得虚伪、压抑,从而窒息社会的活力。
  
  其次,共和党的主张混淆了公域与私域、国家与社会、法律与道德的界限。象手淫这样的事显然是属于公民个人的私事,从道德方面来说,也只关个人的私德而非社会公德。因此,国家应给予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而共和党却企图通过法律手段来加以解决,这无疑是对政治权力的滥用。正如德国《明镜》周刊所讽刺的:“在美国连手淫都可以成为政治,还有什么成不了政治呢?”而一旦什么都成了政治,国家权力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私人的空间被压缩到微乎其微(突然想起文化大革命),人就真是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了!还有什么自由可言?美国一向热衷于向世界推销其价值观,如果这就是所谓的美国价值观的话,那还是留着让他们自己慢慢享受吧!
  本来,这是美国的家事,与我们无关。对美国两党我也向无研究,无所谓好恶,不存在反对谁、支持谁的问题。只是共和党执政后,先是在国际上推行单边主义,一意孤行,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现在在国内也提出如此尖锐的主张来,一方面是价值观念上的极端保守,另一方面是行动与主张上的过于激进,这样的风格,使我这个局外人也不由得感到,无论对美国还是对整个世界来说都绝非福音啊。
  不过,我相信共和党的上述主张不会成为美国法律。因为这从根本上违背了美国的法治精神,而且美国的宪政体制也使得共和党不能为所欲为。虽然现在它是执政党,但在国会中是民主党占多数,而且共和党内对这个问题也存在分歧,并非铁板一块,因此该议案很难在国会中获得通过。即使侥幸通过,还有联邦最高法院,后者可以以美国宪法修正案为依据,通过行使司法审查权宣布该法案违宪。因此我觉得,这场关于手淫问题的大辩论最后必然会不了了之。从本质上说,它不过是象驴两党围绕中期选举而展开的一场闹剧而已。
  那么,还是好好想一想我们自己的事吧。
 


那和尚手就行了吗?

这个也需要护照了 啊
 
我每天都有啊, 很爽的, 怎么会违法呢????
 
OMG,这么环保经济的事,怎么可以制止呢。

其实黑猩猩也会手淫,而海豚可以通过主动做性来获取快乐。这都是聪明的动物。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