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想过移民到加拿大会是一个人生最大的错误。18日是这个错误的体现。加拿大尽然让大麻合法化,也就是说毒品可以合法的进入社会。加拿大从此进入毒窟时代。这真是民主、自由社会的悲哀。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说明加拿大的议会和政府已经为毒品集团所收买,不论他们的理由多么高尚。因为,不论是中国人经过百年的奋斗,才在1949年摆脱了毒品对社会的经历,还是,人类社会禁毒一百多年的历程,都已经证明毒品对人类社会的危害。而在这个进程中唯一获利的只有生产毒品的利益集团。今天看来,这个利益集团在加拿大获得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胜利。因为此前,加拿大还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虽然,从这一天开始,加拿大启动了从发达国家向落后国家的进程,最终成为毒品魔窟国家。但这个进程一旦开始,就无法终止,更别想回头。这是这个国家的体制所决定。随着大麻在这个国家的逐步发展,最终,国民的大部分将成为麻民。因此,再想通过选票来以法律的形式禁止毒品就成为吸食大麻以后的幻想。可想而知,大麻利益集团只要号召所有麻民积极投票,则所有对禁止大麻有利的法律就不可能通过。只需10年,加拿大就是毒品魔窟国家。而这样的国家不是分裂就是湮没,更遑论发达和进步!这是我移民之前所难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