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只知道蛋白质女孩,哪来的蛋白质女人?蛋白质女孩长不长大?长到不能再称女孩的时候就成了蛋白质女人啦。
按照台湾新生代写手王文华的定义,蛋白质女孩是那些长相平常,却温和敦厚,善解人意,极其圆满、成熟的女孩子。取其对人体极为重要却不如维生素之类受重视之意。我这里所谈论的蛋白质女人基本具备这些特点,除了年龄。我想聊的是四十岁左右的蛋白质女人,这是因为当她们还是女孩的年代,人们还很保守,她们没有多少机会向人们展示蛋白质的重要,因而命运和现代的蛋白质女孩有很大不同。
与其它地方相比,留学生这个群体中蛋白质女人似乎更多一些,比如珍。珍是我在加拿大读书时的朋友,说她是一位蛋白质女人丝毫不为过分。
算起来珍今年该是四十一岁了,上海人,皮肤是那种健康的黑。二十六岁的时候,珍由于外语好,加上好人缘被单位公派到加拿大读书。这对别人或许是件好事,珍也因此非常庆幸。但她从此也被挂了起来,这当然是指个人的事。
二十六岁是个比较敏感的年龄,也是家有小女初长成的父母开始着急的年龄。但珍工作的城市离家乡有上千里的路程,父母鞭长莫及。好在在中国,人们是不能看着身边的老姑娘闲着的,给珍介绍朋友的人走马灯似的一个接着一个。珍当时还对爱情有幻想,希望自己找到能碰出火花的另一半。大概因为长得不够漂亮的缘故,珍对帅气的男人有天生的好感。
上中学的时候她爱上了班上的一位男同学,这个男孩面目清秀,举止斯文,擅长画画。珍的字写得很好,每次班上出黑板报都是她和那个男孩合作,搞到天黑才回家。这一天就是珍最幸福的一天。那一天她总要挑出自己最漂亮的衣服穿上去上学,就是为了给他看。可那个年代,人们都穿看不出颜色的回纺布衣服,珍又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她的衣服都是姐姐们穿小了的,更加破旧。云想衣裳花想容,珍爱美的心被贫困的生活压抑着,常常在梦里哭醒。她当时还不能理解父母生活的艰辛,固执地认为父母偏心,不喜欢她这只丑小鸭。所以整个童年,珍最喜欢的是安图生的童话《丑小鸭》,她多么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像丑小鸭那样摇身一变成为人见人爱的白天鹅。
尽管珍的学习成绩在班上一路领先,又和那个男生独处了不少时间,却始终没能得到过那个男生的注意。后来他和珍考上了不同的大学,所学专业也大相径庭。他终于如愿以偿学了心爱的美术,而珍却随大流学了理科。虽然两所大学在同一城市,他们却从没来往。珍不是那种主动去追男孩子的女孩,她只是心里默默地爱着他,暑假回家时从别人那儿知道点他的消息。说他带回来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两人情投意合的样子。珍心里很难过,她想自己要是长得漂亮点,他就不会对自己视若无睹了。
大学时,珍是班上唯一没有男朋友的女生。同宿舍的五个女孩,最漂亮的明被中文系的才子挖走,最小的梅被班长捷足先登缴获,最大的萍在家乡已有未婚夫在守候,就连海边来的渔家女珠也有青梅竹马的阿哥等着。
珍并不着急,也不自卑,因为爸爸、妈妈、哥哥、姐姐都吩咐她集中精力把学习搞好,不要考虑个人的事。珍是那种看了不会给人留下任何印象的女孩,不爱说话,也不喜欢抛头露面,往那儿一坐,半天不出声儿,就跟没这人似的。由于在校刊上发了一篇散文被大伙儿起哄当了个可有可无的文艺委员,大学四年就平平静静地过去了。四年的时间,别说情书,连一个暧昧的眼神都没收到过。
珍毕业后分配到部里,成了技术官僚。她处世稳重,待人诚恳,部里的同事都喜欢她。但那些一心想当官的年轻人却对她不感兴趣,他们要找的是能打开局面为他们扶梯子往上爬的女人。要抛头露面,还要周旋于各种复杂的关系,像珍这样长相平平又对官场上的游戏规则一窍不通的女孩无疑是没法胜任的,所以珍绝对不是他们的目标。工作了几年,珍还是单身贵族。她对工会那帮没事找事干的红娘烦透了,看她们把自己像推销商品似的往那些莫名其妙的男人面前领,她感到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有一次居然领来一个比她都高不了多少的小伙子,是某大学的团支部书记,满口的政治名词。他对珍倒是挺满意,正好当时珍的父母在北京,他找机会见了珍的父母,还送来一大提兜苹果。无奈珍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父母也觉得小伙子长得寒碜了点,这事就黄了。
到了异国他乡才体会到工会的那些老太太跑前跑后地张罗给人牵线有多温暖。在这儿大家都忙自己的事,挣学分,做论文,找工作,办移民,没人为她找不着合适的男朋友着急。男留学生当中单身的大都比她小,和她年龄相配仿的一般都结婚了。但不少人太太都还没来,比如坚。坚的诗写得很好,他的诗人气质把珍给征服了。珍以为找到了真爱,她把珍藏多年的少女情怀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坚。珍陷得很深,当意识到坚是别人的丈夫时她已经拔不出来了。
珍想完全拥有坚。因为坚说过他的太太一点都不懂诗,是一个只知道做饭整屋子的工人,为此他很苦闷。对珍的心思,坚当然明白,他抚摸着怀中珍柔顺的长发,说他打算回国一趟,再体会一下他们的关系就做了断。珍度日如年盼回了坚,却难得见到坚的影子。坚在忙着给他太太办探亲,原来他出国的时候他太太就怀孕了,这段时间在国内给他生了一个胖儿子,坚毫不费力地成了父亲。这次回国见到了自己的亲骨肉和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太太,离婚的话再也说不出口。珍像一只受了伤的猫只能自己舔伤口。
不久坚的太太来了,一个很漂亮的少妇。珍意识到自己的长相在这场竞争中大概起了决定性作用。男人说到底还是好色的。珍不能忍受坚在她眼前表演一出恩爱夫妻的闹剧,快快地读完就转去另一所大学读博士。
心灰意冷的珍一头埋进书堆里,专心致志做学问。她记住俄国文学家高尔基的名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朋友可以抛弃你,而书不会。博士四年结束,毫不显眼的珍那儿爆出冷门:珍赶了回国相亲的浪潮,从国内带出一名小丈夫,比她年轻两岁。小丈夫竟是一名英俊男子,个儿比小巧玲珑的珍高出一个头。大家纷纷猜测他是把珍当跳板“曲线救国”,要不了多久就会把珍给甩了另立中央。还有人说守着珍这个大博士,哪个男人的自尊心受得了?谁知这婚姻还真是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不管别人怎么说人家两口子红红火火地过起了日子,小丈夫手脚勤快,烧一手好饭菜,对珍也是呵护有加,人面前说起珍来满脸的自豪。几个月下来,珍被滋润得一掐都能冒出水来。事业上也一帆风顺,博士一毕业就联系到去温哥华做博士后,还忙里偷闲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女儿皮肤随了他爸,白白的,眼睛也随了她爸,大大的。珍松了口气,女儿大概会活得容易些吧。两年后珍又杀回母校当上了副教授。拿下这个一劳永逸的位子后,思想上一放松就又怀孕了,十月怀胎,这回生下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
有朋友问过珍,说你老公才大学文凭,在你面前不自卑吗?珍说,人家才不自卑呢,他说你再能还不是我老婆嘛,世上也有这种男人!而且珍的老公来了以后从没动过读书的念头,一头扎进了餐馆打工挣生活费。有时候珍劝他拿个当地学位找个好点的工作,他就说,有你一个人做学问就够了,都去读书,谁做家务?珍也就由着他,尊重他的选择。所以珍那儿风风火火东奔西走,老公也身无牵挂地跟着走南闯北,反正什么地方都有中餐馆,断不了他的生路。
在老公面前,珍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丝毫看不出其实是个女强人。结婚时间长了,珍就有点庆幸没找那些整天泡在实验室的圈里人,像自己这种争强好胜的性格如果不是温和的丈夫扶持着,身体大概早垮了。当初说风凉话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不幸的家庭是相似的,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幸福。
似乎是水到渠成地,珍成了系里颇受欢迎的年轻女教授。她一口流利的英语,东方式的微笑,外加严谨的治学作风把洋学生们迷住了。在她的学生中,有一个叫安吉的洋人简直就爱上了珍。加拿大提倡终身受教育,工作几年后再去读书那是常事。安吉是一个四十几岁的加拿大男人,过去自己有一个公司,也赚了点钱,后来公司破产了,老婆就跟别人跑了。还没想好下一步怎么走,就到珍所在的系选几门课,调整一下心态。一学期的课上下来,调整出一个非珍不娶的心态。但这个加拿大君子还没痴迷到夺人所爱的程度。他能做的就是每次上珍的课都坐在第一排,睁着那双漂亮的蓝眼睛深情地注视着她。有一次珍感冒了,是那种加拿大特有的病毒性感冒,咳嗽,失音。安吉不声不响地跑到自动售货机那儿买了一瓶矿泉水放在讲台上。珍的心里热了一下,说不欣赏安吉,那是撒谎。这个男人成熟,稳重,有自己丈夫所没有的魅力。可又能怎样呢?命运真能作弄人,想结婚的时候没人要,结了婚又成了香荸荸了。想到这些,珍会自嘲地笑笑,继续不温不火地当着贤妻,慈母,良师,梦中情人的四重角色。
多年后在一次国际会议上见到略施粉黛,衣着讲究的珍,旁边站着她那依然玉树临风的老公和已然少年的一对儿女。好像是为了弥补过去的岁月里对她的漠视,时光特意放慢了脚步,珍竟然一点都没见老。看着依然精力充沛的珍,听着她自信却毫不张扬的略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我真想告诉我的好友珍她儿时的梦已实现,在众人眼中现在她是一只昂着头的白天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