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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号加拿大的环球邮报发了一篇加拿大说一百万从中国来的口罩没能达到该有的标准,不会发放给各省。有人发了一篇投诉。加拿大政府采购非医用口罩,却抱怨不能用于医疗 -—略解疫情中的“中国制造”口罩之乱
我设法弄到英文译文,发现就是中文直译。
作者写文章有点情绪化,与她要反驳的原文风格大相径庭,给人感觉没有好好看原文, 凭自己先入为主的印象反驳原文观点,但这些原文观点被误解或曲解了。
比如一开始这么写:
The Globe and Mail在2020年4月23日的新闻中提到,100万从中国购买的KN95口罩不符合医疗资质The Globe and Mail在2020年4月23日的新闻中提到,100万从中国购买的KN95口罩不符合医疗资质。此新闻一出,可以预见,民声沸腾。其中肯定不乏有对“中国制造”的指责,将所有责任都推到中国头上。
但原文是:
The Canadian government says about one million ofthe face masks it has purchased from China have failed to meet proper standardsfor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加拿大政府说大约有一百万从中国采购的口罩没能满足医护行业该有的标准。
The federal Department of Health says KN95 masksare an acceptable alternative to N95 models, but the masks in question did notmeet the required filtering standards for N95-type masks, which are rated tocapture 95 per cent of tiny particles./ 联邦健康部说KN95 是相当于符合N95 标准的可以认可的替代品, 但是那些问题口罩没有满足N95型口罩的过滤标准,这标准是以阻挡95%微粒来评判的。
网上查了一下,KN95 与N95 的差别
· N95口罩是指经过美国NIOS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机构认证的非油性颗粒物防护效率不小于95%的口罩;KN95口罩是指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非油性颗粒物防护效率不小于95%的口罩。
● 无论是N95还是KN95口罩都不是特定品牌或产品的名称,而是代表了口罩的防护等级。其中“N”或“KN”表示用于防护非油性颗粒物(如病毒、细菌、粉尘等);“95”表示在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口罩的过滤效率≥95%。无论是中国国家标准还是美国NIOSH的测试标准,在产品的分类和过滤效率上,N95和KN95的防护级别相当。
● 另外,与N95和KN95防护级别相当的还有符合欧洲EN149标准认证的FFP2级别的口罩,即在欧洲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口罩的过滤效率≥94%。通过欧标EN149认证且达到FFP2级别的口罩上均标注“EN 149:2001+A1:2009 FFP2” 字样。
文章作者自己也提到
“中国官方的疾控预防控制局对《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的解读文件可见以下链接:
在这个解读里,KN95和N95并没有说明是医用还是工业用,两者都仅仅是个全称,泛指对非油性颗粒物滤过率达到95%的防护型口罩而已。文件中,唯独特指GB19083的“医用防护口罩”,是推荐给高风险前线医护的。“
所以我的感觉是加拿大不知道中国逻辑, 它看到的是“对非油性颗粒物滤过率达到95%的防护型口罩”这个标准。但显然采购到的口罩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所以表示异议。
不得不说环球邮报文章,如它一贯坚持的那样,非常严谨客观,是一丝不苟地据事实录的报道。它列出除了联邦政府采购的口罩有问题,还指出多伦多政府在4月初也召回6万中国制造的问题手术口罩, 西班牙, 荷兰,捷克和土耳其也报道了中国制造的问题口罩和测试盒。这个只是就事论事,丝毫没有个人观点夹杂在期间,而且就算站在同胞角度也可以看出作者对中国持同情态度,比如它报道因为防护品需求量太大导致上海机场物流有点混乱,直接给双方带来不便, 也谈到中国方面为各方提供方便做出的种种努力以及对控制质量做出的努力。一如加拿大人给人的宽容厚道的感觉,这篇文章很人性化的,除了事实本身不好看以外,看不出批评的含义,更谈不上抹黑。
如果我要对这篇文章抱怨的话, 我会从上面提到的报道入手, 首先对它对中国为协助世界抗疫做出的不懈的努力的报道表示感谢(这句话是很有技巧的, 在感谢别人的同时也不露声色的肯定了中国), 然后引用我上面提到的原文的句子(而不是自己的转述)。当我引用的时候我就会再审查一下原文怎么说, 然后就会发现原文说的没有异议,也就没有理由反驳。 这时候就会再思考到底哪里出问题导致我们这么吃力不讨好。
那么哪里出了问题呢?我理解是加拿大根据产品的达到能过滤95%微粒物的指标来推断在没有北美标准的N95口罩产品下,可以用它作为替代品。但中国认为,这产品是你定的, 虽然达到某个指标但不作为医疗用品。在我看来还是文化差异引起的。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下面从易地换境的角度说明一下加拿大行事作风。
如果中国从加拿大采购这批产品结果会怎样?
在签合同的时候, 如果加拿大认为KN95不能在用作医护用途, 那么考虑到中国目前的状况,会提醒是否用于非医护用途还是因为买不到N95不得不用KN95。 如果是,那么会提醒KN95虽然达到过滤95%微粒物的指标但依然不能作为医护用途。 如果目前没有N95供货,那么会说明目前没货, 告知如果有货马上告知,或者将顾客转给有货的同行。
加拿大产品检验比较严格,一般不会出现这样没有达到自己限定的标准的情况。就算确实出现不合格情况,加拿大一般二话不说,退款或换货, 并为给客户带来的不便道歉。所以环球邮报有提到,The Department ofHealth could not immediately answer last night when asked whether Ottawa isgoing to obtain a refund for the masks in question./健康部昨晚并没有立即回答是否会拿到问题口罩的退款。我真心希望中国能像加拿大一样全额退款或换货,如果有货的话,这样还能挽回一点声誉。
加拿大企业一般看重长期的双赢互利的合作, 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这样所以可以这样发展客户和潜在的客户。 同时这种规范做法也能培养一个良好的合作又竞争的环境。
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似乎是因为加拿大不懂中国标准购买了不合格口罩而抹黑中国。 各位看官你们会同意这样的结论吗?
下面撇开事实讨论一下文风的文化差异。前面说了加拿大的报道是据事实录, 没有夹带个人观点。
作者写作的文风是比较情绪化的微信体。开篇第一段第一句就带歪了看官。这种先入为主,漠视事实的行使与思维方式在国内是很普遍的, 我自己也时常犯类似的错误。后面还有不少微信体常见的缺陷。这样的文章寄给环球邮报,对我来讲很暴露了作者的性格与处事的缺陷。
比如第二段:“我认为这样的报道是非常偏颇的:将所有矛头和责任指向中国,并掩盖了加拿大政府采购者对中国医疗用品标准缺乏认识的错误,从而浪费了金钱和时间,延误了防疫行动。“给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感觉了。
比如: “我认为这样的指控是非常偏颇的” 这个是个人的judge, 一般会讲我认为这样的指控是有点偏颇的
再比如; "这是加拿大采购决策者犯的错误"-- 这个也算judge。 有点冒犯人。 如果要说一般说这是可以避免的错误。
文章最后提出了建议,虽然很好但她似乎没有了解加拿大购买医疗用品的途径与方法,建议也有点文不对题。
“从中国采购口罩,应与商务部的“白名单”打交道,了解中国的医用生产标准。如果加拿大政府只一味让供应商自己到buyandsell.gc.ca去注册,肯定要翻船。因为这些注册的供应商,加拿大政府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属于“白名单”。而其实这个名单是公开透明,谁都可以查的。”以加拿大政府部门的作风 ,在白名单出台后政府一般会依循建议从白名单上找货。原文列出的事实是因为缺货,政府不得不从不熟悉的供货商那里购买。
“要改变目前的问题,加拿大政府的采购决策者只需要再往前多走一小步:搞清楚中国口罩的型号,了解哪一些可以买而哪一些不可以。因为中国的医用物资出口已经非常严格了,不会出现非医用口罩市场那样的乱象。”每种型号有对应的标准,加拿大审核是按照产商的标准查的,非医用口罩市场乱象似乎不应该由客户买单。
“假冒伪劣充斥市场;非医用产品被误认为是医用。以上是两件事,但暗中有一定的逻辑相关性:正确的物品无法通过采购途径进入医疗前线,不合规范的东西却通过捐赠渠道进入了。这两者不仅非常影响“中国制造”的形象,也让加拿大蒙受了莫大的损失。两国两看相厌,矛盾日益加深,这是谁都不希望在防疫之战中看到的。”两国两看相厌, 这个应该是她自己的judge了。 如果是加拿大出了不合格的货这种事一般就是自我检讨,不会去怪罪别人。 而原文除了列举事实也没有像作者这样流露出主观看法,应该是作者误读了原文的含义。
加拿大人是举世闻名的宽容友好,如果连加拿大人都误会厌弃的话,会是很遗憾的事。
4月23号加拿大的环球邮报发了一篇加拿大说一百万从中国来的口罩没能达到该有的标准,不会发放给各省。有人发了一篇投诉。加拿大政府采购非医用口罩,却抱怨不能用于医疗 -—略解疫情中的“中国制造”口罩之乱
我设法弄到英文译文,发现就是中文直译。
作者写文章有点情绪化,与她要反驳的原文风格大相径庭,给人感觉没有好好看原文, 凭自己先入为主的印象反驳原文观点,但这些原文观点被误解或曲解了。
比如一开始这么写:
The Globe and Mail在2020年4月23日的新闻中提到,100万从中国购买的KN95口罩不符合医疗资质The Globe and Mail在2020年4月23日的新闻中提到,100万从中国购买的KN95口罩不符合医疗资质。此新闻一出,可以预见,民声沸腾。其中肯定不乏有对“中国制造”的指责,将所有责任都推到中国头上。
但原文是:
The Canadian government says about one million ofthe face masks it has purchased from China have failed to meet proper standardsfor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加拿大政府说大约有一百万从中国采购的口罩没能满足医护行业该有的标准。
The federal Department of Health says KN95 masksare an acceptable alternative to N95 models, but the masks in question did notmeet the required filtering standards for N95-type masks, which are rated tocapture 95 per cent of tiny particles./ 联邦健康部说KN95 是相当于符合N95 标准的可以认可的替代品, 但是那些问题口罩没有满足N95型口罩的过滤标准,这标准是以阻挡95%微粒来评判的。
网上查了一下,KN95 与N95 的差别
· N95口罩是指经过美国NIOS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机构认证的非油性颗粒物防护效率不小于95%的口罩;KN95口罩是指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非油性颗粒物防护效率不小于95%的口罩。
● 无论是N95还是KN95口罩都不是特定品牌或产品的名称,而是代表了口罩的防护等级。其中“N”或“KN”表示用于防护非油性颗粒物(如病毒、细菌、粉尘等);“95”表示在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口罩的过滤效率≥95%。无论是中国国家标准还是美国NIOSH的测试标准,在产品的分类和过滤效率上,N95和KN95的防护级别相当。
● 另外,与N95和KN95防护级别相当的还有符合欧洲EN149标准认证的FFP2级别的口罩,即在欧洲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口罩的过滤效率≥94%。通过欧标EN149认证且达到FFP2级别的口罩上均标注“EN 149:2001+A1:2009 FFP2” 字样。
文章作者自己也提到
“中国官方的疾控预防控制局对《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的解读文件可见以下链接:
在这个解读里,KN95和N95并没有说明是医用还是工业用,两者都仅仅是个全称,泛指对非油性颗粒物滤过率达到95%的防护型口罩而已。文件中,唯独特指GB19083的“医用防护口罩”,是推荐给高风险前线医护的。“
所以我的感觉是加拿大不知道中国逻辑, 它看到的是“对非油性颗粒物滤过率达到95%的防护型口罩”这个标准。但显然采购到的口罩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所以表示异议。
不得不说环球邮报文章,如它一贯坚持的那样,非常严谨客观,是一丝不苟地据事实录的报道。它列出除了联邦政府采购的口罩有问题,还指出多伦多政府在4月初也召回6万中国制造的问题手术口罩, 西班牙, 荷兰,捷克和土耳其也报道了中国制造的问题口罩和测试盒。这个只是就事论事,丝毫没有个人观点夹杂在期间,而且就算站在同胞角度也可以看出作者对中国持同情态度,比如它报道因为防护品需求量太大导致上海机场物流有点混乱,直接给双方带来不便, 也谈到中国方面为各方提供方便做出的种种努力以及对控制质量做出的努力。一如加拿大人给人的宽容厚道的感觉,这篇文章很人性化的,除了事实本身不好看以外,看不出批评的含义,更谈不上抹黑。
如果我要对这篇文章抱怨的话, 我会从上面提到的报道入手, 首先对它对中国为协助世界抗疫做出的不懈的努力的报道表示感谢(这句话是很有技巧的, 在感谢别人的同时也不露声色的肯定了中国), 然后引用我上面提到的原文的句子(而不是自己的转述)。当我引用的时候我就会再审查一下原文怎么说, 然后就会发现原文说的没有异议,也就没有理由反驳。 这时候就会再思考到底哪里出问题导致我们这么吃力不讨好。
那么哪里出了问题呢?我理解是加拿大根据产品的达到能过滤95%微粒物的指标来推断在没有北美标准的N95口罩产品下,可以用它作为替代品。但中国认为,这产品是你定的, 虽然达到某个指标但不作为医疗用品。在我看来还是文化差异引起的。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下面从易地换境的角度说明一下加拿大行事作风。
如果中国从加拿大采购这批产品结果会怎样?
在签合同的时候, 如果加拿大认为KN95不能在用作医护用途, 那么考虑到中国目前的状况,会提醒是否用于非医护用途还是因为买不到N95不得不用KN95。 如果是,那么会提醒KN95虽然达到过滤95%微粒物的指标但依然不能作为医护用途。 如果目前没有N95供货,那么会说明目前没货, 告知如果有货马上告知,或者将顾客转给有货的同行。
加拿大产品检验比较严格,一般不会出现这样没有达到自己限定的标准的情况。就算确实出现不合格情况,加拿大一般二话不说,退款或换货, 并为给客户带来的不便道歉。所以环球邮报有提到,The Department ofHealth could not immediately answer last night when asked whether Ottawa isgoing to obtain a refund for the masks in question./健康部昨晚并没有立即回答是否会拿到问题口罩的退款。我真心希望中国能像加拿大一样全额退款或换货,如果有货的话,这样还能挽回一点声誉。
加拿大企业一般看重长期的双赢互利的合作, 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这样所以可以这样发展客户和潜在的客户。 同时这种规范做法也能培养一个良好的合作又竞争的环境。
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似乎是因为加拿大不懂中国标准购买了不合格口罩而抹黑中国。 各位看官你们会同意这样的结论吗?
下面撇开事实讨论一下文风的文化差异。前面说了加拿大的报道是据事实录, 没有夹带个人观点。
作者写作的文风是比较情绪化的微信体。开篇第一段第一句就带歪了看官。这种先入为主,漠视事实的行使与思维方式在国内是很普遍的, 我自己也时常犯类似的错误。后面还有不少微信体常见的缺陷。这样的文章寄给环球邮报,对我来讲很暴露了作者的性格与处事的缺陷。
比如第二段:“我认为这样的报道是非常偏颇的:将所有矛头和责任指向中国,并掩盖了加拿大政府采购者对中国医疗用品标准缺乏认识的错误,从而浪费了金钱和时间,延误了防疫行动。“给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感觉了。
比如: “我认为这样的指控是非常偏颇的” 这个是个人的judge, 一般会讲我认为这样的指控是有点偏颇的
再比如; "这是加拿大采购决策者犯的错误"-- 这个也算judge。 有点冒犯人。 如果要说一般说这是可以避免的错误。
文章最后提出了建议,虽然很好但她似乎没有了解加拿大购买医疗用品的途径与方法,建议也有点文不对题。
“从中国采购口罩,应与商务部的“白名单”打交道,了解中国的医用生产标准。如果加拿大政府只一味让供应商自己到buyandsell.gc.ca去注册,肯定要翻船。因为这些注册的供应商,加拿大政府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属于“白名单”。而其实这个名单是公开透明,谁都可以查的。”以加拿大政府部门的作风 ,在白名单出台后政府一般会依循建议从白名单上找货。原文列出的事实是因为缺货,政府不得不从不熟悉的供货商那里购买。
“要改变目前的问题,加拿大政府的采购决策者只需要再往前多走一小步:搞清楚中国口罩的型号,了解哪一些可以买而哪一些不可以。因为中国的医用物资出口已经非常严格了,不会出现非医用口罩市场那样的乱象。”每种型号有对应的标准,加拿大审核是按照产商的标准查的,非医用口罩市场乱象似乎不应该由客户买单。
“假冒伪劣充斥市场;非医用产品被误认为是医用。以上是两件事,但暗中有一定的逻辑相关性:正确的物品无法通过采购途径进入医疗前线,不合规范的东西却通过捐赠渠道进入了。这两者不仅非常影响“中国制造”的形象,也让加拿大蒙受了莫大的损失。两国两看相厌,矛盾日益加深,这是谁都不希望在防疫之战中看到的。”两国两看相厌, 这个应该是她自己的judge了。 如果是加拿大出了不合格的货这种事一般就是自我检讨,不会去怪罪别人。 而原文除了列举事实也没有像作者这样流露出主观看法,应该是作者误读了原文的含义。
加拿大人是举世闻名的宽容友好,如果连加拿大人都误会厌弃的话,会是很遗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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