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最高境界 外交部:任何人不可能因言获罪

Remax C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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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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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忘记了几百万右派,几千万后续知道文革时的人悲惨命运,你不会忘记刘晓波这个名字吧,不会因为他的死就对自己做过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几乎每年都有,也许每个时刻都有这样的人们在受到这样的罪行惩罚.
 
在中国,任何人不可能因为仅仅发表言论就受到处罚或刑罚。
中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构成犯罪,被定罪的前提必须是触犯了刑法。
极少数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造谣称他们在中国“因言获罪”,经不起事实推敲。


P个图,断章取义一下帝师之才们又集体高潮了?连原文都懒得查?
 
在中国,任何人不可能因为仅仅发表言论就受到处罚或刑罚。
中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构成犯罪,被定罪的前提必须是触犯了刑法。
极少数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造谣称他们在中国“因言获罪”,经不起事实推敲。


P个图,断章取义一下帝师之才们又集体高潮了?连原文都懒得查?


你是装不知道中国历史和现实,还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是不是接到哪里的指示啦,要不是咋会故意说出让人打脸的话呢?
 
在中国,任何人不可能因为仅仅发表言论就受到处罚或刑罚。
中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构成犯罪,被定罪的前提必须是触犯了刑法。
极少数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造谣称他们在中国“因言获罪”,经不起事实推敲。


P个图,断章取义一下帝师之才们又集体高潮了?连原文都懒得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
被告人刘晓波出于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自2005年以来,通过互联网先后在“观察”、“BBC中文网”等境外网站上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等煽动性文章。在文章中造谣、诽谤:“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并煽动:“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

2008年9月至12月间,被告人刘晓波还伙同他人起草、炮制了《零八宪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主张,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刘晓波在征集300余人签名后,将《零八宪章》及签名用电子邮件发给境外网站,在“民主中国”、“独立中文笔会”等境外网站上公开发表。

被告人刘晓波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本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刘晓波犯罪的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刘晓波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行重大。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恩,大概是网上发文不算言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
被告人刘晓波出于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自2005年以来,通过互联网先后在“观察”、“BBC中文网”等境外网站上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等煽动性文章。在文章中造谣、诽谤:“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并煽动:“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

2008年9月至12月间,被告人刘晓波还伙同他人起草、炮制了《零八宪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主张,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刘晓波在征集300余人签名后,将《零八宪章》及签名用电子邮件发给境外网站,在“民主中国”、“独立中文笔会”等境外网站上公开发表。

被告人刘晓波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本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刘晓波犯罪的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刘晓波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行重大。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恩,大概是网上发文不算言论。
我感觉他是发自内心的,脑容量就那么点,如果换个角度,你想想就算了,回答都懒得回答
 
在中国受教育15年,除了自然科学,其他的科目,充满了谎言。后遗症就是中国ccp和政府讲的任何话,都不相信了。个人认为,中国外交部已经不会讲真话,大家就把它当笑话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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