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确不是张昕。更确切的描述是,她比张昕更好看。她的脸庞轮廓非常柔和,秀挺的鼻子,淡淡的眉毛,一双眼睛也大得恰到好处。
“对不起,我……”我极努力才挤出声音。
她惊悸未消地用手按抚着胸部,大睁着眼睛打量了我一下,总算吁了口气,抬手指了指我还傻抱着的热水瓶。我急忙双手递还给她。
“算了,也不能说是你的错,其实还应该谢谢你呢,动作可真灵活呦。”她对我一笑,异常动人。而我却惭愧得只想一个倒栽葱扎穿地球到美洲去露头痛哭。
“你的水瓶……?”我哼哼唧唧。
她把手里的蓝色开水瓶举起来,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检查了一遍,露出一副满意的神色:“挺好,没有坏掉的样子。”又对我笑了笑,“那,我就先走了。”
我呆呆地目送着她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在她站立过的地方,空气中留有淡淡的香味,不知道源自什么,但是让我觉得非常迷醉。
43
买好东西走回宿舍,我看到宿舍门口走廊上已经有四个人席地而坐,正摆起功夫茶摊子准备开聊。
“除了一个还没到的,就差你了,过来坐下一起聊吧。”宋国涛冲我招呼。我答应一声,把手里拎的东西丢到床上,扯了张报纸加入他们。
茶具和茶叶都是来自厦门的小戴个人贡献的。我眼睁睁地看着此人往小小的黑黑的茶壶里塞满同样黑乎乎的铁观音,加进一勺咖啡伴侣和一勺橙子口味的果珍,再倒进少得可怜的开水,几分钟后,他捏起茶壶动作灵活地给大家分茶并开始神采飞扬地散布茶道。我举着小小的杯子,审视着里面成分复杂颜色怪异的液体,对于能否喝下肚深感质疑。但几杯饮毕,先是脑子里晕晕乎乎,随后竟莫名其妙地轻松亢奋起来。抬眼扫视一圈,发现众人都是一个德性。
于是大家热情洋溢,挨个做了自我介绍,随后开始神侃,当晚便民主议定诸如轮流打开水、轮流值日的种种舍规,选举宋国涛为室长,在座各位的绰号也被一一确定。
果然如宋国涛所言,整个宿舍里只有我和他是上海人。据他不无羞涩地宣称,这所大学内的所有食堂均是他老爸承包的,难怪他白天会用那么夸张的方式向我推荐食堂伙食。
后半夜茶摊散伙后,大家各自钻进床铺。皎洁幽清的月光斜斜地穿过窗户正照在我脸上,明晃晃的让我怎么也睡不着。就在我兀自瞪大眼睛发呆的时候,听到“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一个高大敦实的黑影拖着一个超大蛇皮袋和一捆凉席闪进宿舍。我猜想这就是白天没到的最后一个室友,于是百无聊赖地隔着蚊帐观察他的行径。只见他在我对面的床位上铺好凉席,蹑手蹑脚地拿起桌上不知谁的脸盆出门接满自来水回来,从粗粗的胳膊上解下一条比夜色还黑沉的毛巾状物件浸入水中,稍顷捞出后先洗脸后擦背再抹凉席,最后在床上坐下开始脱鞋,看样子是打算继续拿那玩艺洗脚。然而当此人脱掉袜子的一刹那,就象臭弹在沼气池里爆炸一般,整个宿舍内立时悄无声息地弥漫开浓郁的脚臭味,空气的密度明显增大了许多,我虽然鼻子不好,也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压力,竟差点憋过气去。更夸张的是,我分明地听到有两个蚊帐里当即传出了剧烈的咳嗽声!
此人就是后来名震整层楼的李臭脚。小戴还给他起了另一个绰号叫“李十三”,比较形象地描述了他的十根脚趾能让整个宿舍集体晕上三小时的事迹。
李臭脚同志来自安徽农村,汗腺特别发达,特别不爱洗脚,所幸的是也具备了乡村人士纯朴憨厚的美德,所以在大家孜孜不倦的教育下,两个月之后其脚丫的杀伤力已明显收敛了许多。当然,另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那个时候所有宿舍都已无一例外地被众脏人住得怪味纷繁,李臭脚的臭脚充其量只能算作锦上添花而已。
事实上,我们宿舍可称是藏龙卧虎,除了凶在明处的李臭脚外,还有一个狠在暗处的包大虾。包大虾是河北人,外观与品行都酷似《绝代双骄》里十大恶人之一的哈哈儿,特别能侃,三下两下就能把人侃晕,之后常常就会乘人不备痛施绝招。他的毒辣功夫是放屁,屁放得既臭又响,有声有色,能把人炸得五迷三道自己站起来原地兜圈儿。我们最初也曾打算象改造李臭脚一样改造他,做了许多工作,譬如研究他的膳食结构、裤带是否系得太紧等等,但费尽了心机也没能找到问题的根源。最后还是宋国涛受食堂敲钟开饭的启发,定下规矩,就是他放屁之前先给个暗号,好让大家自择出路。出于照顾此人面子的原因,暗号被定得十分隐讳,说诗情画意都不过分。所以后来宿舍经常上演的即兴节目就是,来串门的同学正和我们坐在一起神聊,突然听见包大虾小声地一句:天上的星星真亮啊!顷刻间内部人员纷纷夺门而逃,留下不明就里的外来人口面对依旧笑眯眯的包大虾,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壮烈牺牲。
44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还住在弄堂里的时候,我从家中骑车到学校,其中大约有半个小时的路程要忍受苏州河的恐怖气味。那种浓郁的恶臭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头晕目眩,所以当时不得不很快练就了双手放把的高超车技,腾出手来捂住脸上所有透气的地方,所以养成了有事没事喜欢揉捏鼻子的习惯。后来我又着迷于武侠小说,有一天竟在《楚留香传奇》中发现天下无双的香帅也爱捏鼻子,此发现让我倍受鼓舞,终于变本加厉地将鼻子摧残出严重的鼻炎,从此丧失了部分嗅觉。而现在我却因祸得福,因此成为了宿舍内唯一算得上幸免于难的人物,因为就算哪一天李臭脚忘了洗脚或包大虾忘了发暗号,我也依然可以从容地继续吃泡面喝乌龙茶,除了被气压影响得吞咽稍显困难而已。
由此可见,生活的逻辑确实堪称有趣,引用村上春树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其实只是生存在有限的可能性中。
45
我还是不能忘记张昕。
所谓不能忘记,实际上通常都意味着努力地想要忘记以至大多数时候以为自己真的已经忘记,然后当它又突然出现的时候,就会因为全无防备而不知所措而一发不可收拾。打比方来说,就像你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于是脱光衣服走到跳板上打算躺下晒日光浴,却突然发现跳台四周不知从何处钻出来一群群的人,无数的目光火辣辣地望向你,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无论你会不会游泳喜不喜欢跳水恐怕都会想到跳下去算了。
对于不能忘记张昕的我来说,跳下去就意味着难过。不能自拔的难过,灭顶的悲伤。
因为我不会游泳。
但现在的状况是--每当张昕的容颜又不打招呼地突然浮现,很快就会被那个不知名的长发女生的面孔自然而然地取代,于是转移了站在跳台上的我的注意力,不会最终一头栽到深如海水的往事里。
所以,虽然我和那个女生只是那样短促的一面之交,她的模样却在记忆里被我不断地擦拭着,越来越轮廓清晰起来。而相遇的场景却渐渐模糊了,仿佛焦距被拉长到了某个遥远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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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后的第一个星期没课,尽是些所谓“新生节”的活动,各式各样的讲座、演讲赛、体育竞技比赛和新生文艺汇演等等。我只去看了一场文艺汇演,节目没什么意思,有些甚至堪称惨不忍睹。我早早地进场然后又早早地退场,站在一棵树下,堂而皇之地叼着烟,东张西望地在四散离去的人群中搜寻那个长发女生的身影,但是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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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开课后不久,我收到在清华大学读建筑系的叶克从北京寄来的一封信。他在信中向我绘声绘色地吹嘘了一番在北京读大学的幸福生活。据说清华大学盛行校园民谣,高手如云,帮派林立,最有影响力的是东大*场派和小桥流水派,两派各踞一方,各有千秋,每当黄昏便各自拉开阵势,烛光闪映,琴瑟齐鸣,以吸引到更多女生者为胜。简直让我想到了诗经里的《关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鼎盛之时,连附近北大的女生都会趋之若鹜。
不管叶克所描绘的盛况其中水分有多少,只要一想想那种晚风习习礼乐不息群凤求凰的动人美景就让我心痛不已。因为据我所知,我这学校只有一个隶属于学生会的所谓大学生管弦乐队,我在迎新生文艺汇演上遭受过他们的表演,尽是一些除了新中国老百姓就没有别的人种会听的主旋律曲目。台上奏的是《南泥湾》,我旁边座位上的家伙居然哼起了崔健的《南泥湾》,受欢迎程度可想而知。估计除了刘胡兰那号革命女青年,哪家姑娘也别想吸引到。
于是我不禁蠢蠢欲动,当即决定开始学习音乐以便充实校园生活。周末回家时,我向父母讨来了历年的压岁钱,再预支出一部分生活费,买了一把吉他。那时美国原产的民谣琴市面上已经到处有卖,但价格实在是让人寒心,想想初学也用不着那么高档的货色,所以最后买的是把雅马哈。就这样还与乐器行老板讨价还价半天,结果价没砍下来,倒是附送了一只口琴。
自此我便沉溺于练琴。每天晚饭后,我便找一小桥流水的僻静角落苦练不辍。最初一段日子,我的琴声经常会将隐身草丛中的校园情侣惊吓得纷纷逃窜,而幸灾乐祸所带来的好心情反倒让我更加勤奋猖獗。再加上我每日必读一遍叶克的信以资激励,所以很快就抛开了那些单调的练习曲,能够象样地弹奏一些国外成名歌曲,譬如甲壳虫乐队(The Beatles)的《挪威森林(Norwegian Wood)》和《昨天(Yesterday)》,鲍勃・迪伦(Bob Dylan)的《大雨将至(A Hard Rain’s A-Gonna Fall)》等等。
而我最喜欢并且弹得最好的是老鹰乐队(Eagles)的《加州旅馆(Hotel California)》。这首歌据说是为迷幻药而写,曲子绝对经典,歌词也棒极了,我尤其喜欢哼最后两句:
You can check out any 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
(任何时候你都可以结账,但你永远不能离开。)
这两句歌词总能让我陷入一种宁静而莫名的惆怅,闭起眼睛会幻想自己正在一个与世隔绝的旅馆房间里,在一个美丽姑娘的怀抱里,幸福而忧伤地睡去。战争和革命都在床外进行,而我们只是紧紧地拥抱着,长眠不醒。但遗憾的是我的嗓子实在不行,或许只能在贝斯和架子鼓的掩护下吼吼摇滚。由此我更加深切地断定我需要找到一个姑娘,一个歌声美得让我心碎的姑娘,我要和她在一起,就象司马相如和卓文君,象萧史和弄玉,终日厮守弹唱,永远忘掉这个让我越来越看不清楚面目的混乱世界。
而这个姑娘,她在哪里呢?
48
琴练得自认为可以拿出手之后,我把练习场地撤回了宿舍。主要原因是湖边蚊子太多,我需要不停地放开吉他挥舞手掌周身拍打,长此以往恐怕架子鼓都能练出来了。
室友们在走廊里继续摆茶摊,我独自在床边拨弦。弹着弹着,忽然发现门外没有声音了,正感到奇怪的时候,眼见他们一个个表情复杂地走进来,问我弹的是什么曲子。我老实交待之后,他们便盛情邀请我到外面教他们。不久之后宿舍里每个人都能弹两下琴哼两句歌,只是每当李臭脚开唱的时候,隔壁宿舍总会传出怒吼并且乒乒乓乓地往外丢东西。可怜的李臭脚纯朴得要命,居然满面诧异地问我们出了什么事,在没有得到任何回答的情况下,他干脆只身前往隔壁宿舍探个究竟,其结果可想而知。
茶话会终于变成了歌友会。唯一遗憾的是一帮糙老爷们自娱自乐,没有女性歌迷现身喝彩。此事让大家都比较伤感。于是我们就像一帮孤独的街头艺人一样,不由自主地开始集体偏爱那些忧伤以至更忧伤的歌曲,统统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由于我的琴不得不经常给他们拿在手中练习,所以我那个附赠得到的口琴也派上了用场。很快我的口琴也能吹出一些名堂了,而借助口琴磨练出的唇舌,我居然口哨也吹得有水准起来。偶尔对着窗外的夕阳吹口哨的时候,我会想起教会我吹口哨但一直打击我舌头僵硬的严浩,真希望他能出现在面前,好让我露一手给他看看,一雪前耻。
十二月份的时候,宿舍里郑重地通过了一项决议--成立音乐发展基金,每人每月缴纳一些钱,汇总后用于购置音乐相关物品供集体享用。可笑的是正式交钱时,身为室长的宋国涛居然掏出一叠饭票来找零,让大家鄙视不已。而此人虽面红耳赤,也不辩解,下次照旧。
宿舍里唯一拒绝交钱的是一个来自昆明的叫做金炅的家伙,此人体毛茂盛,身材魁梧,长得像西双版纳的猩猩,说话粗声大气,拽得不得了,自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室长,而当发现没有人服他时,便摆出一副谁也瞧不惯的架势,平素独来独往,经常当面挑衅宋国涛。部分人迫于他的*威敢怒不敢言,而我则懒得与他一般见识。
用这笔基金添置的第一样物品是一个日本产的东芝录音机,质量与功能都远非我那个老熊猫可比。
叶克在信中还向我强烈推荐了一些北京的校园民谣,所以后来我们又买了一些盒带,就是大地唱片最早出的那几盒,有高晓松、沈庆、郁冬的歌,其中一些深受大家喜爱,但可惜的是都弄不到曲谱,所以只好一遍又一遍地放盒带,边跟着哼唱边自己找调。记得最早被我们摸出谱来能够弹唱的是沈庆的两首歌:《寂寞是因为思念谁》和《青春》。
宿舍里嗓子最好的是包大虾,是那种沙哑磁性的。他一般先会羞辱一通盒带中景岗山的声线太流行不够味,然后自己咳两声便开始展露歌喉:
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就像喝下一杯冰冷的水
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流成热泪
……
此人的嗓子确实沧桑够味,歌声飘扬在校园的夜空里,楼下打水经过的女生时常会有人停下脚步向上张望。后来有一次,一个北京姑娘在下面京味十足地回应了一句:“喂,四楼唱歌的同学,天凉了别喝自来水了,要我给你送瓶热水上去不?”
热水送上来了,包大虾受宠若惊,感激涕零,成为到第一学期结束时我们宿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找到女朋友的人。
说实话,他这个女朋友长得并不出众,但此事件的性质本身还是深深地打击了一片。所以自此小戴和包大虾说话时多了一句口头禅:喂,大虾,要开水润嗓暖屁乎?包大虾则嘿嘿哈哈一脸得意样。
49
我背着吉他在校园里无所事事地瞎转悠的时候,经常会看见那些面色憔悴的理工科学生,一个个低眉搭眼、步履匆匆。和他们相比,我竟觉得读中文系实在是件幸福惬意的事,而从未想到过毕业之后找工作时文科生和工科生相比的凄凉下场。1995年冬天,青春对我而言还是如此漫长,结局遥不可及。
眼看着寒风萧瑟,草坪枯黄,大片大片的梧桐叶在风中飘飞跌落,我所有的忧郁都献给了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姑娘。或许,那个穿蓝色连衣裙提蓝色开水瓶的长发女生就是我所期盼的人,但是我却再也没有遇见过她。
第一个学期就这样匆匆过去了。
50
寒假里,我无意中从大院内那些无所事事的长舌妇口中听到了严浩家庭问题的真相。原来,严浩父亲嗜赌好色,经常在外面玩女人,要不就是在麻将桌上输得负债累累。而严浩母亲则一直委屈求全,希望男人有一天能洗心革面,谁知道最后严浩父亲竟被外面一个开发廊的野女人弄得五迷三道而抛妻弃子与其姘居,再也不回家睡觉,至此她才彻底绝望,和男人离了婚。
“唉,做人老婆做到这份上也真是可怜呦。”
“是啊,不容易啊。不过现在跟的那个姓张的虽说有钱,看起来也不象是什么好东西。”
“侬*心呢。说不定人家也想开了,反正自己人还算年轻漂亮,傍个有钱人白相,吃了那么多年苦头也该享受享受了嘛……”
我一声不响地踹开传达室的门,屋子里的两个老女人立刻停嘴,一脸戒备地打量我。我没拿正眼看她们,径直走到邮件架前面取下我订的《台港文学选刊》杂志,在登记本上签下我父亲的名字,离去时反手重重地摔上了门。屋里立刻传出大惊小怪的咋呼声。
我把杂志夹在腋下,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点着,然后站在路旁,看着天上纷纷扬扬飘落的小雪花落在自己的脸上,鼻子里慢慢流出的白烟在湿冷的空气中形成雾状的一团,久久不散。
回想着严浩随母亲搬离大院时的情景,我猜想那两个老女人话中所提到的“姓张的”应该就是当时把严浩母亲搂在怀里的那个穿黑西服的男人。他究竟是什么人物?严浩打架斗殴是否和他有关?这些问题困扰着我,不得而知。但是,我终于有些明白了为什么严浩从不让我到他家去玩,为什么严浩的母亲会那么疯狂和歇斯底里,会用那样肮脏的词汇辱骂张昕和严浩,会在严浩身上留下那么多的伤痕。我无法评价她的对错,事实上她也与我无关,我所关心的仅仅是严浩。他与我同在一个城市,但我却不知道他住在哪里,现在被关在哪里,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竟不能去探视他,这一点让我十分难过,整个冬天心情都极其烦躁。
年初一晚上,在外公家的饭桌上,喝多酒的舅舅迷迷糊糊地递了一支烟给我,我竟不假思索地伸手接下,自己点上。母亲在旁边脸色铁青地瞪着我,因为她和父亲一直都不知道我已经学会了吸烟。而我只当没有看见她的反应,一脸漠然地独自吞云吐雾。
外公在1992年已经平反。因为他难得一次看电视的时候,居然在新闻里看到了自己的老同学,他抖抖索索地从自己的旧相册里翻出一张老照片,他的毕业照,他站在最后一排,而电视上出现的人就站在第一排。后者现在已经是北京正部级的高官。外公把这张照片和他那些曾递到无数人手中又被退回的申诉材料一起寄到北京,半年后,他平反了,国家开始给他发养老金,并赔偿给他一套三室两厅的新房。
现在我们全家就在这所大房子里吃团圆饭。在母亲的责骂声中,我一声不吭地拿着烟离开饭桌,独自走向阳台。经过外公的房间门口时,我看见他又在听他的巴赫。他闭着眼睛,仰靠在藤椅上,不知道是不是日光灯的原因,脸色显得特别苍白,全无血色。我体内的什么地方不留神间突然被大提琴狠狠地摩擦了一下。
51
开学后很快就到了元宵节。元宵节是照常开课的,所以我也懒得大老远跑回家去吞那种经常噎着我的糯米面团,到食堂随便吃了盘炒面就回宿舍去了。
学校里以外地学生居多,他们返校没多久,还没有从家乡过年的气氛中挣脱出来,就又撞上这种象征全家团圆的节日,所以大多都极其悲伤,尤以我这一级刚入校的新生为甚。而这种笼罩整个校园夜晚的悲伤气氛在经历了譬如借酒浇仇等各种名目的催化活动之后,终于在熄灯后演变成一场不可收拾的大面积*乱,四处哭嚎,悲歌不断。
本来我已经钻进被子打算蒙头睡去,谁知道外面的喧嚣愈演愈烈,终于让我怒火中烧,钻出被子正想破口大骂,却发现宿舍里除我之外已空无一人。我愣了几秒钟,突然想起宋国涛中午在食堂说过他晚上会回家去,于是进而推测出整栋宿舍楼或许除了我已没有几个上海学生。这一发现让我也在一瞬间感到了悲伤。我呆呆地站了一会,想到觉是肯定睡不成了,不如穿上衣服出去看看热闹。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走廊上竟然躺着坐着站着全是人,四下里都是呕吐声,酒精味浓得可以点着火,栏杆外面不时噼哩啪啦地往下掉酒瓶子,楼上似乎有人打起来了,叮叮哐哐的,还有听不懂的方言在大声喝骂,整个场景蔚为壮观。若是弄个手提摄像机来摇摇晃晃前推后拉地乱拍一通,估计随便剪剪就可以冒充美国六十年代大学生运动的史料拿出去蒙人。
我站在宿舍门口,用目光四下搜寻我的那些室友。金炅不知去向,此人或许出于要与我们划清界限的目的,已经有些日子不回宿舍睡觉了。老实巴交的李臭脚灌多了,在隔壁宿舍的门外咧着大嘴抱着包大虾不放,鼻涕眼泪全流在包大虾的怀里。包大虾则异常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一遍遍地说:乖,不难过,不哭……真是慈祥无比。
平常就特立独行的小戴闷声不响地坐在水泥栏杆下面,从两腿之间的一个小纸箱里不时摸出一个面目不明的东西从栏杆缝间丢下去,每丢一个,楼下就传来一声放炮似的炸响。我好奇地凑上前,蹲下抓住他的手仔细一看,竟然是塑料打火机!拿这个当爆竹过小年,真亏他想得出来!
打火机上印着“厦门免税店”的字样。小戴口齿不清地告诉我这玩艺在他那边的免税店里只卖两角钱一个。“便宜,带来就是砸的。”
我的玩性被勾起来了:“喂,给我一个丢一下。”
他一只手在纸箱里摸索了半天,然后把另一只手伸到我面前:“没了,最后一个,给你吧。”
我兴致勃勃地抓过来,直起身,摆出一个昂首挺胸举目苍天的姿势正准备丢下去,一道强烈的手电筒光突然笔直地照到我脸上。
“四楼的,丢打火机的那个,你给我下来!”
我当即浑身僵硬,四肢冰凉。低头看小戴,此人竟然朝我做一鬼脸,然后头一歪搭在水泥栏柱上假装醉倒,我真恨不得要把手里的打火机砸到他头上。但是现实严酷,楼下的人抬高嗓门又喊了一声,我只好老老实实地放下胳膊,怏然下楼。
系主任和学工部的几个老师四面包抄,以围歼的气势将我足足训了有一个多小时,直到我站得两腿酸麻。照学工部的意见,要给我一个记大过处分,但系主任却在关键时刻终于决定护短。他开始很有技巧地指责我年纪不小了怎么还这么顽皮,说大学不是中学小学幼儿园,要拿出成年人的样子来。这番话无形中大大地消减了我的犯罪动机和暴力倾向,让我羞愤不已却又只能满怀感激。最后系主任一副说得动情的样子,甩手分开众人,去舍监那里取了支大扫把过来往我手里一塞,宣布对我的惩罚:明天早晨天亮之前必须把楼下所有的垃圾清理干净,否则就自己到学工部报到。至此我总算大难不死,垂头丧气地点头称是。
目送老师们远去,我郁闷得简直想一头撞死。估算一下时间,还只是半夜,可以先回去睡上几个小时再下来劳动,便把扫把丢在地上,一路目不斜视地直冲进宿舍,一头钻进被子里沉沉睡去。被闹钟吵醒时,我迷迷糊糊地钻出脑袋,感觉到似乎什么地方颇不对劲,苦思冥想了足有半分钟我才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之处就是照在我脸上的晨晖!我忘了调闹钟时间了!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直冲到走廊,一探头看到小戴正在楼下吹着口哨挥舞扫把,这才长吁一口气,总算是没有哭出来。
52
“你,欠我一包红梅!”小戴朝拿着扫把走近的我竖起一根手指,比划了一个举枪瞄准的手势。
事到如今,除了认栽到底已别无他法,否则此人一甩扫把,我就不知道要干到几点才能完工。我刚打算点头答应,突然看见他身后两米开外一个女生正提着开水瓶朝我走来,蓝色的羽绒服,蓝色的开水瓶,长长的头发,不经意地一抬头,再次正对我傻张的嘴--
就是她,那个我找了一个学期都没有找到的被我误认为张昕的女生!
她也认出了我,愣了一下,张口似乎想打招呼,却突然一个踉跄,“哎呦”一声,身子慢慢歪倒。我甩手扔掉扫把,象上次在校园商店时一样纵身飞扑过去,不同的是,这一次我的目标是她而不是她的蓝色开水瓶。于是再次极其惊险地,她倒在我的臂弯里,开水瓶则在我脚旁“砰”地一声碎片四溅。幸亏她走的不是反方向--否则开水瓶就不是摔在去打水的路上而是摔在打完水归来的途中,那么我和她势必都要被开水烫伤。想到这一点,我都不禁心有余悸。
“你怎么了?”我看着她一脸痛楚的表情问。她咬着嘴唇,挣扎着想抬起左腿。我一扭头,看见她左脚的鞋底扎着一块连着半个瓶底的很尖锐的啤酒瓶碎片,看不出来扎得有多深,但她的脚背已经疼得弓了起来。我大惊失色,不由分说地把她拦腰抱起,跑了两步又想起小戴,扭头朝看得张口结舌的他大喊了一声:“你帮我扫一下,欠你两包红塔山!”
我抱着她冲到校医院,把她放到医疗床上,看着医生给她取出碎片,止血消毒包扎,心里暗暗诅咒那个扔啤酒瓶的家伙每天出门都踩到大号图钉。扔什么不好?扔打火机都可以,干嘛扔狗日的酒瓶子!
处理完毕后,我又打算伸手抱她,她却躲开了我的魔爪:“你还想抱啊!”我讪讪地缩回手。她小声补充了一句:“你扶我走就行了。”
我扶着她走出医院,问明宿舍的方位,送她回去。起先一段路彼此无言,直到她突然说了一句:“终于还是被你干掉了。”
“什么?我终于干掉谁了?”我一头雾水。
“我的水瓶。”
我立刻闭嘴,羞愧不已。
由于她只能用单脚跳着走,所以我们的移动速度足可以去参加龟兔赛跑,这样下去等走到她宿舍可能就该赶上开中饭了。天色此时已大亮,路上往来的行人逐渐增多,都用奇怪的目光打量我们,看得她头都抬不起来,速度再打折扣。看她气喘吁吁的样子,显然也蹦累了,于是我很干脆地问她:“你想不想我们能走快点?”
“想啊……”
她话音刚落便立刻又被我拦腰抱到了怀里。
“你--”她又羞又气。
“这是眼前最可行的办法。除此之外只有一个候选方案:你躺下,我把你拖回去。喜欢那样吗?”
她连连摇头,脸涨得绯红,越发可爱。憋了一会,小声地嘟哝了一句:“你总是那么动作灵活啊。”
我面上发烫,但强做冷笑,不予理睬,大步流星地直奔目的地。偷眼看她,居然把眼睛闭起来了。
在宿舍楼门口又遇到了麻烦,她们的舍监,一个瘦小的老阿姨,死活不让我进去,还大呼小叫地说我光天化日之下这样抱着女生成何体统。我心怀鬼胎,不便发作,只好给她摆事实讲道理:“这位阿姨您难道就没有一点点同情心吗?难道您没看见这是位伤残人士吗?况且,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不抱她难道让您抱吗?您抱得动吗?您和她谁摔伤了我都没有办法向自己的良心交待,您说是不是?”从王朔的小说里学来的这一套果然强悍,老阿姨被我噎得哑口无言,我乘机直闯过去。上楼梯的时候她在我怀里使劲扯我的衣袖咬牙切齿地问我:“你说什么你?你说谁是伤残人士?你是谁的男朋友?”
“别乱动!摔到地上落个终身残废我可就要抱你一辈子了,长痛不如短痛,是不是?”
她又没话说了,咬着嘴唇,眨着眼睛,任由我大摇大摆地抱着她走进宿舍,当着另一个女生的面把她小心地放到床上。“这位同学的脚受了重伤,不能走路,请你帮忙照看一下。”我向那个看得一脸茫然的女生微笑着打了声招呼,转身离去,没有回头但满心愉悦。
中午吃完饭回到宿舍,我把两包红塔山扔到死鱼般躺在床上乱翻白眼的小戴肚皮上。他不做声,又冲我竖起一根手指头。
“这是什么意思?”
“嘿嘿,货真价实的美女哦!两包怎么说也太少了,至少应该给一条吧?”小戴笑得一脸*亵。
“一条屎要不要?”
53
晚自习结束后,我又晃悠到了她的宿舍楼。我的流氓形象估计已经被舍监老阿姨象钢印一样拍进了脑仁,所以我刚一探头探脑,老阿姨就守门员般地蹦出来,堵在我面前,气势汹汹,横眉冷目,随便我再胡编乱造什么借口都兀自岿然不动,最后耗得我精疲力竭,十分无趣。眼看着我转身离去,老阿姨才洋洋得意地退回门房。
但是,我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就罢手?我兜了一圈后,回到楼下,四下搜寻,终于发现种在草坪上的一棵老梧桐树有一根很粗大的树枝一直伸到离她的宿舍门很近的地方,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三下两下爬上树去,一眼便从虚掩的房门缝隙里瞄到了上午见过我的那个女生。此人正带着耳机捧着课本在房间里闲庭信步,踱回来时乍一抬头,迎面看到我笑眯眯地坐在树枝上向她点头示意,吓得手里的书都掉在了地上。我朝她招手,她不相信自己眼睛似的傻傻地走出来。
“我早晨送回来的伤残人士还好吗?”我大声问她。
“你来看阿米?”她问。
我笑着点头。她跑回房去,过了一会,扶着我要见的人出现在眼前。“谢谢你。”我向她道谢,她也很识趣,抿嘴一笑,自己回宿舍去了,留下我要找的人,一只脚踩在地上,另一只受伤的脚用脚尖搭上水泥护栏的底座,身体倚着护栏,这副样子看起来似乎站得也挺稳。
“你叫阿米?”
“嗯。”
“怎么会叫这么古怪的名字?”
“关你什么事啊。”
“准备给你写道歉信,不能没有称呼呀。”
“口述吧。”她撇撇嘴,打量我片刻,终于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
“别人叫我‘阿米’,是因为我有个说话的习惯,如果我喜欢一样东西,我就经常会说‘东西东西我爱你,就象老鼠爱大米’。”
“大米?”
“不是大米,是阿米!”
“阿米,脚还疼吗?”
“不疼了。”
“我不信。”
“不信也得信,我可不想被你抱一辈子。”
我们目光交汇,僵持了一会,最后都笑了。其他宿舍进出的女生看到我都露出很吃惊的神情,但我根本无视她们的存在。
“在宿舍里呆了一天?”
“嗯。”
“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是啊。”
“给你来点音乐解闷吧。”我说,可是一摸口袋才发现口琴没带,只好朝她耸耸肩,“我的乐器都忘了带,清唱的话,楼里的姑娘们会冲出来把树推倒,我不摔死也会被她们打死。”
“那怎么办呢?”她笑眯眯地问。
“吹口哨可以吗?”
“你来真的啊?”她有些惊讶,想了想又说,“那就来吧。”
于是我吹了一首《桂河大桥》。看到她的表情似乎挺满意,便又接着吹《北国之春》。一曲完毕,我问她如何,她不回答,用手指示意我向下看。我低头,看到树下不知何时已经围满了人,交头接耳,对我指指戳戳。我朝他们挥手,有人鼓掌,有人撇嘴。我抬头问阿米:“还想听吗?”她依旧不说话,用手支颐,笑着点头。于是我又继续吹高晓松的《流浪歌手的情人》。这时有人把舍监叫出来了,老阿姨叉着腰玩命地吆喝,叫我下去,我根本懒得理她,自顾吹下去,直到响第一次熄灯铃。
“演出结束,过些日子再来看你。”我对阿米说,然后爬回到树杈处纵身跃下。走到宿舍区门口,我扭头,看见她还站在原处,远远地望着我。
远远地望去,她的脸庞是那么的美丽动人。
54
走进宿舍,小戴无限幽怨地看着我:“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了呢。”再打量其他室友,也个个都表情暧昧,一副想嘘寒问暖却欲说还休的样子。想必是小戴已经把早上的事情都张扬了,就不知道这家伙添了多少油加了多少醋。
包大虾悄无声息地拿着本书从身后进来,一声不吭地开始围着我上上下下检查,东看看西嗅嗅,找虱子似的,连脖子带胳膊都不放过,弄得我莫名其妙。
小戴躺在床上嚷嚷:“耳朵后面,耳朵后面!”
我这才突然反应过来包大虾在找什么,急忙一把将他推开。而看着众人一副受伤的表情,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从枕头下摸出一包红双喜散了一圈,再陪着笑挨个给点上火,这才算完事。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反反复复地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一系列戏剧性事件,越想越觉得饶有趣味。而回想起当年那个躺在院子里的水泥地上,面红耳赤地举着两手的十四岁腼腆男孩,我竟不知道自己何时已经变得可以这么厚颜。或许所谓成长,就是这样的悄无声息,如同竹子在雨中的拔节,不留一丝可被察觉的证据。
阿米,阿米。我无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四周沉沉的黑暗里仿佛渐渐地弥漫起她身上的那种不知名的香氛,那种嗅觉就像有形的触摸一样真切,让我的皮肤酥痒烫热。我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等到耳边只剩下其他人的鼻息和鼾声,悄悄地爬起床,溜到洗手间里忙了一会之后一泻而出。回到宿舍门口,我穿着单衣站在早春的寒风中点了一支烟,感到凉意彻骨时才躺回床上,很快睡着。
55
半个月后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去探视阿米。这次没有爬树,站在草坪上喊她的名字。稍顷,她独自走出宿舍,微笑着和我打招呼。
“伤好些了吗?”我问。
“嗯,好多了。”
“下来一起散散步吧,让我看看你现在走路是什么样。”
“我不想下去呢?”
“我就爬到梧桐树上唱咏叹调,一直唱到楼里的姑娘们冲出来把树推倒把我打死。”
“谁心疼你呀。”
“好,我现在开始数数,数到‘二十’就开始爬树。”说完我转身走到那棵梧桐树下,开始数数。数到“五”的时候只见她扭头跑回宿舍,“十四”的时候又跑出来,“十八”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地站在了我的面前。“你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比走路时还好看。”我由衷地赞叹,她的脸又红了。
她身上穿的还是我前次见到她时的那件蓝色羽绒服,下面则是蓝色直筒牛仔裤,长发披在肩上,真的是非常好看。
“算你狠,走吧。”她气鼓鼓地转身就走,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生气是装的。
因为她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走路依然有一点瘸,所以很容易就被我赶上。此时她也放慢脚步,与我并肩一起沿着林荫道漫步,让我的心里暖意油然。不知不觉走到了“5th Ave Café”的黄色大牌子,我给她买了一杯奶茶,自己要了一杯咖啡,然后在稍僻静处找了一个长椅坐下,各自捧着热乎乎的纸杯一口一口地啜饮。我首先开口缅怀了一下她的蓝色开水瓶,随后便顺利地交谈下去,很快便就相互了解了对方的一些情况。譬如,我们俩同年级,但她因为中学时跳过一级,所以比我小一岁;我在中文系念汉语言文学,她在外语系念英语文学专业;我喜欢吃鸡蛋和土豆,她喜欢吃荷兰豆和西芹;我们俩都想去哥本哈根给安徒生的铜像前献一束迷迭香,等等。
我又闻到了她身上那种讨人喜欢的香气,我问她是什么,她起初不愿说,在我一再追问下才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那是她用的香水,叫做夏奈尔十九号。在当时的我而言,香水这种东西就象另一个星球的商品,对于其价格和品牌完全没有任何概念,所以很不明白她有何不好意思说出口。而她则费了半天口舌才让我弄明白那个古怪的法文名字:Chanel N?19。
这样交谈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她并不象我最初所想象的那样精明狡黠,实际上此人纯真得无可救药,至于她那种让我感到狼狈的说话方式,其实只是因为天生的灵气,或者简单地说,那就是她实实在在的说话方式,并非刻意,虽然那么与众不同。这一发现让我欣喜不已,更不用说她已经交待出自己歌唱得很好。
虽然同是纯真,但她与我记忆中的张昕又有些不同。张昕的纯真无遮无掩,而她的纯真却细致且相当有层次,这种区别就好像同属蔷薇科的月季和玫瑰。阿米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有温室的痕迹,柔和而不失妩媚。可是,当我问到她的家庭时,她却含糊其辞,叉开话题。
送她回去的路上,我看见她的双手藏在羽绒服的袖子里,不时取出凑到嘴边呵热气取暖。我犹豫了几次,终于下定决心,在它们再次探出时一把抓住。她小小的拳头猝不及防地被我的手掌整个包住,像草叶抖落露珠般地微微挣扎一下。而这个细微的动作,突然从我已沉睡的部分记忆中牵扯出隐隐强烈的振颤--多年前那个秋天的下午,那只被我此生唯一一次握在手里过的小手。时空竟有置换的企图。我的心被针尖极迅速地穿刺,就像本能反应似的,我不假思索地用力将她拉近我的身侧,将她的手紧紧攥着揣进大衣口袋,动作近乎粗鲁。
她没有反抗。什么话都没有说。之后的路途中我如征服了整个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一样激动,心潮起伏。她却鼻息急促,神情紧张,躲闪着我的目光。冰凉僵硬的小手在我的衣袋里,在我的手心里,渐渐地温热起来,终于柔若无骨。
在宿舍楼前分手时,她又扯住了我的袖子。“怎么了?”我回头问她。
“你叫我阿米,那我叫你什么呢?我不喜欢你们宿舍人给你起的外号。”她嗫嚅着问。
补充说明一下,我在宿舍里的外号是“鸡毛菜(上海话:小青菜)”,其来由仅仅是因为我的头发最长但又不够扎辫子。这么恶心的外号不用我说你大概也猜得到是小戴的馈赠。
“叫我小雨吧。”
“小雨?”她一脸好奇,不用问我也知道她在想什么。
“这是我的小名。如果不讨厌它的话,你就是这个学校里唯一一个可以这样叫我的人。”
“唯一一个?什么意思?”
“就是别人叫我我也装作听不见的意思。”说着我用双手扶住她的肩膀,在她的额头吻了一下。她的脸上立刻泛起潮红,那种皮肤的颜色好像玫瑰融化在雪中,着实动人心魄。
56
约会了几次之后,阿米与我见面时已经会主动把一只手伸进我的大衣口袋,而我也自然而然地搂住了她的腰。换而言之,我已经正式成为宿舍里继包大虾之后第二个有女朋友的人。
阿米似乎特别怕冷,她说自己是冷血动物,因为她的手总是冰凉冰凉的。而每当把她的小手在衣袋里紧紧握住,感觉它慢慢变热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有某种东西在流动,痒痒的,很舒服。或许那就是所谓的幸福。
我们像校园里所有其他的情侣一样终日在林荫道上晃晃悠悠,以料峭的寒风为借口相互依偎,一起呼吸早春稀薄而沁凉的空气。
阿米有时穿那件浅蓝色的羽绒服,有时穿另外一件深色的大衣。在我的印象里大衣是黑色的,虽然她一再纠正我说那种颜色不是黑色,是藏青,是很深的蓝色。
她似乎特别偏爱蓝色,看见她就看见了各种各样的蓝,蓝得很有层次。这一点我不太能理解,因为我总是偏执地认为太多的blue就是blues,复数的蓝就是单数的忧伤。
她有很多可爱的小习惯,譬如喝奶茶前会说“奶茶奶茶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再譬如她打算说话时总是先呵一口热气出来,等它遇冷变成白雾再被风吹散的系列物理反应结束之后才正式开口。
我们的交谈内容大多都是各自过往生活中的一些趣事。我曾想给她讲严浩的事情,但却不知道如何讲起,就算仅仅陈述往事似乎也缺乏讲清楚的把握。想到严浩是我迄今唯一的好友,在我的生活中存在了那么多年,我却根本不能了解他,也不知道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真是令人沮丧。至于张昕,我更是决口不提。虽然我自己都确信阿米对我而言,就是我的阿米,决不是张昕的替代品,但我对于她是否能和我一样相信这一点缺乏把握。
我最擅长讲的是宿舍里那些搞笑人物的搞笑事件,添油加醋谈不上,绘声绘色而已。
例如金炅和小戴的故事。
金炅认为自己身材极好,所以从不放过任何展示雄性魅力的机会。他夏天去洗澡间冲凉时,从不把换洗的内衣带进去,而是先脱光衣服,只用一条浴巾围住腰际就大摇大摆地上路。某次在他出发后,睡在他下铺的小戴正和蚊子大战,突然灵感大发,把整整一盒清凉油全都抹在了他扔在床上的内裤里。此人回来后,浑然不知地穿上内裤,当即开始放声惨嚎,上蹿下跳,让整层楼的人都以为发生了地震,除了正在隔壁宿舍里吹嘘创意的小戴和听众。
“为什么呀?”阿米一脸好奇。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把清凉油涂在内裤里,那个大猩猩会那么难受?”
“你今晚回去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
“你看你!笑得一脸坏相,我才不上当呢!”阿米大声宣布。
但后来她还是被我说得好奇心大起,扬言要戴上口罩亲自去我宿舍参观。我告诉她那会很危险,因为那里都是一些忧伤的音乐爱好者,忧伤的歌曲已经把他们折磨得濒临崩溃。
“崩溃了会怎么样呢?”
“看见你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悲伤而兽性大发。”
“你不会保护我吗?”
“那我就先下手,让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部气死。”
阿米抬脚踢我,我侧身闪开,顺势把她抱到了怀里。我们一动不动地拥抱了很久很久。最后我听到她的声音从我的大衣领子下传来:“你真的想抱我一辈子吗?”
她的声音小小的,隔着我的衣服听起来有一些不真实。而她的头发弄得我脖子开始痒起来,于是我放开她,一起继续向前走。
最后我还是带她去了我的宿舍。她很自然地和每一个人打招呼,室友们反而被她游览动物园般的神情弄得很紧张,在她离开前的一个多小时里,包大虾居然没有放一个屁,他们热情地给她倒茶,贡献出珍藏的零食,终于一个个都兴奋起来,拿着我的吉他轮流献歌,把她哄得象个傻大妈一样笑个不停。我也笑,在一旁边看边抽烟。
阿米走后,众人都很失落,挨个拥抱我,扯着我的头发对我感叹:屎人有屎运。
不出所料,小戴很快就想出了折磨我的恶毒招数--每当没烟抽的时候,他便在我身边晃来晃去地反复絮叨:沈昱沈昱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直到我忍无可忍地主动掏出一支烟塞住他的嘴。
“对不起,我……”我极努力才挤出声音。
她惊悸未消地用手按抚着胸部,大睁着眼睛打量了我一下,总算吁了口气,抬手指了指我还傻抱着的热水瓶。我急忙双手递还给她。
“算了,也不能说是你的错,其实还应该谢谢你呢,动作可真灵活呦。”她对我一笑,异常动人。而我却惭愧得只想一个倒栽葱扎穿地球到美洲去露头痛哭。
“你的水瓶……?”我哼哼唧唧。
她把手里的蓝色开水瓶举起来,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检查了一遍,露出一副满意的神色:“挺好,没有坏掉的样子。”又对我笑了笑,“那,我就先走了。”
我呆呆地目送着她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在她站立过的地方,空气中留有淡淡的香味,不知道源自什么,但是让我觉得非常迷醉。
43
买好东西走回宿舍,我看到宿舍门口走廊上已经有四个人席地而坐,正摆起功夫茶摊子准备开聊。
“除了一个还没到的,就差你了,过来坐下一起聊吧。”宋国涛冲我招呼。我答应一声,把手里拎的东西丢到床上,扯了张报纸加入他们。
茶具和茶叶都是来自厦门的小戴个人贡献的。我眼睁睁地看着此人往小小的黑黑的茶壶里塞满同样黑乎乎的铁观音,加进一勺咖啡伴侣和一勺橙子口味的果珍,再倒进少得可怜的开水,几分钟后,他捏起茶壶动作灵活地给大家分茶并开始神采飞扬地散布茶道。我举着小小的杯子,审视着里面成分复杂颜色怪异的液体,对于能否喝下肚深感质疑。但几杯饮毕,先是脑子里晕晕乎乎,随后竟莫名其妙地轻松亢奋起来。抬眼扫视一圈,发现众人都是一个德性。
于是大家热情洋溢,挨个做了自我介绍,随后开始神侃,当晚便民主议定诸如轮流打开水、轮流值日的种种舍规,选举宋国涛为室长,在座各位的绰号也被一一确定。
果然如宋国涛所言,整个宿舍里只有我和他是上海人。据他不无羞涩地宣称,这所大学内的所有食堂均是他老爸承包的,难怪他白天会用那么夸张的方式向我推荐食堂伙食。
后半夜茶摊散伙后,大家各自钻进床铺。皎洁幽清的月光斜斜地穿过窗户正照在我脸上,明晃晃的让我怎么也睡不着。就在我兀自瞪大眼睛发呆的时候,听到“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一个高大敦实的黑影拖着一个超大蛇皮袋和一捆凉席闪进宿舍。我猜想这就是白天没到的最后一个室友,于是百无聊赖地隔着蚊帐观察他的行径。只见他在我对面的床位上铺好凉席,蹑手蹑脚地拿起桌上不知谁的脸盆出门接满自来水回来,从粗粗的胳膊上解下一条比夜色还黑沉的毛巾状物件浸入水中,稍顷捞出后先洗脸后擦背再抹凉席,最后在床上坐下开始脱鞋,看样子是打算继续拿那玩艺洗脚。然而当此人脱掉袜子的一刹那,就象臭弹在沼气池里爆炸一般,整个宿舍内立时悄无声息地弥漫开浓郁的脚臭味,空气的密度明显增大了许多,我虽然鼻子不好,也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压力,竟差点憋过气去。更夸张的是,我分明地听到有两个蚊帐里当即传出了剧烈的咳嗽声!
此人就是后来名震整层楼的李臭脚。小戴还给他起了另一个绰号叫“李十三”,比较形象地描述了他的十根脚趾能让整个宿舍集体晕上三小时的事迹。
李臭脚同志来自安徽农村,汗腺特别发达,特别不爱洗脚,所幸的是也具备了乡村人士纯朴憨厚的美德,所以在大家孜孜不倦的教育下,两个月之后其脚丫的杀伤力已明显收敛了许多。当然,另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那个时候所有宿舍都已无一例外地被众脏人住得怪味纷繁,李臭脚的臭脚充其量只能算作锦上添花而已。
事实上,我们宿舍可称是藏龙卧虎,除了凶在明处的李臭脚外,还有一个狠在暗处的包大虾。包大虾是河北人,外观与品行都酷似《绝代双骄》里十大恶人之一的哈哈儿,特别能侃,三下两下就能把人侃晕,之后常常就会乘人不备痛施绝招。他的毒辣功夫是放屁,屁放得既臭又响,有声有色,能把人炸得五迷三道自己站起来原地兜圈儿。我们最初也曾打算象改造李臭脚一样改造他,做了许多工作,譬如研究他的膳食结构、裤带是否系得太紧等等,但费尽了心机也没能找到问题的根源。最后还是宋国涛受食堂敲钟开饭的启发,定下规矩,就是他放屁之前先给个暗号,好让大家自择出路。出于照顾此人面子的原因,暗号被定得十分隐讳,说诗情画意都不过分。所以后来宿舍经常上演的即兴节目就是,来串门的同学正和我们坐在一起神聊,突然听见包大虾小声地一句:天上的星星真亮啊!顷刻间内部人员纷纷夺门而逃,留下不明就里的外来人口面对依旧笑眯眯的包大虾,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壮烈牺牲。
44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还住在弄堂里的时候,我从家中骑车到学校,其中大约有半个小时的路程要忍受苏州河的恐怖气味。那种浓郁的恶臭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头晕目眩,所以当时不得不很快练就了双手放把的高超车技,腾出手来捂住脸上所有透气的地方,所以养成了有事没事喜欢揉捏鼻子的习惯。后来我又着迷于武侠小说,有一天竟在《楚留香传奇》中发现天下无双的香帅也爱捏鼻子,此发现让我倍受鼓舞,终于变本加厉地将鼻子摧残出严重的鼻炎,从此丧失了部分嗅觉。而现在我却因祸得福,因此成为了宿舍内唯一算得上幸免于难的人物,因为就算哪一天李臭脚忘了洗脚或包大虾忘了发暗号,我也依然可以从容地继续吃泡面喝乌龙茶,除了被气压影响得吞咽稍显困难而已。
由此可见,生活的逻辑确实堪称有趣,引用村上春树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其实只是生存在有限的可能性中。
45
我还是不能忘记张昕。
所谓不能忘记,实际上通常都意味着努力地想要忘记以至大多数时候以为自己真的已经忘记,然后当它又突然出现的时候,就会因为全无防备而不知所措而一发不可收拾。打比方来说,就像你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于是脱光衣服走到跳板上打算躺下晒日光浴,却突然发现跳台四周不知从何处钻出来一群群的人,无数的目光火辣辣地望向你,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无论你会不会游泳喜不喜欢跳水恐怕都会想到跳下去算了。
对于不能忘记张昕的我来说,跳下去就意味着难过。不能自拔的难过,灭顶的悲伤。
因为我不会游泳。
但现在的状况是--每当张昕的容颜又不打招呼地突然浮现,很快就会被那个不知名的长发女生的面孔自然而然地取代,于是转移了站在跳台上的我的注意力,不会最终一头栽到深如海水的往事里。
所以,虽然我和那个女生只是那样短促的一面之交,她的模样却在记忆里被我不断地擦拭着,越来越轮廓清晰起来。而相遇的场景却渐渐模糊了,仿佛焦距被拉长到了某个遥远的夏天。
46
报到后的第一个星期没课,尽是些所谓“新生节”的活动,各式各样的讲座、演讲赛、体育竞技比赛和新生文艺汇演等等。我只去看了一场文艺汇演,节目没什么意思,有些甚至堪称惨不忍睹。我早早地进场然后又早早地退场,站在一棵树下,堂而皇之地叼着烟,东张西望地在四散离去的人群中搜寻那个长发女生的身影,但是一无所获。
47
正式开课后不久,我收到在清华大学读建筑系的叶克从北京寄来的一封信。他在信中向我绘声绘色地吹嘘了一番在北京读大学的幸福生活。据说清华大学盛行校园民谣,高手如云,帮派林立,最有影响力的是东大*场派和小桥流水派,两派各踞一方,各有千秋,每当黄昏便各自拉开阵势,烛光闪映,琴瑟齐鸣,以吸引到更多女生者为胜。简直让我想到了诗经里的《关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鼎盛之时,连附近北大的女生都会趋之若鹜。
不管叶克所描绘的盛况其中水分有多少,只要一想想那种晚风习习礼乐不息群凤求凰的动人美景就让我心痛不已。因为据我所知,我这学校只有一个隶属于学生会的所谓大学生管弦乐队,我在迎新生文艺汇演上遭受过他们的表演,尽是一些除了新中国老百姓就没有别的人种会听的主旋律曲目。台上奏的是《南泥湾》,我旁边座位上的家伙居然哼起了崔健的《南泥湾》,受欢迎程度可想而知。估计除了刘胡兰那号革命女青年,哪家姑娘也别想吸引到。
于是我不禁蠢蠢欲动,当即决定开始学习音乐以便充实校园生活。周末回家时,我向父母讨来了历年的压岁钱,再预支出一部分生活费,买了一把吉他。那时美国原产的民谣琴市面上已经到处有卖,但价格实在是让人寒心,想想初学也用不着那么高档的货色,所以最后买的是把雅马哈。就这样还与乐器行老板讨价还价半天,结果价没砍下来,倒是附送了一只口琴。
自此我便沉溺于练琴。每天晚饭后,我便找一小桥流水的僻静角落苦练不辍。最初一段日子,我的琴声经常会将隐身草丛中的校园情侣惊吓得纷纷逃窜,而幸灾乐祸所带来的好心情反倒让我更加勤奋猖獗。再加上我每日必读一遍叶克的信以资激励,所以很快就抛开了那些单调的练习曲,能够象样地弹奏一些国外成名歌曲,譬如甲壳虫乐队(The Beatles)的《挪威森林(Norwegian Wood)》和《昨天(Yesterday)》,鲍勃・迪伦(Bob Dylan)的《大雨将至(A Hard Rain’s A-Gonna Fall)》等等。
而我最喜欢并且弹得最好的是老鹰乐队(Eagles)的《加州旅馆(Hotel California)》。这首歌据说是为迷幻药而写,曲子绝对经典,歌词也棒极了,我尤其喜欢哼最后两句:
You can check out any 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
(任何时候你都可以结账,但你永远不能离开。)
这两句歌词总能让我陷入一种宁静而莫名的惆怅,闭起眼睛会幻想自己正在一个与世隔绝的旅馆房间里,在一个美丽姑娘的怀抱里,幸福而忧伤地睡去。战争和革命都在床外进行,而我们只是紧紧地拥抱着,长眠不醒。但遗憾的是我的嗓子实在不行,或许只能在贝斯和架子鼓的掩护下吼吼摇滚。由此我更加深切地断定我需要找到一个姑娘,一个歌声美得让我心碎的姑娘,我要和她在一起,就象司马相如和卓文君,象萧史和弄玉,终日厮守弹唱,永远忘掉这个让我越来越看不清楚面目的混乱世界。
而这个姑娘,她在哪里呢?
48
琴练得自认为可以拿出手之后,我把练习场地撤回了宿舍。主要原因是湖边蚊子太多,我需要不停地放开吉他挥舞手掌周身拍打,长此以往恐怕架子鼓都能练出来了。
室友们在走廊里继续摆茶摊,我独自在床边拨弦。弹着弹着,忽然发现门外没有声音了,正感到奇怪的时候,眼见他们一个个表情复杂地走进来,问我弹的是什么曲子。我老实交待之后,他们便盛情邀请我到外面教他们。不久之后宿舍里每个人都能弹两下琴哼两句歌,只是每当李臭脚开唱的时候,隔壁宿舍总会传出怒吼并且乒乒乓乓地往外丢东西。可怜的李臭脚纯朴得要命,居然满面诧异地问我们出了什么事,在没有得到任何回答的情况下,他干脆只身前往隔壁宿舍探个究竟,其结果可想而知。
茶话会终于变成了歌友会。唯一遗憾的是一帮糙老爷们自娱自乐,没有女性歌迷现身喝彩。此事让大家都比较伤感。于是我们就像一帮孤独的街头艺人一样,不由自主地开始集体偏爱那些忧伤以至更忧伤的歌曲,统统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由于我的琴不得不经常给他们拿在手中练习,所以我那个附赠得到的口琴也派上了用场。很快我的口琴也能吹出一些名堂了,而借助口琴磨练出的唇舌,我居然口哨也吹得有水准起来。偶尔对着窗外的夕阳吹口哨的时候,我会想起教会我吹口哨但一直打击我舌头僵硬的严浩,真希望他能出现在面前,好让我露一手给他看看,一雪前耻。
十二月份的时候,宿舍里郑重地通过了一项决议--成立音乐发展基金,每人每月缴纳一些钱,汇总后用于购置音乐相关物品供集体享用。可笑的是正式交钱时,身为室长的宋国涛居然掏出一叠饭票来找零,让大家鄙视不已。而此人虽面红耳赤,也不辩解,下次照旧。
宿舍里唯一拒绝交钱的是一个来自昆明的叫做金炅的家伙,此人体毛茂盛,身材魁梧,长得像西双版纳的猩猩,说话粗声大气,拽得不得了,自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室长,而当发现没有人服他时,便摆出一副谁也瞧不惯的架势,平素独来独往,经常当面挑衅宋国涛。部分人迫于他的*威敢怒不敢言,而我则懒得与他一般见识。
用这笔基金添置的第一样物品是一个日本产的东芝录音机,质量与功能都远非我那个老熊猫可比。
叶克在信中还向我强烈推荐了一些北京的校园民谣,所以后来我们又买了一些盒带,就是大地唱片最早出的那几盒,有高晓松、沈庆、郁冬的歌,其中一些深受大家喜爱,但可惜的是都弄不到曲谱,所以只好一遍又一遍地放盒带,边跟着哼唱边自己找调。记得最早被我们摸出谱来能够弹唱的是沈庆的两首歌:《寂寞是因为思念谁》和《青春》。
宿舍里嗓子最好的是包大虾,是那种沙哑磁性的。他一般先会羞辱一通盒带中景岗山的声线太流行不够味,然后自己咳两声便开始展露歌喉:
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就像喝下一杯冰冷的水
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流成热泪
……
此人的嗓子确实沧桑够味,歌声飘扬在校园的夜空里,楼下打水经过的女生时常会有人停下脚步向上张望。后来有一次,一个北京姑娘在下面京味十足地回应了一句:“喂,四楼唱歌的同学,天凉了别喝自来水了,要我给你送瓶热水上去不?”
热水送上来了,包大虾受宠若惊,感激涕零,成为到第一学期结束时我们宿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找到女朋友的人。
说实话,他这个女朋友长得并不出众,但此事件的性质本身还是深深地打击了一片。所以自此小戴和包大虾说话时多了一句口头禅:喂,大虾,要开水润嗓暖屁乎?包大虾则嘿嘿哈哈一脸得意样。
49
我背着吉他在校园里无所事事地瞎转悠的时候,经常会看见那些面色憔悴的理工科学生,一个个低眉搭眼、步履匆匆。和他们相比,我竟觉得读中文系实在是件幸福惬意的事,而从未想到过毕业之后找工作时文科生和工科生相比的凄凉下场。1995年冬天,青春对我而言还是如此漫长,结局遥不可及。
眼看着寒风萧瑟,草坪枯黄,大片大片的梧桐叶在风中飘飞跌落,我所有的忧郁都献给了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姑娘。或许,那个穿蓝色连衣裙提蓝色开水瓶的长发女生就是我所期盼的人,但是我却再也没有遇见过她。
第一个学期就这样匆匆过去了。
50
寒假里,我无意中从大院内那些无所事事的长舌妇口中听到了严浩家庭问题的真相。原来,严浩父亲嗜赌好色,经常在外面玩女人,要不就是在麻将桌上输得负债累累。而严浩母亲则一直委屈求全,希望男人有一天能洗心革面,谁知道最后严浩父亲竟被外面一个开发廊的野女人弄得五迷三道而抛妻弃子与其姘居,再也不回家睡觉,至此她才彻底绝望,和男人离了婚。
“唉,做人老婆做到这份上也真是可怜呦。”
“是啊,不容易啊。不过现在跟的那个姓张的虽说有钱,看起来也不象是什么好东西。”
“侬*心呢。说不定人家也想开了,反正自己人还算年轻漂亮,傍个有钱人白相,吃了那么多年苦头也该享受享受了嘛……”
我一声不响地踹开传达室的门,屋子里的两个老女人立刻停嘴,一脸戒备地打量我。我没拿正眼看她们,径直走到邮件架前面取下我订的《台港文学选刊》杂志,在登记本上签下我父亲的名字,离去时反手重重地摔上了门。屋里立刻传出大惊小怪的咋呼声。
我把杂志夹在腋下,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点着,然后站在路旁,看着天上纷纷扬扬飘落的小雪花落在自己的脸上,鼻子里慢慢流出的白烟在湿冷的空气中形成雾状的一团,久久不散。
回想着严浩随母亲搬离大院时的情景,我猜想那两个老女人话中所提到的“姓张的”应该就是当时把严浩母亲搂在怀里的那个穿黑西服的男人。他究竟是什么人物?严浩打架斗殴是否和他有关?这些问题困扰着我,不得而知。但是,我终于有些明白了为什么严浩从不让我到他家去玩,为什么严浩的母亲会那么疯狂和歇斯底里,会用那样肮脏的词汇辱骂张昕和严浩,会在严浩身上留下那么多的伤痕。我无法评价她的对错,事实上她也与我无关,我所关心的仅仅是严浩。他与我同在一个城市,但我却不知道他住在哪里,现在被关在哪里,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竟不能去探视他,这一点让我十分难过,整个冬天心情都极其烦躁。
年初一晚上,在外公家的饭桌上,喝多酒的舅舅迷迷糊糊地递了一支烟给我,我竟不假思索地伸手接下,自己点上。母亲在旁边脸色铁青地瞪着我,因为她和父亲一直都不知道我已经学会了吸烟。而我只当没有看见她的反应,一脸漠然地独自吞云吐雾。
外公在1992年已经平反。因为他难得一次看电视的时候,居然在新闻里看到了自己的老同学,他抖抖索索地从自己的旧相册里翻出一张老照片,他的毕业照,他站在最后一排,而电视上出现的人就站在第一排。后者现在已经是北京正部级的高官。外公把这张照片和他那些曾递到无数人手中又被退回的申诉材料一起寄到北京,半年后,他平反了,国家开始给他发养老金,并赔偿给他一套三室两厅的新房。
现在我们全家就在这所大房子里吃团圆饭。在母亲的责骂声中,我一声不吭地拿着烟离开饭桌,独自走向阳台。经过外公的房间门口时,我看见他又在听他的巴赫。他闭着眼睛,仰靠在藤椅上,不知道是不是日光灯的原因,脸色显得特别苍白,全无血色。我体内的什么地方不留神间突然被大提琴狠狠地摩擦了一下。
51
开学后很快就到了元宵节。元宵节是照常开课的,所以我也懒得大老远跑回家去吞那种经常噎着我的糯米面团,到食堂随便吃了盘炒面就回宿舍去了。
学校里以外地学生居多,他们返校没多久,还没有从家乡过年的气氛中挣脱出来,就又撞上这种象征全家团圆的节日,所以大多都极其悲伤,尤以我这一级刚入校的新生为甚。而这种笼罩整个校园夜晚的悲伤气氛在经历了譬如借酒浇仇等各种名目的催化活动之后,终于在熄灯后演变成一场不可收拾的大面积*乱,四处哭嚎,悲歌不断。
本来我已经钻进被子打算蒙头睡去,谁知道外面的喧嚣愈演愈烈,终于让我怒火中烧,钻出被子正想破口大骂,却发现宿舍里除我之外已空无一人。我愣了几秒钟,突然想起宋国涛中午在食堂说过他晚上会回家去,于是进而推测出整栋宿舍楼或许除了我已没有几个上海学生。这一发现让我也在一瞬间感到了悲伤。我呆呆地站了一会,想到觉是肯定睡不成了,不如穿上衣服出去看看热闹。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走廊上竟然躺着坐着站着全是人,四下里都是呕吐声,酒精味浓得可以点着火,栏杆外面不时噼哩啪啦地往下掉酒瓶子,楼上似乎有人打起来了,叮叮哐哐的,还有听不懂的方言在大声喝骂,整个场景蔚为壮观。若是弄个手提摄像机来摇摇晃晃前推后拉地乱拍一通,估计随便剪剪就可以冒充美国六十年代大学生运动的史料拿出去蒙人。
我站在宿舍门口,用目光四下搜寻我的那些室友。金炅不知去向,此人或许出于要与我们划清界限的目的,已经有些日子不回宿舍睡觉了。老实巴交的李臭脚灌多了,在隔壁宿舍的门外咧着大嘴抱着包大虾不放,鼻涕眼泪全流在包大虾的怀里。包大虾则异常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一遍遍地说:乖,不难过,不哭……真是慈祥无比。
平常就特立独行的小戴闷声不响地坐在水泥栏杆下面,从两腿之间的一个小纸箱里不时摸出一个面目不明的东西从栏杆缝间丢下去,每丢一个,楼下就传来一声放炮似的炸响。我好奇地凑上前,蹲下抓住他的手仔细一看,竟然是塑料打火机!拿这个当爆竹过小年,真亏他想得出来!
打火机上印着“厦门免税店”的字样。小戴口齿不清地告诉我这玩艺在他那边的免税店里只卖两角钱一个。“便宜,带来就是砸的。”
我的玩性被勾起来了:“喂,给我一个丢一下。”
他一只手在纸箱里摸索了半天,然后把另一只手伸到我面前:“没了,最后一个,给你吧。”
我兴致勃勃地抓过来,直起身,摆出一个昂首挺胸举目苍天的姿势正准备丢下去,一道强烈的手电筒光突然笔直地照到我脸上。
“四楼的,丢打火机的那个,你给我下来!”
我当即浑身僵硬,四肢冰凉。低头看小戴,此人竟然朝我做一鬼脸,然后头一歪搭在水泥栏柱上假装醉倒,我真恨不得要把手里的打火机砸到他头上。但是现实严酷,楼下的人抬高嗓门又喊了一声,我只好老老实实地放下胳膊,怏然下楼。
系主任和学工部的几个老师四面包抄,以围歼的气势将我足足训了有一个多小时,直到我站得两腿酸麻。照学工部的意见,要给我一个记大过处分,但系主任却在关键时刻终于决定护短。他开始很有技巧地指责我年纪不小了怎么还这么顽皮,说大学不是中学小学幼儿园,要拿出成年人的样子来。这番话无形中大大地消减了我的犯罪动机和暴力倾向,让我羞愤不已却又只能满怀感激。最后系主任一副说得动情的样子,甩手分开众人,去舍监那里取了支大扫把过来往我手里一塞,宣布对我的惩罚:明天早晨天亮之前必须把楼下所有的垃圾清理干净,否则就自己到学工部报到。至此我总算大难不死,垂头丧气地点头称是。
目送老师们远去,我郁闷得简直想一头撞死。估算一下时间,还只是半夜,可以先回去睡上几个小时再下来劳动,便把扫把丢在地上,一路目不斜视地直冲进宿舍,一头钻进被子里沉沉睡去。被闹钟吵醒时,我迷迷糊糊地钻出脑袋,感觉到似乎什么地方颇不对劲,苦思冥想了足有半分钟我才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之处就是照在我脸上的晨晖!我忘了调闹钟时间了!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直冲到走廊,一探头看到小戴正在楼下吹着口哨挥舞扫把,这才长吁一口气,总算是没有哭出来。
52
“你,欠我一包红梅!”小戴朝拿着扫把走近的我竖起一根手指,比划了一个举枪瞄准的手势。
事到如今,除了认栽到底已别无他法,否则此人一甩扫把,我就不知道要干到几点才能完工。我刚打算点头答应,突然看见他身后两米开外一个女生正提着开水瓶朝我走来,蓝色的羽绒服,蓝色的开水瓶,长长的头发,不经意地一抬头,再次正对我傻张的嘴--
就是她,那个我找了一个学期都没有找到的被我误认为张昕的女生!
她也认出了我,愣了一下,张口似乎想打招呼,却突然一个踉跄,“哎呦”一声,身子慢慢歪倒。我甩手扔掉扫把,象上次在校园商店时一样纵身飞扑过去,不同的是,这一次我的目标是她而不是她的蓝色开水瓶。于是再次极其惊险地,她倒在我的臂弯里,开水瓶则在我脚旁“砰”地一声碎片四溅。幸亏她走的不是反方向--否则开水瓶就不是摔在去打水的路上而是摔在打完水归来的途中,那么我和她势必都要被开水烫伤。想到这一点,我都不禁心有余悸。
“你怎么了?”我看着她一脸痛楚的表情问。她咬着嘴唇,挣扎着想抬起左腿。我一扭头,看见她左脚的鞋底扎着一块连着半个瓶底的很尖锐的啤酒瓶碎片,看不出来扎得有多深,但她的脚背已经疼得弓了起来。我大惊失色,不由分说地把她拦腰抱起,跑了两步又想起小戴,扭头朝看得张口结舌的他大喊了一声:“你帮我扫一下,欠你两包红塔山!”
我抱着她冲到校医院,把她放到医疗床上,看着医生给她取出碎片,止血消毒包扎,心里暗暗诅咒那个扔啤酒瓶的家伙每天出门都踩到大号图钉。扔什么不好?扔打火机都可以,干嘛扔狗日的酒瓶子!
处理完毕后,我又打算伸手抱她,她却躲开了我的魔爪:“你还想抱啊!”我讪讪地缩回手。她小声补充了一句:“你扶我走就行了。”
我扶着她走出医院,问明宿舍的方位,送她回去。起先一段路彼此无言,直到她突然说了一句:“终于还是被你干掉了。”
“什么?我终于干掉谁了?”我一头雾水。
“我的水瓶。”
我立刻闭嘴,羞愧不已。
由于她只能用单脚跳着走,所以我们的移动速度足可以去参加龟兔赛跑,这样下去等走到她宿舍可能就该赶上开中饭了。天色此时已大亮,路上往来的行人逐渐增多,都用奇怪的目光打量我们,看得她头都抬不起来,速度再打折扣。看她气喘吁吁的样子,显然也蹦累了,于是我很干脆地问她:“你想不想我们能走快点?”
“想啊……”
她话音刚落便立刻又被我拦腰抱到了怀里。
“你--”她又羞又气。
“这是眼前最可行的办法。除此之外只有一个候选方案:你躺下,我把你拖回去。喜欢那样吗?”
她连连摇头,脸涨得绯红,越发可爱。憋了一会,小声地嘟哝了一句:“你总是那么动作灵活啊。”
我面上发烫,但强做冷笑,不予理睬,大步流星地直奔目的地。偷眼看她,居然把眼睛闭起来了。
在宿舍楼门口又遇到了麻烦,她们的舍监,一个瘦小的老阿姨,死活不让我进去,还大呼小叫地说我光天化日之下这样抱着女生成何体统。我心怀鬼胎,不便发作,只好给她摆事实讲道理:“这位阿姨您难道就没有一点点同情心吗?难道您没看见这是位伤残人士吗?况且,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不抱她难道让您抱吗?您抱得动吗?您和她谁摔伤了我都没有办法向自己的良心交待,您说是不是?”从王朔的小说里学来的这一套果然强悍,老阿姨被我噎得哑口无言,我乘机直闯过去。上楼梯的时候她在我怀里使劲扯我的衣袖咬牙切齿地问我:“你说什么你?你说谁是伤残人士?你是谁的男朋友?”
“别乱动!摔到地上落个终身残废我可就要抱你一辈子了,长痛不如短痛,是不是?”
她又没话说了,咬着嘴唇,眨着眼睛,任由我大摇大摆地抱着她走进宿舍,当着另一个女生的面把她小心地放到床上。“这位同学的脚受了重伤,不能走路,请你帮忙照看一下。”我向那个看得一脸茫然的女生微笑着打了声招呼,转身离去,没有回头但满心愉悦。
中午吃完饭回到宿舍,我把两包红塔山扔到死鱼般躺在床上乱翻白眼的小戴肚皮上。他不做声,又冲我竖起一根手指头。
“这是什么意思?”
“嘿嘿,货真价实的美女哦!两包怎么说也太少了,至少应该给一条吧?”小戴笑得一脸*亵。
“一条屎要不要?”
53
晚自习结束后,我又晃悠到了她的宿舍楼。我的流氓形象估计已经被舍监老阿姨象钢印一样拍进了脑仁,所以我刚一探头探脑,老阿姨就守门员般地蹦出来,堵在我面前,气势汹汹,横眉冷目,随便我再胡编乱造什么借口都兀自岿然不动,最后耗得我精疲力竭,十分无趣。眼看着我转身离去,老阿姨才洋洋得意地退回门房。
但是,我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就罢手?我兜了一圈后,回到楼下,四下搜寻,终于发现种在草坪上的一棵老梧桐树有一根很粗大的树枝一直伸到离她的宿舍门很近的地方,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三下两下爬上树去,一眼便从虚掩的房门缝隙里瞄到了上午见过我的那个女生。此人正带着耳机捧着课本在房间里闲庭信步,踱回来时乍一抬头,迎面看到我笑眯眯地坐在树枝上向她点头示意,吓得手里的书都掉在了地上。我朝她招手,她不相信自己眼睛似的傻傻地走出来。
“我早晨送回来的伤残人士还好吗?”我大声问她。
“你来看阿米?”她问。
我笑着点头。她跑回房去,过了一会,扶着我要见的人出现在眼前。“谢谢你。”我向她道谢,她也很识趣,抿嘴一笑,自己回宿舍去了,留下我要找的人,一只脚踩在地上,另一只受伤的脚用脚尖搭上水泥护栏的底座,身体倚着护栏,这副样子看起来似乎站得也挺稳。
“你叫阿米?”
“嗯。”
“怎么会叫这么古怪的名字?”
“关你什么事啊。”
“准备给你写道歉信,不能没有称呼呀。”
“口述吧。”她撇撇嘴,打量我片刻,终于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
“别人叫我‘阿米’,是因为我有个说话的习惯,如果我喜欢一样东西,我就经常会说‘东西东西我爱你,就象老鼠爱大米’。”
“大米?”
“不是大米,是阿米!”
“阿米,脚还疼吗?”
“不疼了。”
“我不信。”
“不信也得信,我可不想被你抱一辈子。”
我们目光交汇,僵持了一会,最后都笑了。其他宿舍进出的女生看到我都露出很吃惊的神情,但我根本无视她们的存在。
“在宿舍里呆了一天?”
“嗯。”
“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是啊。”
“给你来点音乐解闷吧。”我说,可是一摸口袋才发现口琴没带,只好朝她耸耸肩,“我的乐器都忘了带,清唱的话,楼里的姑娘们会冲出来把树推倒,我不摔死也会被她们打死。”
“那怎么办呢?”她笑眯眯地问。
“吹口哨可以吗?”
“你来真的啊?”她有些惊讶,想了想又说,“那就来吧。”
于是我吹了一首《桂河大桥》。看到她的表情似乎挺满意,便又接着吹《北国之春》。一曲完毕,我问她如何,她不回答,用手指示意我向下看。我低头,看到树下不知何时已经围满了人,交头接耳,对我指指戳戳。我朝他们挥手,有人鼓掌,有人撇嘴。我抬头问阿米:“还想听吗?”她依旧不说话,用手支颐,笑着点头。于是我又继续吹高晓松的《流浪歌手的情人》。这时有人把舍监叫出来了,老阿姨叉着腰玩命地吆喝,叫我下去,我根本懒得理她,自顾吹下去,直到响第一次熄灯铃。
“演出结束,过些日子再来看你。”我对阿米说,然后爬回到树杈处纵身跃下。走到宿舍区门口,我扭头,看见她还站在原处,远远地望着我。
远远地望去,她的脸庞是那么的美丽动人。
54
走进宿舍,小戴无限幽怨地看着我:“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了呢。”再打量其他室友,也个个都表情暧昧,一副想嘘寒问暖却欲说还休的样子。想必是小戴已经把早上的事情都张扬了,就不知道这家伙添了多少油加了多少醋。
包大虾悄无声息地拿着本书从身后进来,一声不吭地开始围着我上上下下检查,东看看西嗅嗅,找虱子似的,连脖子带胳膊都不放过,弄得我莫名其妙。
小戴躺在床上嚷嚷:“耳朵后面,耳朵后面!”
我这才突然反应过来包大虾在找什么,急忙一把将他推开。而看着众人一副受伤的表情,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从枕头下摸出一包红双喜散了一圈,再陪着笑挨个给点上火,这才算完事。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反反复复地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一系列戏剧性事件,越想越觉得饶有趣味。而回想起当年那个躺在院子里的水泥地上,面红耳赤地举着两手的十四岁腼腆男孩,我竟不知道自己何时已经变得可以这么厚颜。或许所谓成长,就是这样的悄无声息,如同竹子在雨中的拔节,不留一丝可被察觉的证据。
阿米,阿米。我无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四周沉沉的黑暗里仿佛渐渐地弥漫起她身上的那种不知名的香氛,那种嗅觉就像有形的触摸一样真切,让我的皮肤酥痒烫热。我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等到耳边只剩下其他人的鼻息和鼾声,悄悄地爬起床,溜到洗手间里忙了一会之后一泻而出。回到宿舍门口,我穿着单衣站在早春的寒风中点了一支烟,感到凉意彻骨时才躺回床上,很快睡着。
55
半个月后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去探视阿米。这次没有爬树,站在草坪上喊她的名字。稍顷,她独自走出宿舍,微笑着和我打招呼。
“伤好些了吗?”我问。
“嗯,好多了。”
“下来一起散散步吧,让我看看你现在走路是什么样。”
“我不想下去呢?”
“我就爬到梧桐树上唱咏叹调,一直唱到楼里的姑娘们冲出来把树推倒把我打死。”
“谁心疼你呀。”
“好,我现在开始数数,数到‘二十’就开始爬树。”说完我转身走到那棵梧桐树下,开始数数。数到“五”的时候只见她扭头跑回宿舍,“十四”的时候又跑出来,“十八”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地站在了我的面前。“你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比走路时还好看。”我由衷地赞叹,她的脸又红了。
她身上穿的还是我前次见到她时的那件蓝色羽绒服,下面则是蓝色直筒牛仔裤,长发披在肩上,真的是非常好看。
“算你狠,走吧。”她气鼓鼓地转身就走,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生气是装的。
因为她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走路依然有一点瘸,所以很容易就被我赶上。此时她也放慢脚步,与我并肩一起沿着林荫道漫步,让我的心里暖意油然。不知不觉走到了“5th Ave Café”的黄色大牌子,我给她买了一杯奶茶,自己要了一杯咖啡,然后在稍僻静处找了一个长椅坐下,各自捧着热乎乎的纸杯一口一口地啜饮。我首先开口缅怀了一下她的蓝色开水瓶,随后便顺利地交谈下去,很快便就相互了解了对方的一些情况。譬如,我们俩同年级,但她因为中学时跳过一级,所以比我小一岁;我在中文系念汉语言文学,她在外语系念英语文学专业;我喜欢吃鸡蛋和土豆,她喜欢吃荷兰豆和西芹;我们俩都想去哥本哈根给安徒生的铜像前献一束迷迭香,等等。
我又闻到了她身上那种讨人喜欢的香气,我问她是什么,她起初不愿说,在我一再追问下才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那是她用的香水,叫做夏奈尔十九号。在当时的我而言,香水这种东西就象另一个星球的商品,对于其价格和品牌完全没有任何概念,所以很不明白她有何不好意思说出口。而她则费了半天口舌才让我弄明白那个古怪的法文名字:Chanel N?19。
这样交谈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她并不象我最初所想象的那样精明狡黠,实际上此人纯真得无可救药,至于她那种让我感到狼狈的说话方式,其实只是因为天生的灵气,或者简单地说,那就是她实实在在的说话方式,并非刻意,虽然那么与众不同。这一发现让我欣喜不已,更不用说她已经交待出自己歌唱得很好。
虽然同是纯真,但她与我记忆中的张昕又有些不同。张昕的纯真无遮无掩,而她的纯真却细致且相当有层次,这种区别就好像同属蔷薇科的月季和玫瑰。阿米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有温室的痕迹,柔和而不失妩媚。可是,当我问到她的家庭时,她却含糊其辞,叉开话题。
送她回去的路上,我看见她的双手藏在羽绒服的袖子里,不时取出凑到嘴边呵热气取暖。我犹豫了几次,终于下定决心,在它们再次探出时一把抓住。她小小的拳头猝不及防地被我的手掌整个包住,像草叶抖落露珠般地微微挣扎一下。而这个细微的动作,突然从我已沉睡的部分记忆中牵扯出隐隐强烈的振颤--多年前那个秋天的下午,那只被我此生唯一一次握在手里过的小手。时空竟有置换的企图。我的心被针尖极迅速地穿刺,就像本能反应似的,我不假思索地用力将她拉近我的身侧,将她的手紧紧攥着揣进大衣口袋,动作近乎粗鲁。
她没有反抗。什么话都没有说。之后的路途中我如征服了整个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一样激动,心潮起伏。她却鼻息急促,神情紧张,躲闪着我的目光。冰凉僵硬的小手在我的衣袋里,在我的手心里,渐渐地温热起来,终于柔若无骨。
在宿舍楼前分手时,她又扯住了我的袖子。“怎么了?”我回头问她。
“你叫我阿米,那我叫你什么呢?我不喜欢你们宿舍人给你起的外号。”她嗫嚅着问。
补充说明一下,我在宿舍里的外号是“鸡毛菜(上海话:小青菜)”,其来由仅仅是因为我的头发最长但又不够扎辫子。这么恶心的外号不用我说你大概也猜得到是小戴的馈赠。
“叫我小雨吧。”
“小雨?”她一脸好奇,不用问我也知道她在想什么。
“这是我的小名。如果不讨厌它的话,你就是这个学校里唯一一个可以这样叫我的人。”
“唯一一个?什么意思?”
“就是别人叫我我也装作听不见的意思。”说着我用双手扶住她的肩膀,在她的额头吻了一下。她的脸上立刻泛起潮红,那种皮肤的颜色好像玫瑰融化在雪中,着实动人心魄。
56
约会了几次之后,阿米与我见面时已经会主动把一只手伸进我的大衣口袋,而我也自然而然地搂住了她的腰。换而言之,我已经正式成为宿舍里继包大虾之后第二个有女朋友的人。
阿米似乎特别怕冷,她说自己是冷血动物,因为她的手总是冰凉冰凉的。而每当把她的小手在衣袋里紧紧握住,感觉它慢慢变热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有某种东西在流动,痒痒的,很舒服。或许那就是所谓的幸福。
我们像校园里所有其他的情侣一样终日在林荫道上晃晃悠悠,以料峭的寒风为借口相互依偎,一起呼吸早春稀薄而沁凉的空气。
阿米有时穿那件浅蓝色的羽绒服,有时穿另外一件深色的大衣。在我的印象里大衣是黑色的,虽然她一再纠正我说那种颜色不是黑色,是藏青,是很深的蓝色。
她似乎特别偏爱蓝色,看见她就看见了各种各样的蓝,蓝得很有层次。这一点我不太能理解,因为我总是偏执地认为太多的blue就是blues,复数的蓝就是单数的忧伤。
她有很多可爱的小习惯,譬如喝奶茶前会说“奶茶奶茶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再譬如她打算说话时总是先呵一口热气出来,等它遇冷变成白雾再被风吹散的系列物理反应结束之后才正式开口。
我们的交谈内容大多都是各自过往生活中的一些趣事。我曾想给她讲严浩的事情,但却不知道如何讲起,就算仅仅陈述往事似乎也缺乏讲清楚的把握。想到严浩是我迄今唯一的好友,在我的生活中存在了那么多年,我却根本不能了解他,也不知道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真是令人沮丧。至于张昕,我更是决口不提。虽然我自己都确信阿米对我而言,就是我的阿米,决不是张昕的替代品,但我对于她是否能和我一样相信这一点缺乏把握。
我最擅长讲的是宿舍里那些搞笑人物的搞笑事件,添油加醋谈不上,绘声绘色而已。
例如金炅和小戴的故事。
金炅认为自己身材极好,所以从不放过任何展示雄性魅力的机会。他夏天去洗澡间冲凉时,从不把换洗的内衣带进去,而是先脱光衣服,只用一条浴巾围住腰际就大摇大摆地上路。某次在他出发后,睡在他下铺的小戴正和蚊子大战,突然灵感大发,把整整一盒清凉油全都抹在了他扔在床上的内裤里。此人回来后,浑然不知地穿上内裤,当即开始放声惨嚎,上蹿下跳,让整层楼的人都以为发生了地震,除了正在隔壁宿舍里吹嘘创意的小戴和听众。
“为什么呀?”阿米一脸好奇。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把清凉油涂在内裤里,那个大猩猩会那么难受?”
“你今晚回去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
“你看你!笑得一脸坏相,我才不上当呢!”阿米大声宣布。
但后来她还是被我说得好奇心大起,扬言要戴上口罩亲自去我宿舍参观。我告诉她那会很危险,因为那里都是一些忧伤的音乐爱好者,忧伤的歌曲已经把他们折磨得濒临崩溃。
“崩溃了会怎么样呢?”
“看见你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悲伤而兽性大发。”
“你不会保护我吗?”
“那我就先下手,让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部气死。”
阿米抬脚踢我,我侧身闪开,顺势把她抱到了怀里。我们一动不动地拥抱了很久很久。最后我听到她的声音从我的大衣领子下传来:“你真的想抱我一辈子吗?”
她的声音小小的,隔着我的衣服听起来有一些不真实。而她的头发弄得我脖子开始痒起来,于是我放开她,一起继续向前走。
最后我还是带她去了我的宿舍。她很自然地和每一个人打招呼,室友们反而被她游览动物园般的神情弄得很紧张,在她离开前的一个多小时里,包大虾居然没有放一个屁,他们热情地给她倒茶,贡献出珍藏的零食,终于一个个都兴奋起来,拿着我的吉他轮流献歌,把她哄得象个傻大妈一样笑个不停。我也笑,在一旁边看边抽烟。
阿米走后,众人都很失落,挨个拥抱我,扯着我的头发对我感叹:屎人有屎运。
不出所料,小戴很快就想出了折磨我的恶毒招数--每当没烟抽的时候,他便在我身边晃来晃去地反复絮叨:沈昱沈昱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直到我忍无可忍地主动掏出一支烟塞住他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