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为偷情唱挽歌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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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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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尖尖
2003年情人节,编辑部几个人共同想了这个选题。除了为吸引观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它其实应该是个很敏感的社会问题。

当然,由于采访的难度和记者最后对现象的研究不足,导致最后的文稿写得煽情并具有了很多暧昧的色彩。

回忆一下那个关于偷情的采访,30几个被采访者(他们有作家/艺术家/心理学家/社会科学家/网友/其他各社会属性的人)的观点虽然各有侧重,但就几个问题,他们还是达成了很多的共同点,只是当初的心态太过于浮躁,没来得及将他们理顺了仔细思考。现终于有了大段的时间,不具功利性地重新整理,应该可以回答朋友们的几个问题,同时,作为纪念,和自己也有个交代。

一、到底什么是“偷情”?

这当然是最应该先弄明白的问题。中国的很多概念(尤其是伦理方面的概念),在没经过现状和时代的推敲之前,就已经被思维习惯粗暴干涉、盲目地加以定义了。

现在我们来问什么叫“偷情”,显然应该把它放在当下,这样才有必要重新研究。重要的并不是传统怎么说,或者历史怎么说。

中国最典型的例子――被举例说明过无数次的例子――应该就是潘金莲。她貌美如花,出身于大户人家(虽然是个丫鬟,但有一定的教养),她体态优美,嫁给武大的时候应该说很年轻(暗示着性的要求之强烈)。而武大的自然条件、后天教养和潘金莲比较起来显然存在着诸多巨大的差距,于是矛盾冲突出现了,两口子在一起生活数年,随着潘金莲心态的越来越不平和,动物性本能的越来越不满足,加上“地利”和“人和”,潘和西门庆发生了婚外情。

在当下,恐怕再不会有人愿意去唾骂潘金莲,对于此事,人们终于报以宽容。张导的电视剧《水浒传》好坏先不评价,但他试图为潘平反的态度却昭然若揭。

当今社会宽容了像潘这类不幸家庭发生婚外恋的态度,而当我们为这个故事寻找是非标准时,依旧出现了困难――

潘的行为是否算做“偷情”?

――这个问题太大了。

首先,“偷情”应该算做贬义词,我们姑且先把它算做贬义词。贬义的引申意思就是一种行为引起了人们不能接受的态度,人们为其赋予了道德判断。

那类似潘这种遭遇,在当下,是否还不被人们所接受?是否应该对它加以褒贬?我们是否可以说,潘金莲的“偷情”是不带褒贬含义的?她的行为符合了当下的道德判断?

争论是从这里开始的――

先不要盲目表示对潘金莲虚伪的同情,在当下,我们是否敢于对这样的例子报以真正的宽容?

生活中,我遇见过一个男作家,他读中外理论书千余本,关注自由、平等、博爱。兴致浓时会谈论《金瓶梅》,其人一谈起潘金莲,面容夸张、煽情,稍显兴奋,记忆犹新的一次谈话是他忽然说起了某女人的性要求太过于强烈,他就拿潘金莲做的预设:“怎么和潘金莲一模一样,非得搞到腰都直不起来,扶着楼梯把手下楼的。”

这个男的显然已经把潘金莲作为调戏对象加以娱乐了。明眼人可以看得出,这个进步作家骨子里对女性有着根深蒂固的要求。封建社会的腐烂传统,他不是不排斥,而是对其加以严格地过滤和筛选。就是说,对他有阻碍的东西要排斥,对他有利用价值的(比如女性贞洁观、道德观),不会影响他男权形象的一系列条款,他还是得照单全收。

这样鲜活的例子太多,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引起的情感的不平等太多,由于不被认可导致的爱情悲剧更是比比皆是,先不举例。只说如果把翻版的潘金莲故事拿到当下。她除了被同情,其结果不一定得到太多改善(后面详细说)。

就这点看,潘金莲其实并没有得到真正地平反,中国社会给她的宽容并不纯洁。她还是被愚弄着,她也必须被继续愚弄下去,除非有一天中国的历史在经历巨大变革之后不复原来面目,当然,在现今这个时候,谈论这事是没意义的。

“偷情”的概念被潘金莲搅得似是而非是一定的,纯粹抛弃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背景不谈,“偷情”这个词汇就不应该出现。一个年轻编辑说:“潘金莲没有偷情,因为她没经历过爱情,第一次经历爱情怎能算做偷情?偷从何来?”我感激这个编辑的直率,他太小看了中国伦理,他也小看了“偷情”这个词汇,说到底,“偷情”偷的并不是“情”,而是“伦理”。

而伦理看似形而上,其实是一个用全部物质武装起来的政治问题,作家石康说偷情是私有制的产物,没有私有制,就没有偷情。

他说得最深入要害:法律的产生、道德伦理的约束,等等全部行为都是也必然以维护私有财产为首要根本,包括中国文字的存在及其发展,对私有制有利的就是褒,对私有制无利的就是贬。

现在我们完全弄明白“偷情”的褒贬含义了,它肯定是个贬义词,谁要是想让“偷情”不具褒贬,他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怎样废除私有制。

这个结论对当下的意义很大,我们可以拿这个论据来解释很多现象。比如,中国《婚姻法》有这么一条:婚外恋引起的离婚,在分财产时,造成伤害的一方将不会得到财产或者少分到财产。

比如,社科院的研究员李银河认为:在不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前提下,一切性活动都合情合理。请注意,她说到的一个前提是不造成伤害。

这种非肉体的“伤害”本身就来源于私有制。虽然这里的私有制不是有形私有财产,但它客观上起到了和私有财产一样的作用,并加以保护:即坚决把对方的肉体和情感归为个人所有,它神圣不可侵犯,它也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对其加以诋毁和玷污。

说到此,什么是“偷情”应该很清楚了,首先它是一个纯正的贬义词,它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虽然各时代对其赋予的含义不同,得到的报应可大可小,但有一条主线贯穿始终:那就是,两个有一定关系的人,其中一人做了伤害另一人私有观念的行为,造成伤害的一方就是偷情,另一方就是偷情受害者。

二、“偷情”的几种误读

我这里说的话题,其实是关于爱情的。

世界上的经典爱情中,几乎全在描写偷情,虽是一句调侃的话,但仔细想来,确实是这样:古有梁山泊和祝英台,罗米欧和茱莉叶;现有张学良、萨特、毕加索、张艺谋;当下最著名的有克林顿、璩美凤;文学版本中远的有《荷马史诗》,近的有《战争与和平》、《廊桥遗梦》,更近的电影有《大红灯笼高高挂》、《洗澡》等等,太多了,简直到处都是。一个传说更具备讽刺意味:中国的传统文化奠基人孔子本身就是偷情的产物。

文学家、导演迷恋偷情题材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这就给很多人一个误读:是不是偷情并没有想象中的可耻,反而它应该得到一种认可?它是否给枯燥的人类文明提供了一个走向更自由,更平等的平台?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一个观念艺术家提醒我先分清楚几种“偷情”的性质。

他坚决否定了社会伦理约束导致的偷情。比如梁山泊和祝英台,罗米欧和茱莉叶,比如《铁达尼号》里的罗斯和迈克,这种类型根本就不能算是偷情,他们冲破的是传统伦理、道德和金钱的约束,他们获得的是最纯真的爱情。如果这叫偷情的话,我真希望现今这样的偷情越多越好。而事实上,在当下,这种社会道德约束几乎不对年轻人起太大的作用,时下充斥得更多的道是“傍大款”。

而另一种性质的偷情如安娜・卡列尼娜,弗朗・塞斯卡,传统意义上她们是最典型的偷情,但当她们和爱情中的第三者相遇之后,却产生了明显的感情倾向,就是用这个偷来的爱情否定了先前得到的爱情。一句话,她们不再爱她的合法丈夫了,对此她们深信不疑。不管最后结果怎样,选择逃避或者勇敢地进行取舍,那也仅仅是选择的不同。关于爱情,她们的态度是绝对明显并且不容轻易更改的。这种偷情合情合理,甚至任何一个人都没理由出来粗暴干涉。这也解释了什么是“恋爱自由”,人总有权利去比较和选择,不管它以什么方式获得,它都应该得到旁观者的尊重。

之上的这两种偷情并不具现实意义,它们只是用来换取当今未成年人眼泪的最佳版本。因为这些用偷得来爱情已经和我们所处的时代太远,主人公的品质和纯情已经一去不复返。他们的爱情之所以经典,与其说是因为他们偷情,不如说是因为他们纯情。

我想说的“偷情”其实是个似是而非的多面体,它表现得相当含糊,细节丰富却没有主线,它是当事人根本没能力判断,或者没资格没勇气取舍的东西。

这就是我在采访中体会最深的――

“假如某妞和我确认了我们的爱情,这段感情被社会大众所确认,同时我们自己也深信不疑,(我们可以结婚,可以不选择结婚,这不重要)在这前提下,那妞又和别人上了床,并且,她也承认,她不是单纯地为了满足性欲。一方面她绝对不愿意放弃我们之间的爱情,另一方面,她又和那个男的保持着暗中的来往,这才叫偷情。”

――这才是当今爱情面临的最大挑战。

三、为“偷情”唱挽歌的年代

我在感慨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你在美国,我在埃塞俄比亚,我们也可以偷情,我们有大量的机会可以相识、相爱,比如互联网。我们可以一天发三十几条短息,可以借助摄像头把最浪漫的一个角度呈现给对方,我们在几个小时之后、飞机场附近的酒店里就可以上床,我们当然可以说是身不由己,我们不拒绝每一个公开调情的机会,我们热闹地爱着,只要幻觉容许。

假如我已经结婚,并且也很爱我的丈夫。他是埃塞俄比亚一个农场主,你,是《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好了,最新版本的《廊桥遗梦》产生了。

你是那样的幽默和才艺纵横,你像探险家一样,我每感觉到你的存在就心脏加快跳动、面部潮红、两手发抖。

而我老公,不是很帅,不是很酷,却很有钱。

我怎么办?我不能选择,不能取舍,我爱浪漫,可我不能没有手机、网络、酒吧、商场、飞机场、酒店、保龄球馆、美容院、夜总会、练歌房。一但它们没了,我将变老,我会变丑,我会没有情调。

那我和探险家的爱情怎么办?

我只能用这个爱情来填补那个爱情,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缺了谁都不完整。

让我一个人孤独奋斗?怎么可能?等我有钱的时候,全都晚了,我老了,谁会爱我?

可是――不道德吧?对我丈夫不公平吧?

我放弃吧,可是我是真的爱他啊!我不能没有他啊!我怎么办?我好痛苦!

――我的内心挣扎从这里开始,我在惆怅、兴奋、伤感中度过我的一生。

之上的假设非常适合当代女性,你完全可以骂她们是婊子。遗憾的是,这种新时代的婊子已经越来越多。女人们的痛苦来自于自己的幻觉,男人们也痛苦,主要是因为自己不足够强大,没能力支撑消费时代的爱情。女人们绝对不愿意放过任何一种爱的可能性,这是高科技和女权给她们的权利,这当然是她们斗争的结果。男人们在这时候能干什么?除了不愿意相信任何一种形而上的爱情之外他们还能做什么?他们热切地付出着自己的身体,热烈地追求着爱情,越多越好,只要不涉及金钱。

从这时候起,偷情私有制的论据已经相当“形而下”了。再没有人愿意,或者说胆敢把某女人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加以操纵和控制。他们能控制的,除了口袋里的信用卡之外,别无他物。

新时代的男人和女人们一起达成了一个虚幻的共识:事业总比爱情更重要。

在这个爱情受到多方干扰的时代,偷情则更变得不再实用,很多关于伦理的法律、法规也已经名存实亡,虚幻的爱情已经被一个更虚幻的东西所代替,偷情这个古老的词汇行将灭亡。

四、“木子美”的报应

改革开放带来了性的开放,性学专家李银河在90年代做过一个调查,未婚者发生性行为的在北京有20%多,广州、上海达到50%多,这个数据属于上个世纪,本世纪当然会多一些。另有数据表明,商品流通快的,经济较发达的城市中,对性的开放程度也相对较高,在中小学教育中,老师们正在准备一个新的课程,就是性的教育,主要是教育安全的性行为和如何不让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

性的开放除了婚前性行为的开放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人有选择多个性伴侣的自由,只要不对双方造成伤害。

对于性,如果还要对它赋予道德判断的话,那就是“不要伤害”。

――这是社会给性的底线。

从禁欲时代到性开放,人们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包括生命和尊严。而中国的性开放转变得太快,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无非也只有25年,过程几乎被省略,直接从0跳跃到100。这难免不让人怀疑它的盲目性和真实性,在人们为社会宽容高唱赞歌时,还有一点是没被提出来的,它是否符合事物的自然发展规律?

好事者也许会马上出来说话:不是从0跳跃到100,而是在没被统计出来之前,人们没机会发现。就这个问题,性开放也许一直悄悄地存在着,无论是禁欲时代或者现在,人们总会找到机会不被察觉地“开放”一下,但有一种力量是我们不能否定的,它就是媒体和舆论的力量,客观上,谁也不能排除交流传播对“性开放”的诱导和盲目自信。

我们现在可以说说“木子美”事件了。

这是一个典型“性开放”的受害者,传说中她的性交对象有60个或者70个不等,本来这种鲜为人知的故事也只能存在于鲜为人知。却偏偏女主角是个文字编辑、一个“敢于突破虚假道德”的、“真诚、实在”、“对中国文字充满敬畏”的知识妞。

她用她最敬畏的文字写下了每一次性交的细节――戴套或者不戴套、作爱时间的短长、双方身体的变化、性交时的叫声等等,然后用以发表,并公开了她哀贡・席勒式的裸体照,同时公开了男主角的姓名和身份。

冲动和激情是每个青年人的品质,她的一系列做法也似乎给了青年人一种启发――没有什么不可以公开的。

没有错,这是大家的自由,社会也给了我们这样的权利。就此,生活的含蓄已经消失,一切都符合商品消费的标准,李银河当然是愿意看到这样事件的,她把这件事贴上了一个划时代的标签,她说:这是中国“性开放”的一个信号。

是啊,开放了,开放了,就和当初《芙蓉镇》里最后一个傻子敲着大锣叫喊着“革命了,革命了!”一样,只是它一点也不幽默。

接下来的事情也许不会有人关注,木子美在炒得最火热的年底辞职了。我没能力判断她消失的真正原因,但社会大众的舆论是不应该忽视的。就是说,如果她不选择整容手术或者隐姓埋名,她的辞职将无限制继续下去。除非她愿意和盗版商合作,否则单靠她自己,她将失去生活来源和任何一项社会保障。

她可以结婚,但有一个很形而下的问题:一个能达到木子美要求的、有一定社会职能的、可以保证双方生活标准的男人,谁愿意娶他?当然,如果也会出现一个同样开放的男人,他愿意和木子美天长地久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忠诚,无论疾病、健康、贫穷、富有,无论对方的性伴侣有多少,无论舆论对他们说什么――木子美有福了。

一切都显得矛盾,她应该是一个自由、平等拥护者,而社会压力却让她变成了一个最不自由、最不平等的人;她应该具有一切艺术爱好者的敏感,而呈现给大众的文字却无非是多了一条真实的黄段子;她拒绝别人的戏耍,所以公开地调弄了一个代表先锋文化的摇滚歌手,可遗憾的是,到最后,她自己却变成了所有人公开调戏的对象;她和她勇敢的“性开放”一起,被所有人意淫,被所有人愚弄,这是中国性开放的结果吗?

一点也不幽默,她在没有为她的勇敢和决绝做好准备之前,却已经为她的性开放付出了代价。

她过于小看了中国五千年的传统道德,在没有彻底破除断裂的封建社会残渣之前,在没有找到真正的自由、民主之前,在没有完全打碎媒体的垄断之前,在中国人还没有排除文化大革命的阴影之前,一切关于“性”的“革命”都是不真诚的、虚幻的假象。

五、写给正在恋爱的人们

2003年是一个充满幻觉的一年,“非典”横行的时候,我在北京,我在经历爱情,我在经历失业和贫穷,我在经历一个远方游子关于故乡的所有想念,我在经历可怕的疾病,我在经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死亡的幻觉,同时,我也在经历两个和租朋友的照顾,我经历了他们的土豆炒青椒和排骨汤,我和他们一起经历了漫长一百个夜晚,我们喝“二窝头”抽“都宝”牌香烟,我们躲在家里看《情深深・雨朦朦》,我们谈论的最多的是“爱情”。

联合国解除了北京非典疫区以后,我离开了北京,和我的两个朋友一起,我们先后都离开了北京。一个不足五十平米的小屋里留下了这一切关于爱情和生命的幻觉。

我感到欣慰,那两个朋友终于结婚了,他们领结婚证那天我不在场,他们瞒着父母跑到了婚姻登记处,当那个美丽的姑娘写信给我,向我告知他们登记的全过程时,我抑制不住地激动,我把那封信打印出来,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当着办公室所有人的面大哭起来。

这是我体会到的真情,在一瞬间,它有让人愿意回归原始的冲动。我知道,有更多的朋友们会赞成我,爱情虽然无时不刻地在制造争端,无时不刻地在批量生产抱怨和不平等,却也为生活增加了无数美好和幸福。

感谢北京的一位女作家,她对我说:天长地久其实挺好的,你知道怎么做他会高兴,你知道怎样会伤害他,他同样也保护着你。就像左手握着右手。并不是爱情一旦天长地久就会变质,而是你是否有足够的品质来支撑它。就像酒、就像钻石,时间越长,它反而会更珍贵。

把这句话送给所有恋爱的朋友们,同时,这位作家的提醒是必要的:你是否有足够的品质来支撑你们的爱情?

这个“偷情”的选题我不再写了,找出了采访中几个智慧者的经典语句,作为纪念,也希望敏感的朋友能从中得到点启发。

另:和我一起做这个“偷情”选题的编辑结婚了,我真心祝福他们。

备忘录:

赵赵(作家):当你已经向别人承诺了你的爱情,那你再去向另外的人承诺“我爱你”时,这就是“偷情”。

石康(作家):如果用道德来判断,就是你说谎了。

记者:和谁说谎了?是这边的,还是那边的?

陈彤(作家):你和自己说谎了,因为这时候,你最不忠实的显然是自己。

陈彤:就像我有一个房子,本来我已经卖给你了,可第二天,我又卖给他了,能这么做买卖吗?

石康:你是店主,一开始我觉得你们家洗衣机最好,300块钱一个,后来,我他妈的发现在隔壁有一个100块钱的洗衣机,比你那个还好!我说我想退货,你同意吗?

陈彤:除非你没买,你买回家,都使完了,你忽然又想无条件退货!能给你退吗?你是一个成年人,你要对你说的话负责任。

石康:你买了就是买了,看着更好的,也不能再退了!

邱志杰(观念艺术家):人本身就是不靠谱的,他一会儿想追求某种平静,一会儿又非常想破坏这种辛苦建造起来的平静:你对别人有一种承诺,这里有用身体动作建立起的性的承诺,还包括话语的承诺、婚姻的承诺,另一方面,我也在对我许出的诺言负责,这是一种交换。这种相互的信任也很重要。人有时候需要这种安全感,而有时候又不满足于这种安全感。可能就是在这其中摇摆着。

记者:不结婚,却也可以相爱而不背叛对方,是这样吗?

周振基(心理医生):这就是很多人提到的,是不是相爱的人应该结婚?是不是需要这么“一张纸”来约束?我认为这是必要的。因为用人的本能、本性来分析,原始本能是任何人都无法真正排除的,而这时候,完全用一种自我的、精神的约束(不结婚,却希望对方只爱你一个人)我觉得不够!

网友:好了,好了,一切都结束了,要偷情的就去偷情,要嫁人的赶紧嫁人,要自杀的赶紧自杀。一切取决于自己,你有自由,但别抱怨结果。 摘自: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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