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死后南京政府的结局[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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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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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老虎屁股 于 2004-09-06 09:18:03



汪精卫于1944年11月10日客死于日本名古屋,他的遗体于11月12日由专机运
回中国。汪精卫死后,南京国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哀典委员会,由陈公博任主任委员,周佛
海、王克敏、褚民谊为副主任委员。南京政府于11月12日发出公告:“国民政府汪主
席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十日申时,在日本名古屋帝大医院逝世,距生于民国纪元前二十
九年五月四日已时,享寿六十有二,谨于十一月十二日恭迎遗体回国成殓,择期举行国葬
,饰终典礼,由国民政府会同中央党部组织哀典委员会敬谨办理。”

11月12日下午六时,装载汪精卫遗体的专机降落在南京光华门外机场、陈公博、周佛
海、王克敏等一百余名官员到机场迎候。南京政府按照汪精卫生前的遗愿,把汪的陵墓建
在国父孙中山陵墓左侧的梅花山上,表示他生前是孙中山的助手,死后也要追随左右。由
于汪精卫生前有过陵墓不要劳民伤财的遗嘱,加上南京政府的财政有限,所以汪精卫陵墓
的规模不大。不过汪精卫的棺木外面用钢筋混凝土浇灌了厚厚的一层墓壳,倒是十分坚固


汪精卫死后,南京政府推举陈公博为国府主席,继任行政院长及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但陈
公博坚持在最高职务上加个“代”字,陈公博说:“现在汪先生走了,人亡政息,这台戏
也该结束了。我来继承汪先生的职位,是来办理收场的,而不是来继续演出的。”此时日
本的败局已定,南京政府也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17日,陈公博在南京主持召开中央
政治会议,决定解散南京国民政府,把中央政治会议改为南京临时政务委员会,军事委员
会改为治安委员会。当晚,陈公博广播发表了《国民政府解散宣言》,至此,历时5年4
个月的短命政权宣告结束。

陈公博解散南京政府后,向日本方面提出到日本避难的意愿。此时日本已投降,但还是安
排让陈公博、林柏生、周隆庠等人于8月25日秘密飞往日本。陈到日本后,化名东山公
子,隐居于京都郊外的金阁寺。但不久陈公博等人潜居日本的消息泄露,中国政府向日本
提出将陈公博等人引渡回国的要求,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只得无条件答应中国的要求。日本
前首相近卫文吕得知陈公博要被引渡回国,匆匆赶到金阁寺和陈公博道别,近卫说:“实
在对不起。。。“,陈公博倒爽快地回答说:“大家都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和民族,说不上
谁对不起谁。”

1945年10月3日,陈公博一行7人被引渡回中国受审。1946年4月4日,江苏
高等法院开庭审讯陈公博。陈公博对指控他的汉奸罪表示不服,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说:
“我认为抗战应该,而和平是不得已。平心静气去想想,当日汪先生来京之时,沦陷地方
至十数省,对于人民只有抢救,实无国可卖。在南京数年为保存国家人民的元气,无日不
焦头烂额,忍辱挨骂,对于个人只有熬苦,更无荣可求。到了今日,我们应该念念汪先生
创立民国的功勋,念念他的历史和人格”。1946年4月12日,法庭判决陈公博死刑
,于1946年6月3日执行。临行前,陈公博要求向陈璧君告别。在陈璧君的囚室外,
陈公博向陈璧君深深鞠了一大躬,双手捧上自己用过的一把茶壶,说:“夫人,我先随汪
先生去了。牢中别无长物,一把茶壶,权做留个纪念吧!”

陈璧君被捕后,更是表示坚决不服罪。1946年4月16日江苏高等法院开庭审讯陈璧
君,陈璧君在法庭上说:“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
先生的责任?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南京统治下的地区
,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还有什
么国可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壁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
功。”法庭最后判处陈璧君无期徒刑,陈璧君接到判决书时却说:“本人有受死的勇气,
而无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

陈璧君个性十分刚烈,汪精卫在日本治病时,陈璧君一直伴随汪身旁,但从来没有对日本
人说过一句感谢的话,日本人对她也很发怵。1949年共产党夺取大陆后,蒋介石并没
有把陈璧君移往台湾,而是把陈留给共产党。1952年,和陈璧君私交很深的孙中山夫
人宋庆龄和廖仲恺夫人何香凝,去监狱探望陈璧君。1912年汪精卫和陈璧君结婚时,
何香凝还曾作过陈璧君的伴娘。宋庆龄和何香凝告诉陈璧君,中央已经决定,只要陈璧君
承认汪精卫有罪,写一篇悔过书就可以释放出狱。陈璧君却立即拒绝:汪精卫无罪。她宁
可坐牢,也不承认汪精卫有罪。1959年6月17日,68岁的陈璧君死于监狱中。

与陈公博相比,周佛海要随机应变得多。早在日本呈现败迹时,周佛海就暗自与重庆联系
,为自己留好了退路。当年汪精卫与日本密谈基本上是周佛海一手包办,陈公博不仅没有
参与,而且还表示反对。最后汪精卫组建政府时,陈公博感到汪精卫正值用人之际,出于
与汪精卫的私人情谊才接受了汪精卫的邀请,到南京政府任职。如果论“卖国罪”的话,
与日本签定密约的周佛海,显然要大于没有参与密约的陈公博。但最后周佛海却比陈公博
罪轻一等,只判了一个无期监禁,而官职比周佛海小得多的林柏生、梅思平等人都判了死
刑,可见当时的汉奸审判亦不公正。

1946年1月,在重庆的蒋介石通知何应钦:在重庆政府还都南京之前,必须将汪精卫
在梅花山上的坟墓处理掉。1月21日工兵用炸药炸开汪精卫的墓壳,打开棺木,见汪精
卫的尸体上覆盖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身穿南京政府的文官礼服:黑色长马褂,胸佩大绶
,头戴礼帽。由于使用过防腐剂,尸体尚未腐烂。棺内没有任何陪葬品,只发现尸体的上
衣口袋里有一张3寸长的纸条,上书“魂兮归来”四个字,这是陈壁君在名古屋帝大医院
汪精卫去世时写的。

汪精卫的棺木和尸体被运往清凉山火葬场彻底焚化,梅花山的坟地由工兵铲平后建了一座
小亭,四周添植许多花木,彻底改变了模样。1994年时,在汪精卫的原墓地上面修建
了一座汪精卫跪像,似乎是模仿岳飞墓前的秦桧跪像供人们唾骂。但到1999年1月,
汪精卫跪像突然被撤除,原因尚不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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