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男人的角色--在英雄与小人之间[警告:长]

蓝离阵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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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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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力量就是人类的力量;男人的智慧就是人类的智慧。”曾几何时,这是男性自豪快乐的宣言。现在困扰男性的恐怕是这样一些诘难:“人类的罪过就是男人的罪过;人类的堕落就是因为男人的堕落。”而我们发现中外文学史中的男性角色,可以准确地折射出这个变化过程。

  “雄性冲动”与生命竞争生命的个体竞争,一方面表现在利用攻击性觅食或获得更多的进食机会;一方面表现在抵御或逃避敌害的能力上。其中,攻击性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食欲、性欲是强化动物攻击性的两大因素,饥饿或处于发情期,都会大大增强动物的攻击性。“动物在等级森严的统治集团中的地位,取决于它进攻的成功与否,而它在这个集团中的地位叉决定着获取食物的多寡;它是否能够获得配偶,以及其它生物方面的满足,①”许多群居动物的首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它们不仅有优先的择偶权)还有优先的进食权,以及对不服从的属下的惩罚权,直到下一个更年轻更强壮的对手把它打败为止。

  哺乳动物的生殖分工是不平衡的,雌性个体承担了绝大部分的责任。从受孕,分娩,哺乳到护幼,雌性都是主体,雄性只起辅助作用,这直接导致了雄性动物向卫士或杀手的方向发展。

  一个物种的生存状态取决于两个变量:一是种群的个体数量:一是种群的生命质量,由于雌越两性之间拥有的生殖细胞存在菏量上的不平衡,这就使少量雌性就能满足种群内雌性生殖的需求。

  换句话说,将一部分雄性个体排挤出生殖序列之外,并不影响种群的繁衍生息。这是雄性动物之间生殖竞争狠残酯的前提条件。失败的雄性个体要么臣服于强者,丧失或减少交配机会;要么被驱逐出种群之外四处流浪,设想,如果雌性动物之间的生殖竞争也如此激烈,将使一部分雌性失去生育机会,从而影响种群的出生率,这显然不利于种群的发展,使所有成年雌性个体都有交配生殖的机会,当是有性生殖方式的动物所遵循的普通原则,而雄性动物之间的激烈较量因不影响种群的出生率,又有利于提高新生代的生命质量,因而成为有性生殖动物群体的普通原则。



  造物主就是这样把生物个体的性欲与攻击性巧妙地编织进生命繁殖的大网中去,维系着生命世界经久不衰的活力.我们人类曾经是这个生命网络中的一个环节,“我们人种与地球上的其他每种生物都有亲属关系,这不仅仅是在隐喻上或者情感意识上。而且在严格的生物学意义上都是成立的,因为它们是有同一个祖先,所以发生了联系,当然,我们与某些种类的关系密切而与有的较疏远,对于我们来说,黑猩猩比猴子更亲近,猴子比狗近。狗比蟾蜍近,蟾蜍比细菌近,这些不同程度的亲属关系反映在不同程度的与人类相似的结构上和行为上。”②动物的攻击性是生态竞争的需要,是维系生态平衡的条件。人由生物界演化而来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初民也处在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之下,人类的行为也必然要受生物模式的制约,在远古“英雄”的身上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到动物的攻击性与人的崇尚暴力之间的关系。

  人类生育负担单系偏重现象较之一般动物更为严重,更长的孕期、哺乳期、育幼期,便女性的野外活动能力大受影响,抵御外敌,保卫家园的责任就主要落在男人头上,“卫士”当是先民简单社会分工中产生的最早的男性职业。

  原始社会男性另一种职业是“猎手”,渔猎,采集活动是初民食物的主要来源,采集活动相对简单平静,适于妇女,特别是护幼妇女从事,渔猎活动则是一种体能和技能高度协调的劳动,并经常与危险伴随,考古发现表明,人类很早,至少是在旧石器时代,就已经能够捕猎大型的食草动物,如野牛、象、野马等。渔猎活动是初民食物蛋白的主要来源,摄食蛋白质是人类体质进化,特别是大脑进化的重要条件。
 
显然,卫士和猎手的职责要求男性具备两种素质:一是精神上的强悍,无所畏惧;二是体质上的强悍,攻击力强,这应当是体现在个体初民英雄身上的基本特征,这种特征在越来越严密的社会组织因素的催化下,终于使人类走上了背弃自然的不归路。

  英雄对动物性的超越主要表现在种属内的同类竞争之中.同种雄性之间为争夺配偶的争斗是妨碍雄性间合作的重要障碍,大多数动物用限定发情期的方式来减低其破坏性,然而,人类没有明显的发情期,克服这种危害的手段就只能依赖社会的强制性。初民的集体行动虽然与今天的社会组织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已经大大超越了群居动物的习性分工水平,孕育了社会制度的胚芽。

  从生物角度来看,人类的确没有多少竞争优势可言,论尖爪利齿,论速度与耐力,人都要排在许多种动物的后面,人之所以能在众多物种的竞争中后来居上,主要依赖其更为精细有效的社会组织能力,这势必要求人的同类之间要尽可能地压抑限制小团体内部、彼此之间的攻击性行为,这是他们学会更好地彼此合作的先决条件,人类外部文化对内在生物性的改造由此开始。

  这种改造带来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动物同类之间的争斗与种属外的厮杀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动物的攻击性在同种竞争中主要表现为一种仪式性,以竞争一方适时地表示屈服告结束,动物的致命攻击性手段主要施于种外竞争。同种属的动物发生冲突时,除了要有成幼、雌雄的抑制机制外,还有攻击方式上的克制。同类同性动物的决斗极少导致双方或一方重伤死亡,这其中起重要调节作用的就是争斗的仪式化,双方或一方事先发出警告信号,当对方有应战反应时,双方才进入正面冲突阶段,因而这种冲突总是双方准备好了的一种正面角力,突袭,伏击,或攻击躯体侧后部的行为一般只加之于种属外的动物,无论是两只蟋蟀,还是两只公牛之间的较量都具有这种性质。

  先民在日益扩大的活动范围中,逐渐把动物的种属外与种属内竞争对应演变为氏族内与氏族外竞争,本氏族的男人之间保留着程式化的争斗方式,以打败而不是杀死为目的,后来文学作品中大量描写的”英雄比武”场面就是由这种现象演化而来,欧洲中世纪的贵族决斗也有类似的性质,战友(朋友)与敌人(魔鬼)的价值判断分裂肇始于此,其后在宗教和狭隘的民族文化的制约下,这种判断逐渐发展为将异民族或对立民族的人逐出“人”的视野,降而为一种“非我族类”的“猎物”,以求彻底打开同类相残的生物杀戒,暴力肆虐人类几千年的潘多拉的盒予打开了。



  人类在步入旧石器时代之后,生产方式与生产工具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以巫术为标志的原始信仰,结合生殖崇拜构成了先民文化的主体部分,社会生产已开始由采集,渔猎,向农牧业过渡,这意味着人类已初步挣脱自然生物链的制约,人基本上不再成为它种食肉动物的捕食对象;而且几子所有动物都可以成为人的猎捕对象,打猎也从过去食物不可或缺的补充来源。变成一种食品调剂,食物的蛋白质来源逐渐开始由家命家畜提供,如果没有其它因素起作用,动物界种属外竞争将在人类身上、消失,因为人类自身已经强大到不受任何动物的所可能带来的灭种威胁,这样的生存前提,加上氏族之间越来越多的摩擦,终于导致人的攻击性内转,把其他氏族的人当作征服掠夺对象。这种丑恶现象一直持续到所谓“高级文明”阶段。发现了美洲新大陆的白种人,也发现了一个“非我族类”的“野蛮人”。“在欧洲人的偏见里,美洲印地安人被形容为吃人肉、以人为祭品、乱伦、吸食迷幻药、酗酒、同性恋、通奸、抢劫、杀人┄┄等等无恶不作的‘非理性生物’,比野兽好不到那里去。其实这多少是在为西班牙霸占印地安人的土地、财产和人民找借口,做道德的合理化。”③民族学的许多早期调查表明,不少氏族把杀人当成男子的成丁礼。所谓的“猎头族”就是如此。塔西坨在介绍早期日尔曼人的一支__卡狄人时说:“男人刚刚成年,便把须发蓄起来,直到他杀死一个敌人用以表示自己的勇敢以后,才在敌人血淋淋的尸体上,将脸剃光,从此他才算尽了自己出生的义务,才不负自己的国家和父母。怯懦者则仍然须发满面。”④人类早期的英雄法则分明便是:“杀人光荣!”人类早期的英雄史诗为男性的暴力崇拜提供了可以追究的线索,被视为西方史诗范本的荷马史诗,在表现早期氏族英雄时,还依稀可以看出这些好勇斗狠的男人身上有着浓厚的动物性的霸气,希腊英雄阿喀琉斯把打败天下好汉,捍卫英雄尊严,当做唯一的追求当神谕指示其有两种命运可以选择时,他毅然放弃了富足平安的可能;走上了虽名扬天下却要暴死疆场的道路,他对英雄名誉的追求;对暴力霸权的迷恋,完全没有受后来宗教的或民族主义精神的支配,他既不为心目中的神灵信仰而战;也不为他的民族利益而战,当他抢来的女俘虏被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利用职权之便据为已有时,阿喀琉斯暴跳如雷,置联军生死于不顾,罢战不出,无论战友如何晓以大义,他都恨意难消,最终使他出战的原因仍然不是民族大义,而是自己的亲密战友被敌人所杀,激起了他的复仇欲望,另一位古希腊英雄赫刺克勒斯,则是一个狩猎英雄”“军事英雄”“竞技英雄”“性英雄”于一身的古代男人偶像,他在一夜之间强奸了第比乌斯50个处女的经历,也被当作英雄壮举流传下来。另一个著名的古希腊英雄忒修斯,也是一个抢劫妇女的行家里手。“关于忒修斯的婚事,还有一些其他传说,这些故事的开始既不体面,结局也不圆满,不过它们在戏剧里还从未反映过。据说他带走一个特罗曾的姑娘阿娜克索;在杀死西尼斯和克库昂之后,蹂躏了他的女儿;又先后娶了艾亚斯之母佩里玻亚、斐瑞玻亚以及伊菲克勒斯之女伊奥佩。此外人们还谴责他由于迷恋帕诺剖斯的女儿艾格勒,遗弃了阿里亚德涅,这事干得既不讲道义也不成体统;最后则是奸污了海伦,致使整个阿提卡城蒙受战祸,也终于导致他本人的放逐和殒命,┄┄。”⑤在此,我们看到了上古英雄的真面目:以个人欲望为中心,用暴力捍卫个人荣誉;用暴力掠夺财富,用暴力霸占异性,这种暴力因为是建立在体能基础上的,并且只能依赖于冷兵器的支撑,所以破坏力有限,后面我们会看到,这种暴力由于与社会组织和兵器革新相结合,其破坏程度与日俱增。

  以“征服占有”为特征的“男性精神”很快就汇入了人类不断社会化的洪流之中,而使种种人本来具有的生态性“土壤”流失殆尽,暴力成为社会首选的维护秩序与等级的手段,强制的信仰;强制的劳役;强制的婚姻;甚至强制的教育,是为父个人的强制性要求,民族暴力、民族暴力、国家暴力取代个体暴力在我们这个蓝色星球上到处泛滥,个体暴力以“犯罪,的形式受到普遍的惩罚,而氏族暴力、民族暴力、特别是国家暴力,很少受到惩罚,这种暴力肆虐在殖民主义时代达到了顶峰,有组织的国家杀戮,民族杀戮,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灾难;与此同时,人对自然的破坏也达到了危险的临界状态,自然终于承受不住人类的蹂躏,自身的调节机能日益恶化,地球生态开始向毁灭生命的方向逆转。
 
 战争产生的原因可以迫溯到动物界的种属外竞争,狩猎活动可以看作是战争的直接源头,“对原始人的思维来说,战争和狩猎之间没有本质的差别,”⑥如何把“杀人”变成“杀动物”;或者如何把杀人,看成是“杀动物”?这是考察氏族冲突和上古英雄精神不能不澄清的问题。

  我们已经了解到,动物界的种属内与种属外竞争方式有着目的、手段上的重大区别,同种属的动物争斗不以杀戮为目的,猎杀食用同类的哺乳动物十分罕见,因而,最初狩猎活动与民族间的冲突曾有过泾渭分明的界限。前者为猎杀一食用;后者为恫吓一驱逐。狩猎与战争合流当是原始信仰,特别是图腾崇拜干预的结果。

  有关图腾的学说已广为学者注意,虽然对其起源、内涵争议甚多,但对图腾崇拜是一种祖先崇拜则大都持认同的态度,图腾崇拜是在这样的原则上改变了人类对其自身的看法,并进而导致长达数千年“人类”概念的实质性瘫痪和瓦解,即每一氏族的真正祖先是一种神圣的动物(或植物),每一氏族的图腾具有唯一性(如因异常情况出现了新的祖先图腾,那么旧的随之废弃)。

  苗族神话传说对自己的位系由来有“神父狗母”之说,摩梭人的女祖则与猴子生下了后来的摩梭人,⑦祖先图腾崇拜的实质是民族成员相信,他们每一个人的出生都是祖先图腾转世的结果,这与母系生殖崇拜具有一致性,即氏族中的女性与祖先图腾合作完成了氏族生育繁衍的神圣使命。男性在这一重大创造过程中无所作为,则是母系文化赖以存在的前提。

  阴阳观念在官俗两个层面上,统治中国文化数千年之久。从最高的政治伦理层面,一直到医疗与婚俗,其影响之深远,可以说,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在老子那里,“阴阳”是一种相互包容,相互平衡的因素,并无主从尊卑之分。如果硬要说老子更看重哪一个,那就是与女性相通的“阴”。例如,老子曾说:“牝常以静胜牡”。⑧词序在汉语表意系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老子的语言时代,涉及“雌雄”“牝牡”“阴阳”等词汇,均将阴性成分不可逆地置于前位。“乾坤”这样的对偶概念,在早也是“坤”在前,“乾”在后。而稍后通行的“男女”“天地”“夫妻”,也将阳性成分不可逆地置于前位。这也正是阴阳观念失去平衡,开始倒置的时代。古老的阴阳观念,逐渐被儒学改造成泾渭分明的主从系统。即“天主地从”“阳主阴从”“男主女从”,下降到伦理层次,就很方便地变成了“天尊地卑”“阳尊阴卑”“男尊女卑”。请看司马光在《训子孙》中对此的发挥:“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故妇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这种主从模式在社会实践层面,则长期被置于法律和暴力的强制之下。“阴阳”的原始互补关系,进而退化成“阳”对“阴”的压迫与奴役。

  上古英雄之死作为欧洲文学直接源头的古希腊文学。与世界上其他许多民族的早期文学一样,通体洋溢着旺盛的原始生命意识。以神话传说和史诗为代表的上古文学,可以说就是英雄的赞辞和颂诗。这训情形在时间稍后,但社会文化发展形态相似注欧洲其它注族册也出现册。例如:盎格鲁-萨克逊人的英雄史诗《贝奥武甫》;芬兰的英雄史诗《卡列瓦拉》;冰岛古诗《萨达》《埃迦》;日尔曼英雄史诗《尼贝龙根之歌》等等。不仅欧洲原始氏族社会注晚期作品显示注文学初创混沌时代必然要经历英雄时代,世界其他源于氏族文化的文学也都各有其英雄时代的胎迹。

  古印度的神话传说与两大史诗《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同样表现古代英雄的特殊形态__神与凡间勇士的欲望与追求;古巴比伦史诗《吉尔伽美什》册吉尔伽美什注恩启都两大英雄为核心,感慨他们惊人的英雄业绩,也惋惜他们超越自身努力的失败。中国古代文学中的英雄意识虽没有宏大史诗为依托,但在神话传说中却随处可见。共工在争夺天下统治权的战斗中失利,一时怒气冲天,头触不周山,致使天柱倾折,中华大地东南角塌陷,造成百川东流的地理格局。这确是惊天动地的悲壮之举;另一位勇士_刑天,在反抗天帝的斗争中失败,砍下的头颅被埋在常羊山,身首异处的刑天仍不肯屈服,他以两乳为目,以肚脐为嘴,挥舞着盾牌和大斧子继续战斗。真是一息尚存,拚搏不止。还有黄帝与蚩尤之间惊心动魄的战争,都是华夏英雄时代的形象注脚。

  上古英雄是一些依赖强健体魄,追求个人英雄名誉的勇士。他们强烈的不受束缚的生命冲动与原始混沌文化相溶合,形成感性英雄的突出特征。他们与动物强者为王的森林法则相比,既有相通之处,也有超越的地方。上古英雄已经挣脱生命第一冲动对个体行为的支配控制,他们的攻击性行为可不以觅食.求偶为直接结果。这就把动物生命第一冲动,转化为追求主体荣誉地位的第二冲动__征服欲.占有欲。征服欲.占有欲虽已有别于动物的第一冲动,但毕竟不是一种自觉的文化约束。仍然属于感性世界的范围,它作为上古英雄的核心精神,决定该阶段英雄的感性性质。



  上古英雄必须具有雄健的体格,非凡的膂力和无畏精神,这是他们之所以为英雄的基本条件。卡莱尔在描述北欧古代英雄精神时,感叹:“无疑,古代北欧人的这种勇敢是非常野蛮的。斯诺罗告诉我们,他们觉得不战死便是一种耻辱和不幸;如果自然的死亡来临,他们就用刀割伤自己的身体,这样沃丁(北欧神话中的主神)就会把他们当作战死的勇士来接待。行将就木的老国王们,让别人把他们放到船上,把船推下水,张起帆。然后,用火点燃船。船进入海里,便燃烧起熊熊大火,就这样算是在天上和海里埋葬老英雄!多么野蛮血腥的勇敢!”⑨上古英雄最让后人钦佩的就是他们对死亡的蔑视。卡西尔曾说:“对生命的不可毁灭的统一性的感情是如此强烈,如此不可动摇,以致到了否定和蔑视死亡这个事实的地步。在原始思维中,死亡绝没有被看成是服从一般法则的一种自然现象。它的发生并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是取决于个别的和偶然的原因,是巫术.魔鬼或其他人的不利影响所导致的。”⑩上古英雄的死,不是一种崇高精神的毁灭;不是对英雄追求的否定,而是他们旺盛生命力的一种转移和升华;是他们一生荣誉的顶点。古希腊大英雄阿喀琉斯死后为冥神;赫刺克勒斯死后也成为天神。中国的上古英雄亦如此,共工之死,造成了天倾西北;地陷东南的世界巨变。刑天之死是他不屈精神的再度升华。

  父系血亲生命一体化观念,也是导致上古英雄蔑视死亡的重要原因。这种父子生命相溶相通的观念,一直可以追溯到对父系祖先的崇拜。祖先崇拜由于时间的伸延,更易于夸大弘扬以祖先为前导的家族与氏族声誉,直至把祖先等同于神灵。于是,上古英雄在早期神话传说中,又常常被表现为神与人的共同后代。这不仅用于解释他们大异于常人的体能,而且,用来表现他们生生不息的生命意识。由于自己的生命源于高贵的祖先,并可以在亲子身上延续,那么自己的死亡便没有那么可怕了。这种死亡就只是不那么重要的肉体的死亡。古希腊英雄伊阿宋由于子嗣为美狄亚所杀,万念俱灰,抑郁而死。美狄亚认为对伊阿宋最严厉的惩罚,不是杀了他本人,而是杀了他的儿子。因为这两个孩子是伊阿宋生命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指向未来的更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杀子意味着斩断了伊阿宋从祖先那里承袭而来的生命体系。中国著名悲剧《赵氏孤儿》,更形象地表现了这一点。而对现代人来说,那个对双方都如此重要的婴儿是无法理解的。杀子就是杀父;杀父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杀子,古代各民族普遍出现过的“血亲仇杀”,中国所谓的“父仇不共戴天”,都是这种观念的反应。这种观念极大地增强了氏族个体成员的无畏精神,进一步抑制了死亡恐惧本能,使得上古英雄在血与火的严峻生存环境中,反而形成了豁达乐观的精神。这也是上古英雄超越了生物法则的地方,生物,特别是动物的攻击性,会因对手过于强大而转移,甚至消失,避祸求生成了动物生命第一冲动的重要约束机制。上古英雄则以原始思维为依托,摆脱了死亡恐惧对人心理上的重压,使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产生了一代无畏的英雄。在神话史诗中超人化了的上古英雄,也因此对后人产生了可望不可及的“永久魅力”。

  一旦人们认识到,生命,特别是个体生命仅仅是一种有生有灭的自然现象时,他们就再也无法恢复上古英雄那种乐观豁达的英雄气度。“战死”一旦变成一种“牺牲”,无论怎样拔高,都不免要带上某种感伤的色彩。

  好勇斗狠,视死如归,是英雄时代男性的理想人格选择。在英雄已经明显走下坡路的封建时代初期,我们仍然可以从某些游侠剑客甚至帝王将相身上,看到上古英雄的遗风。《史记.秦本纪》载秦武王好较力,并引以为自豪。他在一次举鼎比赛时,过于逞能,以致“绝膑”而死。《吕氏春秋.当务》中也提到,春秋齐国,有两个好勇的男人,喝酒时无下酒菜。他们就拨出利刃,割自己身上的肉佐酒,直到血流过多而死。在此,他们只注意到“勇敢”行为本身,而对后人更看重的“勇敢”的动机与目的,则茫然无知。这两个勇士迷失在勇敢的表象当中是毫无疑问的,即便是纯动物性的“勇敢”,也有生物性的动机与目的存在;或为攻击觅食,或为护幼防御。后世人们称这种勇敢为匹夫之勇是有道理的。然而当时必有喝彩之人,否则这两个人的表演真的就不可理解了。但是,过犹不及。当时代精神将理性的目的论,完全凌驾于人的情感冲动之上时,上古英雄的末日就到了。人类的男性精神也就随之走入越来越狭窄的理性洞穴之中。孔子曾明确表示反对好勇斗狠之士,《论语.述而》中说;“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我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对个人倡导“畏惧”,抑制“冲动”,而将暴力种族化,国家化,是中外封建文化的共有特征。这一点在西方宗教信仰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愤怒和暴躁本是令人讨厌的,偏偏罪人两者兼备。主密切注视着你的罪过,如果你向别人复仇,主就会向你复仇。”⑾封建时期的道德观念要求男性克制个人欲望,顺应社会秩序与道德规范的要求。《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由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绿林好汉”,被改造成忠心耿耿的“护法使者”,就象征着“上古英雄”之死和“中古英雄”的诞生。如果说孙悟空的转变还明显地受到社会权威的压迫,那么另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__周处的转变,则鲜明地体现出社会道德的内醒式力量。这个与害人的恶蛟、猛虎合称“三害”的周处,在道德舆论的压力下,幡然悔悟,也同样按照社会秩序的要求,在精神上完成了“上古英雄”之死和对道德规范的归顺。⑿.上古英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由倍受赞誉的“英雄”,变成了文明人痛恨的“匹夫”。在礼法社会中,耿直的上古英雄变得越来越脆弱,他们就象阿拉伯民间故事里那个重新被诱回瓶子中的巨怪,表面上看强大得不得了,可在狡诈和阴谋中却会一败涂地。《晏子春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齐国晏子以足智多谋著称,深得齐景公的信赖,而同时在景公身边效力的还有三位著名的勇士。他们居功自傲,都以天下最勇敢的英雄自居,并没把其貌不扬的晏子放在眼里。怀恨在心的晏子耍了个小小的阴谋,就把令一般人畏惧的三个勇士打发到阴曹地府里去了。他让景公给三个勇士送去了两个桃子,并附言称,桃子送给最勇敢、功劳最大的勇士。勇士之一的公孙接说:“我曾赤手空拳地杀过怪兽,还打死过猛虎,这样的功劳无人可比!”说罢抢先拿了一个桃子。勇士之二田开疆也不相让,“我手持兵刃,勇冠三军,屡建奇功,谁人能比?”也下手拿了另一个桃子。勇士之三的古冶子大怒,拔剑而起喝道:“我驾车从河边经过时,一只巨鼋把我驾车的马咬住拖到水里去了,我虽自幼不识水性,此时却奋不顾身潜入水中,逆流百步,顺流九里,杀死巨鼋。左手操马尾,右手提鼋头,跃出水面。待渡的人都惊呼我为河神。你们敢与我争功斗勇吗?”公孙接、田开疆听得无地自容。“我们不及你勇敢,却先下手拿桃,是贪心之辈。有罪如此,不死就是没勇气。”二人随即挥剑自杀。古冶子见此情景,慨然道:“二人已死,我独生不义,不死是无勇。”也自尽于剑下。在此,勇敢与刚直都成了上古英雄的致命伤。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晏子,之所以能毁掉三个勇士,就在于他可以操纵利用社会结构的力量__假国君之手以售其奸。在这个事件中,晏子的行为具有典型的小人特征
 
以后,这种英雄死于小人之手的悲剧,就在世界各地不断上演着。最突出的例子莫过于莎士比亚的《奥瑟罗》。

  “小人”出世要确切地说明“小人”的行为心理特征,并不容易。如果把“渔利”作为“小人”身上最突出的品质,恐怕没人反对。自从孔子著名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判断出现后,“小人”头上的这顶黑帽子就再也摘不下来了。但是,“渔利”就是“小人”的判断至少在今天难以成立,否则,整个工商业界就不大可能有好人了。事实上,古代中国商人一直因此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俗语所谓“无商不奸”,“十商九奸”,就是在这样的判断基础上流行的。中国传统文学也一直对商人持贬损态度。在爱情文学作品中,商人是冷漠和无信的代表人物。“老大嫁作商人妇”解说的就是这种悲剧。商人职业上的逐利特征,加上他们奔波在外,又无法携妻同往(妇女不可抛头露面),必置外宠(或招妓),这就很容易成为“小人”的“原型”。今天,中国出现了历代少见的全民经商热潮,商人由受歧视,到被艳羡,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可以看成是“小人化”的时代来临了。

  孔子把“君子”和“小人”对立起来,是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的。确切地说,孔子正逢中国“小人”大量出世的时代。“小人”的行径对孔子的社会政治理想是一个极大的威胁。“小人”的“权术”正是造成周代“礼崩乐坏”局面的罪魁之一。周室衰微,刺激了诸侯争霸的野心。他们既要扮成正人君子以掩人耳目;又要割据谋反取天子而代之。这给各种阴谋家、诡辩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表演舞台。君主的“权术”与“小人”的“诈术”屡屡得手,催生出一批又一批“小人”。使以往高大的英雄与君子的处境越来越险恶。燕国中了“离间计”,斥逐名将乐毅;魏国被“小人”折腾得更惨,李悝被逐,吴起、西门豹遇害;楚国屈原的遭遇众所周知;就连受益于权术的强秦,最终也还是为权术所害。赵高的阴谋诡计造成了秦二世而亡的直接后果。《管子.明法篇》指出:“奸臣之败其主也,积渐积微,使其主迷惑不自知。”“奸臣败主”与“女色亡国”一道成了解释王朝衰乱与覆灭的最常见的答案,皇帝本人的责任则日见遗忘。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专门设《佞幸传》,正史则在《新唐书》之后形成了立《奸臣传》的体例。后世儒生把“小人”的“权术”称为“阴术”,并对何以“小人”多过“君子”困惑不已。朱熹与其弟子曾专门探讨过这个问题。⒀大概是受孔子将“小人”与“女子”相提并论的启发,正统道德将“小人”归入“阴”类,以便于对其“何以而生,何以不绝”做无奈又令人信服的解释。《明史.奸臣传》序肯定说:“《宋史》论君子小人,取象阴阳,其说当矣。”小人出现与权力腐败有直接的关系。“弄权”是封建时代“小人”的显著特征。宝塔状等级制权力体系,是催生“小人”的温床。在这种吏制结构中,选官的优化机制逐渐退化,官场成为“小人”兴风作浪的魔坛。官宦类“小人”又连带其它领域的“小人”内外勾结,给英雄和耿直类人物制造了难以逃脱的罗网和陷阱。这种情形时至今日依然遗风尤存。陈木在解答为什么“一些工作能力很强的同志仕途坎坷,遭受压抑,得不到提拔,而一些工作能力平平的人却会仕途通达,屡被重用,爬上高位”的问题时,总结说:“佼佼者谋事,平平者谋人;佼佼者招嫉,平平者无妒;佼佼者刚,平平者阿;佼佼者岗位难离,平平者去留无碍;佼佼者干事,干事者难免有误,平平者不干事,不干事者无处生误;佼佼者‘震主’,平平者上司无忧。”⒁这些“平平者”其实就是“小人”。

  在“小人”时代降临的时候,就连处在君位上的天子和国君,也难免染上“小人”特征。他们的所谓“御人”之术、韬晦之计,就其手段和心态来说,与“小人”如出一辙。我们不仅可以在曹操这类“奸雄”身上看到这一点;就是在大好人刘备身上也不难找到“小人”特征。

  中国文学中比较早的小人形象当属《汉宫秋》中的毛延寿,他将皇帝和王昭君玩弄于股掌之间,连外番匈奴都是他随手可用的工具。欧洲较早的小人是法兰西史诗《罗兰之歌》中的加涅隆。他一手造成了大英雄罗兰的悲剧。

  就文学作品常出现的“小人”形象来说,只有渔利的动机是远远不够的。他们一般还具有如下特征:

  一.他们个人自身的能力很弱。“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即便身居高位,也是一付“无才无德”的咀脸。《水浒》中的高俅,以玩杂耍的本领起家,战场上的常败将军。

  二.他们很虚伪,很会表演。把“小人”之心藏得极深。中国有许多诅咒小人的成语,诸如:“口蜜腹剑”,“言不由衷”,“两面三刀”,“煽风点火”,“损人利己”,“以怨报德”,“阿谀奉承”,“借刀杀人”,“欺上瞒下”等等。

  三.他们心胸狭窄,心黑手辣。常有害人之心。

  “小人”由于背负强大的道德压力(古代中国的官方道德常常被法律化),在古代数量不算多,至少从正史和文学作品表现来看是如此。然而,“小人”的生命力却异常的顽强,虽然屡被严惩,虽然历史和文学总是在写,在说,小人绝没有好下场,但又总是效尤者众。历代的小人们可谓前仆后继,从历史的走向看,英雄一族是两个倒下去,一个站起来,总的趋势是越来越少;而小人一族则是一个倒下去,十个站起来,总的趋势是家族兴旺。而且,令人深思的是,貌似强大的英雄往往斗不过小人,丧于小人之手是最常见的英雄悲剧。

  《水浒》一百多条好汉,啸聚山林,攻城掠地,穿州越府,在朝庭的武力围剿面前,几乎是不可战胜的。然而,一旦与小人玩起“招安”的把戏来,这些顶天立地的好汉们,便厄运当头,连遭暗算,苟全性命者,三五人而已。让读者扼腕长叹。

  莎剧《奥赛罗》亦是一出英雄毁于小人之手的悲剧。在战场上所向无敌的大英雄奥赛罗,在与小人斗智的过程中,不堪一击。悲剧简单到好象是小人扔给英雄一段绳子,这个英雄就按照小人的意愿,拣起绳子勒死了自己的爱人,同时也勒死了自己。

  如果说《三国》《水浒》还在唱英雄赞歌的话,到《金瓶梅》《红楼梦》中,已是小人的天下了。至于后来的《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等,更是小人横行,英雄了无踪迹。

  欧洲文学中的英雄,在拜伦之后便只剩一丝两气,到托尔斯泰以后便仆地而绝。“小人”成了文学庙堂里的主角。

  中古英雄之死封建时代提倡的是“理性的英雄”。这类英雄最重要的特征是他们对某种精神的自觉信仰。这种精神可能来自宗教教义;可能来自民族主义信念;也可能来自国家倡导的爱国主义道德(包括敬畏国家的象征_君主或领袖)。在此,英雄的勇敢,既不是生命自身的冲动;也不是个人的需要,而是源于这些外来精神的感召。正因为如此,这些英雄行为往往染上浓重的献身与牺牲色彩。封建社会用巨大的荣誉,来回报英雄的献身。基督教把为圣战而死的十字军战士,捧上天堂。就连大诗人但丁在此都不能免俗。中国的皇帝也为牺牲的英雄,树碑立传,因此,他们最终是宗教英雄.民族英雄.道德英雄。中国儒家称颂不已的“君子”就是理性英雄的一种。古希腊时期,吕库古在斯巴达当政时,把国家利益至上推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程度。为了给国家培养合格的斗士,他把斯巴达的儿子们从父母身边夺走。把他们变成“国家的公共财富”。他使婚姻变成给国家生产健壮婴儿的“工场”,不准不利于健康生育的婚姻存在。“孩子一长到七岁,按照吕库古的命令就全部由国家收养,编入连队。在连队里他们遵从划一的纪律,接受划一的训练”。羸弱的婴儿则被公然遗弃。⒂这种把活生生的个人变成国家驯服工具的做法,几乎是每一个专制国家都极力要施行的国策。

  中古英雄(理性英雄)不只看到某种攻击行为的直接结果,还能预见到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为此他为了长远利益,可以不计较一时一事的得失。当一口唾液劈面而来时,上古英雄无论对手多么强大,都会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所谓“士可杀不可辱”;而审时度势的理性英雄却可以面带微笑,内蕴杀机,甚至会做出胯下受辱的异常举止来。黑格尔在论述古希腊英雄和古罗马英雄的重大区别时指出:“罗马人已经有了城邦和法律制度,在作为公共目标的国家面前,私人的人格是应该被否定的。把个人抽象化为只是一个罗马公民,在私人的坚强的主体性方面,只想到罗马国家,祖国,以及祖国的崇高和强大__罗马道德的严肃和高尚就在于此。古代英雄却不然,他们是些个人,根据自己性格的独立自主性,服从自己的专断意志,承担和完成自己的一切事务,如果他们实现了正义和道德,那也显得只是由于他们个人的意向。这种有实体性的东西与个人的欲望,冲动和意志的直接的统一就是希腊道德的特点,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个人自己就是法律,无须受制于另外一种独立的法律,裁判和法庭。希腊英雄们都出现在法律尚未制定的时代,或则他们自己就是国家的创造者,所以正义和秩序,法律和道德,都是由他们制定出来的,作为和他们分不开的个人工作而完成的。在古希腊时代,赫克里斯(即阿喀琉斯)就是作为这样的英雄而受到古代人的赞扬,成为他们心目中的原始英雄道德的理想。”⒃项羽可以称得上是封建时代少见的勇士,他在反抗秦王朝统治的战争中,率领江东子弟南征北战,攻无不克。项羽本人身先士卒,以一当十。他可以举起四个壮汉都搬不动的千斤巨鼎。在与凶悍的秦军决战时,他破釜沉舟,一战成功。使各路诸侯见到项羽时,都伏跪向前莫敢仰视。然而,此人性格中却有相当软弱的一面,被讥笑为“妇人之仁”。鸿门宴上放走刘邦,酿成大错。终于众叛亲离,自刎乌江。岳飞因其在民族危亡关头奋起抗金而名闻天下,他操练的岳家军所向披靡,人称之“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但是,他忠君的观念过于沉重,终于为昏君和奸臣所害。像项羽、岳飞这样的人物,无疑还称得上是英雄,可是他们的英雄精神与上古英雄相比,应该说已经有所失落。他们都程度不同地受到了道德的困扰。
 
让人阅毕击掌三叹的好帖
 
君权无节制地膨胀,一步一步地蚕食了臣子的独立人格空间,他们越来越卑顺,越来越委琐。当楚灵王对细腰的爱好由女子转向男子时,楚国宫中的男臣就出现了“肋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⒄的滑稽场面。而法国的凡尔赛宫中也出现了《颜氏家训》痛斥过的男子“薰衣剃面,傅粉施朱”的场面。“慢慢地,宫廷里的男士开始‘女性化’,即使是最粗犷的男士也不得不如妇人般打扮自己,化妆敷粉、穿丝衣缎、佩带珠宝,连举止方面也女性化了。”⒅道德英雄一出世,日子就很不好过。道德信条要求他们对社会、对君主要多多奉献,少少索取。然而这种不合人性的要求是绝大多数男子做不到的。结果,道德就日益成为某些人掩饰自己私欲,迫害异己的工具;成为越来越多的小人裆下的遮羞布。这使真正的道德英雄的生存空间越来越险恶。岳飞之于秦桧,演绎的就是这种性质的悲剧。封建社会私有制和分配法则骨子里的非道德化,更加速了对小人的催生与对道德英雄窒息的双向进程。汉代童谣:“直如弦,死道边;曲如勾,反封侯”说得就是封建时代普遍的人格扭曲现象。从天子到平民百姓,男人世界开始了无法逆转的你追我赶的“小人化”过程。

  科举制度的出现对矮化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精神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使知识分子总体上失去了“在野”立场,被封建君主的国家人才库一网打尽。“学而优则仕”的男性理想,乡试一直到殿试的考试方法,不仅在各级知识分子的教育上形成了文化专制系统,而且在形式上确定了知识分子身份的国家认定制。换句话说,不与国家合作的人,想挤进知识分子队伍都难。这是两汉至明清中国知识分子不敢反皇权,不敢持异端的主要原因。他们在整体上丧失了成为中古“理性英雄”的可能。大部分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接近庸人或“小人”。蒲松龄在《聊斋》中借异史氏之口控诉了科举制度重压下中国书生的屈辱人格:

  秀才入闱,有七似焉:初入时,白足提篮,似丐。唱名时,官呵隶骂,似囚。

  其归号也,孔孔伸头,房房露脚,似秋末之冷蜂。其出场也,精神惝忡,天地异色,似出笼之病鸟。迨望报也,草木皆惊,梦想亦幻。时作一得志想,则顷刻而楼阁俱成;作一失志想,则瞬息而骸骨已朽。此际行坐难安,似被絷之猱。忽然而飞骑传人,报条无我,此时神色猝变,嗒然若死,则似饵毒之蝇,弄之亦不觉也。初失志,心灰意败,大骂司衡无目,笔墨无灵,势必举案头物而尽炬之;炬之不已,而碎踏之;踏之不已,而投之浊流。从此披发入山,面向石壁,再有以且夫、尝谓之文进我者,定当操戈逐之。无何,日渐远,气渐平,技又痒;遂似破卵之鸠,只得衔木营巢,从新另抱矣。如此情况,当局者痛哭欲死;而旁观者视之,其可笑孰甚焉。

  在封建社会以后,拥有权力的男人取代了上古英雄的地位。对女性的分配法则,也就由依靠勇气和力量,转为依靠权力和财富。男性权力与性的关系日益密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近乎无限的权力,使他在理论上拥有对天下女子的性支配权:《韩非子.六反》称:“九妃六嫔,陈妾数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绣。”《墨子.辞过》亦坦言:“其私蓄也,大国拘女累千,小国累百。”其他因等;级不同而权力有限的男人,也都相应拥有对自己权力范围内的女性的性支配权。这种情形表现在臭名昭著的“初夜权”上。欧洲的《拿破仑法典》明确规定,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财产;而从总体来说,所有女人都是国家财产。

  现代社会的权力关系虽然发生了某些变化,但男权社会中,性与权力的关系没有实质上的变化。老百姓讥讽的“三转”干部:“早晨轮子转;中午盘子转;晚上裙子转。”“三基本”干部:“工资基本不动;烟酒基本靠送;老婆基本不用。”都具有这样的“权力+性”的人格特征。

  强奸犯罪是所有男权社会最触目的丑恶现象,男性法律查禁了它数千年,它还是泛滥了数千年。而由团伙和军队集体发动的对妇女的袭击,更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显著特征。对此,我们只要随手抄上两条史料就够了。事发于同年同月,相距不过3天:

  1919年8月!2日,住洛阳西北边防军一士兵因强奸民妇,被乡民打死,割去生殖器,抛尸七里河,后乡民遭士兵残酷报复。12月19日,2000多名士兵集体强奸该地区妇女600多人。

  1919年8月15日,住防安庆安武军第8陪军1营一军官,率20余士兵,到女子奋业讲习所强奸女校长,9月4日,该营官兵百余,将该校女教师女学生悉数强奸,无一幸免,学生自杀10余人,身受重伤数人(上海《字林西报》同年11月27日报道).北京、上海皖籍学生通电声讨,全国学生、妇女团体一致声讨,政府未予深究。⒆男权社会对强奸罪行的严惩,主要出发点还是由于这种罪行,侵犯了其他男人的合法权力,扰乱了男性社会对女性的分配秩序。未嫁女子的合法权益属于她的父亲;已嫁女子的合法权益属于她的丈夫。这种男权社会自己也主张严惩的小人,其实正是由这个社会自身的机制大量繁殖出来的。正因为如此,无论社会如何呼唤褒扬“君子”,真正的道德英雄还是越来越稀少。

  中外父权文化都鼓励男性通过合法途径去征服,赢得美女。女性被财产化之后,她就必然成为男性实现其英雄意愿的对象物。美的女性由于价格的升值而成为更理想的竞争目标。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获胜,是刺激英雄欲望的最佳方式。被征服注对象愈是受到严密的保护,愈难以接近,则征服的快乐来的愈强烈。在世界许多民族的民间故事中,绝代佳人的守护者__通常是她的父亲,向求婚者提出一大堆苛刻的要求,甚至设置危险的障碍。而那个勇敢机智的年轻人,踩着前面失败者的尸体勇敢前进,终于得到了美人。在另一类民间故事中,美貌的公主被囚禁在高塔上、岩洞里、地下室中、迷宫内、孤岛上,还有极其可怕的妖怪看守,大智大勇的青年出生入死,终于把公主搭救出来。当然,奖品就是美丽高贵的公主本人。

  美女是英雄或成功者的奖品,这差不多是中外父权文化的共同想法。“比武招亲”是也;“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也。《太平广记.南柯太守传》写的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男人的梦想。做高官,居豪宅,不仅娶了高贵美貌的公主,而且美女群侍左右。金银成堆,子孙众多。
 
伊斯兰教为升天堂的男子描绘的佳境,突出了性满足的可能。大群的美女“胡尔”,围侍左右。这些美貌绝伦的“胡尔”,还具有人间美女不可能有的特征:

  1.对夫主忠贞无二,温情柔顺,因此你不必存任何戒心;2.无月经,每次性交后,自动愈合为处女,使天堂中的男人,总是在与处女做爱;3.永远年轻美丽;对男人更有吸引力的是,在天堂里,他们的性能力较尘世提高了100倍,可以毫无困难地与50个“胡尔”为伴。

  男人向何处去封建时代的英雄其精神心理上虽然被打上了深深的“服从”的烙印,但他们至少在性格中保持了相当多的勇敢成分。英雄精神在现代社会的制约下,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的冲击下,日益瓦解。当代社会男性的主流性格似乎已经很难用“英雄”这个字眼来概括了。因为以往“英雄”的核心成分__“勇敢”已经被一系列社会的法律、法规和其它人人都要遵守的“游戏规则”抽空了。在所有的领域,个人的作用都在不断下降。个人日益成为某一架社会复杂机器上的小小的齿轮和螺丝钉。以往的“勇敢”在今天,越来越成为“无知”“粗鲁”“蛮干”的代名词。不用说在战场上,离开强大武库的个人英雄将毫无意义;就是在新兴的科学试验中,一个重大发现也必须依赖庞大的物质支持和长期的专家集群合作。牛顿因为一个苹果掉在脑袋上而有惊人发现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男人积淀在血液中的个人英雄欲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抑。他们发现自己的周围都是不能征服,或社会规定不允许被征服的对象;他们发现自己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去做一个“小男人”。

  当今仍对“男子汉”形象抱有某种幻想的女性,愤愤然地宣称:今天的世界没有男人!不知她们有没有想到,男人的这种尴尬处境其实与现代妇女运动的崛起有直接关系。

  中国大都市上海出现了所谓的“围裙丈夫”:

  他们下班以后到托儿所接孩子;在集贸市场上与菜贩讨价还价;回到家里又在腰间系一块防水,防油污的围裙,做菜,洗衣服无所不能。

  上海‘围裙丈夫’数量之多,可以从最近一次民意调查中略见一斑。该调查让小姐和太太用一句话讨论男士。其出现频率最高的评语依次是:事业心强,缺乏阳刚之气,顾恋家庭,温柔体贴。

  ‘围裙丈夫’在上海女性中的拥护率高达74%。55%的男子也认为,做个‘围裙丈夫’很不错。⒇日本女性为她们国家的男人越来越爱哭鼻子困惑不已。(21)差不多全世界的女性主义者都声称:她们本国的男人在退化。

  人的攻击性原本是为了适应自然竞争状态下的外部世界,然而当人类把其它物种踩在脚下,成为地球真正的主人时,人的这种攻击性就失去了以前的方向感。人类的精神困顿,特别是男性的精神困顿日益加剧。现代的东西方文学都在表现这种“小男人”现象。进入19世纪以后的欧洲文学,基本上可以叫做“没有英雄的文学”。而有限的一些试图重新塑造“硬汉”或“英雄”的文学,则不得不把作品的背景移出都市。例如海明威。现代人类社会不得不为人的与生俱来的攻击性寻找适当的渲泄口。

  现代狩猎是装备着现代化武器的人对野生动物的屠杀,这里既没有饥饿的需要;也没有生命之间自然竞争的前提,甚至连古代人以围猎训练军队这样的作用也不存在,仅仅成了某些男人拙劣地回忆模仿古人的把戏,现代的狩猎则是在高顺利润驱动下灭绝物种的卑劣行为,其后果比贩毒、走私更为严重。

  反社会行为是困扰所有国家的难题,这其中尤以暴力犯罪增加至为突出。社会物质财富总量的增加,人们物质生活或多或少的改善,并没有使所有的社会成员对社会本身感恩戴德,青少年的犯罪比例与一个国家的社会现代化程度几乎是在同步憎长,不能不是令人沉思的问题,它似乎说明,人的生命体的内在要求,与今天人的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越来越难以协调,而我们社会的组织者和思想家们对诱导修正人的攻击性冲动,至今未能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得不采取用国家暴力来对付个体暴力的治标措施。

  现代色情文化,不仅仅与生命的原始意义――生殖无关;也与人类以往试图将性欲升华为“爱情”的努力背道而驰,在海外的五花八门的色情片、三级片中,只剩下性刺激、性暴力和性技巧。幻想着自己的阳具有无穷的插入能力,从而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征服无数的女性,这是性文学或“色情文学”大受男人欢迎的原因所在,它们不过是给现实中陷入精神危机的男人提供了缓解这种危机的心理安慰,男性读者幻想置身其中,从而获得暂时的对象化满足。对此,西方女权主义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色情文化是男性权力在视觉上的炫耀”,“色情是理论强奸是实践”。(22)

  暴力游戏一直在男人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斗牛、拳击在西方长盛不衰;斗鸡.斗蟋蟀在东方源远流长,有人统计:如今单是上海一地的蟋蟀迷就超过百万,全国则超过千万。上海一个叫文庙的蟋蟀市场,高峰时人流量超过2万,一条名虫的身价超过万元。(23)各种死亡游戏,风靡西方世界。人们为了创造吉尼斯纪录,不惜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意大利伊夫雷亚镇,每年都要举办一场“桔子大战”,用桔子互相投掷,以模仿中世纪意大利仇家之间的角斗。98年的“桔子大战”参加人数达3500人,消耗桔子近5吨,据官方统计,至少有500人受伤,其中近百人因眼睛.鼻子等严重受伤,由救护车送往医院紧急治疗。(24)

  暴力文学一直是商业文学的主角。武打、凶杀、警匪、恐怖、枪战、侦探类作品多如牛毛。

  相比之下,将人的暴力情结转化为体育竞技的努力则要积极得多,健康得多。现代奥运之所以能在短短一个多世纪里成为世界第一运动,与其契合了人固有的生命欲求有关。今天,一个体育明星的知名度远远超过包括政治家在内的所有其它领域的知名人物。一场重大国际赛事直接间接卷入的观众人数可达数亿。没有任何其它事件可与之相比,包括美国总统选举,联合国开会。当场下观众疯狂叫嚣的时候,他们自己就已完全融入到赛场的集体暴力情结宣泄之中。

  体育是一种仪式化的战争,有关体育的宣传报道,也几乎全部套用战争术语。这一点我们随便翻开任何一张体育类报纸就会感觉到。有时,赛场的运动员和观众也几乎把比赛变成演变成战争。1969年6月8日,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因为一场足球比赛的争执,引发了一场战争。两国足球队90分钟的比赛之后,不满比赛结果的萨队球迷,冲入赛场,打伤数名洪都拉斯队队员;接下来是两国军队持续了一个月的边界战争。造成两千多人死亡,近七千人受伤。

  94年足球世界杯赛电视转播观众200超过亿人次;98年世界杯赛超过300亿人次。这种全世界男人四年一次的疯狂的确需要用新的眼光去审视。由此我们想到,中国人把“奥运游戏”翻译成体育运动实在是一种误会。无论是运动员,还是观众,置身其中所追求的并不是什么“体育”。我们倒是经常听说运动员伤病缠身;运动员吃兴奋剂;运动员和观众死于非命。这那里是什么有助于生命健康的“体育运动”?
 
文/孙绍先
转自sohu文化频道:thanks:
 
暴力文学一直是商业文学的主角

这是事实阿
 
看完这帖子后发现我是个男人。。。。。。
我觉得我的确是英雄与小人之间
感叹阿算不上英雄,也只比小人强少许。
 
文中的(number)是指referrence, 因为sohu没有贴所以我也找不到, 读者见谅
 
这篇文章讲的是... :rolleyes:... 什么?

人性本来是崇尚暴力的? 崇尚暴力是符合生理心理需要的? 现在这种被广泛认同的和平共处宽容相待的原则是因为社会需要, 并非本性?
 
这篇文章 不全, 主要表达的是 男人的 价值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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