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对305件判决或调解离婚案件的调查结果表明,因家庭生活事务而导致离婚的有134件,占总数的43?9%,高居离婚案的第一位。占被调查总数10?8%的夫妻因性格、兴趣、爱好不同以及不良生活习惯而导致离婚,排离婚案的第二位。出人意料的是,被指责为“婚姻杀手”的第三者插足,仅排第三位,占调查总数的9?8%。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很多,大可以把夫妻某一方有婚外情、不能生育乃至家庭暴力包括进来,小的方面能够具体到激烈的争吵、不体贴的言语、缺乏幽默感、花太多时间看电视、不能很好地听取对方劝告、喜欢酗酒、拒绝性爱等等。另外,有些人一开始就作了不明智的选择――他们也许对自己了解不够,或者了解对方太少,就匆匆忙忙缔结了这么一个长期关系;有些人糊里糊涂相爱,草率确定关系,心存侥幸地希望能够长久。例如一开始偶尔遇见一个长相不错的人,就轻易坠入爱河,后来要求提高了,除了长相之外,还必须可靠、守时、整洁,乃至会赚钱等等。但笼统归纳起来导致夫妻分道扬镳的综合性因素一般都涉及妒嫉、生活目的和兴趣不同、性格差异太大、环境的改变、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方面。
“谁能想象,我人长得漂亮、显得年轻,居然导致了我第一次婚姻的失败。我前夫其实对我不错,一般情况下挺宠我的,连洗澡时给我搓背、晚上打水帮我洗脚这种事他也干得比我自己还欢实。可我偏偏受不了他的小心眼,一见到我跟除他而外的任何男人站在马路边或院子里说几句话,他回到家就得拐弯抹角地给我找茬儿,甚至摔东西给我看。我对他讲哪个女人在社会上做事都得跟不同的男人打交道;再说他对我那么好,我怎么舍得给他戴绿帽子呢……可他就是不信,老变着法儿打探我每天的去向,都跟谁在一起来着,弄得我们单位的男同事整天躲着我,生怕惹上麻烦。他就是这么个一条道走到黑的人……”在婚姻生活中,偶发的小事一般不会引起女性的过多不满,但男人要是有诸如好嫉妒、不懂得克制等心理缺陷,却是不少女性最终选择离婚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