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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想写一篇关于鞋的杂文。不久前读到National Geographic 上的一篇关于鞋的专栏文章,名字叫“Every shoe tells a story” 。掩卷而思后,就准备开始乱弹一下:鞋。
鞋的历史之悠远,几乎和人类的历史相当。在上古先民们还仅有条件用树叶草草遮蔽私处,身体其他部位统统裸露时,已经知道用猎来的兽皮裹足,以防行走奔跑之际被荆棘石块所伤。鞋最初的使命自然是为了保护脚足。中国古代称鞋为“足衣“。英文叫footwear, 直译倒也不谋而合。
不过人类骨子里是喜欢形而上的。平凡的事物,不搞出点哲理不罢休。象那篇文章开篇第一句:We wear our hearts on our soles。就愣是一个把“穿着”这样的平凡小事来“形而上”的例子。正是由于这个毛病,随着人类已经把身体各部位该遮的遮,该露的露之后。渐而渐之,服饰中历史最悠久的鞋,也就附上了情感、品味、社会地位、甚至意识形态等内容。
可不是咋地?灰姑娘的童话里,我想大约是那双水晶鞋,而不是被她不可理喻地砍掉脚趾脚跟才塞进那双鞋的纤纤玉足,在舞会上挑起了王子的激情。那双水晶鞋,在少年阿烦看来,那水晶鞋哪是鞋呀,简直就是一件化平凡为神奇的魔法神器。正史中,法国著名的矮人路易十四发明了高跟鞋,以弥补其五短身材与其至上权利之间的差距。上行下效,高跟鞋一时成为朝中显贵不可或缺的象征权利地位的饰物。野史里。爱鞋如命的楚昭王在一次战役中大败,光脚逃出数百米后,突然想掉头回去捡鞋。随从们纷纷劝阻。昭王说:“我固然不缺一只鞋,只是觉得这鞋跟随我征战多年,不忍弃之。”随从们顿感楚王对一只鞋尚且如此,何况对咱们这帮为他出生入死的人呢?于是,随从们跟随楚王重新回战场找鞋,为了他们重情义的君王,奋力与敌厮杀,终于反败为胜。鞋,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扮演了不仅仅是“足衣”的角色。
还有人说,脚是鞋的爱情。这话不能说没有几分道理。每双鞋,都在等待适合他/她的那双脚; 等待那双脚走到面前,说声:“嗯,这双鞋真不错”; 等那双脚小心地试穿,转来转去地在镜子前看效果,满足地带到家里; 等着能够常和那双脚相依相伴,出双入对; 盼望看到的人能说一声:“真是一双好鞋”(从没人听人说,“真是一双好脚”哈)。鞋,大多也只会被一双脚带走。再时尚,再特别的好鞋,也只有穿在脚上,才能彰显这双鞋与众不同。摆在橱窗里,挂在货架上,印在时尚杂志上的鞋,充其量不过是件陈列品而已。简而言之,一双鞋因为那双脚才成其为鞋。一双脚,总是要有鞋才能体验到行走的舒适。
鞋和脚的关系可谓亲密无间。从脚醒来后到入睡前,鞋总是对其不离不弃。宁可忍受地上砂石的磨损,风雨的侵袭,细心呵护包在怀里的那双脚。海枯石烂的爱情,都未必能做到这一点。当然,爱情同时也是排他的。鞋在给了脚舒适之后,就不由得想管着那只脚,不让它到处乱跑。从中国古代的缠足,清朝的宫庭木屐,再到最高记录55厘米的高跟鞋,追本溯源,目的不外如是。一个高跟鞋设计师一语中的:“穿上高跟鞋的女孩就再也不能轻易从我身边逃走。”。看看这话说的。嗯,不过呢粗粗一想,脚和鞋,的确具备了爱情的各项元素。
可是,“脚是鞋的爱情”这句话,细细一想又不全面。一双再不花心的脚,也通常需要好多双鞋。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用途,一双脚又的确需要不同的鞋。阿烦想了想,这句话去掉一个字,基本上就合适了:脚是鞋的爱。比方说,人民解放军上战场,后方大娘纳出的鞋,是军民鱼水情的爱。小时候穷,妈妈省吃俭用买的军鞋,是母子情深的爱。妈妈左右脚不一般尺码。出差上海,特地跑到南京路买一双特制的鞋带回家,是儿子对妈妈的爱。小孩儿长得快,从蹒姗学步时,就备下了够孩子穿到两三岁的鞋,是父母对孩子的爱。去掉一个字,顿时海阔天空起来。一双脚和多只鞋的关系,一时间也容易让人理解和界定了。
依阿烦看来,鞋被人们所加上的诸多属性中,时尚品味也好,社会地位、意识形态也罢,都会随风而去,应时而变。怕只有“情感”一项,是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套用一下“北京人在纽约”中那句经典台词“爱一个人,送他来纽约; 恨一个人,送他来纽约”。阿烦说:不懂一个人,送一双束脚的鞋; 了解一个人,会送一双合脚的鞋; 而爱一个人,才知道送一双他/她爱穿的鞋。
鞋的历史之悠远,几乎和人类的历史相当。在上古先民们还仅有条件用树叶草草遮蔽私处,身体其他部位统统裸露时,已经知道用猎来的兽皮裹足,以防行走奔跑之际被荆棘石块所伤。鞋最初的使命自然是为了保护脚足。中国古代称鞋为“足衣“。英文叫footwear, 直译倒也不谋而合。
不过人类骨子里是喜欢形而上的。平凡的事物,不搞出点哲理不罢休。象那篇文章开篇第一句:We wear our hearts on our soles。就愣是一个把“穿着”这样的平凡小事来“形而上”的例子。正是由于这个毛病,随着人类已经把身体各部位该遮的遮,该露的露之后。渐而渐之,服饰中历史最悠久的鞋,也就附上了情感、品味、社会地位、甚至意识形态等内容。
可不是咋地?灰姑娘的童话里,我想大约是那双水晶鞋,而不是被她不可理喻地砍掉脚趾脚跟才塞进那双鞋的纤纤玉足,在舞会上挑起了王子的激情。那双水晶鞋,在少年阿烦看来,那水晶鞋哪是鞋呀,简直就是一件化平凡为神奇的魔法神器。正史中,法国著名的矮人路易十四发明了高跟鞋,以弥补其五短身材与其至上权利之间的差距。上行下效,高跟鞋一时成为朝中显贵不可或缺的象征权利地位的饰物。野史里。爱鞋如命的楚昭王在一次战役中大败,光脚逃出数百米后,突然想掉头回去捡鞋。随从们纷纷劝阻。昭王说:“我固然不缺一只鞋,只是觉得这鞋跟随我征战多年,不忍弃之。”随从们顿感楚王对一只鞋尚且如此,何况对咱们这帮为他出生入死的人呢?于是,随从们跟随楚王重新回战场找鞋,为了他们重情义的君王,奋力与敌厮杀,终于反败为胜。鞋,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扮演了不仅仅是“足衣”的角色。
还有人说,脚是鞋的爱情。这话不能说没有几分道理。每双鞋,都在等待适合他/她的那双脚; 等待那双脚走到面前,说声:“嗯,这双鞋真不错”; 等那双脚小心地试穿,转来转去地在镜子前看效果,满足地带到家里; 等着能够常和那双脚相依相伴,出双入对; 盼望看到的人能说一声:“真是一双好鞋”(从没人听人说,“真是一双好脚”哈)。鞋,大多也只会被一双脚带走。再时尚,再特别的好鞋,也只有穿在脚上,才能彰显这双鞋与众不同。摆在橱窗里,挂在货架上,印在时尚杂志上的鞋,充其量不过是件陈列品而已。简而言之,一双鞋因为那双脚才成其为鞋。一双脚,总是要有鞋才能体验到行走的舒适。
鞋和脚的关系可谓亲密无间。从脚醒来后到入睡前,鞋总是对其不离不弃。宁可忍受地上砂石的磨损,风雨的侵袭,细心呵护包在怀里的那双脚。海枯石烂的爱情,都未必能做到这一点。当然,爱情同时也是排他的。鞋在给了脚舒适之后,就不由得想管着那只脚,不让它到处乱跑。从中国古代的缠足,清朝的宫庭木屐,再到最高记录55厘米的高跟鞋,追本溯源,目的不外如是。一个高跟鞋设计师一语中的:“穿上高跟鞋的女孩就再也不能轻易从我身边逃走。”。看看这话说的。嗯,不过呢粗粗一想,脚和鞋,的确具备了爱情的各项元素。
可是,“脚是鞋的爱情”这句话,细细一想又不全面。一双再不花心的脚,也通常需要好多双鞋。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用途,一双脚又的确需要不同的鞋。阿烦想了想,这句话去掉一个字,基本上就合适了:脚是鞋的爱。比方说,人民解放军上战场,后方大娘纳出的鞋,是军民鱼水情的爱。小时候穷,妈妈省吃俭用买的军鞋,是母子情深的爱。妈妈左右脚不一般尺码。出差上海,特地跑到南京路买一双特制的鞋带回家,是儿子对妈妈的爱。小孩儿长得快,从蹒姗学步时,就备下了够孩子穿到两三岁的鞋,是父母对孩子的爱。去掉一个字,顿时海阔天空起来。一双脚和多只鞋的关系,一时间也容易让人理解和界定了。
依阿烦看来,鞋被人们所加上的诸多属性中,时尚品味也好,社会地位、意识形态也罢,都会随风而去,应时而变。怕只有“情感”一项,是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套用一下“北京人在纽约”中那句经典台词“爱一个人,送他来纽约; 恨一个人,送他来纽约”。阿烦说:不懂一个人,送一双束脚的鞋; 了解一个人,会送一双合脚的鞋; 而爱一个人,才知道送一双他/她爱穿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