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犯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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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l/2007-12-21/015614568319.shtml

  据据新华社南宁12月20日电(吴帆) 非法吸收存款3883.59万元,涉及被害群众500多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近日对这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宣判,主犯关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法院查明,关克于2005年6月和12月分别注册成立广西圣爱源交通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圣爱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关克为筹集公司资金,在未经国家金融机构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伙同刘德清、周广文以投资分红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3883.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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