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宋体][FONT=宋体][FONT=宋体][FONT=宋体]《五权宪法》暗含了破解政党政治实现民主的方法,可惜被台湾的[/FONT]KMD[FONT=宋体]糟蹋了。[/FONT][/FONT][/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FONT=宋体]本人作为自封的一名牛克思主义者,使命就是进化民主体制,并且奉孙中山为百年前中国牛克思主义者的先驱。孙先生当初被马孙大炮,疯子,那么牛克思主义者作为当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接过骂来,为推进民主体制的超越而努力。以下孙文在走向共和中的演讲已经隐含了破解多党制,进行民主体制超越的方法。炎黄子孙对民主体制进行贡献的实打实的操作方法。可嗟可叹![/FONT]
[FONT=宋体]请看《走向共和》孙中山在结尾处的演讲:[/FONT][FONT=宋体]《走向共和》孙文:[/FONT]“[FONT=宋体] 哦!对了,我今天穿的这身衣服有点古怪是吧,连裁缝都说是很奇怪的。但是我要说这是,这是为了完善共和,你们还觉得奇怪是吗?我要说,这就是共和,这就是共和的衣服。这边,我设计了三颗扣子,共和的理念,就是平等、自由、博爱。这边也有三颗扣子[/FONT]∶[FONT=宋体]民族、民权、民生。[/FONT][FONT=宋体] 那宪法呢?呵呵呵,我说的不是三权宪法。我发明了个新词,叫五权宪法。这里装的是立法权,这儿装的是行政权,这儿装的是司法权,这三权你们都很熟悉,叫间接民权。[/FONT][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我情有独锺的是直接民权。要让普通的民众都有直接参政议政的权力!一个是考试权,我们中国古代就有考试的传统,后来把科举废除了,当然这对后来大兴新学有好处,可当官就不再考试了,这不好,这就像倒脏水把孩子也倒出去一样啊,民国六年来,在行政上用的是什么人啊,都是袁世凯他北洋的人,至今还如此。所以我们要把考试权还给民众。今后,凡行政用人,一定要经过考试,不管是谁![/FONT][FONT=宋体]还有一个是弹劾权。没地儿装了,不急,不急,装在这儿,弹劾权!为什么要把弹劾权藏在里面呢?因为它是民众的杀手锏,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杀出来,弹劾你。所以你要战战兢兢的当官,老老实实的为民做事,我想这回有人,更要说我孙文是个疯子,吃饭穿衣都说共和,你孙大炮还会什么?他说的对。我只知道共和这两个字,我这一辈子就认这两个字,共和。[/FONT][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我们有许多志士同仁,为了共和连生命都献出了,我孙文此生啊,没有别的希望,就一个希望,那就是:让共和不仅是一个名词,一句空话,或一个形式,要让它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让它成为我们牢不可破的信念。[/FONT][FONT=宋体]共和是普天之下民众的选择,是世界的潮流,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孙文相信,我们这个中华民族啊它一定会实现共和的,我坚信这一点![/FONT]”
[FONT=宋体]孙中山这个牛克思主义者,人家都是三权,他偏偏来个五权,并且考试权和弹劾权被他认为是直接民权。既然是直接民权,比间接民权还要直接,那就让民众用选票直接弹劾外加告状弹劾,而选拔交给一个考试体系,给每个平民机会,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每个平民都能去当官的机会均等。这才是真正的这两权分立,比那三权的间接民权还要重要。[/FONT][FONT=宋体]如果没有这两权分立,那么就是政党政治,选拔和弹劾合而为一的定期选举,多党制,西方民主政体都是如此操作方法上的合而为一。[/FONT][FONT=宋体]孙先生可能当时没有想清楚这个区别,他也许并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创举和开头,必为世界所称颂。[/FONT]
[FONT=宋体]我当时就觉得奇怪,弹劾权如果是反贪局和廉政公署之类的东东当然可以理解,或者民众进行一些投诉怎么就成了直接民权,百姓告状,然后才能受理,作为案件来审理,那个应该是司法权的范畴,属于间接民权。感叹,这两个直接民权,包含了选票直接弹劾的意思,但是和选拔分立为两权。选拔权被分立为考试权。否则谈何这两权的分立?如何才能不让这两权的分立,如台湾省政府那样变成走过场?台湾搞成了监察院和考试院之类的过场,还要去搞多党制。[/FONT]
[FONT=宋体]既然是直接民权,那就要名副其实,不能是百姓告状,然后还要看司法是否真正独立,这就成了间接的了。所以这个监察权控制投票选举。弹劾权,是用选票来实行的,分为定期的和特殊的。主持者应该是监察院的低阶小官,皇帝时代,言官历来就是小官,有时候刚刚七品,但是可以弹劾首相和内阁大学士,那是因为皇帝撑腰,现在应该改为人民的选票直接撑腰,皇帝的权利归了人民的直接选票。[/FONT]
[FONT=宋体]立法会的权利应该被进一步削弱,改为间接选举。从县省中央逐级推选,既然是代议制,那么就应该名副其实地搞代议制,当初西方把议会分成两院,就是为了削弱议会的权利,让他们互相制衡,不至于牵制行政太多。把这个代议制,改成间接选举就可以了,只要人民掌握了直接的弹劾权和考试权。[/FONT]
[FONT=宋体]考试权的确立一定要提到高考。高考还不是官员考试,只能算是乡试,虽然考题统一,但都是在各地区举行的。正规的官员考试,应该是县省中央三级,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背景,苏格拉底在《理想国》中所说的哲学家治国类型的哲学考试,并且要有当时的国家法典和时政评论的内容。要恢复到省试和殿试的水准才算完全恢复。过了殿试,直接就是行政官了,然后这个官去各地或者在中央任职,接受选民选票的淘汰和直接弹劾监察。[/FONT]
[FONT=宋体]省试也应该为哲学,时政和国家法律内容的考试。此时大学生已经完成了大学有用知识的学习,人生观也基本成型,此时正是筛选公务员的时候,也不会出现孔异己等废才。有些人不愿意从政就不要勉强这个了。然后国家公务员经过数年实践经验,再进行就是中央政府的殿试,成功者,金榜题名,为中央政府要员接班人或者地方行政主官接班人。有些人虽然有这些省试和殿试的金榜题名证书,但他们更愿意去做律师,不愿做官,那也是可以的,但是他们有被国家征招成为普通和高级公务员的义务和资格。[/FONT]
[FONT=宋体]如果把弹劾和选拔合并,那就是多党制竞选,这个是全世界民主体制通用的方法。空有五权宪法,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的选举也陷进去了,没有深究五权宪法。空有五权宪法却搞了多党制,如果当初国民党用这种五权宪法的模式来搞,民主实现了,也没有现在这种选举乱相。国民党是有这种机会的,在他们牢固掌握台湾政权的那时候。如果把弹劾和选拔分开交给民众,那就是真正直接民权,加上三权间接民权,成为五权宪法,五权分立。[/FONT][/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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